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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殘保金交給哪個部門

發布時間: 2022-06-15 01:51:16

『壹』 殘保金催繳是哪個部門

稅務機關。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簡稱殘保金,是指在實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地區,凡安排殘疾人達不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機關。
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根據地方有關法規的規定,按照年度差額人數和上年度本地區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交納用於殘疾人就業的專項資金。

『貳』 殘疾人保障金應該由用工單位繳納還是由勞務派遣單位繳納

由用工單位交納。
關於印發企業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有關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
為了更好地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根據財政部頒發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管理暫行規定》,現就企業繳納殘疾人保障金有關會計處理問題通知如下:

一、企業應在「其他應交款」科目下設置「應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明細科目(外商投資企業在「其他應付款」科目下設置「應付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明細科目),核算企業按規定應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二、企業按規定計算出應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借記「管理費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貸記「其他應交款——應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或「其他應付款——應付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實際上交時,借記「其他應交款——應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或「其他應付款——應付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企業超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或者為安排殘疾人就業做出顯著成績,按規定收到的獎勵,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管理費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

三、企業逾期未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按規定繳納的滯納金,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殘疾人工作協調委員會(以下簡稱市或區、縣協調委員會)是本市殘疾人分散安排就業工作的主管部門,下設市和區、縣殘疾人勞動服務機構。
第三條 凡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符合法定就業年齡、本人有就業要求、生活能夠自理並具有一定勞動能力的無業殘疾人,為本辦法分散安排的對象。
第四條 本市轄區范圍內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單位),均須按本單位上一年度在職職工平均人數1.6%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一名盲人按兩名殘疾人計算)。但屬集中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福利型企業、事業單位除外。
第五條 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單位,應當按本單位上一年度職工工資總額1.6%的比例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但單位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為全市職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資一定比例以上的,超過比例以上的部分不計入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基數。具體比例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規定。
第六條 單位必須在每年2月底前,填寫本單位上一年度在職職工勞動情況表和殘疾職工情況表,並報所在地的區、縣殘疾人勞動服務機構。
在職職工勞動情況表由上海市統計局監制。
殘疾職工情況表由市協調委員會統一印製。
第七條 區、縣殘疾人勞動服務機構應當自收到殘疾職工情況表和在職職工勞動情況表之日起30日內,對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進行審核。並出具單位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的證明。對安排殘疾人就業達到或超過規定比例的,應當向該單位出具免繳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證明;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應當向該單位出具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通知。
第八條 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單位應當按本辦法第五條規定,到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所屬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徵收時間為每年5月。
安排殘疾人就業達到規定比例的單位,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區、縣殘疾人勞動服務機構發給的殘疾人就業達到規定比例的證明,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准後免予徵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第九條 已安排殘疾人就業,但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單位,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後,可以在每年6月向所在地的區、縣殘疾人勞動服務機構申請返回已安排殘疾人就業實有人數比例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區、縣殘疾人勞動服務機構應當在接到單位申請之日起1個月內,按安排殘疾人就業實有人數比例返回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第十條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應當解入市協調委員會指定的銀行帳戶,並委託市殘疾人勞動服務機構統一管理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使用,接受財政、審計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具體征繳和管理辦法,由市協調委員會制定。
第十一條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使用范圍:
(一)對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單位的獎勵;
(二)殘疾人就業前職業培訓費用的補貼;
(三)扶持殘疾人個體開業的借款(有償使用)或者補貼;
(四)為安排殘疾人就業所需設備、設施費用的補貼;
(五)有關殘疾人社會保障費用的補貼;
(六)殘疾人勞動服務機構的經費開支。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使用比例,由市協調委員會確定。
第十二條 對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單位,根據超比例的人數,每年的9月由所在地的區、縣殘疾人勞動服務機構報市協調委員會審核批准後給予獎勵,獎勵標准參照全市平均的單位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公積金標準的一定比例,由市協調委員會確定。
第十三條 單位安排就業的殘疾人,可以由所在地的區、縣殘疾人勞動服務機構推薦錄用,也可以通過其它途徑招收錄用並按國家或者本市有關規定辦理用工手續。
第十四條 單位未按規定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取繳納,對逾期繳納的單位,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5%滯納金。滯納金並入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逾期拒不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征繳,並可以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1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第十五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殘疾人勞動服務機構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工作人員應當遵紀守法、秉公執法,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索賄受賄、枉法執行者,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 鄉、鎮、村辦企業安排殘疾人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標准和使用辦法,由區、縣人民政府另行規定。
第十七條 本辦法的具體應用問題由市協調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決定自1994年1月15日起施行。

『叄』 殘疾人保障金怎麼交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它社會組織每少安排一名殘疾人,按當地縣級以上統計部門統計的上年度本地區從業人員年平均勞動報酬標准交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它社會組織安排殘疾職工差額不足一人的,可免予安排,但需按差額比例計算並交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計算公式為:應交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它社會組織上年度從業人員總數×1.5%-從業殘疾職工數)×上年度當地單位從業員年平均勞動報酬. 企業應交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由地方稅務機關負責徵收。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按年計算,定期繳納,具體繳納期限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請向貴公司所在地地稅局或稅管員咨詢。

