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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稅收標準是多少

發布時間: 2022-04-29 10:18:06

❶ 廣州個人所得稅繳納標準是多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規定,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❷ 廣州豪宅稅標准2022

契稅,房款的3%。印花稅,房款的0.05%。交易費,3元/平方米。
廣州買豪宅要交契稅,房款的3%。印花稅,房款的0.05%。交易費,3元/平方米。測繪費按各區具體規定。權屬登記費及取證費,按各區具體規定一般情況是在200元內。

❸ 廣州房產稅開征標准

法律分析:房產稅徵收標准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

1、從價計征

從價計征是按房產的原值減除一定比例後的余值計征,其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年稅率1.2%

2、從租計征

從租計征是按房產的租金收入計征,其公式為: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

沒有從價計征的換算問題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將原有房產用於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其餘均從次月起繳納。

個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計征,其公式為: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4%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契稅。 第三條契稅稅率為3—5%。契稅的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❹ 廣州的個人所得稅率是多少呢怎麼計算的

目前我國個人所得稅是執行的是從2009年的9月1日起:7級超額累進稅率,我舉例說明計算過程:

如你的稅前工資:5498元,你應交個人所得稅:94.80元,稅後到手工資就是:5403.2元,我的計算如下,你能看明白的:

一、如你這個月累計收到工資:扣除社保*元,公積金*,扣個人的商業保險200元(200元是最高金額)後得到5498元,納稅所得額=5498-3500=1998元,應交個人所稅:1998*10%=199.80元,速算扣除:105元,應交個人所稅:199.8-105=94.80元,你到手工資=5498-94.8=5403.2元。

二、說明1:

和你說一下,這個3500元扣減是2011年9月1日開始至今天的政策。所有的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都得執行的。只要你的月收入超過3500元就得自覺交的個人所得稅,這個政策至今天還在執行哦。

三、說明2:

個人所得稅是實行的收付實現制,就是你上月沒有發合在這個月發了,只要超過3500元就得交個人所得稅的。

四、說明3:

你所交的個人所得稅在你當地的地稅都能查到的,而且你當地的地稅應該每年都會給納稅人一封納稅光榮的掛號信的。

五、執行的稅率表格:

❺ 最新廣州工資扣稅標准多少

個稅起征點為3500.

個人工資扣除社會保險費用和住房公積金費用後超過3500的部分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❻ 廣州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是多少

包括廣東在內,全國3500/月。超過3500元的,為納稅所得額,所得額按下列征稅,分段計算。如6000元工資,6000-3500=2500,1500*3%=45,1000*10%=100,合計145。
稅率如下:
1 不超過1500元的 3%
2 超過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3 超過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4 超過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5 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
6 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
7 超過80000元的部分 45%

❼ 廣州市稅收起點是多少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了起征點幅度,各地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其增值稅起征點的幅度規定如下: (一)銷售貨物的,為月銷售額2000-5000 元; (二)銷售應稅勞務的,為月銷售額1500-3000元; (三)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150-200元。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了營業稅的起征點: 營業稅起征點的幅度規定如下: (一)按期納稅的,為月營業額1000-5000元; (二)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營業額100元。廣州市作為全國經濟發達、消費水平高的城市,肯定適用的是最高起征點,這是無疑問的。而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在全國是唯一的,同一個水平的。

❽ 廣州市個體工商戶增值稅起征點是多少

對個人銷售額未達到規定起征點的,免徵增值稅;達到起征點的,全額計算繳納增值稅。增值稅起征點的適用范圍限於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的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自然人),不適用於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個體工商戶。

《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國家稅務局廣東省地方稅務局關於調整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的通知》(粵財法[2011]109號)明確從2011年11月起,將我省增值稅和營業稅適用的起征點調整如下:

(一)增值稅起征點:

1、銷售貨物的,為月銷售額20000 元;

2、銷售應稅勞務的,為月銷售額20000 元;

3、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500 元。

(二)營業稅起征點:

1、按期納稅的,為月營業額20000 元;

2、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營業額500 元。

(8)廣州稅收標準是多少擴展閱讀

個體工商戶納稅標准:

