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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女子失蹤骨頭怎麼處理的

發布時間: 2024-09-17 16:48:56

⑴ 杭州女子失蹤案兇手現在會有什麼樣的心理。會後悔嗎

「杭州女子失蹤案」犯罪嫌疑人許某某已經被警方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制裁。 世上沒有後悔葯,即使後悔也無法避免兇案的發生。

7月23日,杭州警方將許某某進行刑事拘留,據許某某交代 趁來惠利熟睡之際,以枕頭蒙頭的方式將其殺害並分屍,後將大部分身體組織通過抽水馬桶沖入化糞池、部分骨骼帶到室外後分散拋棄。 我想此刻許某某肯定是後悔的,他會想著自己還未成年的女兒,父母都離女兒而去,以後女兒無依無靠,不知道女兒還能承受多少的壓力,也不知道女兒是否能夠原諒自己,因為自己的一時糊塗,情緒激動,一心想著房子和與妻子平日的恩怨矛盾,才將妻子殘忍殺害,經過這么多天,每日都惶恐不安,現在到案了,雖然可以放下心理的負擔,但依舊放不下自己的兒子與女兒,看著兒子馬上要結婚了,作為父母卻不能到婚禮現場見證兒子的婚禮,如今下輩子居然會在這冰冷陰暗的監獄裡面度過餘生,想到這里,許某某留下了眼淚,他這才意識到對不起自己的妻子與孩子。都是自己讓一個完完整整的家如今變得支離破碎,讓自己的女兒與兒子承受太多,特別是女兒,沒有了父母,也未成年,還那麼小,居然要承受這么大的悲痛。許某某終於哭了。也後悔了,他後悔自己不應該這么做,沒有想過這么做的後果,到案後因為意識到自己的犯罪行為,積極與警方交代犯罪的經過,殺人的動機,和一些細節。許某某唯一的心願就是希望女兒能夠接受自己,原諒自己犯下的罪惡,許某某說最對不起的就是自己的女兒。

我想說:知錯能改,善莫大焉,你能夠知罪認罪積極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實,也是一種悔過態度,不過你手段殘忍,心狠手辣,也必將為你犯下的罪行接受法律的制裁,等待你的將是漫長的監獄生涯,望你好好改造。早日出來與女兒兒子團聚。

我覺得許某某肯定後悔了。 人大都是這樣的,只有到了接受懲罰的時候,才會深刻反思自己,問問自己當初為何那樣做?現在的結果真的是自己想要的么?

第一 ,他會覺得對不起女兒,無顏面對自己的女兒!自己如此心狠手辣,如此兇殘,就因為自己所謂的不滿,讓自己還未成年的女兒失去了母親,失去了一個完整的家庭,然後再背上擁有一個殺人犯父親的標簽。餘生女兒將怎麼度過,將怎麼去理解釋懷這件事情,自己所犯下的錯卻要讓一個未成年的孩子跟著一起承受這樣的痛苦!

第二 ,他會後悔,覺得對不起兒子!外界輿論紛紛,作為一個已經適婚的成年人,兒子肯定要承受很大的輿論壓力。本來是想給兒子爭個婚房,讓兒子輕松一點,沒想到卻也害苦了兒子。有個自己這樣的父親,兒子將怎麼去面對 社會 ,面對朋友,面對同事。這肯定會對他一生造成特別大的影響,說不定很難成家立業了!

第三 ,也許他會覺得對不起來女士了吧!畢竟兩人之前感情基礎還是挺不錯的,能在彼此還未離婚之前就先同居在一起,肯定彼此有互相欣賞喜歡的地方。一起生活了十幾年,肯定也有甜蜜幸福的時候。他可能會後悔自己為什麼要把不滿放大化,而忽視了那些美好的。讓本該美好的幸福生活變得如此糟糕!

第四 ,自己做了如此傷天害理的事情,可能已經不會期待法律能夠對自己盡量寬容了吧,就靜待法律對自己的制裁,活著比死了還要難受!

唉,玩砸了。

自己不可能再活了,死就死吧。

現在能活一天是一天吧。

她太自私了,死也是不屈的。

我只是有點對不起小女兒。

偶爾會想起兩人戀愛結婚時的一些美好,心裡也會掠過一絲悔意,嘴角上也會輕輕地一笑,心裡說著:她後來也太對不起我了,我怎麼會找她這樣的人呢?當初選擇離婚,可能會好一些,房子錢也可能會分到一些,不想了,想得頭疼。

極度自私的人是永遠不會真正後悔的,到死都在為自己著想。

明天警察問我時,還是該說就說吧,臨死自己還是自己少受點罪才可以,隱瞞已經沒有任何意義了,就等著等死吧,什麼都不想了。

向警察提條件,房子還是要留給小女兒一套,讓她跟著自己的叔叔,死前最好能見見我的兩個兒子。

唉,完了,一切都完了!

杭州女子失蹤案兇手現在後悔嗎?我是安國依戀,這個問題我來回答。

我可以肯定的回答,兇手許國利肯定後悔了。我為啥如此果斷回答,原因有三點。

第一點:失去自由。案件偵破,作為犯罪嫌疑人的許國利,被公安部門強制刑事拘留,身陷牢獄。身心自由是每個人的基本追求。一旦失去,才知道自由的可貴。

第二點:夢想破滅。兇手許國利的夢想就是殺掉老婆,獨霸兩套房產和百萬存款。而今,東窗事發,不但獨霸家庭財產的夢想落空,而且殺人要償命,你說他後悔不?

第三:牽掛子女。依我看,兇手許國利固然心狠手辣,殺妻碎屍都面不改色,心不跳,十幾年的夫妻情義,盪然無存。但我認為,他還是注重親情的。

這表現在,他想讓來女士把一套搬遷房給前妻生的兒子做婚房,以彌補自己離婚對兒子的愧疚之情。還有一點,他殺害來女士後,並沒有殺害和來女士生的小女兒。

而今,他殺死老婆來女士,自己也可能被判處死刑,對於他未成年的小女兒來說,這等於父母雙亡。假如他還有一點人性,他應該想到最受傷害的,還是他未成年的小女兒,肯定要後悔的撞南牆。

肯定會後悔,但世上沒有後悔葯。

這個許某某,今年55,1987年就開始做生意,走南闖北,省內省外,雖然沒有什麼見識,沒什麼文化,一事無成。但他唯一的一個成就,就是會鬼吹,哄得到女人,比如他零成本哄到來某某,還是一個發達地區的拆遷戶,有幾百萬的房產,可惜成也蕭何敗也蕭何。

他哄騙到來某某以後,本來是人生一個大勝利,他是一個底層吊絲,好不容易哄到一個女人,還有幾百萬房產,本來對他來說,成了人生贏家,階層上垮了幾步,但也助長了他不知天高地厚的狂妄,沒有什麼見識,沒有什麼文化,卻跑去炒股,沒想到炒股是非常專業的東西,不是普通人能輕易贏利的。結果炒股輸了。

炒股輸了就出了家庭矛盾,偏偏來女士經濟管得嚴,糾紛就產生,這時候,低層吊絲許某某又不知天高地厚的狂妄自大了,但這個狂妄自大非常危險,而且致命。他公然心理認為,殺死來某某可以獨吞財產,自以為聰明,可以天衣無縫,沒人知道,也的確下了一番功夫,躲過很多天。他太自負,卻不知道,現在命案必破,他插翅難逃。

隨便他計劃得多麼周密,被緝拿歸案,接受法律嚴懲是必然的。

如今,他的生命已經進入倒計時,回想起他空手套白狼的成功把戲,他曾經幸福過,吊絲勾到了發達地區的拆遷戶,也暗暗得意過。如今,過份狂妄害了他,不久就將死亡,他肯定後悔。

杭州女子失蹤案真相大白了,警方近二十天的偵破,終於在化糞池找到了來女士的人體組織。估計他不會後悔,畢竟他是預謀已久的,這樣的後果他也想到過。 那麼犯罪人許先生是什麼樣的心理?聽我分析。

