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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如何申請廉租房

發布時間: 2022-04-22 08:55:01

Ⅰ 廣州戶口無房可以申請什麼房


()申請及其共同申請家庭員具本市城鎮戶口並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支配收入、家庭資產符合市政府公布標准(見附錄); (三)自住房或者現住房均居住面積低於10平米; (四)未享受購房優惠政策: 1.按房改本價或標准價購買公住房; 2. 購買解困房、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
3. 參加本單位內部集資建房; 4. 落實僑房政策專用房; 5. 其購房優惠政策 (五)申請及其共同申請家庭員申請前5內沒購買或售房公租房廉租房的申請條件是什麼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種社會主體通過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籌集房源、專門面向中低收入群體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個國家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公共租賃住房不是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於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還有一些從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群體。
根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七條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補貼為主,實物配租和租金減免為輔。廉租房的申請條件1、申請人具有5年以上當地城市常住戶口2、申請人必須是當地民政部門認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3、申請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築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4、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並一起共同生活的5、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經當地房管部門確認他處沒有住房的。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印發的《關於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號的規定,從起,各地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並軌後統稱為公共租賃住房。1、領表:申請人憑戶口簿、身份證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領取《廣州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購表》(以下簡稱申購表)。
【拓展資料】
2、申請:申請人應當按要求如實填寫申購表,並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提交申購表和相關材料,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應當按本辦法第十二條的規定受理申請。

3、初審和公示: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戶籍、收入、資產、住房等情況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進行調查核實。申請人及有關組織或者個人應當接受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街道辦事處、鎮政府調查核實後將申請人家庭人口、現居住地點、住房狀況、家庭收入、家庭資產、工作單位等情況在申請人所居住的社區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和實際居住地不一致的,實際居住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應配合調查、核實,

實際居住地和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應當同時組織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任何組織或個人對公示的情況有異議的,應當在公示期內書面向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提出,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應當自接到異議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重新調查核實。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異議不成立的,受理申請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將申請資料和審核意見提交市國土房管局各區分局。

4、復核:市國土房管局各區分局應當自收到初審資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會同區民政局按本辦法規定復核並對申請人情況進行評分(評分標准依照附件2執行),評分後將申請資料和審核意見報送市住房保障辦;區民政局應同時將申請資料報市民政局備案。

5、批准和公示:市住房保障辦收到申請資料和審核意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會同市民政局將經復核符合申購資格的申請人姓名、工作單位、現住房地址、現住房條件、家庭人口、家庭人均居住面積、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情況、受理單位和方式等在市國土房管局網站上公示,

公示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對公示的情況有異議的組織和個人,應當在公示期內書面向市住房保障辦提出。市住房保障辦應當自接到異議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重新調查核實,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異議不成立的,

市住房保障辦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批准申請人取得購房資格並公告,同時向申請人發放有效期為3年的准購證明。

6、輪候:市住房保障辦應當將取得購房資格的申請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輪候順序;分數相同的,通過搖珠方式確定輪候的先後順序。

7、配售通知:市住房保障辦根據房源情況,並按照輪候順序向申請人發出配售通知。

8、選房:接到配售通知的申請人可根據配售項目房源情況選擇購房或繼續輪候。申請人有3次選房機會。選擇購房的,申請人選定住房後,應當當場簽訂選房確認書,並在規定時間內簽訂購房合同。放棄選房累計3次或在簽訂購房合同後,

放棄購房或未按合同規定時間付款,按合同約定解除合同的,視同放棄購買資格。放棄購買資格的,兩年後方可按程序重新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1)廣州如何申請廉租房擴展閱讀:

一、安置房買賣的風險:

第一、政策因素。

根據相關法規及政策規定,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此類房屋產權雖屬於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一定期限內不能上市交易。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

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 (與市場價比較而言)。該類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沒有什麼區別,屬於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第二、價格因素。

