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杭州許某某殺妻事件,他是如何一步步謀劃殺妻以及應對後續警察盤問追查的
許某一直將自己偽裝成無辜者,對於警方的調查也非常配合,警方這才沒有懷疑到許某身上。按照案件的一般邏輯,警方在遇到這種案件時,一般都會去找跟受害者發生過矛盾的當事人,但是經過詢問走訪周圍的人後,警方並沒有聽到有人說許某和來女士之間的感情不好,至於許某和來女士吵架也是之後聽人談到的。在這之前許某一直假裝自己不知道妻子去了哪裡,並企圖通過各種假象讓警方相信這是一起失蹤案件,並不是蓄意謀殺,好在警方沒有放棄追查,終於在最後發現了許某殺人分屍的真相。
03、來女士失蹤後許某家用水量高達2噸,警方將目光聚焦在化糞池中。在案件遲遲沒有進展時,警方終於發現了一個關鍵信息,在來女士失蹤當日,許某家的用水量竟然高達2噸,發現這一疑點後,警方馬上著手調查化糞池,在抽了38車的污穢物後,警方終於在其中發現了來女士的人體組織,通過比對,最終確認了屍體的主人就是來女士。許某因為故意殺人罪被警方控制,之後經過詢問,許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只能說有時候枕邊人也會變得很可怕吧,來女士可能到死都沒有想到自己深愛的丈夫竟然會對自己下殺手,人心有的時候是很難猜測的,必要的防備任何時候都不能少。
㈡ 杭州殺妻案周五開庭,這起案件的始末細節是怎樣的
嫌疑人很殘忍的殺害了自己的妻子。
案發後,被害人家屬報警。2020年7月6日,受害人丈夫許某謊稱妻子失蹤,並向派出所報案。他說7月5日12點左右,妻子還和他躺在一起,但妻子早上就不見了。警方立即對受害者家屬許某的線索展開一系列的調查,並開始對社區進行搜查,但沒有發現任何異常。
他可能從十幾年前就有規劃了。想想和他生活了十幾年的老婆和一個11歲的女兒,他都能下得了手。我們只能說,這真的是一個魔鬼。綜上,可以這樣判斷。其實許某能夠做出這樣的罪行,而且他很冷靜,說明他在心理上已經反復有過這個想法了。然後他想像了一個完美的犯罪情節。他認為自己的罪行是完美的,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他沒有犯下完美的罪行,因為不論是多麼精明的罪犯,還是會露出馬腳的。他高估了自己,卻低估了警察的能力。
㈢ 杭州案,那麼大個屍體,一個晚上嫌犯是怎麼處理掉的
一個人的屍體,其實剁爛切碎,並沒有多少了。按照120斤計算,其中包含大約9.6斤的血,大約25%脂肪,包括十來斤的內臟,這些東西容易切碎,可以通過下水道沖走。其他的部件可以剁開,用塑料袋裝著分散拋棄。該案件,警方已經在38輛糞水車里找到人體組織,並且提取DNA核對,證實為來某某。
其實,這個案件我只是前兩天聽朋友說的,我剛一聽到時,就開玩笑說:「會不會在冰箱里哦?」
現在確定這是一場有預謀的犯罪行為,兇手一定是考慮了很多方面,尤其是人命案件,從反偵察角度來說,毀屍滅跡是最好的結果!可是當下 社會 ,監控太多,完全有理由排除各種走失的可能性,所以一個大活人就這么憑空消失,那隻能「遇害」了。
我雖然不知道,該案件是否是死者丈夫第一個報的案,但面對鏡頭采訪,如此鎮定,那可能是事先想好了一套說辭。如果是他報的案,那就是利用「賊喊捉賊」的方法,降低自己的可疑性,對警方而言就是一套障眼法,畢竟一般人不會把一個主動報案的丈夫,設想成為殺害妻子的兇手!
