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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個人所得稅怎麼算

發布時間: 2022-04-25 02:29:49

『壹』 廣州市辦公、商業用途個人所得稅怎麼扣

一、自然人購買辦公、商業用途的房產,無需扣除個人所得稅。
二、自然人出租辦公、商業用途的房產,個人所得稅徵收採取據實徵收和核定徵收兩種徵收方式:
(一)納稅人出租或轉租房產採取據實徵收方式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可憑合法有效憑證,從其租金收入中依次減除房產租賃過程中繳納的稅費、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由納稅人負擔的實際修繕費用,以及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
(二)納稅人不能提供合法、准確的成本費用憑證,不能准確計算房產租賃成本費用的,按租金收入的5%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三)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
自然人出租住房,暫減按10%的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自然人出租非住房,按20%的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
房產租賃所得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納稅人同一個月多次取得房產租賃所得應合並計算納稅。
三、自然人出售辦公、商業用途的房產,個人所得稅,按差額(成交總價-原購買價-合理費用(包括增值稅、增值稅附加稅、銀行按揭利息、裝修費用等等))的20%繳納。
另外還有增值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等

『貳』 廣州的個人所得稅率是多少呢怎麼計算的

目前我國個人所得稅是執行的是從2009年的9月1日起:7級超額累進稅率,我舉例說明計算過程:

如你的稅前工資:5498元,你應交個人所得稅:94.80元,稅後到手工資就是:5403.2元,我的計算如下,你能看明白的:

一、如你這個月累計收到工資:扣除社保*元,公積金*,扣個人的商業保險200元(200元是最高金額)後得到5498元,納稅所得額=5498-3500=1998元,應交個人所稅:1998*10%=199.80元,速算扣除:105元,應交個人所稅:199.8-105=94.80元,你到手工資=5498-94.8=5403.2元。

二、說明1:

和你說一下,這個3500元扣減是2011年9月1日開始至今天的政策。所有的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都得執行的。只要你的月收入超過3500元就得自覺交的個人所得稅,這個政策至今天還在執行哦。

三、說明2:

個人所得稅是實行的收付實現制,就是你上月沒有發合在這個月發了,只要超過3500元就得交個人所得稅的。

四、說明3:

你所交的個人所得稅在你當地的地稅都能查到的,而且你當地的地稅應該每年都會給納稅人一封納稅光榮的掛號信的。

五、執行的稅率表格:

『叄』 廣州市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工資個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工資薪金所得 -「五險一金」-扣除數)×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月薪金收入總額(包括加班費等)-3500-個人支付的社保和公積金費用全月應納稅額=全月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年終獎金應納稅額年度獎金的個人所得稅適用的稅率:年終獎金總額/12後再對應適用稅率年終獎應納稅額=年終獎金總額×年終獎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例1:如某員工2012年1月工資收入5000元,並同時獲發2011年度年終獎總額10000元。該員工2012年1月的個人所得稅計算如下:當月工資收入的個人所得稅=[5000-3500-5000×10%(個人社保部分)-5000*5%(個人住房公積金部分)]×3%-0(速算扣除數)=22.5元。該員工年度獎金的個人所得稅適用的稅率:10000÷12=833.33元,其相對應的適用稅率是3%,速算扣除數為0。該員工年終獎金應納個人所得稅為:10000×3%-0=300元。總納稅額:2012年1月共應納個人所得稅22.5+300=322.5元。例2:當月工資未達到起征點,年終獎納稅額的計算。如某員工2012年1月工資收入3000元,並同時獲發2011年度年終獎總額1000元。該員工2012年1月的個人所得稅計算如下:當月工資收入應納稅所得額=3000-3500<0元,低於起征點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該員工年度獎金的個人所得稅適用的稅率:=3000+1000÷12-3500<0元,其相對應的適用稅率是3%,速算扣除數為0。該員工年終獎金應納個人所得稅為:0元。合計應納稅額:2012年1月應納個人所得稅0元。

『肆』 廣州工資超過5000怎麼扣稅

法律分析: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勞動性所得實行綜合征稅;個稅起征點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萬元);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

應納稅所得額 = 工資收入金額 - 各項社會保險費(五險一金等) - 起征點;應納稅額 = 應納稅所得額X稅率 - 速算扣除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伍』 廣州工資個人所得稅怎麼扣

在不免稅(工資不是3500元以下或者扣掉社保費後大於3500元)的情況下,個人所得稅實行七級累進稅率制度計算。

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

應納稅所得額 = 工資收入金額 - 各項社會保險費 - 起征點(3500元)
應納稅額 = 應納稅所得額 x 稅率 - 速算扣除數
說明:如果計算的是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台),則個稅起征點應設為4800元。

『陸』 請問現在廣州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式如何計算

2011年9月1日後執行的新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免稅額3500元。
應納稅額=(
工資-三險一金-3500)*稅率-速算扣除數
調整後的7級超額累進稅率如下:
1,全月應納稅額不超過1500元的,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0;
2,全月應納稅額超過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105元;
3,全月應納稅額超過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稅率為20%。速算扣除數555元;
4,全月應納稅額超過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稅率為25%,速算扣除數1005元;
5,全月應納稅額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稅率為30%,速算扣除數2755元;
6,全月應納稅額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稅率為35%。速算扣除數5505元;
7,全月應納稅額超過80000的部分,稅率為45%。速算扣除數13505元。
(註:本表所稱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依照本法的規定,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叄仟元伍佰元後的余額或者減除附加減除費用後的余額。)

『柒』 請問廣州市的個人所得稅是怎樣計算的

應繳個人所得稅=[(3000+1000+750+300)-1600]*15%-125=392.50元.

『捌』 我在廣州,我的工資是5200,試用期不買社保所以不扣,個人所得稅是多少我到手的工資是多少

個人所得稅是年度累計計稅
等於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已繳稅額
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應發工資-累計五險一金-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其他扣除-累計個稅起征點(5000×月數)
按照你的情況,在沒有其他稅前扣除項的情況下,應繳稅額是6元,到手工資是5194.
如果有稅前扣除,基本是不用交稅的。
還有試用期不交社保是違法的。

『玖』 廣州南沙區個人所得稅25000怎麼徵收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1-22

『拾』 ' 廣州市個人所得稅稅率是多少

廣州市個人所得稅稅率也是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稅率來執行,根據收入性質和收入金額不同,稅率也不同,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10)廣州個人所得稅怎麼算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條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各項個人所得的范圍:

(一)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勞務取得的所得,包括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刊等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五)經營所得,是指:

1、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夥企業的個人合夥人來源於境內注冊的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生產、經營的所得;

2、個人依法從事辦學、醫療、咨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

3、個人對企業、事業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

4、個人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是指個人擁有債權、股權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是指個人出租不動產、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不動產、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九)偶然所得,是指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

個人取得的所得,難以界定應納稅所得項目的,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