第一, 犯罪人許先生只是為了財產控制權進行殺妻碎屍,毀屍滅跡。他們是二婚家庭,兩套房子的所有權和大部分積蓄都在來女士名下,而他只是一個貨車司機,還賭博炒股,收入明顯沒有來女士高,家庭地位不平等。長期的壓抑,使得這個殺妻計劃很久以前已經存在,所以他計劃的天衣無縫,這個事後成敗的權衡他也考慮過,同樣抱著搏一搏的態度,在他缺陷的心理中已經沒有後悔二字。

第二, 從他犯罪的過程中來看,是在半夜趁妻子熟睡之際進行窒息死亡後拖進衛生間碎屍,用二噸水沖進下水道流進化糞池,動作嫻熟,迅速打掃現場,最後連警犬都沒有聞到,而他沒有一點恐懼心理,說明他內心變態。

第三, 事後主動和家屬報案,還謊稱夫妻感情很好,沒吵過架,家裡有七位數的存款,言語中淡定自如,神態自若,裝作一個旁觀者,對媒體和警方進行障眼法。這說明他已經胸有成竹,無所畏懼,高明的作案手法讓他很自信。事情已經發生,他即使被抓他也不後悔。

第四, 兩人為二婚,人到中年在這個如此復雜的人際關系中(前妻,前夫,兒子,女兒,等等),難免長期壓抑,各種家庭矛盾積攢起來,他們名為夫妻,實則積怨已久,同床異夢各懷鬼胎,先把來女士弄死,自己先搏一搏的心態,自己被判刑,當然他也就解脫了,有一種病態的心理。

以上就是我總結的,我覺得他不會後悔。他的心理是缺陷的,對他而言他是不會後悔的,等待他的是法律的嚴懲。

希望大家引以為戒,活在當下,珍惜生活,珍惜婚姻。

人一旦犯了罪,心理變化是肯定,從一開始的憤怒起了殺心,再到後來的猶猶豫豫恐慌,被警方抓了之後,開始懊惱自己做得不徹底,還留下了蛛絲馬跡。

再到後面,開始後悔自己不應該犯如此低級的錯誤,再怎麼樣也不應該殺害妻子,毀了家庭,給小女兒帶來一生的困擾,給雙方的親人帶來無窮的痛苦。

百密一疏

如今,他肯定會很敬佩警方的強大和廣大網友的熱衷程度,要不是沒有這些,有可能這案件變成懸案,自認為已經做得相當完美,天衣無縫,連警犬警察到辦案現場都沒有任何的發現,自己一度抱有僥幸的心理。

後悔不該走到殺妻這一步

犯罪事實招供的時候,也是心理防線坍塌的時候,這個時候肯定想起了來女士跟自己在一起的恩愛,從他們相知相戀,到後來小女兒出生。

兩個人出雙入對回到許先生的老家,在親戚面前兩個人顯得那麼恩愛,去年過年的時候,來女士還向許先生姐姐表示,自己很崇拜很愛他,如今再回頭想想,肯定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後悔莫及。

具體兩個人到底有什麼樣的矛盾,是不是因為錢的方面,矛盾開始積壓越來越多,還是來女士有錢了,刻意挖苦諷刺有關系,當一個男人的自尊受到嚴重挑釁的時候,是有可能起殺心。

但不管怎麼說,一個人做錯了事就應該承擔後過,現在後悔也沒有用了。

這起殺妻事件持續了很多天,熱度都沒有過去。在這件事當中,最讓人感到恐懼的,這是一起有預謀的殺妻案,而且策劃了很久。這樣一個有性格缺陷的人是不會後悔的,至少現在不會後悔。

7月25日,杭州警方召開新聞通氣會通報稱,經查明,「杭州江干來某某失蹤案」是一起有預謀的故意殺人案件,嫌疑人許某某已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7月23日1時,杭州警方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許某某依法刑事傳喚。警方說這位犯罪嫌疑人十分善於偽裝,事發後配合家屬報案、接受媒體采訪,反偵查意識極強。他的心理是非常強大的,沒有一點緊張感。

經連夜審訊攻堅,他才初步交代,其因家庭生活矛盾對來某某產生不滿,7月5日凌晨,在家中趁來某某熟睡之際將其殺死,分屍後分散拋棄。



生活矛盾就是借錢炒股虧了錢,跟妻子裝修存在分歧,對妻子產生不滿,於是,在7月5日凌晨,趁妻子熟睡,用枕頭蒙頭將妻子殺害,隨後將妻子分屍,大部分通過馬桶沖走,骨頭帶到室外拋棄。對妻子做出這么殘忍的事情,可以想像一下,他對妻子是有多大的仇恨?



炒股賠錢的大有人在,但是有幾個人會因為賠了錢就去殺害自己的妻子呢?他本身就存在性格缺陷。他不能感受他人的痛苦,所以,殺人的手段也特別殘忍。他的語言和表情上來看,他絲毫沒有一點悔意。



他在接受采訪時,許國利神態自若,妻子穿的衣服和失蹤的時間記得一清二楚。

「她肯定出不是一個人出去的。」

「按她的智商,一個人她出不去的。」

他說出來的話都是已經准備好的,因為他有反偵查能力。而且從他說出來的話中可以看出,他是鄙視貶低妻子的,認為他的妻子智商很低。



從一個人說出來話中,就可以看出他的潛意識是什麼。他並不愛的他的妻子,在他的眼裡,他的妻子智商太低了。而且,還總是不答應他提出來的要求,他感到他控制不了這個女人。殺掉她,他又怎麼會後悔呢?

他所有的演技都在逃避,他只是沒有想到,在低估別人智商的時候,高估了自己的智商,最終還是沒有逃出法網。

只是辛苦了這么多工作人員,在烈日炎炎下,為了查清此案件,付出了大量的勞動。

對這種性格有問題的人,家人要早點提醒他去看看心理醫生。否則,既害了別人,也毀了自己的一生。

他內心深處一定是後悔的!

因為平時的生活矛盾和金錢糾紛,讓他腦海中萌生了一個可怕的想法,他慢慢了著了迷,時時刻刻都在考慮如何才能進行實施,為自己的想法實施,做了無數種假設和推理,為行動做了充足的准備,等一切他都覺得無懈可擊的時候,他實施了自己可怕的想法。

當他將妻子殺害之後,人天生的求生欲讓他開始銷毀罪證,甚至不惜將妻子進行分屍,進行分散丟棄。他甚至短時間內想出了一套自以為完美的說辭。

他內心是極度害怕和緊張的,但他卻外表還要裝出很冷靜的狀態。用貌似合理的分析,企圖掩飾自己心中的恐懼。

他一定是後悔了!