拆遷安置房的買賣大多是在簽訂了拆遷安置協議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況下轉讓買賣的。由於從訂立安置協議到房屋交付,中間間隔時間長、變化大,特別是價格不斷上漲,到交房時的價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遷戶認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損失,

因此拒絕交房,要求漲價,最終導致雙方的矛盾加劇,引起訴訟。

第三、人的因素。

「共有人」是拆遷安置房買賣風險的最大製造者。他們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責任追求己方利益,或為合同的履行設置障礙。共有人會以《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8條第4項「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及第6項「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為由,

請求確認房屋買賣合同無效。對此的認為,根據人大常委會對《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共有財產的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其行為應該視為無效,但該意見同時規定,如果第三人善意取得財產,其取得財產的行為應該受到保護。而由此給其他共有人造成的損失,

應該由擅自處置財產的共有人進行賠償。《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禁止轉讓尚未確權發證的房地產,其立法目的就是為制止來源不明、權屬不清的房地產轉讓。而當事人之間的拆遷房買賣合同在訂立合同時就來源明確、權屬清楚,拆遷戶主張合同無效違背誠實信用原則。

為保護交易安全,應當認定合同有效。賣房人應當交付房屋,並協助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手續。

因此,為減少矛盾、避免糾紛,購置拆遷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質,一般來說對已經竣工的安置房可以到開發公司或房地產交易中心查詢房屋的產權資料、土地性質等狀況,如房屋尚未建造或正在建造,買家非但要承擔極大的法律風險,

而且還要承擔安置房的具體結構、朝向、小區環境改變等不確定的風險。其次是訂立協議時要出售方全體共有人簽名,以減少風險。

二、拆遷安置房的交易風險

隨著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大量農村集體土地上的房屋被納入拆遷范圍。為了解決被拆遷人的居住問題,政府修建了專門的拆遷安置房。拆遷安置房享受土地劃撥、規費減免等相關政策,具有社會保障性質,其供應對象為集體土地的被拆遷居民家庭。與普通商品房相比,

拆遷安置房最大的特點在於購買對象特定和交易時間受限,即只有符合條件的被拆遷人才有資格購買拆遷安置房,並且被拆遷人在取得拆遷安置房房產證的一定時間內(通常為五年)無法將該房過戶給其他人。雖然拆遷安置房交易受到限制,但在實際生活當中,

由於拆遷安置房與普通商品房之間通常存在著較大的差價,因而在民間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拆遷安置房交易市場,甚至出現了批量收購此類房屋然後再轉賣牟利的「黃牛」。雖然買賣雙方先簽訂買賣合同、辦理款項及房屋交接手續,

五年後再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的做法並未違反法律規定,屬於合法行為;但與普通的商品房相比,拆遷安置房的交易風險大了許多。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房價上漲容易誘使賣方違約。

按照政策的規定,賣房者要在取得房產證之日起五年後才能夠將房屋過戶給買房者。在這漫長的五年時間里,房價的走勢無論是誰都難以預料的。當房價大幅上漲之時,賣房者完全可能將房屋再次賣給出價更高的買方。在某些極端的情況下,一套拆遷安置房在最終過戶之前,

可能已經被買賣了十幾次。拆遷安置房的買方是無法從買賣合同中獲得充足的保障的。房屋的歸屬最終取決於過戶情況:誰最終取得了拆遷安置房的所有權證,誰就是房屋的所有權人,至於其是否是第一個買方則在所不問。許多拆遷安置房的買方認為,

買賣合同已經簽了、房款已經付了、房子也已經裝修過了,就算賣方違約,還能把我從房子里趕出去不成?可事實上,完成過戶手續的買方將依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權,並有權要求原來的購房者搬出拆遷安置房屋。

第二,買方無法取得房屋再度拆遷的補償利益。

在城市擴展的過程中,一些新建成的拆遷安置房再次面臨拆遷也並不鮮見。此時,拆遷部門所支付的補償金往往高於拆遷安置房的交易價格,而買賣雙方也因此對拆遷補償金的分配時常發生爭議:賣方認為,房子還沒有過戶,則拆遷補償款當然屬於賣方;買方認為,

