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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為什麼禁電動車

發布時間: 2022-04-05 06:39:33

❶ 廣州為什麼要禁摩

  • 禁摩是為了使更多人轉用小汽車,從而令地方稅收短期內井噴,地方主管官員更容易高升。因此,我們不難發現,禁摩的理由都是莫須有的,「污染」、「危險」、「阻塞交通」、「犯罪工具」等等禁摩借口,其實在汽車身上表現得更為突出,但為了GDP,誰管借口是真是假呢?反正禁這些基層群眾又不用問責。

  • 實踐證明,禁摩的後遺症是非常明顯和嚴重的。一部分人從開摩托改為開汽車,會令城市更擁堵,空氣更差,且禁摩造成的出行和物流難題對民生產生嚴重沖擊,長遠來說影響實體經濟。禁摩不僅涉嫌違反多項國家法律,還令群眾對正府產生反感,最終喪失民心。

  • 在香港,總共才有50萬輛汽車,澳門僅有22萬,同時他們不禁摩,所以你上街會感覺交通很通暢。相反,大陸的城市不論大小,乃至小城鎮,都瘋狂禁摩限摩,甚至禁國標電動車,還發出「凡是有電的都不能上路」的怪論。當你看到眾多城市動輒以百萬計的汽車擁有量時,你不難理解為何到處是塞車和搶車位。而其實出台禁摩禁電甚至禁殘疾人輪椅的決策者心裡明白,這根本不能解決交通問題,只會令問題更嚴重。

❷ 廣州市為何禁止共享電單車上路

摩拜、ofo為代表的共享單車一夜之間就火了,短距的人們可以騎著單車上下班,長距的人們可以騎著單車到公交車站、地鐵站換乘,下了班又可以騎著單車回家,非常好的解決了最後一公里的出行問題,深受上班族的歡迎,共享單車正成為一種時尚改變生活方式。可很多城市出現了共享電單車和共享汽車。

❸ 廣州全面禁止電動車,親們怎麼看

現在的電動車的品質都不錯的,因為現在技術都很成熟了!我家之前用過富士達的,綠源的,都不錯的!看你的喜好了!~o(∩_∩)o哈哈~

❹ 廣州為什麼要禁摩

因為當初廣州在2000年前後的時候出現了一種叫「飛車搶奪」(簡稱飛搶)的新形犯罪形式。政府對這個社會問題也傷透腦筋。後來是迫不得已和公安部門開會討論後,在市內舉行聽證會,向市民征詢意見。最後大多數市民支持禁摩。於是政府頒布行政命令,宣布在2007年元旦當日開始,除警用摩托車外,其它摩托車禁止在市區內行駛。

❺ 廣州不是禁兩輪電動車的嗎為什麼近幾天今日關注新聞報道滿大街都是電動車

應該不是禁兩輪電動車,而是要禁止非法的電動車。
比如車輛沒有登記報備,私自改裝,車輛的最高時速超出政府規定,還有就是違法騎行。
這個社會如果沒有電動車根本是玩不轉的,快速派送,外賣等都是需要的呀!

❻ 廣東省廣州市禁電動車嗎

廣州雖然有出台禁止五類車的規定,各個社區的宣傳欄都有,但是基本上沒人管電動車的。
偶爾搞搞運動式的活動,甚至運動式禁行都是眼睜睜看著你過都不管你。
廣州真的是一座很包容的城市,很有人情味!只要你不是要硬闖省府市府太古匯,不管是電動車,滑板車,獨輪車,甚至摩托車,都是沒人管你的。只要你好好開,開在路中間也沒問題,小車也怕撞到你,會讓開你,小車車主也是對電動車很友好的。停車也方便,鎖好了就好了,哪都可以停,只要別堵著店家大門就好了。說句不好聽的,交警還開電動車上班呢!

❼ 廣州禁電動車,是誰提出來的

廣州市行政區域內不允許電動三輪車上道路行駛,有錢人提出來的。但郵政(含報刊投遞)、快遞等行業可以使用符合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國家標準的電動三輪車從事社區配送服務。



廣州市內電動車被查扣了,可以再取回,需要提供行駛證或者補辦注冊登記並罰款100元後可以取回。根據《《廣州市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管理條例》(草案)》。


注意事項:

(1)「車輛」,是指機動車和非機動車。

(2)「機動車」,是指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者用於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的輪式車輛。

(3)「非機動車」,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等交通工具。

❽ 廣州為什麼禁止電瓶車

首先:"禁電動車上路"在廣州出現,是經濟發展的需要.也是交通發展的需要,更是拉大貧富差距的一種社會現象.為了實現讓一部份人先富起來的舉措.其次,"禁電"是讓人們向排廢氣廢液的汽車看齊的一種指引!看到你踩那不用力且成本少的電動車,還舒服哈.稅也交不上幾個,管你怎想哦.出台一個文件,讓你消失!不消失就罰款沒收甚至拘留!看你還敢不敢踩.再次,"禁電"是為了提高全民素質,提高生活水平和交通質量.要出行嘛.好辦得很!現在通訊發達,一個電話,有的哥來接你.甚至招手的話,遍地的哥頭碰頭.你就是要學會多爭些錢,啥子事都好辦.想想嘛.踩電動車和坐有空調的汽車那個更爽啊.最後,要坐就坐最好的!買不起還是要挺腰,走起!賺了錢,小汽車丟得河裡去.找幾個人研究10塊錢一把的"漂移傘".想漂洋過海也是小菜一碟.那時交警都失業,天天打飛蝶.