從他的親戚朋友那裡得知,他們夫妻二人之前的感情還是十分穩定的,他策劃這場謀殺可能只是因為自己的一時糊塗或執念。

他還有一個未成年的女兒,現在她馬上就要變成孤兒,而他兒子馬上就要結婚,這下因為他可能也會受到影響。作為一名父親,盡管他十惡不赦,也會希望自己的骨肉好。

他並不想死,人們都說好死不如賴活著,如果他真的對生沒有了希望和眷戀,他完全可以選擇逃跑或自殺,可他並沒有,他還是心存僥幸,希望可以死無對證,不了了之,讓他可以憑借現在擁有的財富快樂的生活。

而當一切都變成泡影,他一定是後悔死了當初的決定。

那麼周全的計劃居然還是被警察發現了,唉,現在只能等死了。

如果警察要問罪,我就一個人承擔起來,不能拖累自己的兒子。

當初跟前妻離婚,兒子是給前妻帶的,自己這么多年對兒子照顧很少,兒子要結婚了,想為兒子爭一套婚房,結果來某不同意,真是氣死我了。

當初為了和來某在一起,還是我先離的婚,我勸了她好久,她才和以前老公離婚。為了和她在一起,我都放棄了兒子的撫養權。這么多年我對她那麼好,她連一套房子都不願意給我,也別怪我心狠。

只怪自己太大意了,辦事兒之前踩了那麼多點,繞開了那麼多監控,還預演過很多遍,在這么短時間內做到了,無聲無息讓來某消失。我以為我做的天衣無縫,可沒想到警察也不是吃干飯的,從警察開始檢查下水道和化糞池開始,我就已經緊張了。

死就死吧,我的確辦了壞事兒,殺了自己同床共枕多年的妻子,罪不可恕,希望來生做個好人吧。

死之前我想見見我的兒子和女兒。我要是被判了刑,兒子不好結婚,女兒失去父母。希望警察看在我坦白從寬的份上,分一點財產給兒子。

⑵ 警方在杭州失蹤女子小區的化糞池中發現大塊人骨,真相要大白了嗎

杭州女子離奇失蹤的案件終於有了新的進展,警方在小區裡面找到了大塊的骨頭,並且裝進黑色塑料袋中已經拿去抽檢,同時來女士的丈夫許先生有很大的作案嫌疑,已將其控制,事情的真相應該很快就水落石出了!

事件梳理

7月23日,這起離奇失蹤的案件迎來了突破性的進展,通過對藍女士居住的小區化糞池不停的抽調,化糞池中抽到了骨頭等疑似失蹤人員的物證。警方將來女士的丈夫控制,的確是非常的合理,因為這件事情的背後讓人感覺到最受懷疑的就是許先生。
其實我個人認為在家庭當中最不願意看到的局面就是因為“錢、房子”而發生爭執,這樣真的太見外了。家庭成員之間就應該相互幫助,人與人之間的相處也意識如此,將心比心。我們每個人都有老的時候,最終在老年時期不還是得靠孩子來關心、照顧我們嗎?

⑶ 杭州女子失蹤案,她的屍體到底是如何被處理的

我有點懷疑他可能是給兒子頂罪!因為他家人接受采訪的時候說被抓之前,他跟家人說他沒做過的事就不怕,所以我在想會不會殺人的不是他,他只是幫凶?

我覺得許某某在接受采訪時說老婆的“她一個人出不去的”這句話,感覺在說他自己。他會不會肉從下水道沖了,骨頭用袋子什麼的從窗戶放下去,樓下有人接應負責扔骨頭,畢竟監控拍到三點多的腿有問題。

老是有網友說沖水的問題,不管是2噸還是20噸,他都不能完全的把血跡沖刷干凈。即使警犬發現不了,但技術警察做痕檢時絕對可以發現血跡殘留,魯米諾可以測出很久很久之前的血跡。有人可能又要說用次氯酸漂白劑沖刷血跡,這的確會干擾魯米諾反應,但警察也不傻,那麼做只會是此地無銀三百兩。

小女兒已經十一歲了,又不是三兩歲的小娃娃不會說話,可以問問小女兒當天睌上吃了些什麼,喝了些什麼,早上起來不見她媽,有何反應,早飯後她去哪裡了,她爸和她說了些什麼,中午回去吃飯仍不見她媽,必然還會問的,她爸又是怎樣回答的,征破中為什麼就沒有這個環節呢?

⑷ 杭州案,那麼大個屍體,一個晚上嫌犯是怎麼處理掉的

一個人的屍體,其實剁爛切碎,並沒有多少了。按照120斤計算,其中包含大約9.6斤的血,大約25%脂肪,包括十來斤的內臟,這些東西容易切碎,可以通過下水道沖走。其他的部件可以剁開,用塑料袋裝著分散拋棄。該案件,警方已經在38輛糞水車里找到人體組織,並且提取DNA核對,證實為來某某。

其實,這個案件我只是前兩天聽朋友說的,我剛一聽到時,就開玩笑說:「會不會在冰箱里哦?」

現在確定這是一場有預謀的犯罪行為,兇手一定是考慮了很多方面,尤其是人命案件,從反偵察角度來說,毀屍滅跡是最好的結果!可是當下 社會 ,監控太多,完全有理由排除各種走失的可能性,所以一個大活人就這么憑空消失,那隻能「遇害」了。

我雖然不知道,該案件是否是死者丈夫第一個報的案,但面對鏡頭采訪,如此鎮定,那可能是事先想好了一套說辭。如果是他報的案,那就是利用「賊喊捉賊」的方法,降低自己的可疑性,對警方而言就是一套障眼法,畢竟一般人不會把一個主動報案的丈夫,設想成為殺害妻子的兇手!

如果警方查不出任何蛛絲馬跡的話,估計該案件就會不了了之。但世間的許多秘密,即使瞞了世人百年、千年,始終有一天會在不經意間真相大白。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確實讓人捉摸不透,那麼大個屍體,一個晚上是怎麼處理的,並且還沒有驚動家中的女兒和隔壁的鄰居

案件回顧:

7月4日,來女士最後一次出現在電梯里,她和小女兒拿著蛋糕,有說有笑的回家。

7月5日,許先生稱,起夜時發現妻子失蹤

7月6日,來女士單位來電告知其沒有到崗,來女士家人報警

7月19日,案件移交江干區分局,成立專案組調查

7月23日,警方通報,來女士被遇害,丈夫有重大嫌疑,已被採取刑事拘留。

從上述經過可以看出來女士遇害是在7月5日凌晨,並且女兒還在家中,就算許某某殺害來女士沒有聲音,在分屍的時候家中小女兒都沒有聽見嗎?著實讓人不該相信,應該是許某某提前給女兒吃了安眠葯等葯物,讓女兒無法聽見分屍的聲音,可以肯定這是一場蓄意已久的謀殺。 經過許某某交代,趁來惠利熟睡之際,以枕頭蒙頭的方式將其殺害並分屍,後將大部分身體組織通過抽水馬桶沖入化糞池、部分骨骼帶到室外後分散拋棄。

由此可見許某某蓄謀已久,對自己的妻子兇殘,毫不手軟,可見對妻子的恨意之深,矛盾之重。

經過「杭州來女士案」也給我們很多警示,夫妻之間應該多溝通,多理解,互相關注,互相愛護,發生矛盾及時處理,不要讓矛盾越積越深,及時解決矛盾,才能造成不必要的慘劇發生,夫妻之間才能和諧幸福。

個人看法:

1.熟睡中被害,基本上沒有呼救和打鬥聲音,何況弱女子對壯漢。受害人死亡階段的聲響沒有了,這一階段的動靜不大,受害人小女兒熟睡且極可能被催眠。

2.要分屍,絕不是傳統的砍、剁之類的手段。個人看法,使用了化學品,用於軟組織的銷毀,同時配合利器。現在只剩下骨頭了。

3.骨頭可能是被剔下來後,使用液壓工具破碎了,比如液壓鉗,液壓剪這些。怕出現聲響,可以泡在較深的水中,這樣聲音基本被消掉了。

4.此案犯罪嫌疑人屬於預謀殺人,且有魚粉生意經歷,肯定對分屍揣摩很久。魚粉加工,有很多商家也摻入牛骨一類的。這種經歷對於分屍手法的啟發是全方位的。同時,嫌疑人對於整個過程前期一定做了預演,比如無噪音拆解豬頭等等,甚至此人有無其他命案在身都要驗證,畢竟在自己家中殺妻分屍,已經是萬分殘忍,罪大惡極。

5.對這些好奇可以理解,但是警方肯定仔細考慮過,不公布細節好處更多!

就想到這些。

統一回復一下其他疑慮:對於氣味,如果是在浴缸之中操作骨肉分離,保持浸泡狀態,氣味基本上出不來;難的是骨頭毛發,肌肉和其他軟組織,可以直接沖走的就沖走,不好沖的,上面說了,有利器切割;利器還可以用於剔骨;加上化學品幫助!骨頭利用液壓工具,在水中破到罪犯理想大小,連骨頭破裂的聲音都極小!再細致的,想不出來了,只能問許某了。大家結合犯罪嫌疑人拖延報警,故作鎮靜,他的主要用意大概是拖著拖著,化糞池裡能爛的都爛了吧!

