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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路段上哪些能停車

發布時間: 2022-06-15 09:21:11

『壹』 杭州文二路豐潭路與益樂路之間可停車嗎

不能停車,該路段屬嚴管路段,公交站前端可即停即走短時停車點,可以停一下,益樂新村南門、小街巷內視情況車位情況可停。

『貳』 杭州四季青服裝批發市場附近哪裡停車可以便宜點

可以停到四季青花鳥市場大門口,停車費都是一樣的。

好四季公共停車場

地理位置:碑亭路58號好四季鞋業箱包服飾城門口。

泊位信息:停車場共有188個車位,佔地1500㎡。全天開放,這大大方便了廣大采購商的進出,有效緩解了停車難問題。

收費標准:小型車一小時六塊。停車不超過15分鍾的,免收停車費。停車時間6~24小時的,按不超過6小時計收。

杭海路停車注意

杭海路停車地理位置:杭海路和采荷支路交叉口,中紡中心東側。

泊位信息:停車樓共8層,地下一層和地上七層,共214個泊位。停車樓全天開放,收費標准為每小時5元。

中紡中心停車場地理位置:杭州市杭海路116號中紡中心服裝城。

泊位信息:停車場全天開放。小型車的收費標准為每小時10元,15分鍾內免費。

九星停車場地理位置:杭海路與清江路交叉口。

泊位信息:停車場共有車泊位47個,全天開放。

除了機動車,這一區塊的非機動車停放也是一大難題,不過在好四季公共停車場旁,還有一個非機動車臨時停車場。

『叄』 杭州西湖附近容易停車的地方有哪些

西湖邊上有幾處停車場,每逢周末和節假日,車位相當緊張,停車要盡量趕早。

  1. 南山路上凈慈寺對面,雷峰塔旁邊有停車場。

  2. 孤山公園旁邊,靠近樓外樓飯店,有停車場。

  3. 北山路上,新新飯店對面也有停車場。

  4. 靠近楊公堤附近,有兩處停車場。

『肆』 杭州古盪車站周邊哪裡可以不限時停車過夜,最好免費,或者費用少點,不是那種早上六七點就要挪車的,大神

要免費的那高技路上,萬塘路到古翠路之間靠學校那邊(靠醫院那邊收費的),還有益樂路到豐潭路之間的高技路段。

『伍』 杭州孤山路可以停車嗎

有停車位。差不多,整條孤山路都能停車!

北山路臨時停車下客不會罰的!下下客,不會的!圖中的森林酒吧處,有專門的停車位。

『陸』 開車去杭州東站接人,車停在哪裡方便

開車去杭州東站接人可把車停在東寧路停車場。

東寧路停車場位於環站北路東寧路路口的西北角,就在東港家園對面,距離杭州東站東廣場大約900米,步行大約需要12分鍾。停車場佔地面積約17畝,其中新能源充電站佔地3畝。停車場一期和二期連接一起,共設有287個車位,分為231個普通停車位和56個新能源充電樁停車位。

整體布局

杭州東站分五層結構,地上2層,地下3層。其中地上一層為火車站台層;地上二層為高架出發層,由3條雙向4車道的城市高架組成,可以實現車輛在東、西廣場、站房的互通;

地下一層為出站層(出站大廳),旅客可以在此直接坐計程車出站;地下二、三層(地鐵部分為地下一、二層)分別是杭州地鐵1號線與杭州地鐵4號線的站廳層和站台層,乘客可以在此坐地鐵離開。

『柒』 長興開車到杭州有那些地方可以停車不受限行規定

摘要 早高峰9:00後「非浙A號牌」小客車,以下道路可以通行,不受限行限制。

『捌』 杭州市市區車輛停放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車輛停放管理,發揮城市道路功能,維護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與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凡在杭州市市區停放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均需遵守本辦法。第三條車輛停放管理范圍:
(一)停車場(庫)停放管理。停車場(庫)是指供各種機動車輛停放的場所,包括:
1、社會停車場(庫);
2、單位專用停車場(庫);
3、大型建築、公共建築、住宅建築配建的停車場(庫);
4、旅館、招待所內的停車場(庫)。
(二)機動車臨時佔道停放管理。
(三)非機動車停放管理。
(四)公共廣場及空地的車輛停放管理。第四條杭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門是本市車輛停放管理的主管部門。第五條市、區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門應組織專人維護市區車輛停放秩序。第六條任何單位或個人新購置機動車輛,事前應配備或落實相應的停車場所,不予落實的,公安車輛管理機構不予核發車輛牌證。第二章停車場(庫)和臨時停車處的管理第七條市區機動車停車場(庫)的建設應納入城市統一規劃。按照城市規劃要求建設的機動車停車場(庫),必須用作停車,不得移作他用。已經移作他用的,應限期恢復停車場(庫)功能。第八條市區各類社會停車場(庫)、專用停車場(庫)、配建停車場(庫),其范圍不準任意縮小和擴大,不得擅自改變其使用性質。第九條各專業運輸單位的專用停車場(庫)、大型建築公配建停車場(庫)和單位自備停車場(庫),可以對外開放,接納社會車輛停放。第十條機動車停車場(庫)需對外營業的,必須經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門及有關部門審核同意,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領取營業執照後方可開業。第十一條在市區對交通安全暢通和周圍環境影響不大的路段、公共廣場或公共空地,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門會同市政設施管理部門劃定一定范圍,作為公共臨時停車處,停放社會機動車輛。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不準擅自劃定臨時停車處。第十二條沿路單位或個體經營者需要在其附近佔用人行道設置單位機動車臨時停車處的,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門會同市政設施管理部門劃定停車位置和范圍,對道路採取加固措施後,由設置者指派專人進行管理。第十三條市區各類停車場(庫)和臨時停車處都必須服從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門的統一管理監督,並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第十四條停車場(庫)和臨時停車處必須場地平整,設置明顯標志,劃定車位,配備必要的照明和消防等器材。第十五條凡劃定的臨時停車處,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擴大佔用面積或移位。機動車臨時停車處需要撤除的,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門決定。第十六條在停車場(庫)或臨時停車處停車者應當自覺遵守停車場(庫)或臨時停車處的規章制度,服從管理人員的指揮。禁止載有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或污染物品的車輛駛入或停放。第十七條停車場(庫)和臨時停車處不得作為營運車輛的始發站。第十八條經營性的公共停車場(庫)和專用停車場(庫)收取停車費的,須經物價部門審核,領取《收費許可證》後,按核定的標准收費。
公共臨時停車處由其管理部門按物價部門核定的標准向停車者收取車輛停放費;單位臨時停車處,由設置單位按照劃定的停車泊位和物價部門核定的標准向管理部門繳納車輛停放費。
管理部門收取的車輛停放費實行專戶儲存,專款專用於道路及交通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第十九條停車場(庫)和臨時停車處必須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准,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車輛停放費專用票據,不得擅自提價、改變收費方法或使用非統一票據。第二十條對因接送旅客、裝卸貨物在車站、碼頭、機場、賓館停車的,或在臨時停車處停留不超過5分鍾的車輛,不得收取停車費。第二十一條機動車停車場(庫)和臨時停車處的管理人員必須配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門制發的統一管理標志。對未佩戴統一管理標志或使用非規定票據收費的,停放車輛的人員有權拒付停車費。第三章機動車輛停放管理第二十二條機動車輛必須停放在停車場(庫)或者經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門會同市政設施管理部門統一劃定的機動車輛臨時停放處。
禁止擅自佔用道路、廣場等公共場所停放機動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