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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廣州居住證

發布時間: 2022-04-17 22:37:42

① 廣州居住證快速辦理的流程是什麼

廣州居住證快速辦理的流程如下:
1、到實際居住地的街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中心申領《廣東省居住證業務申辦表》;
2、根據申領事由分別提供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等證明材料原件,工作人員審核資料;
3、符合居住證申領條件,自受理日期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持居民身份證、廣東省居住證受理憑證,到申領地的街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中心領取《廣東省居住證》。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十條
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注1次。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
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② 在廣州怎麼辦居住證

公民離開戶口所在地在廣州異地居住而且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帶上以下資料到居住地所屬的派出所或者社區機構申請辦理居住證。
1,居民身份證
2,相片以
3,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九條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③ 廣州居住證怎麼辦理

一、廣州居住證怎麼辦理?
1、先到具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照相資質的照相館拍攝居住證數碼相片(辦證受理點要收1張白底照片及1份照相回執);
2、帶齊個人身份證資料和暫住資料,到街(鎮)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辦理居住證,現場填寫《廣東省居住證申請表》和《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表》(如平台上已有本人信息資料的,此表不用再填);

3、受理後出具《居住證領取回執》;
4、待接到通知後,持《居住證領取回執》到原辦證點或由該社區的街(鎮)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人員上門巡查時交居住人員簽收。
二、廣州居住證辦理辦理條件是什麼?
已經申報居住登記的流動人員,應當發給居住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本人申請,可以發給居住證:
1、未滿16周歲或者已滿60周歲的。
2、在居住地就醫、探親、旅遊、出差的。
3、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機構學習的。

4、已辦理旅館業住宿登記的。
三、廣州居住證辦理所需材料有哪些?
1、居住證相片回執。辦證群眾到具有二代身份證照相資質的相館拍攝居住證數碼相片,並取得居住證相片回執。
2、身份證明材料。身份證、戶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居住地址證明材料。包括房屋租賃合同、工作單位或居(村)委出具的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
(1)居住在出租屋的,提供廣州市房屋租賃合同、出租屋主出具的居住證明等材料。
(2)居住在單位宿舍的,提供用工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等。
(3)居住在居民家中的,提供屋主出具的居住證明材料,以及屋主的身份證明材料,或屋主房產證明材料等。
(4)居住在自購房屋的,提供房產證明材料等。
(5)居住在工地工棚的,提供用工人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等。
(6)其他有效的居住地址證明材料。
4、其他證明材料。辦理有效期7個月以上的居住證,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已經在居住地連續就業、經商6個月以上的證明材料,泛指就業登記證明、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居(村)委出具的相關證。

④ 廣州辦居住證需要什麼證件材料

一、廣州辦理居住證需要什麼資料
1、辦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1寸照片一張,1份照相回執。
2、廣州市居住證信息登記表。
3、已備案過的房屋租賃合同。
二、廣州辦理居住證需要什麼條件
1、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戶口本。
2.在當地合法居住有半年及以上,包括租賃、集體宿舍、投靠近親屬或自己購房的,可以按相關規定申領居住證。
3、具有合法穩定就業、連續就讀半年及以上的,可以按相關規定申領居住證。
三、廣州辦理居住證的流程是什麼
1、辦理人到當地照相館拍攝居住證相片
2、辦理人攜帶個人身份證和暫住證明,到所在街、鎮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或派出所,申請辦理居住證。
3、辦理人填寫廣東省居住證申請表、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表。
3、審核資料後,出具居住證領取回執。
4、辦理人按照指定時間,持居住證領取回執到所在街鎮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或派出所領取居住證,首次領證實行免費辦理,一般情況下,居住證有效期為1年。

⑤ 廣州居住證要怎麼辦理

1、如實填寫《廣東省居住證業務申辦表》。

2、提供申領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證明原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3、申領人在具有相關照相資質的照相館拍攝取得的居住證相片回執,或者工作人員通過居民身份證讀取晶元相片信息。

4、根據申領事由分別提供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等證明材料原件。證明材料須准確表述居住證申辦人的姓名、公民身份號碼、居住地址、在居住地合法穩定住所居住(或合法穩定就業、連續就讀)半年以上等方面的情況。

5、符合居住證申領條件的,自受理日期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持居民身份證、廣東省居住證受理憑證,到申領地的街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中心領取《廣東省居住證》,代為領取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原件。選擇速遞方式領取證件的,由速遞公司負責送達申辦人。

