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杭州知識 » 杭州趙駿去哪裡了
擴展閱讀
深圳哪裡買手串最好 2024-11-15 04:25:05
三門峽如何去廈門 2024-11-15 04:23:31
廈門商學院在哪裡 2024-11-15 03:35:44

杭州趙駿去哪裡了

發布時間: 2022-02-08 00:03:16

1. 杭州下沙華為電子廠有專門上白班嗎

電子廠上長白班的工種不太多,一般都是需要倒班的,或者晚上加班的

2. 浙江省趙俊大冤案是杭州公檢法用非法證據辦案製造成浙江省趙俊冤假錯案!

如果法院已判決並生效,本人認為判決錯誤,依法可申訴,要求重新審查。也可通過信訪,向判決法院的上級法院、檢察院投訴。

3. 西湖區公安局長趙駿是什麼級別

正處級幹部,不過現在趙駿已經調到杭州市蕭山區委擔任區委常委。
因為趙駿是由區委常委兼任,杭州市又是副省級城市,杭州市市轄區都是副廳級編制,所以四套班子領導成員除了正職是副廳級幹部,副職都是正處級幹部。

4. 天籟之聲的賽事賽況

集數 比賽時間 比賽主題 晉級選手 01 2012-05-12 濟南60進15 尹姝貽、閆波、趙駿、吳鴻翔、付香、王榮俊崎、王騰戊、湯騰飛 曾國安、蘆心潔、鄒旻諾、徐熙宇、羅永娟、游景、李冉 02 2012-05-20 廣州60進15 羅浩、羅斌、陶丹妮、馮嘉豪、潘瑋、馮美凱、楊承熹、蘇敏怡 鄭志立、陳仁波、蔡靜雯、劉俊宇、於博雅、李夏惠、吉樂細胞 03 2012-05-25 西安60進15 樊博、劉夢潔、劉賢竹、饒凡翔、王藝壇、張海明、李凱昂、白帆 莫冰、李碩、袁琳、薛優軍、付言澤、李澤鴻、呼延代梅 04 2012-06-01 成都60進15 李丁丁、白芮、鄔慈果、王冠、李龍飛、嘉央、黃元霖、李賦斌 周倩妤、李珺、朱帥、張捷、趙博文、彭銳、馬黑依何 05 2012-06-08 杭州60進15 石宇凡、周蓉、母丹、林韓書、顧笑甜、陸媛、袁月、王文舉 魏俊、徐夢瑜、馬特、陳昶、陳希琰、趙書峰、趙猛 06 2012-06-16 長春60進15 董燦、劉旭、包爾金、查查、楊騰飛、董昊、李騰躍、楊英男 殷一鳴、林靜、方小熙、許藝娜、金延楠、鄭佳 07 2012-06-17 網路復活推薦 高煒、文陽、金貴晟 08 2012-06-23 全國100進30① 易浩、楊承熹、王騰戊、文陽、嘉央、趙書峰、陸媛、尹姝貽 查查、樊博、鄒旻諾、鄔慈果、張捷、湯騰飛、呼延代梅 09 2012-06-24 全國100進30② 金貴晟、朱帥、羅永娟、高煒、黃元霖、付香、楊英男、鄭佳 李丁丁、李碩、董燦、於博雅、顧笑甜、許藝娜、趙博文 10 2012-07-07 全國30進24 尹姝貽、查查、金貴晟、樊博、許藝娜、顧笑甜、李丁丁、鄒旻諾 羅永娟、趙博文、付香、李碩、王騰戊、於博雅、趙書峰、鄭佳、陸媛、湯騰飛、鄔慈果、嘉央、楊英男、朱帥、黃元霖、董燦 11 2012-07-14 全國24進12 許藝娜、羅永娟、朱帥、湯騰飛、李碩、李丁丁、尹姝貽 黃元霖、王騰戊、鄒旻諾、樊博、鄭佳 12 2012-07-21 全國12進10 許藝娜、羅永娟、朱帥、湯騰飛、李碩、李丁丁 黃元霖、鄒旻諾、樊博、鄭佳 13 2012-07-28 全國10進8 許藝娜、羅永娟、湯騰飛、李丁丁、李碩、鄒旻諾、樊博、鄭佳 14 2012-08-04 全國8進6 許藝娜、羅永娟、湯騰飛、李丁丁、李碩、樊博 15 2012-08-11 全國6進5 許藝娜、羅永娟、湯騰飛、李丁丁、樊博 16 2012-08-18 全國5進4 許藝娜、羅永娟、李丁丁、樊博 17 2012-08-25 全國4進3 許藝娜、李丁丁、樊博 18 2012-09-01 全國3進2 許藝娜、樊博 19 2012-09-08 全國2進1決賽 許藝娜 場次 播出日期 播出時間 評委 晉級 第一場 7月7號 22:30 高曉松、薩頂頂、齊 秦、小柯 24強 第二場 7月14號 22:30 高曉松、薩頂頂、辛曉琪、小柯 12強 第三場 7月21號 22:30 高曉松、薩頂頂、鍾鎮濤、小柯 10強 第四場 7月28號 22:30 高曉松、薩頂頂、辛曉琪、朱樺 8強 第五場 8月4號 22:30 高曉松、陳秀男、鍾鎮濤、朱樺 6強 第六場 8月11號 22:30 高曉松、高凌風、齊秦、朱樺 5強 第七場 8月18號 22:30 高曉松、薩頂頂、高凌風、朱樺 4強 第八場 8月25號 22:30 高曉松、高凌風、姜育恆、朱樺 3強 第九場 9月1號 22:30 高曉松、薩頂頂、高凌風、朱樺、小柯 2強 第十場 9月8號 20:30 高曉松、薩頂頂、高凌風、齊秦、小柯、朱樺 冠亞軍