如果警方查不出任何蛛絲馬跡的話,估計該案件就會不了了之。但世間的許多秘密,即使瞞了世人百年、千年,始終有一天會在不經意間真相大白。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確實讓人捉摸不透,那麼大個屍體,一個晚上是怎麼處理的,並且還沒有驚動家中的女兒和隔壁的鄰居 。
案件回顧:
7月4日,來女士最後一次出現在電梯里,她和小女兒拿著蛋糕,有說有笑的回家。
7月5日,許先生稱,起夜時發現妻子失蹤
7月6日,來女士單位來電告知其沒有到崗,來女士家人報警
7月19日,案件移交江干區分局,成立專案組調查
7月23日,警方通報,來女士被遇害,丈夫有重大嫌疑,已被採取刑事拘留。
從上述經過可以看出來女士遇害是在7月5日凌晨,並且女兒還在家中,就算許某某殺害來女士沒有聲音,在分屍的時候家中小女兒都沒有聽見嗎?著實讓人不該相信,應該是許某某提前給女兒吃了安眠葯等葯物,讓女兒無法聽見分屍的聲音,可以肯定這是一場蓄意已久的謀殺。 經過許某某交代,趁來惠利熟睡之際,以枕頭蒙頭的方式將其殺害並分屍,後將大部分身體組織通過抽水馬桶沖入化糞池、部分骨骼帶到室外後分散拋棄。
由此可見許某某蓄謀已久,對自己的妻子兇殘,毫不手軟,可見對妻子的恨意之深,矛盾之重。
經過「杭州來女士案」也給我們很多警示,夫妻之間應該多溝通,多理解,互相關注,互相愛護,發生矛盾及時處理,不要讓矛盾越積越深,及時解決矛盾,才能造成不必要的慘劇發生,夫妻之間才能和諧幸福。
個人看法:
1.熟睡中被害,基本上沒有呼救和打鬥聲音,何況弱女子對壯漢。受害人死亡階段的聲響沒有了,這一階段的動靜不大,受害人小女兒熟睡且極可能被催眠。
2.要分屍,絕不是傳統的砍、剁之類的手段。個人看法,使用了化學品,用於軟組織的銷毀,同時配合利器。現在只剩下骨頭了。
3.骨頭可能是被剔下來後,使用液壓工具破碎了,比如液壓鉗,液壓剪這些。怕出現聲響,可以泡在較深的水中,這樣聲音基本被消掉了。
4.此案犯罪嫌疑人屬於預謀殺人,且有魚粉生意經歷,肯定對分屍揣摩很久。魚粉加工,有很多商家也摻入牛骨一類的。這種經歷對於分屍手法的啟發是全方位的。同時,嫌疑人對於整個過程前期一定做了預演,比如無噪音拆解豬頭等等,甚至此人有無其他命案在身都要驗證,畢竟在自己家中殺妻分屍,已經是萬分殘忍,罪大惡極。
5.對這些好奇可以理解,但是警方肯定仔細考慮過,不公布細節好處更多!
就想到這些。
統一回復一下其他疑慮:對於氣味,如果是在浴缸之中操作骨肉分離,保持浸泡狀態,氣味基本上出不來;難的是骨頭毛發,肌肉和其他軟組織,可以直接沖走的就沖走,不好沖的,上面說了,有利器切割;利器還可以用於剔骨;加上化學品幫助!骨頭利用液壓工具,在水中破到罪犯理想大小,連骨頭破裂的聲音都極小!再細致的,想不出來了,只能問許某了。大家結合犯罪嫌疑人拖延報警,故作鎮靜,他的主要用意大概是拖著拖著,化糞池裡能爛的都爛了吧!
作者本人從事環保行業,有處理大批量生活垃圾的工程案例,其中包括農貿市場的各種垃圾,裡面肯定有難以處理的大型骨頭等等,僅僅從這方面的經驗來做一些推斷。至於用什麼葯劑可以融化豬肉,用什麼工具破碎牛腿骨,已經超出這個問答的范疇,請好奇寶寶們不要評論追問了。至於警犬,這里的作用機理不太大,警方更專業,大家不要質疑警犬的能力!
