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廣州公積金基數上限多少
廣州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是33786元。公積金的繳存基數是依據員工上一年度的職工平均工資算的,員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員工住宅公積金繳存比例,這一繳存比例在5%—12%之間,繳存比例是企業決策的,本人與企業的繳納佔比是1:1,意思是員工每個月繳納多少,企業就為其繳納多少。若是新參與工作的員工從參與工作的第二個月逐漸存繳住宅公積金,繳存基數為當月工資額。住房公積金的月存繳額為員工自己存繳的住宅公積金和企業為員工存繳的住宅公積金之和。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八條 員工和企業住宅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可小於員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大城市,可以合理提升繳存比例。實際繳存比例由住宅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制定,經人民政府審批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准許。
『貳』 廣州市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
法律分析:繳存基數下限:目前廣州市最低工資標准,也就是2100元。 繳納比例最低5%的情況下,每個月繳納公積金金額為,企業105元,個人105元! 繳存基數上限:2019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30876元。 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為2019年職工個人月平均工資。 工資按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統制字〔1990〕1號)計算。 2020年1月1日以後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以其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工資作為繳存基數。 2020年1月1日以後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當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以其調入當月工資作為繳存基數。
法律依據:城建部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七條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八條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叄』 廣州公積金最低標准繳納
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繳存基數具體數據如下:
繳存基數下限:目前廣州市最低工資標准,也就是2100元。繳納比例最低5%的情況下,每個月繳納公積金金額為,企業105元,個人105元!
繳存基數上限:2019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30876元。
繳存基數:
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為2019年職工個人月平均工資。工資按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統制字〔1990〕1號)計算。
2020年1月1日以後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以其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工資作為繳存基數。2020年1月1日以後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當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以其調入當月工資作為繳存基數。
繳存基數不低於本市現行最低工資標准2100元,不高於本市2019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30876元。
職工繳存基數等於本市現行最低工資標準的,單位應當按規定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經職工本人同意,個人繳存部分可以免繳。
『肆』 2021年廣州公積金繳存上限
各地不一樣的,北京年上限是50040元,廣州是29040,
北京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上一年度北京市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分別乘以當年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住房公積金存繳比例設上限,不得高於工資的12%(小部分地區規定可能上限略高)。
2015年11月20日,住房城鄉建設部起草了《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條例指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實行「限高保低」。按照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確定,且不得低於職工工作地設區城市上一年度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不得高於職工工作地設區城市上一年度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3倍。同時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5%,不得高於12%。
舉例說明:一個城市上年在崗職工平均收入是36000元,月均3000元,那上限就是3000×3×12%=1080元,單位加個人的公積金繳存數量就是2160。
單位及個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各為5%—20%,具體繳存比例由單位和個人根據實際情況自行選擇。每個單位只能選定一個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應當等於或高於單位繳存比例。繳存比例取1%的整數倍。
廣州市2010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相應調整為20505元(4101元×5=20505元)。請各單位以此最新數據,按《關於2010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調整工作的通知》(穗公積金中心〔2010〕28 號)的要求做好住房公積金繳存調整工作
根據規定,職工工資扣除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後,低於北京市勞動與社會保障局公布的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可以降低,以達到最低工資標准為限。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不變。 另外,下崗、內退等類似情況職工工資扣除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後,低於北京市勞動與社會保障局公布的當年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的,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可以降低,以達到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為限。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不變。 3、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按上一年度北京市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分別乘以當年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之和確定。
『伍』 廣州住房公積金繳納比例及基數
公積金最低基數:
1、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計算到元,元以下四捨五入)+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計算到元,元以下四捨五入)。
2、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設上、下限。按上述公式計算得出的月繳存額,如在規定的上、下限范圍之內,則按實確定,如超過上限或不到下限的只能按上限或下限計算。
公積金最低繳費比例:
單位和職工繳存比例最低不低於5%,原則上不高於12%(合計繳存比例為10%至24%),具體標准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這即是說,住房公積金繳納比例只有最低限制,上不封頂。
但是,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0號)中規定,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單位和個人超過上述規定比例繳付的住房公積金,應將超過部分並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陸』 住房公積金基數怎麼算
1、基數計算: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八條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2、住房公積金占工資比例計算每月住房公積繳存額由職工本人繳納和單位為職工繳納二部分組成,其計算方法是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為基數和政策規定的繳存比例得出。即:
(1)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 = 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2)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 = 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同,同當地社會平均月平均工資之比,低於60%的最低按當地社會平均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高於300%,最高按300%計算。
3、繳存比例(各地可能有差異)浙江為5%-12%之間。不實行住房補貼制度的地區和用人單位,以增加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方式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的,可適當提高繳存比例,但最高不超過20%。
4、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
如果是說住房公積金占工資比例為8%的話,就是表示總額,也即個人加單位合計占工資的 8%如果明確說是個人負擔的是工資的8%,那麼個人=單位=工資*8%目前,北京個人和單位各6%,合計12%
5、例如:個人繳交885,公司繳交885,繳存比例是12%,最終到手的工資最低會有多少?
7375*12%=885
885/12%=7375
就是885/12%,這個跟你實際收入是沒有關系的,公司會向公積金管理局上報一個工資基數,一般是去年全年收入的月平均數,包括你福利獎金分紅之類的全部收入。
『柒』 廣州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是多少
法律分析:廣州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是33786元。
法律依據:《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調整有關問題的通知》一、繳存基數。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為職工本人2020年月平均工資。工資計算按照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統制字〔1990〕1號)執行。調整後的繳存基數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准(現行標准為2100元),不高於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2020年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3378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