房款已經全部結清,自己已經入住,則拆遷補償款應當屬於買方。從法律上來講,拆遷補償款應當仍然屬於賣方:一方面,拆遷補償款屬於被拆遷房屋的變形物,而不屬於孳息。變形物通常是以原物的滅失為其產生的前提;而孳息的產生通常並不依賴於原物的滅失,

相反,通常其是在原物存在的情形下產生的。拆遷補償款不能適用孳息所有權隨交付變動的規則。另一方面,拆遷補償款是賣方基於法律的規定而取得的,並非沒有合法的依據,因而不屬於不當得利。因此,賣方在已經收取了購房款之後,仍然有權利獲得拆遷補償款。

第三,易受不確定因素影響。

交易時間過長,則許多不可預見的因素都將誘發糾紛。在一起案件當中,在完成過戶之前,賣房人死亡了,而賣房人的繼承人對於該買賣合同產生爭議,認為賣給買房人的價格太低了。買房人為了完成過戶,就不得不與從未謀面的繼承人進行交涉,繼而捲入到賣房人的家務當中。

最終,買房人選擇通過訴訟來解決問題,但卻又面臨新的難題。賣房人有多個繼承人,有的已經赴海外定居。在這種情況下,法院將不得不通過外交途徑送達。而至於多長時間能夠完成送達,就很難預測了,而訴訟也將因此被拖延下去,買方也就無法取得房屋的產權證。

除此之外,國家稅收、信貸等宏觀調控政策的變化,也會使得買賣雙方對於交易的得失進行重新評估。

買房者在購買拆遷安置房時,不能僅僅看到其相對低廉的價格,更應當看到其特殊的風險。的認為,購買拆遷安置房並非明智之舉,因為要順利完成交易所消耗的時間過長,其中潛在的法律風險是任何人都難以預見和避免的。買方所獲得的只是有限的差價,

而其可能損失的卻是整個房屋。

三、買安置房有政策風險

這類房屋的交易行為比較容易引起國家的關注並加以規范,出現或抬高一些入市門檻,比如2004年6月開始由政府統建的解困房(不包括安置房),產權證辦理後五年內不能上市買賣交易。

Ⅱ 廣州廉租房申請條件及流程

廉租房的申請條件:
1、申請人具有5年以上當地城市常住戶口;
2、申請人必須是當地民政部門認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請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築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並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經當地房管部門確認他處沒有住房的。

