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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哪裡可以補辦湖南身份證

發布時間: 2022-04-19 12:47:07

A. 湖南身份證廣州補辦點

湖南戶籍可以在廣州辦理第二代身份證
持居民戶口簿或第一代居民身份證,即可到異地受理服務點辦理居民身份證,自辦理之日起18個工作日 後便可到受理點領證。群眾還可以登陸www.96305.com查詢或撥打0731-96305轉人工台咨詢相關業務。
廣州服務點地址:廣州市東風西路156號湖天賓館一樓西門(西門保安亭旁邊)
電話:020-81084737,020-81006661,020-81006662(按市話標准收費)
湖南省公安廳出台二代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新舉措
日前,為方便在外務工、求學、經商的湖南居民辦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省公安廳推出了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服務新舉措。離開戶口所在地的湖南居民,可以到省公安廳設立的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服務點辦理居民身份證。
據悉,目前已在廣東(廣州市東風西路156號湖天賓館421室,020-81084737)、深圳羅湖(深圳市羅湖區東門南路2019號芙蓉賓館後門一樓,0755-82206461)、深圳福田(深圳市福田區彩田南路中深花園A座一樓大廳商務中心,0755-82047203)、 上海(上海市楊浦區黃興路217號二鋼明珠樓7104,021-65193783)設立了4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服務點。以上地區的湖南居民,持居民戶口簿或第一代居民身份證,即可到異地受理服務點辦理居民身份證,自辦理之日起18個工作日 後便可到受理點領證。群眾還可以登陸www.96305.com查詢或撥打0731-96305轉人工台咨詢相關業務。同時,省公安廳正積極籌備在省外其它湖南居民比較集中的省、市和省內長沙、株洲、湘潭三市設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服務點, 開展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服務。
根據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和省物價局有關文件精神,省內異地受理每證在二代證普證工本費(初次申領、換領每證20元,丟失補領或損壞換領每證40元)基礎上加收服務費15元,省外異地受理每證加收服務費35元。 另據悉,為方便全省居民利用「五?一」長假辦理居民身份證,省公安廳下發了專門通知,要求各地必須本著便民利民的原則,最遲不得晚於5月4日開始受理群眾辦理二代證。

B. 湖南人在廣州補辦身份證地址在哪裡

居住地公安機關身份證異地受理點,詳情咨詢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辦理材料

一、戶口簿;

二、廣東省居住證(學生提交學生證或就學證明,60周歲以上或未滿16周歲且未在我市就學的人員提交《廣州市流動人員/居住證信息登記表》);

三、原居民身份證;

四、廣州市居民身份證數字相片回執。 注意:未滿十六周歲的居民由監護人陪同前往辦理。申請人與其監護人不在同一戶內的,應當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等)和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

辦理流程

一、在線預約關注「廣州公安」微信公眾號,進入辦事大廳中的戶政業務智能咨詢預約。然後選擇申、換、補領居民身份證,按照頁面提示依次選擇辦理信息,最後輸入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碼即可完成預約。

二、線下辦理由申領人攜帶辦理材料到戶口所在地的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可辦理戶政業務的派出所)辦證窗口辦理。註:未滿十六周歲的居民,須由監護人陪同前往辦理。

三、領取身份證已辦理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手續的,自提交《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由本人憑戶口簿、收費收據、《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屬換領的需交回原居民身份證)領取證件。

C. 我是湖南人身份證丟了可以在廣州補辦嗎

答:全國任一個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派出所,都可以補辦異地身份證,有的要預約,有的不用預約,使用電話咨詢。
若辦理急件,7個工作日可取。
第一次辦理身份證,必須在戶口所在地辦理,錄指紋亦如此。
戶政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節假日放假休息。
但有的辦證中心或派出所,周六也有延時服務活動,方便群眾,要使用電話咨詢。
溫馨提示:
1、誠心誠意為你釋疑解惑,可以繼續追問;
2、此信悉對你有幫助,請點擊此頁右上角。
3、一個人擁有兩個身份證,其中一個屬於騙領,肯定違法。

