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廣州市地方稅務局的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日常政務和信訪、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文件收發、文書檔案的管理,起草和審核有關文件和報告;
負責會議組織、稅收調查研究、辦公自動化、保密、政務信息和新聞發布等工作;
制定機關內部綜合性規章制度。
政策法規處
組織擬訂地方稅收業務的規章制度;
審核重要的稅收規範文件;監督檢查地方稅收政策、法規、規章執行情況;負責執法過錯責任追究。
辦理稅務行政訴訟和行政復議;
指導全市地方稅務部門的法制工作;
負責稅政理論研究;
組織實施和指導全市地稅部門的稅收普法教育;
協助執法資格認證;
指導本市稅務學術團體的日常工作。
稅政一處
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及外籍人員和其他涉外的地方稅收的管理協調工作;
研究並執行國際間反避稅措施;指導地方稅務部門的涉外稅收徵收管理工作;
對有關法律法規在執行中的政策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
辦理和協調有關稅收減免的具體事項。
稅政二處
負責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地方稅的徵收管理工作;
對有關法律法規在執行中的政策業務問題進行解釋處理;辦理和協調有關稅收減免的具體事項。
規費管理處
負責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堤圍防護費、交通建設附加、社會保險費等規費、基金的徵收管理工作;
對有關法律法規在執行中的政策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
辦理和協調有關規費、基金減免的具體事項。
國際稅務管理處(舊稱涉外稅務管理處)
職責同稅政一處
征管和科技發展處(舊稱徵收管理處)
指導、監督、檢查和處理全市地方稅務系統執行稅收征管政策法規中的有關事項,組織實施征管體制改革,強化和完善征管手段;指導稅務登記、申報工作、屬地徵收和征管資料的管理以及地稅發票的印製和管理;
負責注冊稅務師管理工作,規范稅務代理行為。
計劃統計處
貫徹執行全市地方稅收計劃、會計、統計制度,編制全市地方稅收收入長遠規劃和近 期計劃;
編制、分配和調整年度地方稅收計劃以及檢查、督促、分析計劃的執行情況;
匯總分析全市地方稅收會計、統計信息資料和數據;監督檢查地方稅務會計、統計制度的執行情況;
負責全市地方稅收票證的印製、使用和管理;指導地方稅收計劃統計工作的開展。
財務與裝備管理處(舊稱財務管理處)
管理地方稅務部門的經費、財務、裝備和固定資產;
管理機關財務工作;
監督執行稅務部門財務制度,審核匯編機關和下屬單位的財務預、決算;
辦理各項經費的劃撥。
人事處
按許可權或授權負責全市地方稅務部門的機構編制、幹部考核任免、人員錄原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出國(境)人員政審。安全保衛、專業人員及離退休人員管理等日常工作。
教育培訓處
負責全市地方稅務部門的初任培訓、任職培訓、業務培訓、更新知識培訓、出國(境)培訓和學歷、素質教育工作;
組織各類業務知識、技能考試;負責專業技術資格管理。
基層工作處(舊稱思想政治工作辦公室)
負責全市地方稅務部門的宣傳教育、黨建、機關黨務、基層建設。共青團、工會、婦女、統戰、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監察室
負責對地方稅務人員進行法制教育、黨風黨紀和廉政教育;
負責稅務執法監察;檢查處理行政違法紀和稅務執法違法案件;
負責本級機關並指導下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
負責幹部在。離任審計;
負責組織本級機關和下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信息中心
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負責市局機關及直屬行政單位的後勤服務管理工作
納稅人服務中心
為納稅人提供地方稅收、規費徵收的政策法規咨詢,為納稅人辦理涉稅事項提供指引服務。
宣傳稅收法規政策,策劃、組織稅收宣傳活動。受理納稅人對偷、逃、騙稅等違法行為的舉報,承辦對舉報人的獎勵。
受理納稅人對本地區地方稅務系統各部門、稅務工作人員依法辦事、工作作風、服務態度和服務質量方面的投訴和舉報。對受理轉辦的納稅服務事項進行督辦。