Ⅲ 單身如何申請廣州公租房

單身申請廣州公租房申請條件:
一、申請承租政府主導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的家庭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具有本市市區城鎮戶籍,並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申請人配偶非廣州戶籍的,應作為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
(二)上年度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凈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標准(附表);
(三)無自有產權住房;
(四)現無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單位自管公房;
(五)未享受過以下購房優惠政策(以下簡稱購房優惠政策):
1.按房改成本價或標准價購買公有住房;
2. 購買解困房、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
3. 參加本單位內部集資建房;
4. 落實僑房政策專用房;
5. 拆遷安置新社區住房;
6. 政府提供的其他購房優惠政策。
(六)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沒有購買、出售、贈與、離婚析產或自行委託拍賣過房產(以下簡稱轉讓房產)。
二、申請承租社會力量投資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的人員,應如實向用工單位申報收入、資產凈值和居住情況,無用工單位的應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如實申報。具體流程為:領表→申請→用工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初審和公示→產權人(出租人)備查→審核、公示並批准公告。
程序:申請、審核、公示、輪候程序
公共租賃住房的申請、審核、公示和輪候的程序按照我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和經濟適用住房制度實施辦法的有關程序執行,即:領表→申請→初審和公示→復核→批准和公告→輪候。申請人應當如實申報家庭收入、資產和住房狀況,並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附:廣州廉租房申請程序
(一)領表:申請人憑戶口簿、身份證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領取《廣州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二)申請:申請人應當如實填寫申請表,並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提交申請表和相關資料,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按本辦法第十條的規定受理申請。
(三)初審和公示: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應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採取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完成對申請人的戶口、收入、住房、資產等申報情況的調查和初審,並將其家庭人口、現居住地點、住房狀況、家庭收入、家庭資產、工作單位等情況在申請人所居住的社區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和實際居住地不一致的,實際居住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應配合調查、核實,實際居住地和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應當同時組織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對公示有異議的組織和個人,應當書面向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提出,街道辦事處、鎮政府自接到異議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重新調查核實。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異議不成立的,將申請資料和審核意見提交區國土房管分局。
(四)復核:各區國土房管分局應當自收到初審資料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復核並按本辦法規定對申請人情況進行評分(評分標准按本辦法附件2執行);評分後將申請資料和審核意見報送市房改辦住建辦。
(五)批准和公示:市房改辦住建辦將經復核符合資格條件的申請人姓名、工作單位、現住房地址、現住房條件、家庭人口、家庭人均居住面積(人均建築面積)、家庭年可支配收入、資產情況、受理單位及廉租保障方式等在市國土房管局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對公示有異議的組織和個人,應書面向市房改辦住建辦提出異議,市房改辦住建辦應當自接到異議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重新調查核實。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異議不成立的,市房改辦住建辦批准申請人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資格並予以公告,按批準的保障方式進入輪候。
申請材料:申請承租政府主導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時應當提交以下資料:
(1)申請表及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離異或喪偶的,提供相關證明。
(2)現住房證明;在戶籍所在地、實際居住地或外地擁有房產的證明資料及共同提出申請的家庭成員所擁有的其他房產的證明資料;承租住房的,提供租賃合同;有工作單位的,提交單位住房分配情況證明;
(3)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上一年度收入證明(工資收入含獎金、各類補貼、加班費和其他收入),以及上一年度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或單位代扣代繳憑證;個體工商戶或投資辦企業的,提供營業執照和上一年度個人所得稅及相關稅收繳交憑證。
(4)大中專院校畢業後取得本市市區城鎮戶籍的,提供畢業證書及在穗工作的相關證明。 (5)因就學、服兵役等原因戶籍遷出本市市區的,提供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證明;
(6)現役軍官、軍隊文職幹部提供經市軍隊轉業幹部辦公室確認的符合轉業安置本市條件的證明材料;
(7)屬烈士遺屬、優撫對象、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或離職人員、轉業復員軍人、孤老、三級以上(含三級)殘疾人以及受到區政府以上各級政府表彰的勞動模範的,提供相關證明。
(8)家庭資產情況及其證明材料;
(9)其他需要的證明材料。
(10)誠信承諾書。
以上各類證明材料,應當提交經申請人簽字確認的復印件,並提供原件核對。

Ⅳ 廣州廉租房申請條件及流程

廣州市廉租房申請條件:

1.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具有本市市區城鎮戶籍,並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凈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標准;

3.無自有產權住房,或現自有產權住房人均居住面積低於10平方米;

4.未享受過以下購房優惠政策:

一.按房改成本價或標准價購買公有住房;

二.購買解困房、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

三.參加單位內部集資建房;

四.落實僑房政策專用房;

五.拆遷安置新社區住房;

六.政府提供的其他購房優惠政策。

5.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沒有購買或出售過房產。

廉租住房申請家庭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申請家庭自申請之日的上月起連續6個月人均月收入低於960元(含960元),家庭不擁有機動車輛、出租房屋和臨時的較大財產收入(如福利、體育彩票中獎等),家庭財產低於12萬元(含12萬元)。家庭財產是指家庭成員擁有的全部存款、非居住類房屋、車輛、有價證券等財產。

2.申請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積低於10平方米(不含10平方米)。

3.申請家庭成員在戶主戶籍地具有本市非農業常住戶口且實際居住,並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農業常住戶口3年以上,其他成員戶口遷入此住處須滿1年以上。但支援外地建設退休(職)回滬定居並遷入戶口的人員,可不受此限制。

