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杭州申請公租房補貼的條件和流程
法律分析:公共租賃住房的保障對象包括杭州市區(不含蕭山區、餘杭區、富陽區、臨安區,下同)范圍內符合條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大學畢業生及創業人員。具體申請流程如下:
1、申請人登陸官網在線申請;
2、然後攜帶規定資料前往預約的區住建局提出申請;
3、工作人員受理資料,並對資料進行初審;
4、初審符合申請條件的,由區受理窗口出具《備案回執》,掃描並上傳申請人所提交書面申請材料,提交市主管部門終審;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
5、市主管部門按季度會同市規土委、民政、各區住房保障部門批量核查有關條件;
6、終審符合申請條件的,納入輪候資料庫;終審不合格的,由市主管部門駁回申請,出具《駁回申請通知書》;
7、按季度更新並公布輪候冊。
法律依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公共租賃住房,是指限定建設標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賃住房通過新建、改建、收購、長期租賃等多種方式籌集,可以由政府投資,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會力量投資。
公共租賃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第四條 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和監督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工作。
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㈡ 杭州應屆生租房補貼申請流程
法律分析:1、申報。申請人向所在用人單位提交材料,用人單位對材料的真實性進行核實後,登錄"親清在線"進行網上申報。申請人屬於勞務派遣人員的`,由實際用工單位進行審核申報。實際用工單位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的有效期內勞務派遣合同以及申請人勞務派遣合同由實際用工單位留存備查;
2、審核。系統根據申請人提交材料自動比對審核。審核通過的。向申請人的銀行卡或支付寶撥付資金。審核不通過的,申請人可通過異議處理對審核結果提出異議並上傳佐證材料;
3、兌現。屬地政府(住保部門)根據系統審核結果,及時兌現政策資金。首次申請時限為畢業後一年內。續發申請時限為補貼首次發放之後三年內。申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續發申請時限為補貼首次發放之後六年內。
法律依據:《關於服務保障「抓防控促發展」落實「人才生態37條」的補充意見》 第一條 第一款 實施新引進應屆大學生租房補貼。對在杭州市無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賃住房、人才租賃房等住房優惠政策,市、區縣(市)各單位新引進的應屆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大學畢業生發放租房補貼。每戶每年發放1萬元,可發放三年,期滿後收入低於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繼續享受,最長不超過三年。補貼資金申報工作按照屬地原則,由申請人向就業單位所在區、縣(市)住房保障部門提出,並由各區、縣(市)負責兌現。
㈢ 杭州租房補貼怎麼申請
法律分析:1、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可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浙江就業網」個人服務中「求職創業補貼申領」入口(網址:http://www.zjjy.gov.cn/)。地址定位選擇杭州市,搜索框搜索公租房申請,進入在線辦理。
2、選擇「貨幣補貼申領」入口,幣發放業務類型選擇廉租房,填寫完畢後保存,進入下一步。
3、根據提示提交上傳收件資料後,點擊【提交】,正式提交申請數據,等待申請及官網的信息審核通過即可。
4、對在杭州市無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賃住房、人才租賃房等住房優惠政策,市、區縣(市)各單位新引進的應屆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大學畢業生發放租房補貼。每戶每年發放1萬元,可發放三年,期滿後收入低於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繼續享受,最長不超過三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㈣ 杭州租房補貼申請流程
法律分析:1.申報
申請人向所在用人單位提交材料,用人單位對材料的真實性進行核實後,登錄「親清在線」進行網上申報。申請人屬於勞務派遣人員的,由實際用工單位進行審核申報。實際用工單位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的有效期內勞務派遣合同以及申請人勞務派遣合同由實際用工單位留存備查。
2.審核
系統根據申請人提交材料自動比對審核。審核通過的,向申請人的銀行卡或支付寶撥付資金。審核不通過的,申請人可通過異議處理對審核結果提出異議並上傳佐證材料。
3.兌現
屬地政府(住保部門)根據系統審核結果,及時兌現政策資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五十三條 房屋租賃,是指房屋所有權人作為出租人將其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
第五十四條 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期限、租賃用途、租賃價格、修繕責任等條款,以及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並向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第五十五條 住宅用房的租賃,應當執行國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租賃政策。租用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由租賃雙方協商議定租金和其他租賃條款。
第五十六條 以營利為目的,房屋所有權人將以劃撥方式取得使用權的國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應當將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繳國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