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杭州的最低工資標准
杭州的最低工資標准具體如下:
1、從2023年1月1日起調整最低工資標准,月最低工資一檔標准為2280元,二檔標准為2070元,三檔標准為1840元;小時最低工資一檔標准為22元,二檔標准為20元,三檔標棗局准為18元;
2、下列項目不作為最低工資標準的組成部分,用人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
(1)勞動者在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2)勞動者應得的加班、加點工資;
(3)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4)根據國家和本市規定不計入最低工資標準的凳乎讓其它收入。
3、實行計件工資形式的企業,要通過平等協商合理確定勞動定額和計件單價,保證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應得工資不低於我市最低工資標准;
4、生產經營正常、經濟效益持續增長的企業,原則上應高於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工資;因生產經營困難確需以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全體勞動者或部分崗位勞動者工資的,應當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或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准應當綜合參考下列因素:
1、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
2、社會平均工資水平;
3、勞動生產率;
4、就業狀況;
5、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
綜上所述,全國各省市一般一到三年調整一次最低工資標准,各地的工資標准不一,具體以當地的政策為准。
【法律依據】: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一)本次調整的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全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頃旦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執行。
(二)從2023年1月1日起調整最低工資標准,月最低工資一檔標准為2280元,二檔標准為2070元,三檔標准為1840元;小時最低工資一檔標准為22元,二檔標准為20元,三檔標准為18元。
(三)月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⑵ 杭州市最低工資標准2022
杭州市市區最低月工資標准為228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准為22元。
分析如下: 1、最低工資標准一般採取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 2、月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3、小時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最低工資標准有以下內容: 1、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 2、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經濟發展水平; 3、勞動者為滿足一般社會勞動要求而不斷提高勞動標准和專業知識水平所支出的必要費用等。 實發工資低於最低標准屬於違法行為。分析如下: 1、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低於最低工資標準是違法的行為; 2、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來維權。 總之,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准,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市區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浙政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