4.申請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員之間須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

下列特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准(目前為960元/月),並符合廉租住房其它申請條件的,可申請廉租住房:

1.曾獲得省部級及以上勞動模範稱號的退休職工。

2.烈屬、因公犧牲軍人家屬,一至四級殘疾軍人。

3.曾獲得全國三八紅旗手或2次及以上省部級三八紅旗手稱號的退休職工。

4.1966年底以前的歸國老華僑。

30歲以上的單身人士,可獨立申請,條件如下。

1.單身(含離異)申請人未滿35周歲。但經民政部門認定的社會救濟、社會救助的孤兒除外

2.離婚不足2年的;

3.在5年之內有住房轉讓行為且轉讓住房的建築面積超過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的,不納入保障范圍。但申請家庭成員中直系親屬因患重大疾病轉讓住房並提供有關證明的除外;

4.領取城鎮居民社會保障金的被拆遷人,在拆遷補償中已按《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實施辦法》四十五條規定政策獲得補償安置的

5.掛靠戶口所掛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6.擁有轎車或經營性機動車的

7.興建、購買商業用房或高標准裝修現有住房的;

8.出資安排子女出國留學或就讀高收費學校的

9.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不得申報的情況。

廣州廉租房申請流程:

1.領表

申請人憑戶口簿、身份證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領取《廣州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2.申請

申請人應當如實填寫申請表,並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提交申請表和相關資料,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按本辦法第十條的規定受理申請;

3.初審和公示

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應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採取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完成對申請人的戶籍、收入、住房、資產等申報情況的調查和初審。

申請人及有關組織或個人應當接受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情況。街道辦事處、鎮政府調查核實後將申請人家庭人口、現居住地點、住房狀況、家庭收入、家庭資產、工作單位等情況在申請人所居住的社區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和實際居住地不一致的,實際居住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應配合調查、核實,實際居住地和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應當同時組織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

對公示的情況有異議的組織和個人,應當在公示期內書面向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提出,街道辦事處、鎮政府自接到異議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重新調查核實。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異議不成立的,受理申請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將申請資料和審核意見提交市國土房管局各區分局;

4.復核

市國土房管局各區分局應當自收到初審資料起15個工作日內會同區民政局完成復核,並按本辦法規定對申請人情況進行評分(評分標准按本辦法附件2執行);評分後將申請資料和審核意見報送市房改辦住建辦;區民政局應同時將申請資料報市民政局備案;

5.批准和公示

市房改辦住建辦應當自收到申請資料和審核意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會同市民政局將經復核符合資格條件的申請人姓名、工作單位、現住房地址、現住房條件、家庭人口、家庭人均居住面積、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情況、受理單位及擬定的廉租住房保障方式等在市國土房管局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

對公示的情況有異議的組織和個人,應當在公示期內書面向市房改辦住建辦提出異議,市房改辦住建辦應當自接到異議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重新調查核實。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異議不成立的,市房改辦住建辦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批准申請人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資格並予以公告,按批準的保障方式進入輪候。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1-25,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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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廣州廉租房申請的條件是什麼

申請廣州廉租房要符合條件:1.申請承租廣州市政府主導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的家庭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一)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具有本市市區城鎮戶籍,並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申請人配偶非廣州戶籍的,應作為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二)上年度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凈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標准;(三)無自有產權住房;(四)現無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單位自管公房;(五)未享受過以下購房優惠政策(以下簡稱購房優惠政策):1、按房改成本價或標准價購買公有住房;
2、購買解困房、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
3、參加本單位內部集資建房;
4、落實僑房政策專用房;
5、拆遷安置新社區住房;
6、政府提供的其他購房優惠政策。(六)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沒有購買、出售、贈與、離婚析產或自行委託拍賣過房產(以下簡稱轉讓房產)。
2、申請承租社會力量投資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的人員,應如實向用工單位申報收入、資產凈值和居住情況,無用工單位的應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如實申報。具體流程為:領表→申請→用工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初審和公示→產權人(出租人)備查→審核、公示並批准公告。

