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杭州落戶條件2021新規
學歷落戶
◆ 條件
應屆畢業生(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當年12月31日前在杭州市區落實就業單位(與單位簽定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繳納杭州當地社保)。
全日制大專畢業生:年齡為35周歲以下,在杭社保繳納狀態為「已繳存」
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年齡為45周歲以下,在杭社保繳納狀態為「已繳存」
全日制研究生、碩士:50周歲以下、博士55周歲以下,不用繳納社保
留學回國人員(指赴國外攻讀學歷學位,或到國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進修、做訪問學者或博士後研究,但未在國(境)外入籍、定居的人員)原籍為中國,經教育部認定且回國後在杭工作並由用人單位正常繳納社保的,年齡同國內學歷要求。
注意:這里的學歷都必須是全日制統招生,不包括MBA、在職研究生等學歷,其中碩士以上學歷的可享受先落戶後就業的政策。
◆ 材料
滿足上述學歷要求的朋友,全年任意工作日都可以向公安機關提交落戶申請。
◆ 說明
1、落戶必須有具體的地址。
2、合法固定住所包括商品房、經濟適用房、有租賃證和單位大產權證的單位自管房、房管部門的直管公房、公租房,不包括租賃的回遷房。
| PART 2 |
夫妻投靠落戶
◆ 條件
1、夫妻婚齡滿2年(含2年);
2、在杭州的一方有杭州合法固定住所,且人戶一致;
3、另一方持有在杭州申領的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證》。
滿足以上條件,可自願申請投靠在杭配偶戶口處。
◆ 材料
1、夫妻雙方居民身份證;
2、夫妻雙方戶口本;
3、結婚證;
4、在杭一方的杭州合法固定住所證明;
5、另一方的浙江省居住證;
6、出生醫學證明;
7、親屬關系證明;
8、擬遷入地房屋產權人出具的同意落戶證明;
9、擬遷入戶居民戶口簿;
10、房屋權屬證明。
◆ 說明
1、合法固定住所包括商品房、經濟適用房、有租賃證和單位大產權證的單位自管房、房管部門的直管公房、公租房,不包括租賃的回遷房。
2、浙江省居住證需提前登記居住信息,居住滿半年後才可辦理。
| PART 3 |
老年投靠落戶
◆ 條件
一、80周歲及以上:
8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投靠在杭子女,不受「身邊無子女」及《浙江省居住證》條件限制,可以自願選擇投靠在杭城鎮有合法固定居住所的子女。
二、80周歲以下:
1、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持有在杭申領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證》;外地身邊無子女,子女全部或大多數在杭州市區;本人或子女在杭州市區城鎮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請投靠在杭子女。
2、杭州地區有子女,外地也有子女的,按「就小城市、就多數子女」原則投靠;
3、夫妻雙方原籍在杭州市區,因工作調動在其他地區離退休,有子女在杭州市區的,滿足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可回杭投靠;
4、外地老年夫妻投靠在杭子女,應由夫妻雙方同時申請遷入,不能因此造成新的夫妻分居(喪偶、離婚的除外)。
◆ 材料
1、申請人及遷移人居民身份證;
2、申請人及遷移人的戶籍證明或戶口簿;
3、父母雙方結婚證;
4、父母與子女關系證明、子女分布情況及戶籍證明或戶口簿;
5、退休證明;
6、原派出所出具的戶口曾經在杭證明;
7、擬遷入地房屋產權人出具的同意落戶證明;
8、擬遷入戶居民戶口簿;
9、房屋權屬證明;
10、本人在杭州擁有合法固定住所證明;
11、社區蓋章的申請人書面申請。
◆ 說明
1、合法固定住所包括商品房、經濟適用房、有租賃證和單位大產權證的單位自管房、房管部門的直管公房、公租房,不包括租賃的回遷房。
2、浙江省居住證需提前登記居住信息,居住滿半年後才可辦理。
| PART 4 |
未成年子女投靠落戶
◆ 條件
1、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子女(戶口在大中專院校的除外);
