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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提取公積金需要什麼材料

發布時間: 2022-04-18 23:55:55

❶ 廣州領取公積金需要什麼手續

提取方式有兩種:
儲蓄提取:持相關資料到網點櫃台辦理,資金將以轉賬的方式轉到儲蓄賬戶內。
約定提取:在廣州使用純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的客戶,在辦理提取後,與公積金中心簽訂定期轉賬支付協議,按照客戶申請的周期每半年或一年定期將其公積金賬戶余額轉入到客戶指定的個人儲蓄賬戶中。
溫馨提示:
1.廣州公積金提取需由本人辦理,代辦需公證書或集體辦理。
2.
提取業務僅支持轉賬,不支持現金。
3.二次提取要求距離上次辦理的時間≥180天。
廣州招行可辦理公積金提取業務,請致電95555-3個人客戶服務-5-9進入人工提供所在城市查詢預約流程。

❷ 廣州公積金怎麼提取出來

打開「粵省事」小程序,用身份證人臉識別認證,搜索公積金,會彈出幾個選項,選擇公積金提取,進入後能看到公積金可提取額度和余額,輸入想提取的額度點提交即可。三天內金額將自動到賬,你之前登記的銀行賬號。如果首次提取,需要帶房產證身份證等資料到市民中心現場辦理。

❸ 廣州公積金第一次提取都需要哪些材料

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資料:

一、購買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以下資料:
1、一年期內的首付款收據(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2、一年期內的經產權部門登記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一份。
3、申請人提取申請書。
4、申請人身份證(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5、填寫《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中的單位名稱、職工姓名,提取金額先不填寫,每頁都需加蓋單位公章。
配偶因該項原因同時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還需提供與購房人之間的配偶關系證明(結婚證或能證明上述關系的戶口簿,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二、購買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需以下資料:
1、一年期內並在產權部門辦理過戶手續的《房屋所有權證》(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2、一年期內交易《契稅完稅憑證》或契稅完稅發票(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3、買賣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契約》(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4、申請人提取申請書。
5、申請人身份證(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6、填寫《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中的單位名稱、職工姓名,提取金額先不填寫,每頁都需加蓋單位公章。
配偶因該項原因同時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還需提供與購房人之間的配偶關系證明(結婚證或能證明上述關系的戶口簿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三、償還住房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准備以下資料:
1、提供貸款銀行簽章的貸款余額表。
2、與貸款銀行簽定的《借款合同》(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3、還款存摺(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4、申請人提取申請書。
5、申請人身份證(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6、填寫《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中的單位名稱、職工姓名,提取金額先不填寫,每頁都需加蓋單位公章。
配偶因該項原因同時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還需提供與購房人之間的配偶關系證明(結婚證或能證明上述關系的戶口簿,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❹ 廣州住房公積金如何提取

廣州公積金提取流程為:符合廣州公積金提取條件的職工可以前往廣州公積金管理中心受託銀行填寫申請表並提交相關資料;銀行審核後,會給職工發放《廣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登記證》,職工憑《廣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登記證》就可以辦理提取手續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住房或者用於租房、還房貸而提取公積金的,需要將提取金額保留到十位整數。
1、 單位或職工提供要件材料→銀行經辦網點受理並錄入掃描資料→中心審批(不超過3個工作日)→提取轉賬。提取申請人對管理中心審核意見有異議的,可申請復核。復核申請在5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職工符合規定提取條件的,應提供《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一式一份,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提取申請人廣州市內建設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廣州銀行、農業銀行、光大銀行、農商銀行、平安銀行、中信銀行、興業銀行、招商銀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摺或銀行儲蓄卡復印件、相應證明材料(詳見下文)復印件等,證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用於核對。銷戶提取的,如已領取對賬簿的職工還需提供對賬簿原件。由單位經辦人辦理的,另需提供提取人的《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委託書》、代辦人身份證、《住房公積金集體提取明細表》(無需再提供《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及單位出具的《住房公積金集體提取委託書》;由他人代辦的,另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復印件(並提供原件用於核對)及委託公證書原件。職工死亡提取的不能由單位集體代辦。
2、 租房提取的申請提取時需滿足以下條件:①在租賃合同期內已到房管租賃部門辦理了備案手續,提取申請應在租賃合同備案之日起半年內,且在租賃合同期內提出,逾期視為自動放棄,以後每半年提取一次,兩次提取最長間隔不能超過一年,至租賃期滿。②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且所租房屋在本市行政區域內。③只限承租人本人提取。中心審批人員可在租賃合同期內不定期上門抽查核實職工的租房行為是否真實,不真實的取消因租該套房屋產生的提取資格。

