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杭州縱火案莫煥晶被判死刑是緩期執行還是立即執行
杭州縱火案莫煥晶被判死刑是立即執行。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准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據此,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第一審對被告人莫煥晶判處死刑的刑事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核准莫煥晶死刑。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後向莫煥晶進行了宣告,並於2018年9月21日上午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對莫煥晶執行了死刑。
(1)杭州保姆縱火案多久執行擴展閱讀:
我國法律對於死刑執行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條 最高人民法院判處和核準的死刑立即執行的判決,應當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執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罪犯,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死刑緩期執行期滿,應當予以減刑,由執行機關提出書面意見,報請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查證屬實,應當執行死刑,由高級人民法院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五十一條 下級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執行死刑的命令後,應當在七日以內交付執行。但是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停止執行,並且立即報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執行前發現判決可能有錯誤的;
(二)在執行前罪犯揭發重大犯罪事實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現,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懷孕。
前款第一項、第二項停止執行的原因消失後,必須報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再簽發執行死刑的命令才能執行;由於前款第三項原因停止執行的,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第二百五十二條 人民法院在交付執行死刑前,應當通知同級人民檢察院派員臨場監督。
死刑採用槍決或者注射等方法執行。
死刑可以在刑場或者指定的羈押場所內執行。
指揮執行的審判人員,對罪犯應當驗明正身,訊問有無遺言、信札,然後交付執行人員執行死刑。在執行前,如果發現可能有錯誤,應當暫停執行,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執行死刑應當公布,不應示眾。
執行死刑後,在場書記員應當寫成筆錄。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執行死刑情況報告最高人民法院。
執行死刑後,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罪犯家屬。
② 杭州保姆縱火案,保姆莫煥晶處死前說了什麼
令人痛心的杭州保姆縱火案今年年初2月9日一審認定保姆莫煥晶犯放火罪、盜竊罪,二罪並罰,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時至今日,判決尚未執行。因為保姆莫煥晶表示不服,提起上訴。 就在5月17日,二審開庭。在一審的時候,莫煥晶在公眾面前的懺悔詞是——「如果我死了能讓你好過一點,我真的願意立刻去死」。
但在二審的法庭上,莫煥晶的口風大變。 承認放火事實,但辯稱與被害人一家相處甚好。點火是因為當日凌晨賭博輸錢,想點小火再撲火試圖再次借錢。(挽回作案動機) 努力施救過。事先准備水桶,有試圖用水撲火但因緊張而摔跤未能成功、用榔頭敲擊女孩房間窗戶玻璃、電話報警、向保安求救、電話通知林生斌等行為。(有補救措施) 消防搶救失責、物業管理不當等共同因素導致嚴重後果。
莫煥晶賭博成性,欠下債務,曾以在家買房子為由,向朱小貞借了十萬元。借錢的主人家已經是慷慨,但莫煥晶恩將仇報,揮霍之後,又盜竊典當家中財物,價值大約三十餘萬左右。身邊人曾勸朱小貞換個保姆,但心善如她,覺得人無完人,何況還有同年生產的緣分。平日也只是讓莫煥晶做做飯、接送孩子上下學,為了方便,還把自己價值80萬的車給她開。
③ 杭州保姆縱火案 保姆怎麼判的
法律分析:莫煥晶(1983年7月28日-2018年9月21日),女,廣東省東莞市人,初中文化,系6·22杭州小區縱火案罪犯。8月21日,浙江省杭州市檢察院以放火罪、盜竊罪,依法對"藍色錢江放火案"被告人莫煥晶提起公訴。 12月21日上午9時許,杭州"藍色錢江放火案"在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庭審中,因被告人莫煥晶辯護人黨琳山律師當庭提出管轄權異議,擅自離庭,法庭宣布休庭,延期審理。2018年2月9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莫煥晶一審被判死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條 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條 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④ 杭州保姆縱火案罪犯被判死刑,如何找到靠譜的家政人員
杭州保姆縱火案罪犯被判死刑,如何找到靠譜的家政人員呢?