1、銷售商品的繳納3%增值稅,提供服務的繳納5%營業稅。

2、同時按繳納的增值稅和營業稅之和繳納城建稅、教育費附加。

3、還有就是繳納2%左右的個人所得稅了。

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徵增值稅或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也免徵。

核定徵收的稅務部門對個體工商戶一般都實行定期定額辦法執行,也就是按區域、地段、面積、設備等核定給你一個月應繳納稅款的額度。開具發票金額小於定額的,按定額繳納稅收,開具發票超過定額的,超過部分按規定補繳稅款。 如果達不到增值稅起征點的(月銷售額5000-20000元,各省有所不同),可以免徵增值稅、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❾ ' 廣州市個人所得稅稅率是多少

廣州市個人所得稅稅率也是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稅率來執行,根據收入性質和收入金額不同,稅率也不同,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9)廣州稅收標準是多少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條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各項個人所得的范圍:

(一)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勞務取得的所得,包括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刊等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五)經營所得,是指:

1、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夥企業的個人合夥人來源於境內注冊的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生產、經營的所得;

2、個人依法從事辦學、醫療、咨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

3、個人對企業、事業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

4、個人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是指個人擁有債權、股權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是指個人出租不動產、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不動產、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九)偶然所得,是指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

個人取得的所得,難以界定應納稅所得項目的,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確定。

❿ 廣州房屋租賃稅稅率多少包括哪些稅種

出租房屋要繳納房產稅,稅率為12%,營業稅5%及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每月的房產稅為5000*12%=600元

營業稅5000*5%=250元

城建稅250*7%=17.5元

教育費附加250*3%=7.5元

合計需要繳納稅金=600+250+17.5+7.5=875元

(10)廣州稅收標準是多少擴展閱讀:

房屋租賃管理部門根據相關法規和稅務部門的委託,對房屋租賃徵收租賃管理費,代征私人房屋租賃稅和外地駐深企業房屋租賃稅。租賃管理費和房屋租賃稅都是以租金為基礎,按照一定的標准組織徵收。

房屋租金收入的認定

(1)房屋租金收入的認定原則

房屋租金收入的認定是房屋租賃稅費計征的核心問題。房屋租金收入的認定主要有兩個原則:一是合同租金與指導租金孰高原則,二是核定租金原則。

①合同租金與指導租金孰高原則

《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稅務部門和區主管機關徵收有關稅金或者收取房屋租賃管理費時,以指導租金作為計算基數;租賃合同約定的租金高於指導租金時,以合同約定的租金為計算基數」。

②核定租金收入原則

以寶安區為例,《寶安區私人房屋租賃稅費徵收管理暫行辦法》把寶安區私人房屋分為居民自建房和居民非自建房、集資房三類進行分類管理。居民非自建房、集資房採用合同租金與指導租金孰高原則確定租金收入。

除對需要按實際租金收入開具發票的居民自建出租房按合同租金與指導租金孰高原則確定租金收入外,其它居民自建房採用核定方式確定租金收入。這種採用核定方式認定的租金稱為核定租金。

(2)居民自建房租金收入核定的方法和程序

①核定租金收入的計算公式

核定租金收入=住宅租金收入+商業租金收入

住宅租金收入=可出租住宅面積×住宅指導租金×住宅出租率

商業租金收入=商鋪面積×商業指導租金×商鋪出租率

可出租住宅面積=(整棟房屋層數—業主自用層數)×每層平均建築面積

商鋪面積=商鋪租賃雙方合同約定實際面積

居民自建房建築面積是徵收稅費的計算依據。居民自建房稅費徵收以棟為單位計算總建築面積。如房地產權利證書或者有效材料表明同一棟樓房的合法所有權或使用權分屬兩位或兩位以上業主的,可對業主分別計算總建築面積。

住宅指導租金和商業指導租金為市租賃管理辦每年度公布的房屋租賃指導租金,特殊情況下也可採用租賃管理所上報區、市租賃管理辦批準的指導租金。

住宅出租率和商鋪出租率為該房屋所屬區域的已出租房屋面積占可出租房屋面積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