作者本人從事環保行業,有處理大批量生活垃圾的工程案例,其中包括農貿市場的各種垃圾,裡面肯定有難以處理的大型骨頭等等,僅僅從這方面的經驗來做一些推斷。至於用什麼葯劑可以融化豬肉,用什麼工具破碎牛腿骨,已經超出這個問答的范疇,請好奇寶寶們不要評論追問了。至於警犬,這里的作用機理不太大,警方更專業,大家不要質疑警犬的能力!

一個小時都可以做好多事情,更何況是一個晚上呢?要知道嫌犯可是在三十多個小時後才報警找人的。這其中的三十多個小時里,足夠他處理一具屍體了,把人分屍分散拋棄,說難也不難,尤其對他這種曾經做過魚粉的人來說,更是得心應手。

雖然魚和人是不同物種,但同樣都是屍體,他處理魚那麼多年,速度已經練出來了,處理一具屍體對他來說是小菜一碟。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來女士恐怕到死也沒想到,自己會悄無聲息的死於愛人之手。只因對她不滿,便產生了除掉她的辦法。

果然只有吵架以後,才能發現你嫁的人到底是天使還是魔鬼!妻子對他那麼好,還為其生兒育女,沒想到頭來她這個相處了十多年的妻子都比不上丈夫心中的利益重要。

不過嫌犯是如何一個晚上就處理掉屍體的?從殺人到處理屍體,這其中肯定花了不少小時,光是分解肢體就很費時間。也許肢體不是一晚上處理好的,夜間安靜晚上處理動靜太大,不排除他是白天處理,白天孩子上學家裡沒人,比較好辦事。

而且白天用水多也不會引起懷疑,在加上白天外面環境比較吵鬧,也就不容易被發現,這就給他創造了很大的機會。

但是怎麼處理掉屍體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做事時是怎麼做到不發出響聲的,這才是厲害之處,據說小區隔音效果並不好,那他是怎麼在鄰居和女兒的眼皮底下一聲不響將妻子碎屍的?平時走路都有聲音,那骨頭是硬物,機器在使用的情況下也會發出轟鳴聲,他是如何防止發聲的?

據報道,來女士的老公之前的工作是屠宰鴨子和做魚粉,都是比較殘忍的工作,因此,他對於這些殘忍處理手段很熟悉。

目前警方已經通報,在鄰居空房間分屍是假消息,屬於謠言。那麼大的屍體,是如何處理的呢?

我覺得作案過程可能如下:

首先,杭州那天晚上下著大雨,窗外可能狂風大作,並有雨水不斷敲打著防護欄。所以,鄰居可能就聽不到來女士丈夫的作案聲音。來女士的丈夫,在床上用枕頭捂死來女士後,可能將其拖去衛生間,用之前屠宰的手段進行處理,完成後,然後用大量的水沖洗作案現場。一些大的骨頭之類的被他第二天分散丟棄。

來女士的小女兒當晚可能被來女士丈夫在牛奶或開水裡下了安眠葯之類的葯物,況且她已經11歲,並沒有和來女士們睡在一起,所以她才沒有發現異常。

來女士丈夫之前做屠宰生意,對生命可能不是那麼敬畏,所以才做出這種惡毒的事情。如果不是來女士有個大女兒(報案),那麼來女士丈夫可能會一輩子逍遙法外。

說一下自己的看法:

1.回答題主的問題,理論上開說,只要兇手足夠兇殘和冷酷,一晚上的時間,分屍然後丟棄,對於一個成年男子來說應該是可以完成的,之前國內,就有殺人分屍藏進冰櫃的案例。本案中根據警方的資料,兇手並沒有出門拋屍,而是選擇碎屍後,通過馬桶下水道沖棄,所以網上有兇手家一晚上用水兩噸的傳聞,應該是兇手用來清理現場。

2.說點別的,此案從一開始就引發廣泛關注,網路的吃瓜群眾們憑有限的常識從一開始就已經能看的出,來女士的丈夫嫌疑最大,是可能的殺人兇手。。那麼,問題來了,連網路吃瓜群眾都看出來的嫌疑和破綻,專業的警方是怎麼可能看不到呢?所以,推測警方一開始也已經鎖定了她丈夫作為嫌疑人,之所以沒有採取強制措施,可能就是受制於一直為找尋到受害人遺體,這十幾天里,警方一直在找尋來女士遺體,直到找到遺體,案情就有了重大突破,疑犯被逮捕。。案情基本清晰。

3.在這十幾天的找尋中,筆者認為,警方和群眾雖然認定了她丈夫是兇手,但警方個群眾得思維和思路還是被前期媒體的各種報道給帶偏了,媒體一直報道,失蹤,監控探頭都沒拍到等信息,這給人一種兇手用了一種及高明隱蔽的手段神不知鬼不覺的殺人,然後棄屍到隱秘荒野的假象,這種對手作案手段和拋屍手段很高明的假象,一定程度誤導了警方的思路,讓警方把兇手的手段和智商嚴重高估,對遺體的找尋也復雜化。。。然而事實確讓人大跌眼鏡,這個兇手遠沒有想像得那麼高明,他真的就是簡單的在家裡半夜殺人,然後分屍,甚至都懶的遠走拋屍,愚蠢到直接就沖到化糞池裡。。不得不說,嚴重的高估和復雜化兇手,是本案前期耗時太長得原因,如果沒有這樣的彎路,一開始就圍繞小區搜尋,案子應該早就破了。

3.再說一點,本案再次說明一個道理,不怕沒好事,就怕沒好人。能認准人是一件多麼重要的事情。提醒正努力脫單的單身狗們,找另一半一定要慎重,慎重,再慎重,比起錢財,相貌,能力等,第一重點看的就是人品,人品,還是人品!因為,其他這些方面沒看準,頂多吃點虧,但人品沒看好,一不小心,就可能像來女士一樣丟了性命。所以,單身狗們切記,多看人品,慢慢來,多看看再決定。萬一牛屎糊眼睛,找了個渣子,那認清真面目後,一定果斷得一刀兩斷,別猶豫,果斷切割遠離,不要將就,保命要緊,一生很長,誰都免不了遇到渣男渣女,迅速逃離,及時離場,永遠是最優選擇。這種找結婚對象的事情,寧缺毋濫,如果沒有合適的絕不將就,就先做個快樂得單身狗也不錯。。

4.畫虎畫皮難畫骨,知人知面不知心。任何時候對周遭的人和事,保持足夠的警醒和清醒的認知永遠是有必要的。來女士的慘案就是深刻的教訓。

其實這個事情警方也已經說了,屬於是有預謀的呢,這個事兒既然是有預謀的。那麼很多之前的事兒都是需要准備的。

首先我們來說,來某某並沒有出小區,而是晚上吃完飯就上床睡覺了。那其丈夫是半夜殺害了他的妻子。他們這個時候問題來了,之前鄰居說過。回遷房的質量並不好。有的時候,他們家的抽水馬桶的聲音,他在自己家裡面都能聽得到。

這是一個活生生的人,殺死了以後,屍體是需要處理的。首先分屍的情況下,肉體組織好處理,直接剁成小塊就可以了,可是人體骨骼呢?雖然我們知道他們家案發那幾天用了兩噸水,但是只能沖下去肉塊兒,可是骨頭呢?骨頭如果想要處理的話,必須使用刀剁碎那麼半夜如果是用刀剁碎骨頭,或者說用粉碎機之類的粉碎骨頭的話,那必然會有聲音。如果要是有聲音的情況下,那麼他的鄰居肯定半夜會聽到。

