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廣州拍牌後多久必須上牌
廣州車牌競價成功後,其有效期為12個月,也就是要在12個月內完成機動車上牌的注冊登記。過期未購車上牌的,車牌指標將視為自動放棄。搖號獲得指標的,還將受到2年內不得參與車牌搖號競價的處罰。指標有效期的相關規定如下:1、指標配置結果一經指標管理機構公布,即視為申請人已取得指標。增量指標、更新指標和其他指標有效期12個月,周轉指標有效期3個月,自公布次日起算;
2、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在指標有效期內使用指標,指標使用後即自行失效。逾期未使用指標的,視為自動放棄指標,以競價方式取得指標的競價成交款不予退還;
4、指標管理機構應當在競價成交結束後5個工作日公布競價配置結果,並向按競價公告規定繳清競價成交款的買受人出具指標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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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廣州競價車牌成功後多久選牌
無論是競價還是搖號,獲得粵A車牌指標後買車上牌的時限已經放寬了:從原來的半年延長至1年。
為了方便申請人獲取增量指標後必選、購置車輛,廣州市中小客車增量指標持有人或單位(含2015年8月5日前配置核發),可在指標有效期截止(不含截止當日)前,免費順延1次,即6個月。也就是說,通過競價或者搖號獲得中小客車增量指標的個人(單位),均可以在1年內買新車上牌。
如果需要延長指標有效期,每個增量指標僅能延期1次。為了確保有關指標數據得到有效傳遞交換,有延期需要的指標持有人須於持有增量指標顯示的有效期截止之日(不含截止當日)的兩天前進行延期操作。延期操作成功後,系統將自動隱藏延期按鈕,指標持有人需留意時限,在規定時間內購車上牌。
需要注意的是,為了保證指標數據的有效傳遞交換,有延期需要的指標持有人需在持有增量指標顯示的有效期截止之日(不含截止當日)的兩天前進行延期操作。延期操作成功後,系統將自動隱藏延期按鈕,指標持有人需在規定時間內購車上牌。
參考資料來源:中新網-廣州中簽後買車上牌時限由半年延長至1年
③ 廣州車牌競價成功後幾個月內要上牌
廣州車牌競價成功後,其有效期為12個月,也就是要在12個月內完成機動車上牌的注冊登記。
根據《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第六十五條指標配置結果一經指標管理機構公布,即視為申請人已取得指標。增量指標、更新指標和其他指標有效期12個月,周轉指標有效期3個月,自公布次日起算。
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在指標有效期內使用指標,指標使用後即自行失效。逾期未使用指標的,視為自動放棄指標,以競價方式取得指標的競價成交款不予退還。
(3)廣州車牌競拍成功多久能上牌擴展閱讀:
《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競價成交後,買受人應當在競價公告規定時間內繳清競價成交款項。競價機構應當按競價公告規定的方式和時間向競買人全額退回競價保證金本金和活期利息;但買受人未按規定繳清競價成交款項的,其競價保證金本息不予退還。
第三十二條指標管理機構應當在競價成交結束後5個工作日公布競價配置結果,並向按競價公告規定繳清競價成交款的買受人出具指標證明文件。
④ 廣州拍牌後多長時間必須上牌
在廣州車牌競價成功後,購車者需在12個月內完成機動車上牌的注冊登記。若在此期限內未進行上牌操作,車牌指標將被視為自動放棄。若是通過搖號獲得指標,未在有效期內使用,則將在2年內不得再次參與車牌搖號競價。關於指標的有效期規定,詳細如下:
1. 一旦指標管理機構公布指標配置結果,即代表申請人已獲得指標。增量指標、更新指標和其他指標的有效期為12個月,周轉指標的有效期為3個月,自公布次日起算;
2. 單位和個人在指標有效期內必須按照規定使用指標,一旦使用後即自行失效。若逾期未使用,將視為自動放棄指標,且以競價方式取得指標的競價成交款將不予退還;
3. 指標管理機構在競價成交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公布競價配置結果,並向按規定繳清競價成交款的買受人出具指標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