最後,寧缺毋濫。實在找不到合適、靠譜的家政人員,寧可自己暫時辛苦一點,不要以為財大氣粗可以省力。有時候,不僅勞民傷財,還惹禍上身。林子大了,啥鳥都有,倘若不擇手段來套近乎、撈好處的,千萬得高度警惕!
⑤ 杭州保姆縱火案判死刑是立即執行么還是緩期
是立即執行死刑。
杭州中院經審理認為,放火罪系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放火行為一經實施,就有可能造成不特定多人傷亡或者公私財產損失的嚴重後果。
莫煥晶不顧僱主及其年幼子女生命安全,選擇凌晨4時55分許在高層住宅內放火,最終造成四人死亡及巨額財產損失的嚴重後果,其放火行為與犯罪後果之間存在直接的因果關系,依法應對全部後果承擔刑事責任。
2月9日上午9點30分,杭州中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莫煥晶放火、盜竊一案,以放火罪判處莫煥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二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受害人家屬隨後表示,將提起民事訴訟,追責有關責任方。
(5)杭州保姆縱火案多久執行擴展閱讀:
莫煥晶的動機以及作案的過程:
被告人莫煥晶因長期沉迷賭博而身負高額債務,為躲債於2015年外出打工。2016年9月,莫煥晶經中介應聘到朱小貞、林生斌夫婦位於杭州市上城區藍色錢江公寓家中從事住家保姆工作。
2017年3月至同年6月21日,莫煥晶為籌集賭資,多次竊取朱小貞家中的金器、手錶等物品進行典當、抵押,得款18萬余元,至案發時,尚有價值19.8萬余元的物品未被贖回。
其間,莫煥晶還以老家買房為借口向朱小貞借款11.4萬元。上述款項均被莫煥晶用於賭博揮霍一空。
6月22日凌晨2時至4時許,莫煥晶使用手機上網查詢「打火機自動爆炸」「家裡突然著火什麼原因」「沙發突然著火」「家裡窗簾突然著火」「放火要坐牢嗎」「火容易慢燃嗎」「發生火災火怎樣才能燃燒慢點」「起火原因鑒定」「火災起點原因容易查嗎」等與放火有關的關鍵詞信息。
凌晨4時55分許,莫煥晶用打火機點燃書本引燃客廳沙發、窗簾等易燃物品,導致火勢迅速蔓延,造成屋內的被害人朱小貞及其三名未成年子女被困火場吸入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並造成該室室內精裝修及傢具和鄰近房屋部分設施損毀。
經鑒定,損失共計257萬余元。火災發生後,莫煥晶即逃至室外,報警並向他人求助,後在公寓樓下被公安機關帶走調查。
⑥ 保姆莫煥晶縱火案發生在什麼時侯,詳細情況
保姆莫煥晶縱火案發生在2017年6月22日。
凌晨4時55分左右,其在客廳用打火機點燃茶幾上的一本書,扔在布藝沙發上導致火勢失控,後逃離現場,造成被害人朱某某及其3名子女吸入一氧化碳中毒,搶救無效死亡。
2018年9月21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莫煥晶被執行死刑。2019年3月,"藍色錢江保姆縱火案"等惡性案件寫入最高法報告。
情緒的力量依舊不可小視:
這起事件中,對林生斌失去家人巨大悲傷的情感共鳴和由人推己的巨大的不安全感也助推了事件的長期持續,網路情緒的高共鳴能力可見一斑。因此,集體理性的進步並不意味著感情推力的下降,豐富的一手信息(林生斌及家人的微博)中的情感無疑具有巨大的感染力。
而網友對綠城回應十分不滿的一點原因也是因為其內容「冷冰冰」的缺乏應有的內疚與關懷。很顯然,情緒的力量依舊不可小視。
以上內容參考:人民網-真相未明,輿情不止:「杭州保姆縱火案」的大V之戰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6·22杭州小區縱火案
⑦ 保姆縱火案審判結果
法律分析:杭州保姆縱火致一家四口死亡案二審在浙江省高院公開宣判,浙江省高院駁回莫煥晶訴訟請求,執行一審死刑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條 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