廣州市地方稅務局登記分局
負責廣州市區(不含花都、番禺區、廣州開發區、廣州南沙開發區)范圍內的地方稅納稅人的稅務登記管理,指導、協調花都、番禺區、廣州開發區、廣州南沙開發區和從化、增城市地方稅務局的稅務登記工作。
廣州市越秀區地方稅務局
負責越秀區行政區域及所屬行政管轄地范圍內地方稅納稅人(含扣繳義務人,下同)應納地方稅、費的徵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
廣州市海珠區地方稅務局
負責海珠區行政區域及所屬行政管轄地范圍內地方稅納稅人應納地方稅、費的徵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
廣州市荔灣區地方稅務局
負責荔灣區行政區域及所屬行政管轄地范圍內地方稅納稅人應納地方稅、費的徵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
廣州市天河區地方稅務局
負責天河區行政區域及所屬行政管轄地范圍內地方稅納稅人應納地方稅、費的徵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
廣州市白雲區地方稅務局
負責白雲區行政區域及所屬行政管轄地范圍內地方稅納稅人應納地方稅、費的徵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
廣州市黃埔區地方稅務局
負責黃埔區行政區域及所屬行政管轄地范圍內地方稅納稅人應納地方稅、費的徵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
稽查局
負責全市范圍內地方稅務(含內、外稅)稽查工作和有關規費稽查工作;負責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稅、抗稅等重大案件的查處以及稅收專項檢查;負責全市地稅系統稽查工作計劃、總結和情況匯總;對各稽查局及花都區、番禺區、從化市、增城市、南沙開發區地方稅務稽(檢)查工作進行指導、協調、檢查和監督;負責與工工公安、檢察、法院、工商、銀行等部門的業務聯系。
第一稽查局
負責對全市(不含花都區、番禺區、從化市、增城市、廣州開發區、廣州南沙開發區地方稅務局經管業戶)的涉外地方稅納稅人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稅、抗稅等案件的查處、稅收專項檢查以及有關規費繳納情況的稽查,查處群眾舉報、上級轉辦的涉外稅收稅務案件及辦理涉外稅收刑事案件的移送工作。
第二稽查局
負責越秀區地方稅務局管理的地方稅納稅人(不含涉外地方稅納稅人)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稅、抗稅等案件的查處、稅收專項檢查以及有關規費情況的稽查;授權查處群眾舉報、上級轉辦的涉稅案件及辦理涉稅刑事案件的移送等工作。
第三稽查局
負責海珠區、黃埔區地方稅務局管理的地方稅納稅人(不含涉外地方稅納稅人)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稅、抗稅等案件的查處、稅收專項檢查以及有關規費情況的稽查;按照授權查處群眾舉報、上級轉辦的涉稅案件及辦理涉稅刑事案件的移送等工作。
第四稽查局
負責荔灣區、白雲區地方稅務局管理的地方稅納稅人(不含涉外地方稅納稅人)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稅、抗稅等案件的查處、稅收專項檢查以及有關規費情況的稽查;按照授權查處群眾舉報、上級轉辦的涉稅案件以及辦理涉稅刑事案件的移送等工作。
第五稽查局
負責天河區地方稅務局管理的地方稅納稅人(不含涉外地方稅納稅人)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稅、抗稅等案件的查處、稅收專項檢查以及有關規費情況的稽查;按照授權查處群眾舉報、上級轉辦的涉稅案件和辦理涉稅刑事案件的移送等工作。
廣州市花都區地方稅務局
負責對花都區域內的各類納稅人(含扣繳義務人)地方稅徵收管理及有關費、金的徵收。
廣州市番禺區地方稅務局
負責對番禺區域內的各類納稅人(含扣繳義務人)地方稅徵收管理及有關費、金的徵收。
從化市地方稅務局
增城市地方稅務局
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各類納稅人(含扣繳義務人)地方稅徵收管理及有關費、金的徵收。
廣州開發區地方稅務局
廣州南沙開發區地方稅務局
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各類納稅人地方稅徵收管理及有關費、金的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