一個小時都可以做好多事情,更何況是一個晚上呢?要知道嫌犯可是在三十多個小時後才報警找人的。這其中的三十多個小時里,足夠他處理一具屍體了,把人分屍分散拋棄,說難也不難,尤其對他這種曾經做過魚粉的人來說,更是得心應手。
雖然魚和人是不同物種,但同樣都是屍體,他處理魚那麼多年,速度已經練出來了,處理一具屍體對他來說是小菜一碟。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來女士恐怕到死也沒想到,自己會悄無聲息的死於愛人之手。只因對她不滿,便產生了除掉她的辦法。
果然只有吵架以後,才能發現你嫁的人到底是天使還是魔鬼!妻子對他那麼好,還為其生兒育女,沒想到頭來她這個相處了十多年的妻子都比不上丈夫心中的利益重要。
不過嫌犯是如何一個晚上就處理掉屍體的?從殺人到處理屍體,這其中肯定花了不少小時,光是分解肢體就很費時間。也許肢體不是一晚上處理好的,夜間安靜晚上處理動靜太大,不排除他是白天處理,白天孩子上學家裡沒人,比較好辦事。
而且白天用水多也不會引起懷疑,在加上白天外面環境比較吵鬧,也就不容易被發現,這就給他創造了很大的機會。
但是怎麼處理掉屍體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做事時是怎麼做到不發出響聲的,這才是厲害之處,據說小區隔音效果並不好,那他是怎麼在鄰居和女兒的眼皮底下一聲不響將妻子碎屍的?平時走路都有聲音,那骨頭是硬物,機器在使用的情況下也會發出轟鳴聲,他是如何防止發聲的?
據報道,來女士的老公之前的工作是屠宰鴨子和做魚粉,都是比較殘忍的工作,因此,他對於這些殘忍處理手段很熟悉。
目前警方已經通報,在鄰居空房間分屍是假消息,屬於謠言。那麼大的屍體,是如何處理的呢?
我覺得作案過程可能如下:
首先,杭州那天晚上下著大雨,窗外可能狂風大作,並有雨水不斷敲打著防護欄。所以,鄰居可能就聽不到來女士丈夫的作案聲音。來女士的丈夫,在床上用枕頭捂死來女士後,可能將其拖去衛生間,用之前屠宰的手段進行處理,完成後,然後用大量的水沖洗作案現場。一些大的骨頭之類的被他第二天分散丟棄。
來女士的小女兒當晚可能被來女士丈夫在牛奶或開水裡下了安眠葯之類的葯物,況且她已經11歲,並沒有和來女士們睡在一起,所以她才沒有發現異常。
來女士丈夫之前做屠宰生意,對生命可能不是那麼敬畏,所以才做出這種惡毒的事情。如果不是來女士有個大女兒(報案),那麼來女士丈夫可能會一輩子逍遙法外。
說一下自己的看法:
1.回答題主的問題,理論上開說,只要兇手足夠兇殘和冷酷,一晚上的時間,分屍然後丟棄,對於一個成年男子來說應該是可以完成的,之前國內,就有殺人分屍藏進冰櫃的案例。本案中根據警方的資料,兇手並沒有出門拋屍,而是選擇碎屍後,通過馬桶下水道沖棄,所以網上有兇手家一晚上用水兩噸的傳聞,應該是兇手用來清理現場。
2.說點別的,此案從一開始就引發廣泛關注,網路的吃瓜群眾們憑有限的常識從一開始就已經能看的出,來女士的丈夫嫌疑最大,是可能的殺人兇手。。那麼,問題來了,連網路吃瓜群眾都看出來的嫌疑和破綻,專業的警方是怎麼可能看不到呢?所以,推測警方一開始也已經鎖定了她丈夫作為嫌疑人,之所以沒有採取強制措施,可能就是受制於一直為找尋到受害人遺體,這十幾天里,警方一直在找尋來女士遺體,直到找到遺體,案情就有了重大突破,疑犯被逮捕。。案情基本清晰。