5. 我堅信黨為民司改治理司法腐敗糾正冤假錯案杭州公安對趙俊慘無人道刑訊逼供辦案浙江高院用非法證據定案變

當事人如果確定自己涉及的案件被法院誤判,或者由於其他原因造成錯案的,當事人有依法申訴和控告的權利。
根據,中央政法委《關於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規定》第十條規定,對確有冤錯可能的控告和申訴,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及時復查。經復查,認為刑事判決、裁定確有錯誤的,依法提出(請)抗訴、再審。人民檢察院對本院及下級院確有錯誤的刑事處理決定,依據法定程序及時糾正。

6. 蘇浙同鄉會的南加州蘇浙同鄉會

南加州蘇浙同鄉會為鼓勵同鄉學子求學,專門創設了助學基金,並辦有《蘇浙年刊》。
1991年華東地區遭受特大洪災之際,該會除與其他社團共同開展「愛心送大陸」賑災捐款活動,共籌得13萬多美元外,還獨自舉辦「華僑救災會」,邀集洛杉磯各界人士共襄善舉,募得賑災款10萬美元,悉數轉交中國紅十字會用於賑濟故鄉災民。其中該會前會長黃陳月如個人就捐助7.5萬美元。 據寧波僑網報道,近日,美國南加州蘇浙滬同鄉會榮譽會長徐大衛等一行25人在參觀上海世博會後到浙江省寧波市考察訪問。5月26日,寧波市僑辦主任鄒建偉、副主任趙駿親切會見了訪問團一行。
鄒建偉對各位嘉賓來訪表示熱烈歡迎,並簡要介紹了寧波近期經濟社會發展情況。他說,寧波的發展離不開廣大華僑華人長期以來的關心和支持。目前寧波正處在經濟轉型升級的關鍵時期,希望各位旅美鄉親進一步關心、支持寧波的發展,把祖籍國發展的真實情況告訴親朋好友,為兩岸的和平發展多做工作。
徐大衛感謝寧波市僑辦長期以來對美國南加州蘇浙滬同鄉會的關心和支持,表示將繼續關注家鄉的建設,積極促進寧波與海外的交流與合作。他還向寧波市僑辦贈送了唐詩《回鄉偶書》書法條幅——「離別家鄉歲月多,近來人事半消磨。唯有門前鏡湖水,春風不改舊時波」,表達了徐大衛等旅美鄉親對故鄉的深情厚意。
雙方還就其它感興趣的話題進行了深入地交流與探討。
在寧波期間,訪問團還參觀了杭州灣跨海大橋、全國文物保護單位——天一閣,游覽了東錢湖旅遊度假區、天一廣場等。