2、父母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
符合以上條件可按自願原則投靠在杭父母。
◆ 材料
1、申請人及遷移人居民身份證;
2、申請人及遷移人的戶籍證明或戶口簿;
3、結婚證;
4、父母與子女關系證明;
5、擬遷入地房屋產權人出具的同意落戶證明;
6、房屋權屬證明;
7、本人在杭州擁有合法固定住所證明;
8、社區蓋章的申請人書面申請。
◆ 說明
1、落戶必須有具體的地址。
2、合法固定住所包括商品房、經濟適用房、有租賃證和單位大產權證的單位自管房、房管部門的直管公房、公租房,不包括租賃的回遷房。
| PART 5 |
部隊隨軍家屬投靠落戶
◆ 條件
部隊幹部、士官家屬隨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辦理家屬農轉非:
1、軍齡滿15年;
2、副營職或技術十一級以上;
3、年齡35周歲以上;
4、現役五、六級士官。
◆ 材料
1、申請人及遷移人居民身份證;
2、申請人及遷移人的戶籍證明或戶口簿;
3、結婚證;
4、父母與子女關系證明;
5、擬遷入地房屋產權人出具的同意落戶證明;
6、房屋權屬證明;
7、本人在杭州擁有合法固定住所證明;
8、申請人書面申請;
9、軍、士官職級證明(任命書)或軍齡證明;
10、軍、士官所在部隊申請隨軍呈批表(必須有師政治部主任簽名)。
◆ 說明
1、落戶必須有具體的地址。
2、合法固定住所包括商品房、經濟適用房、有租賃證和單位大產權證的單位自管房、房管部門的直管公房、公租房,不包括租賃的回遷房。
| PART 6 |
職稱落戶
◆ 條件
中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年齡45周歲以下,在杭繳納1年社保(不含補繳)
副高以上職稱人員,不含50周歲以下 ,在杭繳納1個月社保。
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年齡55周歲以下,在杭社保狀態為「已繳」,即可辦理落戶。
隨遷條件: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及以上資格者,可隨遷配偶;夫妻雙方或一方符合人才引進落戶條件,其未成年子女可隨遷。隨遷配偶的不可掛靠集體戶。
◆ 材料
滿足上述要求的朋友,全年任意工作日都可以向公安機關提交落戶申請。
◆ 說明
1、落戶必須有具體的地址。
2、合法固定住所包括商品房、經濟適用房、有租賃證和單位大產權證的單位自管房、房管部門的直管公房、公租房,不包括租賃的回遷房。
| PART 7 |
高層次人才引進落戶
◆ 條件
通過杭州高層次人才系統評定為A、B、C、D、E五類人才,可以通過「高層次人才引進」直接落戶杭州。
注意:2020年7月2日,杭州發布《通知》:明確在本市以高層次人才家庭優先購房方式購買的新建商品住房,自房屋網簽之日起,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
◆ 材料
杭州市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分為5個層次,分別是:國內外頂尖人才、國家級領軍人才、省級領軍人才、市級領軍人才、高級人才(分別用A、B、C、D、E來指代)。
◆ 說明
1、落戶必須有具體的地址。
2、合法固定住所包括商品房、經濟適用房、有租賃證和單位大產權證的單位自管房、房管部門的直管公房、公租房,不包括租賃的回遷房。
| PART 8 |
技能落戶
◆ 條件
二級技師以上職業資格人員,45周歲以下,有固定住所,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3年(社保繳滿3年以上)
擁有杭州高級證書,35周歲以下,固定住所(在杭有居住證),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3年(社保繳滿3年以上)
杭州高級技工學校應屆生,取得了高級職業資格證書,並在杭落實工作單位。
◆ 材料
擁有《居住證》,並穩定在一個繳納3年以上社保,考取一張【高級技能證書】,也可以直接申請落戶。
◆ 說明
1、落戶必須有具體的地址。
2、合法固定住所包括商品房、經濟適用房、有租賃證和單位大產權證的單位自管房、房管部門的直管公房、公租房,不包括租賃的回遷房。
| PART 9 |
入學落戶
◆ 條件
在杭州讀大學的朋友,可以在大一入學的時候申請將戶籍調到學校集體戶。入學落戶僅限於大學新生入學。
大二及以後,再要落戶到杭州,就只能等畢業之後走杭州學歷類「人才引進」渠道。
◆ 材料
學校統一安排
◆ 說明
1、落戶到學校集體戶口
| PART 10 |
購房落戶
