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稅收和社保有什麼區別
1、包含的制度意義不同
稅收是以實現國家公共財政職能為目的,基於政治權力和法律規定;
由政府專門機構向居民和非居民就其財產或特定行為實施強制、非罰與不直接償還的金錢或實物課征,是國家最主要的一種財政收入形式。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為了預防和強制社會多數成員參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安全制度。
2、具有的特性不同。
稅收與其他分配方式相比,具有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的特徵,習慣上稱為稅收的"三性"。
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3、最終服務的對象不同。
稅收是國家(政府)公共財政最主要的收入形式和來源。稅收的本質是國家為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憑借公共權力,按照法律所規定的標准和程序,參與國民收入分配,強製取得財政收入所形成的一種特殊分配關系。
2018年社保之養老金開始全國統籌;2018年8月20日,社保費將由稅務部門徵收;
12月10日前完成社會保險費和第一批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交接工作,2019年1月1日起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各項社會保險費和先行劃轉的非稅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