7. 《夢想的聲音》與《歌手》有什麼區別

娛樂廣播網訊浙江衛視推出的大型圓夢音樂類節目《夢想的聲音》上周五播出了第二期節目,作為浙江衛視周五檔的全新節目,還未開播,關於節目的猜想就已經引起網友熱議。新穎的音樂碰撞方式,炫酷的舞美設計,最終呈現的聲音與夢想之旅,掀起了一場關於「聲音」的討論狂潮,節目首期開播後,引來不少網友建言獻策,調整後的第二期節目獲得了網友的一致好評,收視表現也更加亮眼。

節目播出接近年末,獲如此多的關注和觀眾好評,實屬不易。《夢想的聲音》能夠突破重圍,一是源自於節目概念新穎,二是源自參與節目錄制的素人和明星嘉賓水準專業,在這場音樂和聲音的旅途中,能勇敢自我蛻變,更好的演繹和傳遞音樂夢想的力量。開播兩期網友熱議度如此之高,也讓觀眾對於後續的節目更加充滿期待!

8. 浙江大學法學院的教授委員會

為了促進浙江大學人文社會科學的卓越發展,浙江大學決定將光華法學院作為浙江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建設的「特區」。根據人文社會科學的學科規律與學院特點,在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推行特殊政策,進行改革試點,具體包括:在人事制度方面,光華法學院可以自主決定引進人才標准,提出引進人選,報請學校辦理相關聘任手續,學校按相關政策給予待遇保障;在評鑒機制方面,光華法學院參照國內外一流法學院的學術評鑒標准,自行制訂教師的職稱晉升與碩博士導師資格之評鑒標准及學術期刊標准,並按評鑒標准自主評審院內教師的職稱晉升與碩、博士生導師資格,報學校批准;在人才培養方面,光華法學院在符合國家法律、政策的前提下,可以參照學校的指導原則自行制訂和實施本科生課程方案,制訂研究生招生與培養制度方案。
(一) 教授委員會的成立
為了推進光華法學院的學科發展邁向國際一流水準,2007年4月,浙江大學決定在光華法學院成立教授委員會,聘請王澤鑒、安守廉、劉鐵錚、吳志攀、孫笑俠、陳長文、季衛東、張文顯、胡建淼、倪明江教授組成光華法學院教授委員會,陳長文教授擔任教授委員會主席。2010年1月,根據學校工作安排,浙江大學副校長羅衛東教授接替常務副校長倪明江教授任教授委員會委員。
(二)教授委員會的職權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委員會在學校領導下,根據國家法律與政策,決議學院之學術事務,包括專業與課程設置、教師之聘任與解聘、教師職稱之晉升等事項。
舉薦光華法學院院長和常務副院長,由浙江大學按學校規定程序任命;經院長提名副院長,教授委員會決議副院長人選,由浙江大學按學校規定程序任命。
(三)教授委員會的設置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委員會由十席委員組成,設置主席一名。
教授委員會委員必須具備人品雅正,在法律學術或實務上具有傑出貢獻,同時具備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資格(包括各類特聘和兼職教授等)等條件。
教授委員會每屆任期四年。第一屆教授委員會,由浙江大學校方依據前項之標准,聘任七名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組成之。所余名額,由教授委員會三名以上委員提名增補,經全體委員過半數同意出任之。第二屆教授委員會委員,由前一屆委員三人以上提名,全體委員過半數同意出任之。自第三屆起之教授委員會委員,由前一屆委員三人以上提名,其中新成員不少於二人,全體委員在法學院教授大會上過半數同意出任之。教授委員會主席由三名委員提名,經全體委員過半數同意出任之。主席及委員均可連選連任。
(四)首屆教授委員會委員簡介(以姓氏筆劃為序)
一、王澤鑒
王澤鑒先生1938年生,台灣人。
第一名考取台大法律系,於同校法律研究所期間,以第一名考取台灣教育部公費留學,赴德國海德堡大學深造,半年後轉學到慕尼黑大學,師從二十世紀大陸法系最偉大的民法學教授Karl Larenz先生研究民法及法學方法論,1968年獲得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學位。
先生任教於台灣大學法律系,曾擔任台大法律系系主任及法律研究所所長,創辦台大法學論叢,並出版台大法學叢書,前者已有三十餘卷,後者多達數百冊;開設民法總則、債編、物權、比較民法,民法與特別法等課程。
先生並曾擔任台灣地區「司法院」大法官,現為台灣中央研究院法律研究所召集人,台灣大學卓越計劃委員、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兼職教授。
先生精通德、英、日等數國語言,曾先後在德(柏林自由大學)、英(劍橋大學)、加(英屬哥倫比亞大學)、澳(墨爾本大學)等國從事教學及研究工作;出版民法學說及判例研究、民法總則、民法債編、民法物權等法學專著近二十冊,並是極少數曾在德國最高水平法學刊物發表過數篇論文的亞洲學者。依據南京大學資料庫統計,先生著作之轉引率高居華人法學界第一位。先生對我國法學研究水平之提升、研究方法之啟發,法學人才之培育與海峽兩岸之法學交流等,均可謂貢獻至偉,被兩岸法學界公推為當代華人法學界第一人。
二、安守廉(William P.Alford)
William P.Alford先生1954年出生,美國人。