『肆』 我公司殘保金以前一直有人力資源辦理財務部交稅,現在要求交給財務辦理,請問殘保金到底是由哪個部門負責

一般都是人力資源或者辦公室之類主管後勤的部門負責辦理, 財務一般只管交錢和入賬。

『伍』 如何繳納殘保金呢

殘保金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地方稅務局負責徵收

1、前往地方稅務機關列印《一般繳款書》後,到銀行繳款

2、前往地稅服務大廳或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領取空白《一般繳款書》,按照核定金額自行填寫後到銀行繳款

3、網上申報的納稅人可以通過市地稅局網路列印《一般繳款書》後,到銀行繳款

4、保障金的申報繳費期限為11月1日至12月15日

(5)杭州殘保金交給哪個部門擴展閱讀:

一、殘保金逾期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繳納保障金的,按照《殘疾人就業條例》的規定,由保障金徵收機關提交財政部門,由財務部門予以警告,責令期限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還應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滯納金。滯納金按照保障金入庫預算級次繳入國庫。

二、費用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和本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之積計算繳納

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X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 - 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及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三、減免政策

1、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業,免徵殘保金

2、用人單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經濟損失,可以申請減免或者緩繳保障金。具體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規定

3、用人單位申請減免保障金的最高限額不得低於1年的保障金應繳額,申請緩繳保障金的最大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

『陸』 有誰能說下,殘保金如何繳納,哪裡能辦理啊

你公司必須到你企業所轄的縣、市、區殘聯就業中心申報、填寫《企、事業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年審報表》(一般殘聯網站都有電子版),必須准備的手續有:殘疾證、身份證(殘疾人)、用工合同、醫保、社保、工資表、單位機構代碼、法人代表等拉手續的復印件。這些資料一式三份,殘聯就業中心、稅務部門、單位各一份。每年必須申報一次,申報日期為1.1-5.31日(各地方時間有所不同),過期視為無安排殘疾人就業,必須要繳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各個省區的經濟條件不一樣,徵收的公式標准有所區別。
應繳保障金計算公式為:
(年末單位職工總數×1.6%-單位已安排殘疾職工數)×本單位上年度職工人均工資 × 0.6
(說明:安排人數要求是從 1.5%-1.7%都有,有些沒有 × 0.6 打六折)
如果是經營虧損的話,要出具虧損證明,可以申請免繳。
建議你還是到當地的殘聯就業中心或者地稅務部門咨詢下,也可以到當地的 殘聯網站了解下。

『柒』 什麼是殘保金應該如何繳納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簡稱殘保金,是指在實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地區,凡安排殘疾人達不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根據地方有關法規的規定,按照年度差額人數和上年度本地區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交納用於殘疾人就業的專項資金。

用人單位應按規定時限向保障金徵收機關申報繳納保障金。在申報時,應提供本單位在職職工人數、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等信息,並保證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以北京市2017年殘保金徵收方式為例:

一、殘疾人就業情況審核

已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應於8月1日至9月15日,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所在地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申報上年本單位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並由該機構進行審核。未在規定時間內申報的,視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

二、申報繳納地點

用人單位應向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保障金。

三、申報繳費期限

保障金的申報繳費期限為11月1日至12月15日。

四、申報繳納方式

用人單位可以選擇網上申報或上門申報的方式進行保障金申報,並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依照有關規定不需繳納保障金的用人單位也要進行"零申報"。

保障金的繳款方式與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徵收的其他稅費繳款方式一致。

五、申報需提交的資料

選擇上門申報方式的用人單位已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應當提交《北京市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審核確定書》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費申報表》;未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應當提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費申報表》。

用人單位可以在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網站自行下載《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費申報表》。

(7)杭州殘保金交給哪個部門擴展閱讀: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條

在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的過程中,一些地方法規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一定比例的,要交納殘疾人保障金(以下簡稱「保障金」)。為了規范和加強「保障金」的管理,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保障金」是指在實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地區,凡安排殘疾人達不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根據地方有關法規的規定,按照年度差額人數和上年度本地區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交納用於殘疾人就業的專項資金。「保障金」按屬地原則交納,中央部門所屬單位按照所在地地方法規的有關規定辦理。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的有關規定,積極創造條件,逐步達到規定的安排比例。

第三條

企業、城鄉集體經濟組織交納的「保障金」從管理費用中列支,機關、團體和事業單位交納的「保障金」從單位預算經費包干結余或收支結余中列支。

殘保金的變化

基數改變:

所謂基數,即殘保金收取所採用的「年人均工資」。過去殘保金收繳採用的基數是當地年人均最低工資。以北京為例,北京月人均最低工資是全國最高,也不到兩千;而新政則採用企業年人均工資。如企業年人均工資為20萬,那就采以20萬為基數;相比過去的基數,翻了五倍;

優惠折扣政策取消:

過去在採用當地平均工資代入公式計算後,會乘以60%,是最終須繳納殘保金金額;而現在需要全額繳納;相對而言,以基數來算,翻了不止是五倍。

最新殘保金計算公式: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度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7%-上年度用人單位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度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殘保金的用途