Ⅵ 異地戶口來到廣州工作買左7年9個月的社保可以在廣州當地申請廉租房嗎

摘要 怎樣申請廉租房

Ⅶ 廣州廉租房申請條件2021

020年廣州廉租房政策規定,廣州廉租房申請條件2020,2020年廣州廉租房申請流程。
保障性住房,是與商品性住房(簡稱商品房)相對應的一個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標准、限定價格或租金的住房,由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賃住房構成。與商品房相比,保障性住房制度還很不完善,為此,我國已經提出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進一步改善人民群眾的居住條件,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兩限商品住房
即「限套型、限房價、競地價、競房價」。為降低房價,解決本地居民自住需求,保證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應。目前情況來看,首批限價房規定:限價房的套型建築面積全部為90平方米以下。
經濟適用房

指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具有經濟性和適用性的特點。經濟性是指住宅價格相對於市場價格比較適中,能夠適應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適用性是指在住房設計及其建築標准上強調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築標准。 經濟適用住房面積需要嚴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住房面積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住房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廉租房
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給城鎮居民中最低收入者。在房價瘋漲,經濟適用房走入困境,百姓居住難的背景下,廉租房便成為了社會關注的焦點,能成為了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救命草」。據調查,廉租房戶型設定是以一居室、兩居室為主,建築面積原則上按一居室套型建築面積35平方米,兩居室套型建築面積45平方米,三居室套型建築面積55平方米。三個項目中的三居都不高於55平方米,名副其實的「袖珍」小戶型。
政策性租賃房
指通過政府或政府委託的機構,按照市場租價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難家庭提供可租賃的住房,同時,政府對承租家庭按月支付相應標準的租房補貼。其目的是解決家庭收入高於享受廉租房標准而又無力購買經濟適用房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這個概念正好被定格在新出爐的「租賃型經濟適用房」。經濟適用房以租代售,可以說是將經濟適用房變成「擴大版的廉租房」。
廣州廉租房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具有廣州市市區城鎮戶籍,並在廣州市工作或居住;申請人配偶非廣州戶籍的,應作為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
(二)上年度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凈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標准;
(三)無自有產權住房;
(四)現無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單位自管公房;
(五)未享受過以下購房優惠政策(以下簡稱購房優惠政策):
1、按房改成本價或標准價購買公有住房;
2、購買解困房、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
3、參加本單位內部集資建房;
4、落實僑房政策專用房;
5、拆遷安置新社區住房;
6、政府提供的其他購房優惠政策。(六)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沒有購買、出售、贈與、離婚析產或自行委託拍賣過房產(以下簡稱轉讓房產)。
廣州廉租房申請材料
(一)申請表及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離異或喪偶的,提供相關證明;
(二)在戶籍所在地、實際居住地或外地擁有房產的證明資料,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所擁有的其他房產的證明資料;承租住房的,提供租賃合同;有工作單位的,提交單位住房分配情況證明;
(三)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上一年度收入證明(工資收入含獎金、各類補貼、加班費或其他收入),以及上一年度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或單位代扣代繳憑證;個體工商戶或投資辦企業的,提供營業執照和上一年度個人所得稅及相關稅收繳交憑證;
(四)大中專院校畢業後取得本市市區城鎮戶籍的,提供畢業證書及在穗工作的相關證明;
(五)因就學、服兵役等原因戶籍遷出本市市區的,提供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證明;
(六)屬民政部門核定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難家庭或市總工會核定的特困職工家庭的,提供《廣州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廣州市低收入困難家庭證》或《廣州市工會特困職工證》,免交本款第三項規定的資料;
(七)屬烈士遺屬、優撫對象、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或離職人員、轉業復員軍人、孤老、三級以上(含三級)殘疾人以及受到區政府以上各級政府表彰的勞動模範的,提供相關證明;
(八)家庭資產情況及其證明材料。
廣州廉租房申請流程 http://www.baoxianzx.com
領表→申請→用工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初審和公示→產權人(出租人)備查→審核、公示並批准公告。
申請條件:
1、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具有本市城鎮戶籍,並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凈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標准;
3、無自有產權住房,或現自有產權住房人均居住面積低於10平方米;
4、未享受過以下購房優惠政策:
a.按房改成本價或標准購買公有住房;
b.購買解困房、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
c.參加單位內部集資建房;
d.落實僑房政策專用房;
e.拆遷安置新社區住房;
f.政府提供的其他購房優惠政策。
5、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沒有購買或出售過房產。