3.在這十幾天的找尋中,筆者認為,警方和群眾雖然認定了她丈夫是兇手,但警方個群眾得思維和思路還是被前期媒體的各種報道給帶偏了,媒體一直報道,失蹤,監控探頭都沒拍到等信息,這給人一種兇手用了一種及高明隱蔽的手段神不知鬼不覺的殺人,然後棄屍到隱秘荒野的假象,這種對手作案手段和拋屍手段很高明的假象,一定程度誤導了警方的思路,讓警方把兇手的手段和智商嚴重高估,對遺體的找尋也復雜化。。。然而事實確讓人大跌眼鏡,這個兇手遠沒有想像得那麼高明,他真的就是簡單的在家裡半夜殺人,然後分屍,甚至都懶的遠走拋屍,愚蠢到直接就沖到化糞池裡。。不得不說,嚴重的高估和復雜化兇手,是本案前期耗時太長得原因,如果沒有這樣的彎路,一開始就圍繞小區搜尋,案子應該早就破了。
3.再說一點,本案再次說明一個道理,不怕沒好事,就怕沒好人。能認准人是一件多麼重要的事情。提醒正努力脫單的單身狗們,找另一半一定要慎重,慎重,再慎重,比起錢財,相貌,能力等,第一重點看的就是人品,人品,還是人品!因為,其他這些方面沒看準,頂多吃點虧,但人品沒看好,一不小心,就可能像來女士一樣丟了性命。所以,單身狗們切記,多看人品,慢慢來,多看看再決定。萬一牛屎糊眼睛,找了個渣子,那認清真面目後,一定果斷得一刀兩斷,別猶豫,果斷切割遠離,不要將就,保命要緊,一生很長,誰都免不了遇到渣男渣女,迅速逃離,及時離場,永遠是最優選擇。這種找結婚對象的事情,寧缺毋濫,如果沒有合適的絕不將就,就先做個快樂得單身狗也不錯。。
4.畫虎畫皮難畫骨,知人知面不知心。任何時候對周遭的人和事,保持足夠的警醒和清醒的認知永遠是有必要的。來女士的慘案就是深刻的教訓。
其實這個事情警方也已經說了,屬於是有預謀的呢,這個事兒既然是有預謀的。那麼很多之前的事兒都是需要准備的。
首先我們來說,來某某並沒有出小區,而是晚上吃完飯就上床睡覺了。那其丈夫是半夜殺害了他的妻子。他們這個時候問題來了,之前鄰居說過。回遷房的質量並不好。有的時候,他們家的抽水馬桶的聲音,他在自己家裡面都能聽得到。
這是一個活生生的人,殺死了以後,屍體是需要處理的。首先分屍的情況下,肉體組織好處理,直接剁成小塊就可以了,可是人體骨骼呢?雖然我們知道他們家案發那幾天用了兩噸水,但是只能沖下去肉塊兒,可是骨頭呢?骨頭如果想要處理的話,必須使用刀剁碎那麼半夜如果是用刀剁碎骨頭,或者說用粉碎機之類的粉碎骨頭的話,那必然會有聲音。如果要是有聲音的情況下,那麼他的鄰居肯定半夜會聽到。
第二個問題就是這么多血水是怎麼處理的?我們都知道血是有血腥味的,平時我們自己身上如果流血多一點,就會聞到濃濃的血腥味。何況是一個活人這么多鮮血需要處理,在案發後的兩三天,浙江的一些媒體就去他們家去采訪他的丈夫了。如果沒有經過專業的處理,平常的普通人是很快就能聞到血腥味兒的。所以這一點肯定是用什麼其他化學成分得處理掉了,掩蓋了氣味。
還記得一個細節嗎?她丈夫的侄子提供了一段監控錄像,也就是半夜。在地下車庫露出了一個男人的下半身,當時是看不清楚是誰。但是現在想來必然是她丈夫。