D. 到廣州可以補辦湖南的身份證嗎

沒有戶口本復印件是不可以補辦身份證的,異地在本地城市可以補辦身份證,現在身份證都是全國聯網的,只是需要你帶上自己的戶口本,去當地的派出所辦證中心去辦理才可以

E. 湖南二代身份證廣州代辦點在哪

摘要 據悉,目前,湖南省公安廳已在廣州(廣州市東風西路156號湖天賓館421室,020-81084737)、深圳羅湖(深圳市羅湖區東門南路2019號芙蓉賓館後門一樓,0755-82206461)、深圳福田(深圳市福田區下沙碧海紅樹園2棟東座33A,0755-82047203)、上海(上海市楊浦區黃興路217號二鋼明珠樓7104,021-65193783)設立了4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服務點

F. 湖南人在廣州哪裡可以辦理身份證

現在公安機關實行全國異地辦理身份證業務,帶著戶口本或者居住證到居住地派出所辦理身份證就可以,非常方便。

G. 我的身份證過期了 我是湖南人 我現在在廣州黃埔區工作 請問要到哪裡去辦理異地人身份證呢 謝謝

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詳情咨詢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補領身份證材料:

1.戶口簿;

2.廣州市居民身份證數字相片回執;

3.可以證明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下列材料之一:

①居住證或居住登記回執;

②證明合法穩定就業的,需提供勞動合同、工商執照等相關資料;

③證明合法穩定就學的,需提供經教育部門注冊的學生證或學籍證明等相關資料;

④證明合法穩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權屬證明或房屋租賃合同等相關資料。

辦理流程

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申請表》,繳納證件工本費。其中,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

2、戶籍地簽發: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後,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核簽發。

3、居住地製作和發放證件: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核簽發的制證信息後,在法定時限內完成製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4、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使用現居住登記所在區的轄內居民身份證自助辦證機辦理業務:

①年滿16周歲以上持廣州市簽發的居住證(或居住登記回執)的本省籍人員;

②辦理的業務類型為:證件有效期滿換領、證件損壞換領、證件遺失補領。

註:未滿十六周歲的人員由監護人陪同前往辦理。

H. 廣州哪裡可以辦理湖南身份證

受理部門為由現居住登記地的區公安分局異地辦證受理點,這里列舉幾個辦證點:

1、越秀區第一辦證中心

地址:越秀區海珠中路72號

電話:87773411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8:30-21:00;節假日及周六、日:8:30-17:30。

2、越秀區第二辦證中心

地址:越秀區東華東路363號

電話:87773411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8:30-21:00;節假日及周六、日:8:30-17:30。

3、越秀區礦泉派出所

地址:越秀區廣園西路123號

電話:87773411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

4、荔灣區綜合辦證中心

地址:荔灣區光復中路245號

電話:83117462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8:30-21:00;節假日及周六、日:8:30-17:30。

5、荔灣區綜合辦證中心鶴洞辦證點

地址:荔灣區鶴洞路42號之三

電話:81561671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8:30-21:00;節假日及周六、日:8:30-17:30。

6、海珠區綜合辦證中心

地址:海珠區江南西路紫龍大街18號

電話:84221648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8:30-21:00;雙休日、節假日8:30-12:0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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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異地辦理身份證所需材料

1、換領居民身份證

(1)戶口簿;

(2)廣東省居住證(學生提交學生證或就學證明,60周歲以上或未滿16周歲且未在我市就學的人員提交《廣州市流動人員/居住證信息登記表》);

(3)原居民身份證;

(4)廣州市居民身份證數字相片回執。

2、補領居民身份證

(1)戶口簿;

(2)廣東省居住證(學生提交學生證或就學證明,60周歲以上或未滿16周歲且未在我市就學的人員提交《廣州市流動人員/居住證信息登記表》);

(3)廣州市居民身份證數字相片回執。

參考資料

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一覽表 - 廣州市政府

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須知 - 廣州市政府

I. 湖南二代身份證廣州代辦點在哪

摘要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以下地點都是可以辦理的哦。您參考下:廣州市公安局綜合辦證大廳

J. 廣州哪裡有湖南身份證代辦點

湖南身份證異地代辦點為廣州市東風西路156號湖天賓館421室。
異地身份證辦理流程如下: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受理點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繳納證件工本費;
2、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後,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核簽發;
3、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核簽發的制證信息後,在法定時限內完成製作與核驗發放。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是用於證明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公民身份證明文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第十一條 國家決定換發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未滿十六周歲公民的居民身份證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請換領、換發或者補領新證。
公民辦理常住戶口遷移手續時,公安機關應當在居民身份證的機讀項目中記載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變動的情況,並告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