申請對象:
1、以家庭為單位,申請人與申請人配偶除外的其他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或收養關系。
2、30歲以上的單身人士,可獨立申請。
申請材料:
1、《廣州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請表》;
2、戶口本;
3、身份證;
4、結婚證或離婚證;
5、計劃生育證明;
6、在戶籍所在地、實際居住地或外地擁有房產的證明資料;
7、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上一年度收入證明以及上一年度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或單位代扣代繳憑證;
8、畢業證及在穗工作證明(大中專院校畢業取得本市戶籍需提供);
9、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證明(因就學、服兵役等原因戶籍遷出本市戶籍需提供);
10、《廣州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廣州市低收入困難家庭證》或《廣州市工會特困職工證》(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難家庭或市總工會核定的特困職工家庭需提供);
11、家庭資產情況及其證明資料;
12、誠信承諾書;
13、其它相關資料。
申請流程:
1、申請人前往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領取申請表;
2、填寫好申請表,並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提交申請表和相關資料。
3、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人的申報情況的調查和初審。
4、市國土房管局各區分局在15個工作日會同區民政局完成復核並進行評分;評分後報送市住房保障辦;區民政局應同時將申請資料報市民政局備案。
5、市住房保障辦在10個工作日內會同市民政局將經復核符合資格條件的申請人情況及擬定的廉租住房保障方式等在市國土房管局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
6、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異議不成立的,市住房保障辦在2個工作日內批准申請人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資格並予以公告,按批準的保障方式進入輪候。
本市戶籍申請公租房條件:
(一)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應當具有本市城鎮戶籍,並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但以下兩種情況除外:
1、申請人配偶及未年滿18周歲子女非本市城鎮戶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可以作為共同申請人;
2、戶籍因就學、服兵役等原因遷出本市的,可以作為共同申請人。
(二)申請之月前12個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凈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收入標准。收入標准實行動態調整,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根據本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住房價格水平,參照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確定,報市政府批准後公布執行。
(三)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或現自有產權住房人均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積低於10平方米,下同);租住的直管房住宅、單位公房人均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家庭自有產權住房人均建築面積超過9平方米不足15平方米的,只能申請住房租賃補貼。
(四)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未享受購買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拆遷安置新社區住房、落實僑房政策專用房等購房優惠政策。
來穗人員公租房申請條件:

以下兩類來穗務工人員,可以申請承租市本級公共租賃住房:
(一)來穗時間長、穩定就業的來穗務工人員。
此類人員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人在廣州市申報居住登記,辦理並持有《廣東省居住證》3年以上,且申請時仍在有效期內。
2.申請人在廣州地區參加社會保險(含廣東省、廣州市社會保險,社會保險的內容包括基本養老、職工社會醫療、工傷、失業和生育保險,下同)連續繳費(含補繳)滿2年或者5年內累計繳費滿3年,且申請時處於在保狀態。
3.申請人在申請時已在本市辦理就業登記,已與本市用人單位簽訂2年以上期限的勞動合同,且申請時處於合同有效期內;或者屬於在本市轄區內辦理了工商登記的企業出資人或者個體工商戶經營者,且申請時工商登記未被注銷、吊銷。
4.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在本市未承租直管公房或者單位自管房,且申請時在本市未享受公共租賃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
5.申請人及其配偶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6.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沒有犯罪記錄及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沒有公安機關作出的處以行政拘留、責令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收容教育、收容教養等治安違法記錄(以下簡稱犯罪違法記錄)。
(二)高技能人才或者獲得榮譽稱號的來穗務工人員。
1.持有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或者三級、二級、一級)職業資格證書的高技能人才。
2.獲國家、省和本市黨委、政府授予的榮譽稱號,或者獲得 「廣州市優秀異地務工人員」、「廣州市優秀異地務工技能人才」稱號人員。
3.本市及以上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表彰或者獎勵人員。
上述人員須持有《廣東省居住證》、在廣州地區參加社會保險、已在本市辦理就業登記或者工商登記(申請時上述證件及證明仍在有效期內),且符合第四條第(一)項第4、5、6目條件。