那麼我們現在就有一個猜測。就是她丈夫在屋內殺死了來某某。然後進行分屍,把肉分成了很多小塊兒,順著下水道沖走了,可是骨頭使用類似的刀具切成小塊兒,然後半夜通過地下車庫出去小區以後,然後分地方扔掉了。他的鄰居有可能說謊了,因為本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則,有可能聽到了身影,只是迫於各方面的壓力沒有說出來而已。
這個問題可能很殘忍,卻無法迴避,按照嫌犯透露出來的細節來看,他只有短短5個小時來處理來女士的屍體,這是一個非常巨大的挑戰。
來女士失蹤並最終被確定為遇害,犯罪嫌疑人就是她的現任丈夫許某,現已經被警方控制。根據警方從化糞池提取出來的人體組織和DNA分析,來女士被嫌疑人碎屍,並通過下水道沖入了到化糞池。
要處理體重120斤左右的屍體,許某要面臨兩個問題: 1、碎化;2、清洗。
要分解屍體是個難題,犯罪嫌疑人要將屍體順利的沖入化糞池,第一步就是碎化屍體。一具屍體直接肢解很輕松,但是要將這些碎塊沖入化糞池卻異常的艱難,畢竟只有200口徑的下水道管道相對屍塊來說還是很細了。
犯罪嫌疑人不但要分解屍體,同時還要將屍體處理得足夠的小,才能順利的通過下水道,這個工作想想很恐怖。這個工作其實相當的費時,而且還不能藉助聲音太大的工具,比如研磨機,絞肉機等等,只能用手動使用刀具進行。
犯罪嫌疑人是在夜間處理屍體,對聲音的掩蓋就要求很高,除了不能藉助機械工具外,同時還要處理掉屍體的血腥味,這需要一段時間和技巧。
如果他順利的處理完屍體,他其實需要相當長的時間進行現場清理工作,這比分解屍體更耗時。因為要清理現場是個細致活兒,任何一滴血液的殘留都會引起警方的注意,都能讓警犬嗅到味道。
清洗現場對犯罪嫌疑人來說工作量巨大,筆者覺得他處理現場的時間不一定是晚上,因為他根本來不及,極有可能是第二天白天,他一個人慢慢在家細致處理。
從犯罪嫌疑人事後接受媒體采訪來看,他有著極強的心裡素質,可以想像他在處理屍體和清理現場的過程是如何的鎮定,惡魔的心態讓人不寒而慄。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死者安息。
處理的時間應該不止一個晚上,從犯案到報案的時間有三十多個小時,還有一個關鍵性的因素大家可能沒有想明白,那就是報案之後,派出所並沒有立刻當做刑事案件進行調查,而是幫忙尋找和排查周邊,期間也有至少3天的時間了,期間有很多時間可以處理屍體,並且屍體並不是全部都從下水道沖走的,化糞池裡面有部分人體組織,另外的一部分可能先存放在冰箱,然後再慢慢帶出家裡。不過目前警方並沒有公布犯案的細節,所以其實還有很多疑問沒有得到解答。
第一是犯案現場究竟是在哪裡?如果是在家裡,那麼為什麼搜索的時候沒有發現任何線索?沒有任何血跡?沒有任何味道?僅僅幾天時間應該很難處理干凈,另外就是處理屍體的時候應該會有很大的動靜,鄰居應該不會一點反應都沒有。另外還有一個疑問,在化糞池找到人體組織並不是直接證據,無法證明罪犯就是被害人的丈夫,既然被害人丈夫的心理素質那麼好,一點破綻都沒有展現出來,那麼為什麼被逮捕之後立刻就招供了?還是說警方獲得了更加關鍵性的證據?