(5)如何辦廣州居住證擴展閱讀

《廣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中規定:

第二十四條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權利。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為居住證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務:

(一)義務教育;

(二)基本公共就業服務;

(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計劃生育服務;

(四)公共文化體育服務;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

(六)國家和居住地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

⑥ 如何辦理廣州居住證

來穗人員需先辦理居住登記,登記滿半年後(或符合不用滿半年條件),再辦理居住證。居住登記辦理對象: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進入廣州市行政區域范圍內居住的流動人口。辦理方式:(1)居住地的街(鎮)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中心;(2)廣東省公安廳人口自助申報系統(3)公安、來穗部門開發的各類自助申報移動終端。辦理材料:(1)申請表,如實填寫《廣州市流動人口居住登記申報表》。(2)身份證明。申報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證明原件;代申報居住登記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原件。(3)居住證明居住地址證明原件。居住地址證明原件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賓館旅店出具的住宿證明等,或者屋主與借住人簽訂的借住手續證明。(4)申報人相片。申報人在具有相關照相資質的照相館拍攝取得的居住證相片回執,或者工作人員通過居民身份證讀取晶元相片信息。辦理流程:(1)窗口受理。對於窗口受理的,經審核,提供材料真實有效,符合要求的,當場領取《廣州市流動人口辦理居住登記憑證》,回執正聯交申報人,回執副聯經申報人簽名確認後交街(鎮)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中心。流動人口未能提供居住地住址證明材料的,工作人員應當核實情況,符合登記條件的,登記居住信息後,通知申報人攜帶身份證到居住地的街(鎮)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中心領取《廣州市流動人口辦理居住登記憑證》。不符合登記條件的,不予登記。(2)自助申報對於自助申報的,經工作人員核實符合登記條件的,在補充居住登記有關信息後,通過申報終端提醒申報人攜帶身份證到街(鎮)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中心領取《廣州市流動人口辦理居住登記憑證》。回執上的登記日期以自助申報系統或終端登記日期為准。不符合登記條件的,通過申報終端提醒申報人。

⑦ 廣州怎麼辦居住證

廣州辦理居住證需要滿足廣州居住證暫行辦法的申請資格,要求符合廣州省引進人才專業需求和有相關學歷要求等,並有相關的知識技能和沒有犯罪記錄。然後申領人填寫《廣東省居住證申請表》送到工作單位同級政府人事行政部門進行申請。
【法律依據】
《廣東省引進人才實行廣東省居住證暫行辦法》第七條
申領人必需具備下列條件:
(一)符合本省引進人才專業需求;
(二)具有中國境內大學、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或者其他國家知名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並有學士及以上學位和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者具有技師資格及以上的特殊技能;
(三)具有從事五年以上應聘職位要求的本專業工作資歷,掌握所要承擔工作范圍內的知識和技能,並能正確實施技術指導,勝任本職工作;
(四)遵守國家和本省的法律法規以及應聘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沒有犯罪記錄。
第八條
申領《居住證》的人必須如實填寫《廣東省居住證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一式3份,逕送工作單位或者企業注冊機關同級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或者批准設立人事戶頭的政府人事行政部門申請。

⑧ 廣州居住證怎麼辦理

廣州居住證辦理所需材料,具體如下:
1、戶口簿、護照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
2、本人居民身份證;
3、本人相片(居住證相片回執),或者工作人員通過居民身份證讀取晶元相片信息;
4、居住登記回執;
5、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賓館旅店出具的住宿證明等,或者屋主與借住人簽訂的借住手續證明;
6、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7、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居住證辦理程序:
1、先提交申請,工作人員核定申請人是否居住滿半年,核定辦證人是否已居住登記滿半年,且居住登記信息是否有效;
2、提交材料。根據要求提交材料,工作人員會當場審核提交的材料,對材料符合要求的,當場會受理。對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會被退回材料,並一次性告知其需要補充的材料;
3、繳費。工作人員會根據姓名、公民身份號碼錄入信息系統,查詢是否首次辦證。首次辦證的免費,非首次辦證的按規定收取證件工本費;
4、非首次辦證的要收取證件工本費;
5、領證,工作人員將提交材料的信息錄入信息系統,並列印發放《廣東省居住證領取憑證》。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