⑴ 廣州火車站進站要求
【法律分析】
在廣州火車站進站不需要提供核酸檢測證明,攜帶口罩和身份證,憑「粵康碼」或者「穗康碼」綠碼自由出行。但是中高風險地區人員需要從廣州火車站進入廣州的,必須憑「粵康碼」或者「穗康碼」綠碼、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出站,出站後還需要集中隔離7天、居家健康檢測7天。
疫情期間乘坐火車注意事項:
一、進出站須亮「健康綠碼」通行
廣州站對進站候車、到達出站的旅客進行「健康綠碼」查驗工作。如遇老人機、手機沒電、無微信等無法出示健康碼情況,廣州站進站口均配備「健康防疫核驗系統」,刷身份證即可顯示健康碼。
二、嚴格落實100%體溫檢測
進、出站口均配備全自動紅外電子測溫系統,做好旅客100%體溫檢測,所有發熱人員(體溫37.3℃)將引導到就近發熱門診就醫。
三、保持適當距離
購票、進站、檢票時請保持有效距離,有序乘車。請廣大旅客出行前及時了解出發地和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合理安排行程,在旅途中加強個人防護,少聚集、勤洗手、戴口罩,共同營造健康安全的出行環境。
【法律依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條 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立即組織力量,按照預防、控制預案進行防治,切斷傳染病的傳播途徑,必要時,報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決定,可以採取下列緊急措施並予以公告: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劇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動;
(二)停工、停業、停課;
(三)封閉或者封存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公共飲用水源、食品以及相關物品;
(四)控制或者撲殺染疫野生動物、家畜家禽;
(五)封閉可能造成傳染病擴散的場所。
上級人民政府接到下級人民政府關於採取前款所列緊急措施的報告時,應當即時作出決定。緊急措施的解除,由原決定機關決定並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