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異地補辦身份證要多久
一、異地補辦身份證所需時間:
60日內,交通不便地區可延長30日
註:各地區辦理時間可能有所不同,以所在地時間為准
部分參考如下:
北京、重慶 20 個工作日;深圳、成都、杭州 、西安、沈陽 30 個工作日;廣州、鄭州 40 個工作日
二、辦理條件
(1)申領材料齊全、規范、有效
(2)離開戶口所在地,在其他地區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外省市戶籍公民居民
(3)異地丟失《居民身份證》
需注意不同地區可受理的的地區范圍不同
三、辦理地點
該地區內可受理異地身份證服務的辦理點
一般時間為工作日:上午 8:30 -11:30;下午 13:30 - 16:30
具體地點及時間請咨詢地區派出所
四、辦理材料
(1)有效期內的《工作居住證》、《居住證》、《居住登記卡》任一證明原件
(2)《居住證》丟失或未辦理《居住證》,已在居住地公安機關辦理居住信息登記的,帶《居民戶口簿》、《機動車駕駛證》、《護照》等公安機關簽發的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同時提交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相關證明材料
需注意,各地區辦理材料有所不同。具體材料請咨詢地區派出所
⑵ 杭州補辦身份證要多久時間
法律分析: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條 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
第十一條 國家決定換發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⑶ 外地人在杭州辦身份證要多久能辦好
根據《居民身份證法》有關規定,異地辦理居民身份證與本地申領周期一致,即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之日起60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30日。浙江省公安廳根據實際情況縮短制發證周期為30日內能拿到新證。
2016年7月1日起,浙江所有縣(市、區)均可受理外省籍人員異地辦理居民身份證申請。不過,目前還只有江西、天津、吉林、江蘇、安徽、山東、河南、湖北、湖南、重慶和四川11個省(市)人員能有條件在浙江異地辦理身份證。
須攜帶身份證明材料:
省公安廳人口總隊介紹,在異地辦證受理點所在設區市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外省籍人員,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居住地就近的異地辦證受理點申請辦理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換領、損壞換領和丟失補領業務:
(一)已領取《浙江省居住證》的;
(二)已領取《浙江省臨時居住證》,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持有工商執照,同時按照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
(三)持有經教育部門注冊的學生證或學籍證明等材料的;
(四)已領取《浙江省臨時居住證》,實際居住在本人或直系親屬具有合法所有權的房屋或在當地房管部門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房屋,並持有房屋權屬證明或房屋租賃合同的。
異地辦證流程:
第一步:辦證申請。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持居住證、臨時居住證、學生證或學籍證明等相應證明材料,向居住地就近的異地辦證受理點提出異地辦證申請。申請換領的,需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需交驗居民戶口簿、護照、駕駛證等能夠證明本人身份的合法證件。
第二步:採集信息。申請人身份信息審核通過後,現場採集申請人的人像和指紋信息,列印《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由申請人簽字確認。
第三步:繳納工本費。按照有效期滿換領居民身份證的每證20元,損壞換領、丟失補領居民身份證的每證40元標准繳納工本費,同時領取公安機關發放的《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
第四步:證件領取(時間及方式)。公安機關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完成制證並發放至異地辦證受理點。申請人本人或委託人憑《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委託人代領的,應告知要求申請人在30日內到異地辦證受理點核驗證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