第二個問題就是這么多血水是怎麼處理的?我們都知道血是有血腥味的,平時我們自己身上如果流血多一點,就會聞到濃濃的血腥味。何況是一個活人這么多鮮血需要處理,在案發後的兩三天,浙江的一些媒體就去他們家去采訪他的丈夫了。如果沒有經過專業的處理,平常的普通人是很快就能聞到血腥味兒的。所以這一點肯定是用什麼其他化學成分得處理掉了,掩蓋了氣味。

還記得一個細節嗎?她丈夫的侄子提供了一段監控錄像,也就是半夜。在地下車庫露出了一個男人的下半身,當時是看不清楚是誰。但是現在想來必然是她丈夫。

那麼我們現在就有一個猜測。就是她丈夫在屋內殺死了來某某。然後進行分屍,把肉分成了很多小塊兒,順著下水道沖走了,可是骨頭使用類似的刀具切成小塊兒,然後半夜通過地下車庫出去小區以後,然後分地方扔掉了。他的鄰居有可能說謊了,因為本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則,有可能聽到了身影,只是迫於各方面的壓力沒有說出來而已。

這個問題可能很殘忍,卻無法迴避,按照嫌犯透露出來的細節來看,他只有短短5個小時來處理來女士的屍體,這是一個非常巨大的挑戰。

來女士失蹤並最終被確定為遇害,犯罪嫌疑人就是她的現任丈夫許某,現已經被警方控制。根據警方從化糞池提取出來的人體組織和DNA分析,來女士被嫌疑人碎屍,並通過下水道沖入了到化糞池。



要處理體重120斤左右的屍體,許某要面臨兩個問題: 1、碎化;2、清洗。

要分解屍體是個難題,犯罪嫌疑人要將屍體順利的沖入化糞池,第一步就是碎化屍體。一具屍體直接肢解很輕松,但是要將這些碎塊沖入化糞池卻異常的艱難,畢竟只有200口徑的下水道管道相對屍塊來說還是很細了。

犯罪嫌疑人不但要分解屍體,同時還要將屍體處理得足夠的小,才能順利的通過下水道,這個工作想想很恐怖。這個工作其實相當的費時,而且還不能藉助聲音太大的工具,比如研磨機,絞肉機等等,只能用手動使用刀具進行。



犯罪嫌疑人是在夜間處理屍體,對聲音的掩蓋就要求很高,除了不能藉助機械工具外,同時還要處理掉屍體的血腥味,這需要一段時間和技巧。

如果他順利的處理完屍體,他其實需要相當長的時間進行現場清理工作,這比分解屍體更耗時。因為要清理現場是個細致活兒,任何一滴血液的殘留都會引起警方的注意,都能讓警犬嗅到味道。

清洗現場對犯罪嫌疑人來說工作量巨大,筆者覺得他處理現場的時間不一定是晚上,因為他根本來不及,極有可能是第二天白天,他一個人慢慢在家細致處理。



從犯罪嫌疑人事後接受媒體采訪來看,他有著極強的心裡素質,可以想像他在處理屍體和清理現場的過程是如何的鎮定,惡魔的心態讓人不寒而慄。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死者安息。

處理的時間應該不止一個晚上,從犯案到報案的時間有三十多個小時,還有一個關鍵性的因素大家可能沒有想明白,那就是報案之後,派出所並沒有立刻當做刑事案件進行調查,而是幫忙尋找和排查周邊,期間也有至少3天的時間了,期間有很多時間可以處理屍體,並且屍體並不是全部都從下水道沖走的,化糞池裡面有部分人體組織,另外的一部分可能先存放在冰箱,然後再慢慢帶出家裡。不過目前警方並沒有公布犯案的細節,所以其實還有很多疑問沒有得到解答。

第一是犯案現場究竟是在哪裡?如果是在家裡,那麼為什麼搜索的時候沒有發現任何線索?沒有任何血跡?沒有任何味道?僅僅幾天時間應該很難處理干凈,另外就是處理屍體的時候應該會有很大的動靜,鄰居應該不會一點反應都沒有。另外還有一個疑問,在化糞池找到人體組織並不是直接證據,無法證明罪犯就是被害人的丈夫,既然被害人丈夫的心理素質那麼好,一點破綻都沒有展現出來,那麼為什麼被逮捕之後立刻就招供了?還是說警方獲得了更加關鍵性的證據?

今天上午,警方召開了通氣會,但是透露的信息還是比較少,不過既然已經確認了罪犯,那就代表案件已經結案了,好在這個被 社會 高度關注的案件可以快速結案,要不然會鬧得人心惶惶,警方的公信力也會下降。

十幾年前的初戀就造就了今天來女士被謀殺。

許某是來女士的初戀。

十年前彼此都還沒有離婚,就已經偷情在一起,原因是很早就是初戀,但之後各自都結了婚。所以之後也驗證了為什麼會給一個男人借錢?

那時候借錢給許某做生意創業,開了個鴨子屠宰廠,沒想到後面屠宰鴨子的的技能反噬到了來女士身上。

兩人各自的婚姻遇到問題,促成了彼此婚內出軌進行同居。

之後來女士先離婚,徐某之後離婚,和賴女士結婚。許某前婚有一子,來女士前婚有一女。彼此家庭都離婚之後結婚,生有一女,也就是徐某謀殺男女士當天是他們彼此女兒的12歲生日。

徐某和來女之間因為瑣事和房產,最主要還是徐某想把來女士的100平米的房子給前妻的兒子做婚房,來女不同意,成為被殺導火索。

來女士一直依戀對方,所以在感情中處於弱勢地位,許某覬覦來女士的房產和資產,這兩套房產是和前夫在三寶村回遷房,110平米,同時自己前妻也在十幾年前離奇失蹤,便等來女士離婚之後和其二婚。

許某有過幾年的屠宰鴨子的經驗,並且他的前妻也是十幾年前離奇失蹤,這些似乎都和來女士被害有某種冥冥中的聯系。

有著剔骨絞肉經驗的許某,在處理100斤屍體所花費三天時間搞定是有可能的,但驚奇的就是居然能不留一絲痕跡,頭發,骨頭,血跡,作案工具。50平米的家中還有女兒在場,渾然不知碎屍剁肉沖馬桶一系列動作真是,離奇大案。

由於太過殘忍,警方沒有公布細節,從曾經的職業人品,為人處事和周邊人的反應,應該是一個普普通通。感覺善良,人畜無害的普通市民。但卻做出這么殘忍的事情。想想就可怕,那我們身邊99%都是這樣的普通人。

所以為人處事不要把事做絕,我們看了太多刁難別人不尊重的事例最後被慘殺。

但這個來女士的一些行為也註定是自己走向深淵,走進魔鬼。自己初戀的男人為什麼結婚了還一一不舍,十年前婚內出軌,現在被絞殺碎屍,是不是對前婚不中的反噬呢?