先生1970年畢業於阿姆何斯特學院,1972年畢業於劍橋大學聖約翰學院,1974年獲耶魯大學中國研究碩士學位,1975年獲耶魯大學中國歷史碩士學位,1977年獲哈佛大學法學院JD學位。 現任哈佛大學法學院副院長、Henry L. Stimson教授、東亞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兼職教授。
先生研究領域主要為:Chinese Law and Legal History 、Comparative Law 、Human Rights in East Asia 、International Technology Transfer 、International Trade 。
先生是當代美國著名的中國法專家,並在國際經濟法領域有重要的影響。
三、劉鐵錚
劉鐵錚先生1938年生,河北省人。
政治大學學士、美國南美以美大學碩士、美國猶他大學博士。曾任政治大學法律系主任、法研所所長,兼任許多著名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曾獲1981年度法科學術著作獎、1982年度傑出研究獎。曾經擔任台灣地區「司法院」大法官。現任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兼職教授。
先生著作等身,為國際私法領域著名學者之一。
四、吳志攀
吳志攀先生1956年生,天津人。
先生現任北京大學常務副書記,北京大學法律總顧問、教授、博士生導師、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兼職教授;曾任北京大學法學院院長、校長助理、副校長、光華管理學院院長。
先生畢業於北京大學本科、碩士、博士;並為哈佛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與1997年美國艾森豪威爾威爾威爾威爾基金會學者。
先生的社會職務有:教育部法學教育指導委員會副主任、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教育研究會副會長…等。
先生為我國金融法專家,其研究於該領域居於領導地位。
五、孫笑俠
孫笑俠先生1963年生,浙江人。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博士,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哈佛大學高訪學者。自1992年起,歷任浙江大學(原杭州大學)法律系副主任、副書記、系主任、法學院副院長、常務副院長、光華法學院院長,現任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學術委員會主任。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1999),第三屆全國十大傑出中青年法學家(2002年),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2005),國家「百千萬工程」入選人員(2007)
社會職務有:中國法理學研究會副會長、教育部法學教育指導委員會委員、全國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委員、浙江省法學會副會長,浙江省法理學與法史學研究會會長…等。
先生為我國法理學、公法學專家,其研究於該領域居於領先地位。
六、陳長文
陳長文先生1944年生,福建人。
先生於1967年畢業於台灣大學法律系,1969年獲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法學碩士、1970年獲美國哈佛大學法學碩士、1972年獲美國哈佛大學法學博士(S.J.D)。現任浙江大學客座教授、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委員會主席、南京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台灣政治大學法學院兼任教授,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清華大學經管學院講座。
先生曾任台灣海峽交流基金會(海基會)副董事長兼首任秘書長,多次代表海基會參與兩岸事務會談。
社會職務有:理律法律事務所執行長兼執行合夥人(注釋:理律法律事務所於1940年代原創辦於上海市,於1940年代末遷至台北,現為亞洲最具規模之一,並為華人世界中規模最大的法律事務所,該所擁有超過六百位以上的法律、金融及科技專業人士)、台灣紅十字會總會會長、台灣國際法學會理事長、財團法人台北歐洲學校董事長、財團法人理律文教基金會董事等。
先生於法律實務界之成就,著稱於華人世界,並專精於超國界法律及法律倫理之研究。著有《財經法律與企業經營-兼述兩岸相關財經法律問題》、《企業家跨國財經法》、《認識超國界法律》、《法律人,你為什麼不爭氣》等,並曾於國內外著名期刊發表多篇論文。
七、季衛東
季衛東先生1957生,江西人。
先生1983年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學系,1993年獲得京都大學法學博士學位。日本神戶大學教授,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兼職教授。
