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廣州失業保險最多可領多少個月
一、失業金要憑你身份證以及與原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且不是你本人意願失業的,可以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依法辦理失業登記。以下情況可以領取(具體可以查下我國勞動法36,39,40,41條及44條的第一項、第四項、第五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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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廣州失業險能領多少錢一個月多少錢一個月
失業保累計交一年以上,可以領三個月,最多不超過24個月。
失業保險都是一個月一個月的發放,核定幾個月就可以領幾個月。
失業保險待遇的計算:
1.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其中,累計繳費滿1年的,可領取3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時間每增加1年,增加3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從第5年開始,累計繳費時間增加1年的,增加1個月的失業保險金,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
3.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及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為24個月。
這是沈陽的計算方法,各地區可能稍有差別。而且月領取數,每個城市每年也不同,詳情可以咨詢當地失業保險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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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廣州失業金可以領多少
1.
在廣州市累計參加失業保險繳費滿1年及以上的(含外地轉入年限,下同),失業補助金標准按廣州市失業保險金標準的50%(目前為2070元/月×50%=1035元/月)發放。
2.
在廣州市累計參加失業保險繳費不滿1年的,按廣州市失業保險金標準的15%(目前為2070元/月×15%=310.5元/月)發放。
㈣ 廣州市戶口領取失業保險金可以領多少錢
廣州市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間,是按照繳費時間計算的,繳費時間1——4年的,每滿一年,領取期限為1個月;4年以上的,超過4年的部分,每滿半年,領取期限增加1個月。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
單位,廣州市中斷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金額是1516元/月,一般是按月發放。但對於在領取期間開辦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或者從事個體經營的,憑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及納稅證明,可以向原失業保險金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一次性領取已經核定而尚未領取期限的失業保險金,並相應計算為領取期限。
《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失業人員繳費時間一至四年的,每滿一年,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為一個月;四年以上的,超過四年的部分,每滿半年,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增加一個月。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
第十九條 失業保險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失業保險關系所在地級以上市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按月計發,省人民政府根據國家規定,可以結合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變動情況,適當調整失業保險金標准。
失業保險金標准不得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第二十三條 失業人員在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未滿前開辦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或者從事個體經營的,憑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及納稅證明,可以向原失業保險金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一次性領取已經核定而尚未領取期限的失業保險金,並相應計算為領取期限。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於調整本市失業保險金標準的通知 》
穗人社函〔2015〕421號
各區、縣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各參保單位:
根據《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粵府函〔2015〕20號)的有關規定,現就調整本市失業保險金標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從2015年5月1日起,本市(含花都區、番禺區、從化市、增城市)失業保險金標准調整為1516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