徐某同樣是魔鬼,害了自己,害了妻子,害了彼此的12歲未成年女兒,讓小女兒如何面對父親碎屍母親,父親被槍斃,小小年紀父母雙亡。

還有徐某也沒有得逞讓兒子能夠得到婚房,反而讓兒子失去了父親。

他們的房子也成了凶宅,連鄰居也都搬走了。一個瑣事,造成這么多家庭的傷害。居然是十幾年前就開始醞釀了的。

⑸ 杭州女子失蹤案那麼大個人怎麼處理到下水道的呢

這個當然是早就想好了處理屍體的方式,有非常大的把握才會真正的去執行,所以他其實在殺人之前就已經在想怎麼把屍體神不知鬼不覺的處理掉,而把屍體粉碎沖進下水道的做法,當然不是臨時想起來做的,肯定是很早之前就已經通過計劃和演練過,所以才能在30多個小時裡面處理干凈。

很早的時候大家就質疑他是嫌疑人,但是質疑沒有用,沒有任何的證據,找不到證明質疑的證據,找不到屍體就不知道人是死是活,他處理屍體的細節和過程非常的厲害,讓人在他家裡面找不到任何線索,這可不是臨時起意能做得出來的,處理屍體清理現場,這不是小的工作量,肯定是有十足的把握處理屍體才會去做。

其實室內下水道的管道口徑很小,拳頭大的東西掉進去就會造成堵塞,所以一般只有小塊碎物才能通過下水道沖掉,大塊的東西根本沒辦法,那麼大一個人如果不碎屍那根本不可能處理的乾乾凈凈無聲無息,說明了他把屍體的一部分處理成小塊碎物,通過下水道沖走,比如說有小塊骨頭或者沒有骨頭的部位。

一些擁有大塊骨頭的部位不好粉碎,所以只能通過其他方式處理,其實通過案件的報道來看,死者其實並不是所有的身體部位都在下水道,而是還有一些被他分批的攜帶出去扔到別處處理的,通過下水道處理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而已,至於他用什麼東西粉碎屍體,這個其實不好說了,不過白天處理屍體造成的一些動靜其實並不會別人懷疑,晚上處理造成一些動靜才是反常容易被懷疑,所以確定他處理屍體都是白天進行。

最讓人恐懼的地方就是他殺人碎屍後那種淡定的表現,完全讓人看不出他緊張害怕,而是一副副非常冷靜的態度,這種在媒體和親朋好友和警察面前沒有漏出異常的表現,這才是讓人覺得最恐怖的地方,一個殺人犯殺人碎屍處理屍體完以後和平常人一樣若無其事,這內心心機有多重才能做到,想像一下如果自己周圍有這種人,你會是什麼樣的感覺。

誰也沒有想到,相濡以沫十二年的夫妻最終卻抵不過錢財的誘惑,早已喪失理智的丈夫半夜趁妻子熟睡之際,竟然把罪惡之手伸向妻子,縱觀其案發全過程,其心性之狠毒、手段之殘忍無不令人發指!

據警方通報:在將重大嫌疑人許某某控制後, 7月23日10時,經連夜審訊攻堅,突破了嫌疑人許某某的口供,據其初步交代,其因家庭生活矛盾對來某某產生不滿,7月5日凌晨,在家中趁來某某熟睡之際將其殺死,分屍後分散拋棄。

警方表示 ,許某某職業是杭州某公司駕駛員,2018年到杭州工作,此前在紹興上海做養殖生意。杭州公安同時還表示,以前網上盛傳的:許某某是偵察兵、是小區物業、熟悉小區監控、利用隔壁空置房間分屍等等說法,根據警方調查核實和許某某供述,上述說法均與事實不符!

至此案件真相大白,兇手已抓,而且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經過,至於被害人的屍骨的詳細處理過程警方並沒有公布,考慮理由應該是由兩個:一是兇手已抓到,而且如實招供人是他殺的,判死刑是妥妥的啦,同時也出於對被害人的尊重,警方選擇了沒有公布細節。二是因為兇手犯罪的過程極度恐怖和殘忍,為避免引起人們不適、引發 社會 恐慌,故而警方沒有公布!

其實細想下來,受害人僅僅只不過才100來斤的體重,全身骨頭加起來也只不過十幾斤,身上的肉和小的骨頭,完全可以輕易的用刀肢解成小塊,倒進馬桶里用水沖走,最終被沖進化糞池裡,而那些大的不易處理的骨頭,你比如頭骨和腿骨,完全可以分批、少量的裝在袋子里,偷偷的帶到外面處理掉,這些只要前提經過周密的安排,完全是可以做到人不知鬼不覺的!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也算是給受害人及其家人一個交代,至於對案發的詳細經過既然連警方都選擇了些許迴避,那對於咱們普通人就更沒必要去刨根問底了!

咱們只需明白一個道理就行,那就是「人在做天在看,舉頭三尺有神明,做人千萬別喪了良心!」

殺害來女士的過程

嫌犯選擇在女兒的生日當天動手,就是因為方便在食物裡面動手腳。他預料到當天來女士和孩子肯定要喝飲料、吃蛋糕之類,乘機在飲料里放入妻子買的安眠葯,妻子和女兒喝完之後就會越來越困。


在兩人昏睡之後,嫌犯用枕頭蒙頭的方式殺害來女士。 期間來女士基本處在無意識的深度睡眠狀態,所以,基本上不會有呼救和反抗。這樣,在死亡階段基本不會出現聲響。


即使有輕微的動靜,處於昏睡中的女兒也不會聽到,再加上外面下著雨,雨聲掩蓋了一切,鄰居和其他人更是聽不到任何動靜。

處理屍體的過程

為了消除證據,毀滅線索,嫌疑人將來女士的屍體粉碎後沖進了下水道。 一個女性的屍體大概100斤左右,其中血液、內臟、脂肪佔到50%以上,屍體被分解之後,大部分都可以通過馬桶沖進化糞池,剩餘的骨骼部分並沒有多少,根據警方通報是分散拋棄。


當然,分屍行為肯定不是在深夜進行的,因為其反偵查能力很強,半夜一直亮著燈,容易引起別人的注意。而且,夜深人靜的時候,有點響動很容易被鄰居聽到,被人懷疑,但白天卻不會,所以,可以確定他是在白天其他人去上班之後處理的屍體。


其採取的分屍手段也絕不是傳統的砍、剁,粉碎機之類,因為這樣做聲音太大,他所住的小區隔音效果不太好,容易被鄰居聽到。


嫌犯在作案前進行了長時間的周密謀劃和准備,對所有細節做了嚴密的預測和演練,想好了屍體的處理方式,提前准備好了分割利器和化學葯品,且又有屠宰雞鴨和魚粉生意經歷,對於分解切割異常熟練。


在他有把握做到神不知鬼不覺的情況下,利器分屍後將大部分身體組織用化學葯品處理,通過馬桶管道沖入化糞池,讓警察在他家裡找不到任何線索。


至於下水道為什麼沒堵塞,而且警方在下水道處沒找到任何滯留物,這就說明他將屍體分割成小塊之後,用化學葯品進行了處理,然後再通過下水道沖走。

對於骨頭等一些難以分割處理的部位,他是通過其他方式處理的,比如使用液壓工具結合化學物品破碎,根據相關報道,來女士的一些屍骨是被帶到室外後分散拋棄。


可見,對於難以處理的大塊骨頭,嫌疑人將其用塑料袋包裝之後,通過負一層暗道避開監控,進入地下車庫,開車將其拋棄到室外的可能性很大。


結語

嫌疑人在拋屍之後,自認為消除了一切痕跡,而且拖延報警,想著屍體分解之後,警察就找不到一點證據了。之後,他在采訪面前鎮定自若,沒透露出絲毫的緊張,這是非常可怕的,心理已經不是一般的扭曲,實屬萬分殘忍,罪大惡極,一定要嚴懲。

我的猜測是用刀具,不用任何機器!

杭州公安透露,犯罪嫌疑人許某是趁著來女士熟睡之際,將其殘忍殺害,並分屍分散拋棄。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警方最後在化糞池內找到了來女士的人體組織,經過DNA比對,確認是其本人。於是有網友問,來女士是如何被處理到化糞池的?警方已經說了,分屍!至於 具體細節太過血腥,警方不會公布,也不可能公布。

雖然警方沒有公布具體細節,但網友們腦迴路大開,說出各種各樣的答案,什麼通過化學或者物理等方式處理,包括採用濃硫酸、化屍水、粉碎機、破壁機、液氮冷凍、電鋸等等,更有甚者把化骨綿掌都搬了上來。從殺害來女士到報警,許某有36個小時的時間處理屍體。根據媒體報道,許某在處理屍體前,曾把小女兒支開了,說明處理屍體的時間較長,涵蓋夜晚和白天。

說到這里,我想提一個問題,許某某處理屍體一定要用到機器嗎?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 其實許某某的刀功非常好 ,十幾年前,許某某來到杭州做鴨子屠宰生意,所租門面便是來女士位於江干區的一間民房內。此外,兩人結婚後,許某某也會經常下廚。像這種屠鴨無數且經常炒菜做飯的男人,刀功一定不會差!