先生曾經被遴選為社會學國際協會法社會學研究委員會(RCSL)指定理事;現任日本法社會學會(JASL)理事、亞洲太平洋論壇(淡路會議)研究委員會委員、清華大學CIDEG委員、專業期刊《法社會學》(義大利)學術編委、綜合性思想期刊《二十一世紀》(香港)執行編委。自2006年起兼任國際高等研究所(IIAS)研究員。先生法學造詣精湛,被公認為改革開放後於日本取得最高成就的法學學者,深受日本法學界敬重。
先生為法社會學、比較法學專家,其研究於該領域居於領導地位。
八、張文顯
張文顯先生1951年生,河南人。
先生1982年獲吉林大學法學碩士學位,2000年獲吉林大學哲學博士學位;1983年至85年於美國哥侖比亞大學法學院研修,1989年至1990年於美國華盛頓大學研修。現任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兼職教授。
先生1985年至1993先後任吉林大學法律系副主任、法學院副院長、院長。1994年1月起任吉林大學副校長、校黨委常委、校學術委員會副主任;2002年任吉林大學黨委書記、校務委員會主任、教授、博士生導師。並擔任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師范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北京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社會職務有: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委員、教育部法學教育指導委員會主任委員、教育部社會科學委員會委員及法學部主任,教育部學科發展與專業設置委員會副主任、中國法學會副會長,…等。
先生主要研究領域和研究方向是法理學、當代西方法哲學、法律社會學和法律政治學,尤其在法理學與當代西方法哲學領域居於領導地位。
九、胡建淼
胡建淼先生1957年生,浙江人。
先生1982年畢業於原杭州大學哲學系, 1989年獲中國政法大學碩士學位。現為浙江工商大學校長、教授、博士生導師。
社會職務有:教育部法學專業教育指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比較法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學會副會長、國際東亞行政法研究會理事、司法部(中國)法制日報社法學專家顧問、國家行政學院兼職教授。
先生於1995年被評為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首屆),1997年入選為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第一、二層次培養人員、兼任浙江澤大律師事務所名譽主任和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先生主要研究領域和研究方向是行政法學,在行政法學領域居領導地位。
十、羅衛東
羅衛東先生1963年8月生,浙江淳安人,民盟盟員。
先生1982年8月參加工作, 2004年4月浙江大學人文學院外國哲學專業博士研究生畢業,研究生學歷,教授,現任浙江大學副校長。
1978年10月至1982年7月杭州大學經濟系本科學習,1982年7月至1993年12月杭州大學經濟系教師,期間1989年7月在職碩士研究生畢業。1994年1月至1997年1月任杭州大學科研二處副處長,期間1994年7月至1995年5月日本靜岡大學國際關系學部客座研究員,1997年1月任杭州大學社會科學研究處處長,1997年10月晉升教授,1998年12月任浙江大學人文社科處(部)處(部)長,2004年4月浙江大學人文學院外國哲學專業在職博士研究生畢業,2008年3月任浙江大學校長助理兼社會科學研究院常務副院長,2009年12月任浙江大學副校長。
浙江省政協委員
先生主要研究領域和研究方向是經濟學
(五)教授委員會秘書簡介
謝英士
謝英士先生1962年生,台灣人。東海大學法律學士、中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北京大學法學博士。
曾任記者、公證人、開業律師、台灣理律法律事務所資深律師、高雄律師公會理事、高雄21世紀都市發展協會理事、台灣國際法學會理事、北京律盟知識產權公司副總經理、台灣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台灣紅十字總會顧問。
趙 駿
趙駿,男,籍貫浙江杭州,1978年9月出生,2001年畢業於浙江大學,獲國際經濟法學士學位,2003年獲美國哈佛大學法學碩士學位,2006年獲美國康奈爾大學法律博士學位。
2003年9月至2004年5月在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東亞法律研究中心做訪問學者。2006年9月至2009年4月,分別在Mintz Levin Cohn Ferris Glovsky and Popeo P.C. (Mintz Levin 律師事務所)和Kirkland & Ellis International LLP (凱易國際律師事務所)做律師。2009年9月至今,在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任教,主要從事國際經濟法、國際商法、商法的研究與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