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杭州交通違章處理地點
可以去杭州當地的交警隊,車管所或者機動車檢測站等有自助處理設備的地方處理,也可以通過「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台」網站或者交管12123APP上處理。不過高速違章需要去杭州當地高速交警大隊處理才可以。
新交規扣12分的違章行為
1、駕駛營運客車超載20%以上(首次加入校車)營運車輛包括:計程車、長途客運車輛(不含公交車),校車(新加入)。
2、嚴重超速(首次加入校車)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
3、故意遮擋號牌(由扣6分調整為扣12分)2018年1月1日起,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一律會被一次性扣除12分。新規對於牌照架也更新了規定,對於使用不符合規定的牌照架會受到200元並扣6分的處罰。
4、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由扣6分調整為扣12分)
5、未按照規定休息(由扣6分調整為扣12分)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鍾,將受到一次性扣除12分的處罰。
6、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校車准駕駕駛資格:
(1)駕齡3年以上,年齡不超過60周歲;
(2)最近連續3個分周期內沒有滿分記錄;
(3)無致人死亡或者重傷的交通責任事故;
(4)無飲酒或者醉酒後駕駛記錄,最近1年內無駕駛客運車輛超員、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5)無犯罪記錄,無因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受到拘留處罰的記錄;
(6)身體健康,無酗酒、吸毒行為記錄,無傳染性疾病,無癲癇、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病史。
7、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酒後駕車:扣除12分,扣押駕照6個月,並給予不超過2000元的現金處罰。醉酒駕車:吊銷駕駛證,給予相應刑事責任的處罰,且5年內不得重新考取駕照。
8、駕駛與准駕車型不符車輛將會受到12分的處罰,交警還有權利給予200-2000元和扣車等處罰。
9、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尚不構成犯罪者將會受到12分的處罰;如果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0、偽造、更改號牌和證件使用偽造、擅自更改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等行為將會一次性扣除12分。1
1、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2新交規扣6分的違章行為
1、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由扣3分調整為扣6分)這一條主要說的是由於僥幸心理導致的闖紅燈行為,過去是扣除3分,從2018年開始升級為扣除6分。
2、貨車超載(由扣3分調整為扣6分)駕駛貨車載物超過額定載重量30%以上的車輛,或違反規定載客的車輛將受到扣除6分的處罰。
3、營運車輛超載未超過20%(由扣2分調整為扣6分)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將受到扣除6分的處罰。
4、高速公路超速未達到20%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車輛將受到扣除6分的處罰。
5、普通公路超速20%以上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將受到此處罰。
6、駕駛機動車不按照規定避讓校車
7、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在惡劣天氣中,應該做到:
(1)能見度小於2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後霧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6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
(2)能見度小於1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後霧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4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50米以上的距離;
(3)能見度小於5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後霧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並從最近的出口盡快駛離高速公路。如果沒有做到以上三條,將受到6分的處罰。
8、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
9、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
10、佔用應急車道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佔用應急車道行駛,給予扣除6分的處罰。1
1、運載特殊物品不掛相應警告標志駕駛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明顯標志者,將受到扣除6分的處罰。1
2、運輸危險品駕駛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志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者將受到此處罰。1
3、以隱瞞、欺騙手段補領機動車駕駛證如果駕駛證沒有丟失,擅自以欺騙方式補領也將受到6分的處罰。3新交規扣3分的違章行為
1、不按規定車道行駛從2018年開始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不按照規定車道將受到扣除3分的處罰。
2、超速20%以下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
3、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由扣2分調整為扣3分)
4、駕駛營運客車超載未達20%(由扣2分調整為扣3分)駕駛營運客車(不含公交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
5、駕駛貨車載物超載未達30%(由扣2分調整為扣3分)
6、駕駛機動車低於高速公路規定最低時速
7、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
8、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禁止標線指示
9、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的,或者逆向行駛
10、駕駛機動車違反規定牽引掛車1
1、在道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後,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設置警告標志1
2、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即年檢)|4新交規扣2分的違章行為
1、駕駛機動車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
2、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3、駕駛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
4、未系安全帶
5、「加塞」行為扣2分
6、不按照規定為校車配備安全設備,或者不按照規定對校車進行安全維護。
7、駕駛校車運載學生,不按照規定放置校車標牌、開啟校車標志燈,或者不按照經審核確定的線路行駛。
8、校車上下學生,不按照規定在校車停靠站點停靠。
9、校車未運載學生上道路行駛,使用校車標牌、校車標志燈和停車指示標志
10、駕駛校車上道路行駛前,未對校車車況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進行檢查,或者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車上道路行駛1
1、在校車載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或者在校車發動機引擎熄滅前離開駕駛座位5新交規扣1分的違章行為
1、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使用燈光這其中包括了夜晚不開車燈、不正確使用遠光燈、不正確使用霧燈等嚴重影響自己和其他車輛行駛安全的行為。
2、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會車會車時,必須注意保持足夠的安全側向間距。一般情況下的會車,須遵守下列規則:空車讓重車,單車讓拖掛貨車,大車讓小車,貨車讓客車,教練車讓其他車輛,普通車讓執行任務的特種車,下坡車讓上坡車。
3、駕駛機動車載貨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
4、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未隨車攜帶行駛證、機動車駕駛證的
法律依據:《交通違章處理程序規定》
第十八條對當事人處以罰款的,應當告知當事人自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代收機構繳納罰款。當事人逾期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第十九條對機動車駕駛員違章處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當場收繳罰款:
(一)對非本轄區(以直轄市和地、市范圍為界,下同)過境的機動車駕駛員處以二十元以下(含)罰款,由交通民警當場作出處罰決定的;
(二)在邊遠、交通不便地區和高速公路上,對非本轄區過境的機動車駕駛員處以二十元以上罰款,機動車駕駛員向交通違章行為發生地代收機構繳納罰款確有困難,經機動車駕駛員主動提出的。
第二十條對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和乘車人處以二十元以下(含)罰款的,交通民警作出處罰決定後,可以當場收繳。
第二十一條當場收繳罰款應當向當事人出具省級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
第二十二條交通民警當場收繳的罰款應當自收繳之時起二十四小時內交到所屬單位。單位應當自收到交通民警上交的罰款之日起二日內,將罰款繳付代收機構。
第二十三條對弔扣、吊銷非本地核發的機動車駕駛證的,作出處罰決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處罰決定生效後十五日內,將機動車駕駛證及處罰決定書轉至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第二十四條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民警作出的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五條當事人不履行罰款處罰決定,拒絕繳納罰款的,除依照本規定執行外,還可以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對當事人處以行政拘留或者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