所以,許某很可能是親自用刀分解,然後把小碎肉、小碎骨通過馬桶沖入化糞池,這就解釋了為什麼鄰居聽不到奇怪的聲響。而像的比較大的骨骼、頭骨等因為難以處理,就被許某帶到小區外分散拋棄了。 注意警方用詞,是「分散拋棄」,何為「分散拋棄」?肯定是指來女士的人體組織被許某拋灑在了不同地方。

動機,其實早已埋伏在日常生活中,一次口角、一個動作都會引發。不得不說,許某某確實是一個很可怕的人,對相處了十幾年的妻子都能下得去手,簡直泯滅人性!如今真相大白,惡魔被抓,願來女士在天之靈得以安息!

這是一件有預謀的故意殺人案,女子丈夫早就想好了處理方式。事發當日他家中用完了2噸水來沖洗,肯定有部分肉體組織或血液經碎屍後,通過下水道沖入了化糞池。


警方通報中,說許某某將其殺害後分屍扔至化糞池中。也就是說,那些無法粉碎的大骨頭等不能通過下水道沖走的部分,是由他另行分散帶出房子找地方直接扔掉的。而且當天晚上出行太顯眼,肯定是次日白天出門時一點點攜帶出去丟棄。


但是短時間內神不知鬼不覺地處理掉,一人操作確實不容易,而且鄰居也說他家房子隔音效果不好,隔壁沖馬桶的聲音都能聽到。不知道到底還有沒有其他同夥幫他一起完成?


另外比較奇怪的是,既然是從下水道里處理了一部分,為什麼調查案件時,警察帶去的警犬都沒能發現蹤跡。不得不說這個人實在太嚴密,反偵查能力過強。


然而天網恢恢,他自以為可以瞞天過海,卻沒料到媒體曝光了「失蹤」案後,引起了全網查案。不少網友都提前猜到了真凶,而且提出了很多有用的查案建議,估計警察肯定也早就有了判斷,只是一直在找證據驗證。


最恐怖的是這個罪犯心理素質太強大,他在實施惡行後,敢隨同家人一起去報警,還能多次坦然接受媒體采訪,並對家人允諾:身正不怕影子斜!到了7月22日傍晚,警察已經在調用抽糞車抽取化糞池糞水,事實真相接近突破的時候,他路過抽糞車,也只是側頭看了一眼,完全沒有驚慌的樣子。


這么強大的心理素質要是用在正道上多好,偏偏在罪犯身上造成了慘無人道的悲劇。

把馬桶移開,打開淋浴,先對著管子放血,把肉剔出來,攪成泥,肉泥混著水直接流進馬桶管,骨骼白天轉移,對於一個曾經干過屠宰的人來說36小時做完這些很難么?

但是怎麼處理掉屍體的已經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做事時是怎麼做到不發出響聲的,據說小區隔音效果並不好,那他是怎麼在鄰居和女兒的眼皮底下一聲不響將妻子碎屍的?

警方已經在糞水車里找到人體組織,並且提取DNA核對,證實為來某某。這得益於我國的刑事案件偵破手段越來越大,特別是DNA技術日益完善,幾十年前的無頭案都沒破了,凡事做了就會有痕跡。

再加上她丈夫的種種反常行為,想起他面對鏡頭試圖轉移方向:她這個智商,一個人出不去的。

還有吊帶睡衣,企圖把視線引向私情。他以為他的智力能完全控制老婆,但不足以控制所有人和警方。

來女士是會計事務所保潔員,存款有7位數,分得兩套拆遷房。現任丈夫要求來女士讓出一套房給他與前妻生的兒子將來娶妻用。可來女士不同意,導致雙方就有矛盾沖突了。這作案動機表露無疑。

整個事件他以為天衣無縫,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殺人償命逃避不了,只剩下可憐的孩子。

所以要告誡大家,還是頭婚的好,且行且珍惜。

可以說這起案件是丈夫有預謀的作案。在作案之前丈夫已經設計好了自己的作案方法。這個方法也是再三斟酌好的,包括購買作案工具,分解屍體編織袋,以及如何處理屍體等。

家裡的下水道一般都不是很大,差不多就有碗口那麼大。東西多,東西大的話都容易造成堵塞。所以說分解的屍體應該要非常小才可以沖的下去。警方檢查了許某某的家裡,當天的用水量盡然達到了2頓。這就足以說明身體的多數皮肉組織是通過下水道沖進化糞池的。對於人身體部位比較大的骨頭是很難沖進去的,應該是通過小包裝一點一點分散處理到了離家最近的又沒有監控的化糞池內。大家猜想一下身體多數部位被沖到下水道,這要把身體分解的多麼細才能做到。可想而知這個和來女士同床共枕的人是多麼的殘忍。

案發後過了36個小時丈夫才報案,可見丈夫處理屍體應該花了好長時間。據媒體報道處理屍體時丈夫支走了孩子。說明丈夫是分時間段把身體組織沖下去的。

在這19天里丈夫顯示的極為冷靜,可見對自己的作案手法也是非常自信。殊不知,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狐狸尾巴早晚漏出來了。人在做,天在看呀!對於這么一個手段殘忍,沒有一絲人情的人,等待他的會是法律的嚴懲!

說起來有點令人後背發涼,受害者應該是被肢解成非常非常小的塊,甚至於是渣滓的程度,這樣才能通過下水道而進入化糞池。這個許某真的是一個令人害怕的」惡魔「。

這起案件是一場許某精心設計,精密籌劃的案件。他在動手之前,准備了多久我們無法得知,但是時間應該也不會太短,因為他要想好各種可能出現的問題。比如說如何處理來女士的屍體,才能做到神不知鬼不覺呢,處理好之後,該如何面對警方,已經來女士的家屬的詢問呢,這都是他思考的問題。




當然了,我們專門來說說來女士那麼大個人怎麼處理到下水道的呢?

首先來說,有點常識的都知道,正常人一個拳頭都無法進入下水道。記得我有一次,手機就是掉進馬桶裡面了,然後慌亂之中就用手去拿,結果還沒伸多久呢就無法繼續伸了,因為馬桶管口太小了。所以說,來女士的屍體,定然被分解成很少的塊,不然的話,是沒有辦法通過下水道管口的,因為有的下水道管口實在小,很容易堵住的那種。而許某,是一個老狐狸,他肯定不想來女士的屍體堵在下水道裡面,因為那樣警方更容易發現,所以他會將屍體肢解為非常非常小的塊。



但是,我到現在也想不通的是,他是什麼時候,採用什麼東西肢解的,才不會讓他人發現呢?

屍體的有些部位,許某是選擇將其給扔在一些地方。有的可能會說,為什麼不將其也沖入下水道。我覺得可能這些部位並不適合分解成小塊,因為可能會引起別人的懷疑,或者在肢解的過程中聲音太響了,比如某些骨骼,許某不會冒著這個危險去做這樣的事情,所以他選擇將其丟棄。

這起案件其實和一些其他的碎屍案比較相同,都是將受害者碎屍之後,然後沖進下水道裡面。



許某從一開始的時候敢於接受采訪,就表明此人對於自己的作案是相當自信的,但是,人在做,天在看,正義必將到來!許某必將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沉重代價!

不是處理到下水道,是被處理到化糞池了,下水道和化糞池是不同的組織結構。

來女士身高1米58,體重大概50公斤,這么遠一個大活人她老公是怎麼樣把她處理到化糞池裡面去的了?