❾ 廣州禁止電瓶車的具體規定是什麼現在可以騎電瓶車上路嗎如果可以,是什麼標准謝謝回答!或者給我政

廣州市行政區域內不允許電動三輪車上道路行駛,但郵政(含報刊投遞)、快遞等行業可以使用符合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國家標準的電動三輪車從事社區配送服務。

(9)廣州為什麼禁電動車擴展閱讀:

廣州市內電動車被查扣了,可以再取回,需要提供行駛證或者補辦注冊登記並罰款100元後可以取回。根據《《廣州市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管理條例》(草案)》

第三十一條(禁止通行)

本市行政區域內禁止下列車輛行駛:

(一)電動自行車;

(二)未在本市登記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摩托車;

(三)拼裝、加裝、改裝的非機動車和摩托車;

(四)本市禁止上道路行駛的其他非機動車。

禁止在越秀區、海珠區、荔灣區、天河區、白雲區、黃埔區范圍內行駛、停放人力三輪車,市政、環衛等單位因作業需要除外。

第四十三條(對違反通行規定的處罰)

非機動車和摩托車違反第二十三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收繳偽造、變造的號牌、行駛證,並對非機動車駕駛人處一百元罰款。

依據前款規定扣留的人力三輪車,拼裝、改裝車,本市不予注冊登記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和無號牌摩托車,予以沒收,強制報廢。

依據本條第一款規定扣留的電動自行車、外市籍號牌摩托車、本市准予注冊登記的二輪摩托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當事人應當在三十日內接受處理並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的手續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方予發還;當事人在三十日內沒有提供被扣留車輛的合法證明,沒有補辦相應手續,或者不前來接受處理,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並且經公告三個月仍不前來接受處理的,依法予以處理。

❿ 為什麼廣東省要禁摩托車

"禁摩令" 不可能一禁到底的!國外也沒聽說一禁到底的,摩托車主要問題在於1.噪音2.速度快容易出事故3.污染4.其他的!!
我摘錄的
壞處:
「同樣是機動車,同樣承擔國家稅負,為什麼汽車和摩托車就不能同時享有路權?」昨日省人大代表孫玉玲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對「禁摩」發出了質問。她列出了反對「禁摩」的七大理由,其中包括沒有法律依據、市民出行難、加劇「民工荒」等等。她將在兩會期間建議省人大對各地禁摩現狀進行專項調查,取消地級以上城市及下屬縣(區)的禁摩政策。

孫玉玲說,摩托車基本上是中低收入者使用,在城市道路資源緊缺的情況下,公共政策嚴重傾向於汽車,這意味著首先犧牲的是中下層弱勢的權益。到目前為止,所有的禁摩城市都不能給出禁摩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都規定了人民享有自主選擇交通工具和交通方式的權利。大規模地禁止合法生產、合法銷售和合法購買使用的摩托車,超越了這些城市行政管理的許可許可權。

「禁摩以後,一部分市民出行受到嚴重影響,生活質量下降;而以摩托車為生的人群則生計無著。」她經過調查發現,許多中小城市,禁摩往往是跟風行為,不顧國情民情,一味提高所謂的「城市檔次」。

東莞禁摩後,汽車銷售陡增40%;廣州禁摩後媒體調查,有21%的摩托車用戶有購買汽車解決個人交通的意願。從摩托車到小汽車,到底哪個更「綠色」?孫玉玲也作了一個比較:一輛125ml的摩托車耗油量僅是一輛1.3L汽車的1/10到1/8,據他們在廣州市區的調查統計,轎車平均載人僅為1.57人,摩托車為1.4人。摩托車佔用的道路僅是轎車的1/4至1/6,綜合效率要比轎車高4倍左右。從廢氣排放角度看,即使小汽車按滿載5人計,人均也比摩托車排放多。

孫玉玲說,不少城市禁摩是因為摩托車成了「雙搶」工具,這樣的判斷和決策不僅說服不了公眾,也不能從根本上杜絕搶劫,「現在廣東禁摩的區域開始出現了用麵包車搶劫的現象,難道再禁麵包車?」

●禁摩讓公共資源分配顯失公正,且缺乏法律依據。

●禁摩造成低收入群眾和外來工生活不便和生計無著。

●禁摩不符合中國國情,也違背中央建設節約型社會的精神。

●摩托車應該是城市交通體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禁摩提高了廣東勞動力成本,將會降低廣東經濟的競爭力。

●禁摩對抑制搶劫犯罪來說不是治本之舉。

●禁摩對廣東摩托車產業造成嚴重損害。

好處:
廣州中心區的全面禁摩,目的是對交通有所助益。華南理工大學交通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劉偉銘表示,禁摩總體而言有利於廣州市交通秩序的改善,因為對於廣州這樣一個人多車多的大城市,如果允許摩托車在主幹道與汽車混合行駛,勢必影響車流的速度,導致交通秩序的混亂。禁摩後,車流速度肯定會提高,交通必然更加順暢、安全。不過,禁摩後,一定要有相應的彌補需求的措施。
限摩以來相關事故降低7成死傷減 3/4
飛車搶奪案件是廣大市民受害最多、普遍關注的問題。2000年至今,深圳摩托車飛車搶劫的有2萬多宗,144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億多元。
地面公共汽車為主」的公共交通體系是我市也是其他國家已被證明的先進發展趨勢,在有限的城市道路上,應鼓勵公交優先,逐漸對其他個體交通方式進行限制。
摩托車不按車道行駛,穿插搶行現象嚴重。去年因摩托車造成的交通事故1600多宗,傷人1060多人,造成死亡206人,約佔全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四分之一。
、交通事故混亂與有關部門的管理有很大關系,有關部門應該檢討失誤。
2、為了保障城市交通整體上的通暢與協調,我們可以對摩托車的行駛路段、行駛時間加以適當限制,也符合國際慣例,但是,適當的限制不應走向極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