◆ 條件
在2008年10月14日至2016年9月28日之間購買(含網簽)杭州區域房屋的業主,可以直接申請落戶。
從2016年9月29日起購買的房屋已經不能購房落戶了。購房落戶的房源三年內不能上市交易。
2006.3.20-2016.9.28時間段,在濱江、下沙、錢江新城三地購得房屋價值為80萬、60萬以及100萬的客戶,且付清房款後即可直接落戶;
2008.10.14-2016.9.28.時間段,在拱墅、江干、下城、西湖四地購得房屋價值為80萬,上城區購得房屋為100萬,且付清房款後可直接落戶;
2015年1月1日之前,在蕭山餘杭購得80方以上房屋,無需付清房款即可落戶。
◆ 材料
擁有《房屋所有權證》
◆ 說明
1、落戶必須有具體的地址。
2、合法固定住所包括商品房、經濟適用房、有租賃證和單位大產權證的單位自管房、房管部門的直管公房、公租房,不包括租賃的回遷房。
| PART 11 |
投資納稅落戶
◆ 條件
內資投資落戶:杭州市外地來杭投資的國內企業每投資100萬元人民幣,可辦理1名企業專職管理人員進杭,總投資額在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企業主要負責人可隨遷配偶及未成年子女,1個單位原則上最多辦理10人。
外商投資落戶:1998年起在杭州市區新批或在該年度起增資10萬美元以上並在本市或區繳納稅收滿10萬元人民幣的外商投資企業。每投資10萬美元外資可辦理1名企業管理人員進杭落戶。1個單位原則上最多辦理10人。
納稅落戶:外地來杭州市區的個私企業經營者,從2000年開始凡連續兩年內繳納地稅滿10萬元人民幣的,法人代表本人可辦理落戶手續;連續兩年每年繳納地稅滿15萬元的,法人代表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可辦理落戶手續。
⑵ 杭州學區房落戶幾年可以上學
杭州學區房落戶3年可以上學。落戶指在某地報入戶口,長期定居。落戶某地需具備落戶地規定的條件並辦理一定的手續才能落戶該地。
1、落戶申請交入轉入地的派出所,派出所開具接納證明;
2、等待轉入地戶籍警察調查,符合轉入條件派出所開出接納證明;
3、將接納證明交給轉出派出所;轉出派出所開出准遷證明同時消戶;
4、將准遷證明交給轉入派出所並辦相應手續。
落戶的流程如下:
1、准遷證辦理,需要持准備好的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辦證中心辦理《准予遷入的證明》;
2、原籍下戶,持准遷證、戶口薄、身份證原件在原籍辦理入戶手續,拿到《戶口遷移證》;
3、現購房所在地上戶,持戶口遷移證、身份證、一寸照片,到辦理准遷證的公安局辦證中心,辦理上戶手續。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十六條
居住地人民政府應當根據下列規定確定落戶條件:
(一)建制鎮和城區人口50萬以下的小城市的落戶條件為在城市市區、縣人民政府駐地鎮或者其他建制鎮有合法穩定住所;
(二)城區人口50萬至100萬的中等城市的落戶條件為在城市有合法穩定就業並有合法穩定住所,同時按照國家規定參加城鎮社會保險達到一定年限。其中,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壓力小的地方,可以參照建制鎮和小城市標准,全面放開落戶限制;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壓力大的地方,可以對合法穩定就業的范圍、年限和合法穩定住所的范圍、條件等作出規定,但對合法穩定住所不得設置住房面積、金額等要求,對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的要求不得超過3年;
(三)城區人口100萬至500萬的大城市的落戶條件為在城市有合法穩定就業達到一定年限並有合法穩定住所,同時按照國家規定參加城鎮社會保險達到一定年限,但對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的要求不得超過5年。其中,城區人口300萬至500萬的大城市可以對合法穩定就業的范圍、年限和合法穩定住所的范圍、條件等作出規定,也可結合本地實際,建立積分落戶制度;
(四)城區人口500萬以上的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應當根據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指標,建立完善積分落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