根據嫌疑人口供透露:在作案之前就做好了充分的准備,利用深夜大家都睡覺的時候下手,趁來女士熟睡的時候採用枕頭蒙頭的方式致使其窒息死亡,然後把屍體碎屍成小塊,通過馬桶沖進化糞池,大塊無法沖走的屍骨利用送女兒上學的機會裝進塑料袋分批丟棄,著也是為什麼當天他家用水量達到2噸的原因,利用大量的水沖刷作案痕跡和屍體,二警方也通過一步步調查取證在化糞池找到來女士的人體組織,手段殘忍令使細思極恐,是什麼仇恨能讓一個男人做出如此喪盡天良得舉動?

我們一直都有一個期望,期望來女士只是離家出走,期望她總有一天能夠平安歸來,我們也期望嫌疑人是另有其人,而不是她同床共枕的丈夫,但事實就是這么殘酷,

原逝者安息,天堂沒有痛苦…

杭州案,那麼大個屍體,一個晚上嫌犯是怎麼處理到下水道的呢?

01概況

7月4日下午,杭州來女士和小女兒一起出現在電梯里,拿著蛋糕回家後,再未見出來。

7月6日下午,來女士單位來電詢問來女士沒有到崗的原因,來女士大女兒也找上門來,許先生才與來女士大女兒及來女士姐姐報警。

許國利自稱,7月5日0:30分左右,起夜時發現妻子還躺在床上,凌晨5點左右發現妻子不見了,家中東西未丟失。

隨後,許先生張貼尋人啟事,懸賞10萬元找人。

在此期間,許先生多次接受媒體采訪,顯得悲傷、淡定。

7月19日,杭州江干區分局成立專案組調查此事。

7月23日,警方通報因丈夫許先生有重大嫌疑,已被刑事拘留。

7月25日,警方召開發布會通報:

調取大量視頻,確認來女士未出小區。

經過25小時,從化糞池抽出38車糞水,篩查找到來女士的人體組織以及穿的睡衣上衣,經DNA比對,確認死者為來女士。

來女士家在7月5日、6日兩天,用水量異常,用去2噸多水。

許先生對殺妻碎屍案供認不諱,許先生在5日凌晨趁來女士睡熟後,用枕頭將來女士捂死,隨後碎屍,沖入下水道,毀屍滅跡,本案結案。

為防止其他人模仿,未公布作案細節。

02疑點

1、在夜深人靜的情況下,碎屍是如何做到隔音的?

來女士身高1.58米,110斤左右,這么大的屍體,是如何在鄰居聽不到聲音的情況下碎屍的?

據報道,來女士一家住的回遷房隔音效果不好,來女士家沖廁所,鄰居都能聽到聲音。

案發後,調查鄰居,鄰居反映沒有聽到任何聲音。

小女兒睡在家裡,也沒有聽到任何聲音。

處理屍體用了2噸多水,鄰居和小女兒為什麼沒有聽到碎屍和沖水的聲音?

2、睡衣上衣是怎麼跑到化糞池裡去的?

衛生間的下水是無法將整件睡衣上衣沖到化糞池裡的,會堵塞下水道的,睡衣上衣從化糞池中撈出時,還是完整的。

3、在短時間內,血腥味是如何消除干凈的?

碎屍後會有很重的血腥味,這不是一兩天就能散失掉的,6日報警後,警方曾到來女士家調查,並未聞見血腥味。

4、血跡是如何消除干凈的?

雖然用了大量的水進行沖洗,但是,沾染血跡的地方,即便是清洗後,表面看不見血跡了,在特殊材質下,那個地方還是會顯示特殊顏色的,無法徹底消除干凈。

5、大骨頭是不宜碎屍的,許先生是如何處理干凈的?

人體有206塊骨頭,有些骨頭十分堅硬,無法剁碎,許先生是用什麼方法在不出聲音的情況下弄碎的?

6、如果是將大骨頭轉移到戶外拋棄,需要進出不止一次,路上會有監控視頻能找到可疑之處,為什麼警方調用了大量的視頻資料沒有發現可疑之處?

7、處理屍體具體用了多長時間?在兩天的處理過程中,又是在7月份的盛夏,是如何將痕跡和氣味消除一干二凈的?

許先生在5日早上送小女兒上學,然後直接去上班,到中午下班後才回到家中,在短短的幾個小時內是如何將屍體完全處理干凈的?

從用水量可以看出,5日、6日兩天用水量異常,說明在5日中午及晚上下班後,以及6日凌晨,許先生還對屍體進行了處理。6日下午就已經報警了,處理時間只能是5日凌晨至6日中午這段時間內。

5日凌晨並沒有完全處理干凈,如果沒有處理干凈,屍體存放在哪裡?是冰箱內嗎?冰箱內沒有留下血跡殘留物嗎?

03分析

許先生將坐便器拿掉,直接用大的塑料漏斗插在下水道管口上,往下灌裝碎屍後的混合物,就不會有沖洗坐便器的沖水聲了。鄰居及小女兒也就聽不到聲音了。

這樣操作,從塑料大盆直接用水舀子舀到塑料漏斗內,就不會有殘留物遺留在室內,用特殊材質也不會發現血跡痕跡。

事後將塑料盆及塑料漏斗、塑料水舀子全部砸碎,用包移出扔掉即可徹底消除痕跡。

除非是用洗衣液、洗澡液等家庭常用清潔物品,來掩蓋氣味,並及時通風,在夜深人靜之時就用電風扇將氣味吹出戶外。

這樣通過吹走換氣、清潔液體氣味掩蓋等方法,也是可以消除血腥味的。這也需要提前想到,做好充分的准備才行,難度不小。

04覺成結語

⑹ 杭州女子失蹤案,警察的破案能力如何,是如何一步步確定兇手的

目前情況來,杭州來女士被殺案已經破案,來女士的丈夫許某某面對鐵一樣的事實面前,也已經不得不認罪伏法,他親口承認,是自己趁妻子熟睡時,將其殺害並分屍拋至於化糞池,從警方的通報當中也能夠看出,許某某是因為家庭矛盾激發而對妻子來女士痛下殺手,而且,這起案件系許某某預謀作案。

這樣一來,許某某就已經逐步進入了警方的視線,因為,經過走訪調查之後得知,許某某在案發之前與來女士為了一套110平米的房子大吵過,這就不能排除許某某對妻子痛下殺手的可能性,緊接著專案組又對該棟樓進行了仔細排查,當他們排查到案發當天許某某家的用水量超過兩噸時,這起案件才有了重大突破,在許某某沒能給出合理理由的情況下,就只能說明,許某某家在當天向下水道中沖下了很多東西,警覺的辦案人員立刻對該小區的化糞池進行了排查,在經過長達25個小時對38車糞水進行沖洗篩查之後,終於找到了疑似人體組織,又經過DNA對比鑒定之後,確定系來女士的人體組織,經綜合判定得出來女士已經遇害,這樣一來,許某某就有了重大作案嫌疑,警方立刻對他進行了刑事控制,經過審訊之後,許某某面對鐵一般的事實,也不得不認罪伏法。

⑺ 杭州失蹤女子遇害細節公開,到底有哪些細思極恐的細節

杭州失蹤女子遇害細節公開,有許多細思極恐的細節。

首先要說的就是這位女子的丈夫已經承認是自己在家裡殺人分屍,並且將這位女士的屍體丟進了化糞池裡。但是這位男士在分屍的過程當中,為什麼鄰居沒有聽見呢?他們這個小區里邊的隔音設施其實是非常差的,所以在這位男士進行分屍的時候,肯定是會有聲響的,但是整棟樓的人卻沒有發現,難道他把妻子進行分割的時候,或者說把骨頭拆開的時候就沒有聲音嗎?

所以說,這位丈夫其實也是想把責任推在自己的妻子身上,正因為這一點,也暴露了他。第四個疑問就是警察在池子里發現了這位女士的人體,但是並沒有發現這位女士的骨頭,要麼在監控布局非常廣的情況下,這位女士的丈夫是如何把他的骨頭運出去的呢?而且把這位女士的骨頭到底在哪裡呢?至今警察也還沒有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