Ⅷ 有宅基地能申請廉租房嗎申請廉租房需要什麼條件如何申請

廉租房一般有兩種表現形式,一是由政府出資建好後,低租金給住房困難戶;二是由政府發放租金補貼給住房困難戶,由他們租賃社會房屋居住。最近有廣州網友在問,有宅基地能申請廉租房嗎?申請廉租房需要滿足什麼條件?如何申請廉租房?下面我們具體來看看。


二、如何申請公租房?


《廣州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制度實施辦法(試行)》規定,廣州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申請程序如下:

一、申請受理

本市市區城鎮戶籍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遞交《廣州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申請表》及戶籍、收入、資產、住房等相關證明材料申請相應的保障方式;遞交申請時須選擇領取住房租賃補貼自行解決住房問題或輪候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申請人須選擇擬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區域意向。

申請材料齊全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應予以受理,並出具受理憑證,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受理後錄入住房保障管理系統。對申請不予受理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應書面告知並說明理由。

申請人應當如實申報家庭收入、資產和住房狀況,並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二、初審及公示

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應當自接到申請資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家庭的戶籍、家庭人員結構、婚姻生育狀況等情況進行初審及在申請受理所在地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5日。

對公示的情況有異議的組織和個人,應當在公示期內向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實名舉報,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應當自接到異議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核實。經初審不通過或公示異議核實成立的,應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異議不成立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將申請資料和審核意見提交區住房保障部門。

三、復核

區住房保障部門自收到初審材料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會同區民政部門進行復核,並提出復核意見。其中區民政部門負責對家庭收入資產情況的審查核實,區住房保障部門負責對家庭住房困難的審查核實。

經復核合格的,將復核合格的申請家庭情況報送市住房保障部門;不合格的,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四、公示

市住房保障部門將復核合格的申請家庭情況在市國土房管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5日。公示內容包括收入、住房、家庭資產、保障方式、應核發補貼金額以及擬申請承租房屋區域等相關情況。對公示的情況有異議的組織和個人,應當在公示期內向市住房保障部門書面提出,市住房保障部門應當會同市民政部門自接到異議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組織完成調查核實。經核實異議成立的,應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五、批准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異議不成立的,市住房保障部門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批准申請人取得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資格。

另外,關於住房租賃補貼標准,也可查看《廣州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制度實施辦法(試行)》。

Ⅸ 廣州廉租房申請條件

法律分析:申請的條件主要如下:1、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具有本市城鎮戶籍,並在本市工作或居住;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凈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標准;3、無自有產權住房,或現自有產權住房人均居住面積低於10平方米;4、未享受過以下購房優惠政策:(1)按房改成本價或標准購買公有住房;(2)購買解困房、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3)參加單位內部集資建房;(4)落實僑房政策專用房;(5)拆遷安置新社區住房;(6)政府提供的其他購房優惠政策。5、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沒有購買或出售過房產。
【法律依據】:《城鎮廉租住房管理辦法》第六條:對開發建設和購買的廉租住房,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在土地、規劃、計劃、稅費等方面給予政策扶持。第七條:廉租住房必須嚴格控制面積標准和裝修標准。每戶最低收入家庭只能租住一處與居住人口相當的廉租住房。廉租住房的面積標准、裝修標准和具體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