《殘疾人保障法》明確,殘保金納入財政預算,專項用於殘疾人職業培訓以及為殘疾人提供就業服務和就業援助。另外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管理暫行規定》中明確提出了"保障金"專項用於下列開支:

(一)殘疾人職業培訓、職業教育和職業康復支出。(二)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提供殘疾人就業服務和組織職工職業技能競賽(含展能活動)支出。補貼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所需設施社保購置、改造和支持性服務費用、補貼輔助性就業機構建設和運行費用。(三)殘疾人從事個體經營、自主創業、靈活就業的經營場所租賃、啟動資金、設施設備購置補貼和小額貸款貼息、各種形式就業殘疾人的社會保險繳費補貼和用人單位崗位補貼。扶持農村殘疾人從事種植、養殖、手工業及其他形式生產勞動。(四)獎勵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以及為安排殘疾人就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五)對從事公益性崗位就業、輔助性就業、靈活就業,收入達不到當地最低工資標准、生活確有困難的殘疾人的救濟補貼。

殘保金解決辦法

殘保金減免的唯一辦法是按照規定比例招聘殘疾人!

殘保金的申報審核流程

申報單位:

已安排殘疾人(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人員或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8級)的人員)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

『捌』 個體工商戶需要繳納殘保金嗎殘保金由什麼機構收取

個體工商戶不屬於企業所得稅納稅人,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也無需繳納殘疾人就業保證金。《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印發(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稅[2015]72號)第二條規定,保障金是為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繳納的資金。

『玖』 殘保金怎麼繳納

根據各地方征繳公告,企業首先需要到注冊所在地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審核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准備相關材料,經過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的審核用人單位確認無誤之後,由審核機構出具殘疾人就業情況核定書。

用人單位招聘殘疾人就業之後,根據殘疾人就業情況核定書審核的人數來計算殘保金,如果按照規定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且經過殘疾人就業服務部門審核確定的企業可以免繳殘保金。

(部分地區未安置殘疾人就業企業直接向稅務機關申繳殘保金)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以下簡稱殘保金)在申繳過程中首先要注意的是時間。

以北京為例(下同),2017年殘疾人就業情況審核時間是11月1日至12月15日,而今年的殘疾人就業情況審核時間為8月1日至9月15日,殘保金申繳時間是8月1日至9月31日.

安置殘疾人就業情況申報是繳納殘保金或者減免殘保金的前提,未安置殘疾人就業的需進行0申報,安置殘疾人就業未按照時間進行申報的按照未安置殘疾人就業情況處理。各個用人單位一定要注意申報審核的時間問題。

之後持相關部門出具的《殘疾人就業情況核定書》(審核確認書)通過稅務系統或到現場辦理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納。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申繳過程中應該注意什麼問題

『拾』 企業殘疾人保障金交給誰,哪個單位殘聯嗎還是國稅局

企業殘疾人保障金交給地稅局代收。
(10)杭州殘保金交給哪個部門擴展閱讀:《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
一、為了推動殘疾人事業的發展,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保障殘疾人享受國家和地方政府的優惠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
二、殘疾人證是認定殘疾人及殘疾類別、等級的合法憑證。凡符合《中國殘疾人實用評定標准》的視力、聽力、言語、智力、肢體、精神等殘疾人均可發給殘疾人證。
三、殘疾人證由中國殘聯統一制發,套印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章。地方殘聯負責具體發放和管理(以殘疾人戶口所在地為准)。省級殘聯統一編號,定期監督、檢查發證工作。編號格式一律以地、市行政區域為編號單位,共編6位數,號前冠以省地(市)簡稱。例如:北京市東城區,編號為「京東字第××××××號」。地、市殘聯審核批准,在批准機關欄內簽字蓋章,在持證人相片上加蓋鋼印。縣級殘聯認定殘疾類別和分級,填發殘疾人證,在填發機關欄內簽字蓋章,確定專人做好補發、收回、造冊登記等日常管理工作。殘疾人證一律用毛筆或鋼筆填寫,字跡工整、清晰。數字一律使用阿拉伯數碼。未成年殘疾人和智力、精神殘疾人要填寫法定監護人姓名和聯系電話。北京、天津、上海市殘聯負責本市殘疾人證統一編號、監督、檢查工作,承擔審核、批准責任。
四、認定發證的標準是《中國殘疾人實用評定標准》。對於明顯殘聯,依照《中國殘疾人實用評定標准》易於認定殘聯類別、等級者,殘聯可直接發證;縣殘聯難以直接認定殘聯類別、等級者,請縣以上醫院或專門醫院檢查,由縣殘聯認定發證。
五、殘疾人證的工本費,原則上由殘疾人個人承擔。收費標准,由中國殘聯統一確定。對特殊困難者予以減免。
六、各級殘聯要指定專人負責殘疾人證的發放和日常管理工作,嚴格登記、統計建檔制度。加強監督,嚴防假冒偽造殘疾人證。
七、持證人對殘疾人證要妥善保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塗改、轉借。如證件遺失,應及時申請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