❺ 廣州首次提取公積金需要什麼材料

需要單位提取證明。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5)廣州提取公積金需要什麼材料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相關法條:

第三十六條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其已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本息余額,在職工重新就業前,由市公積金中心通知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封存手續。

市建立住房公積金監督委員會,由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有關職能部門和參加住房公積金繳存的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職工代表及特邀人員組成。

第三十七條 職工重新就業後,由市公積金中心通知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轉移手續。市公積金中心應對單位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建造或者購買職工住房的情況實行監督。

❻ 廣州住房公積金如何提取需要哪些手續

一、提取住房公積金程序

1、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首先向單位提出申請,經單位審核屬實後,填寫《住房公積金領取表》(一式二聯)和《住房公積金提取明細表》(一式二聯),加蓋公章及財務印鑒

2、繳存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住房公積金領取明細表》及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到公積金中心辦理提取

二、公積金提取材料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或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規劃部門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費用憑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借款合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6、租賃自住住房的,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家庭收入證明

7、離休、退休的,提供本人離、退休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注銷證明或出境定居的證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繳存人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公證書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11、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失業證明

(6)廣州提取公積金需要什麼材料擴展閱讀:

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范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 5% 的

7、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9、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10、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❼ 在廣州提取公積金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您好

廣州現在和全國公積金基本一致,買房提取公積金需帶以下資料:
1.購房合同
2.購房發票
3.房產證
4.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單(需加蓋公司公章)
5.身份證
6.公積金轉入的銀行賬戶(現在公積金不能直接提現,只能轉到你其他銀行賬戶里)

離職時提取公積金需要帶以下資料:
1.離職證明
2.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單(需加蓋公司公章)
3.身份證
4.公積金轉入的銀行賬戶
建房提取:
1.土地使用證明
2.購買建材的發票/收據
3.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單(需加蓋公司公章)
4.身份證
5.公積金轉入的銀行賬戶

❽ 在廣州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正式啟用住房公積金提取集中審批功能和自主印發對賬簿功能。新功能上線後,市民只要在首次提取時提供一次申請表和購房資料,下次提取就只要提供身份證便可。

二次提取可直接在網上辦理:

1.提取集中審批功能採取「銀行前台錄入,中心後台審批」的模式,實現收件和審批分離。職工購買廣州市行政區域內房屋,且經前台掃描錄入系統並成功辦理提取業務的,同一套住房辦理提取只要提取信息不發生變更,今後在網點櫃台辦理提取時,只需提供身份證原件,無需提供提取申請表和購房資料。

2.對於之前已經辦理過公積金提取手續的市民來說,在新功能上線後,首次提取時也是需要提供申請表和購房合同、發票等購房資料,下次辦理提取時,便可以憑身份證到銀行網點辦理,或者直接在網上申請。

3.公積金中心的有關負責人表示,公積金中心的後台審批並不會增加市民辦理公積金提取的時間,同樣和目前一樣最快一個工作日,最遲三個工作日就可以收到公積金的轉賬。

(8)廣州提取公積金需要什麼材料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8)廣州提取公積金需要什麼材料擴展閱讀參考網路,關鍵詞:住房公積金。

❾ 廣州公積金提取需要什麼材料和手續

所需材料:

1、《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點擊可進入下載頁面(含填表教程)。

2、本人身份證。

3、提取申請人銀行活期存摺或儲蓄卡(廣州市內的建設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廣州銀行、農業銀行、光大銀行、農商銀行、平安銀行、中信銀行、興業銀行、招商銀行其中一家)。

4、相應證明材料:

(1)非按揭購買自住住房的:

①購買一手樓的,申請日期不超過自支付最後一筆房款之日起兩年,提供經市(或區)房地產交易登記部門監證登記的購房合同與購房發票;已出房產證的,需提供房地產權證、契稅稅收繳款書或契稅完稅證。

②購買二手樓的,自取得契稅稅收繳款書(或契稅完稅證)之日起兩年內申請,提供房地產權證、契稅稅收繳款書(或契稅完稅證)。

③購買征地補償增大住房面積的(自取得購買增大面積發票之日起兩年內),提供房屋拆遷安置協議、購買增大住房面積發票。

④購買拍賣房的,手續同「②非按揭購買二手樓」。

註:如契稅稅收繳款書(或契稅完稅證)上沒有註明「購房金額」的,另需提供購房發票。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在還款期內提出申請。提供經市(或區)房地產交易登記部門監證登記的購房合同(已出房產證的,需提供房地產權證)、借款合同、購房發票(二手房的需提供契稅稅收繳款書(或契稅完稅證)。

(3)建造自建房:在批文有效期內提出申請,提供鎮(鄉)以上城建部門同意用地證明(或房地產權證)、鎮(鄉)以上規劃部門同意建房的批文、建造房屋費用的發票或收據。

(4)翻建、加建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內提出申請,提供鎮(鄉)以上城建部門同意翻建或加建的批文、房地產權證、翻建或加建房屋費用的發票或收據。

(5)大修自住住房:在批文有效期內提出申請,提供鎮(鄉)以上房屋安全鑒定部門(或具備鑒定資格的鑒定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損壞程度需為嚴重損壞房或危房)、房地產權證、修繕房屋費用發票或收據。

提取程序:

1、符合上述規定的職工到住房公積金開戶銀行領取並填寫提取申請表,持有關證明材料到開戶銀行辦理審核手續。

2、購買自住住房、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辦理第一次審核後,由開戶銀行發給《廣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登記證》,以後憑《廣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登記證》辦理提取手續。

3、原單位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職工住房公積金在上級主管部門託管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由上級主管部門核實並加具意見後,持有關證明材料到開戶銀行辦理審核手續;無上級主管部門,且職工住房公積金在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託管的,持有關證明材料到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審核手續。

(9)廣州提取公積金需要什麼材料擴展閱讀:

房屋有兩個產權人且為夫妻關系的,房屋(或購房合同)已明確產權份額的,個人可提取額度按產權份額劃分;未明確產權份額的,個人可提取金額無需劃分,由夫妻雙方共同享有;若其中一方沒有繳交住房公積金的,也按照上述方法進行操作。

例1:房產證(或購房合同)只有A、B兩人,且兩人為夫妻,房產證(或購房合同)中明確劃分產權為A佔60%,B佔40%,則A、B的個人可提取總額分別為購房總房款的60%、40%;若A無繳存住房公積金,則B只可提取屬於自己名下的40%。

例2:房產證(或購房合同)只有A、B兩人,且兩人為夫妻,房產證(或購房合同)中無明確劃分產權,則A、B兩人共同享用該套房屋的可提取總額,不必劃分;若A或B任一方無繳存住房公積金,則無需劃分個人可提取額度,由有繳存的一方全額提取,無繳存一方日後繳存時,再增加共同提取人。

房屋有兩個房屋產權人且非夫妻關系的,其中有產權人沒有繳交住房公積金,可提取額度應劃分可提取額度劃分:

房屋兩個產權人且非夫妻關系的,無論產權人有無繳交住房公積金,房產證(或購房合同)已明確產權份額的,個人可提取額度按產權份額劃分;未明確產權份額的,個人可提取額度按產權人數量平均計算。

例1:房產證(或購房合同)有A、B、C三人,有明確劃分A佔10%,B佔30%,C佔60%,其中C無繳存住房公積金,則A、B的個人可提取額分別為購房總房款的10%、30%;日後C有繳交住房公積金,添加共同提取人後,按佔比提取屬於自己名下的60%。

例2:房產證(或購房合同)有A、B、C三人,其中C無繳存住房公積金,無明確劃分三人產權佔比份額,則個人可提取額則平均劃分,即每人可提取購房總房款的三分之一;日後C有繳交住房公積金,添加共同提取人後,按佔比提取屬於自己名下的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