今天上午,警方召開了通氣會,但是透露的信息還是比較少,不過既然已經確認了罪犯,那就代表案件已經結案了,好在這個被 社會 高度關注的案件可以快速結案,要不然會鬧得人心惶惶,警方的公信力也會下降。
十幾年前的初戀就造就了今天來女士被謀殺。
許某是來女士的初戀。
十年前彼此都還沒有離婚,就已經偷情在一起,原因是很早就是初戀,但之後各自都結了婚。所以之後也驗證了為什麼會給一個男人借錢?
那時候借錢給許某做生意創業,開了個鴨子屠宰廠,沒想到後面屠宰鴨子的的技能反噬到了來女士身上。
兩人各自的婚姻遇到問題,促成了彼此婚內出軌進行同居。
之後來女士先離婚,徐某之後離婚,和賴女士結婚。許某前婚有一子,來女士前婚有一女。彼此家庭都離婚之後結婚,生有一女,也就是徐某謀殺男女士當天是他們彼此女兒的12歲生日。
徐某和來女之間因為瑣事和房產,最主要還是徐某想把來女士的100平米的房子給前妻的兒子做婚房,來女不同意,成為被殺導火索。
來女士一直依戀對方,所以在感情中處於弱勢地位,許某覬覦來女士的房產和資產,這兩套房產是和前夫在三寶村回遷房,110平米,同時自己前妻也在十幾年前離奇失蹤,便等來女士離婚之後和其二婚。
許某有過幾年的屠宰鴨子的經驗,並且他的前妻也是十幾年前離奇失蹤,這些似乎都和來女士被害有某種冥冥中的聯系。
有著剔骨絞肉經驗的許某,在處理100斤屍體所花費三天時間搞定是有可能的,但驚奇的就是居然能不留一絲痕跡,頭發,骨頭,血跡,作案工具。50平米的家中還有女兒在場,渾然不知碎屍剁肉沖馬桶一系列動作真是,離奇大案。
由於太過殘忍,警方沒有公布細節,從曾經的職業人品,為人處事和周邊人的反應,應該是一個普普通通。感覺善良,人畜無害的普通市民。但卻做出這么殘忍的事情。想想就可怕,那我們身邊99%都是這樣的普通人。
所以為人處事不要把事做絕,我們看了太多刁難別人不尊重的事例最後被慘殺。
但這個來女士的一些行為也註定是自己走向深淵,走進魔鬼。自己初戀的男人為什麼結婚了還一一不舍,十年前婚內出軌,現在被絞殺碎屍,是不是對前婚不中的反噬呢?
徐某同樣是魔鬼,害了自己,害了妻子,害了彼此的12歲未成年女兒,讓小女兒如何面對父親碎屍母親,父親被槍斃,小小年紀父母雙亡。
還有徐某也沒有得逞讓兒子能夠得到婚房,反而讓兒子失去了父親。
他們的房子也成了凶宅,連鄰居也都搬走了。一個瑣事,造成這么多家庭的傷害。居然是十幾年前就開始醞釀了的。
㈣ 杭州殺妻碎屍案兇手二審維持死刑,這起案件的原委始末是怎樣的
來女士和許某是二婚家庭,許某想將來女士名下的一套房產送給自己跟前妻生育的兒子,可是來女士並不同意這個想法,於是夫妻二人產生了很深的矛盾,許某因此而將妻子殺害。
警方認為許某的作案嫌疑非常大,所以就將他抓捕起來進行訊問。除此以外,警方還對小區的化糞池進行了多次檢驗,在裡面找到了被害者來女士的一部分身體組織,警方由此判斷來女士已經被殺害。許某面對鐵的證據也不得不承認了自己殺人的事實,可是許某說自己還有一個女兒需要撫養,所以他希望法院可以網開一面。但是由於許某殺人的犯罪事實清楚,而且手段非常殘忍,所以法院在一審和二審的時候都判處了許某死刑。
㈤ 杭州殺妻碎屍案兇手二審維持死刑,該案件中引發關注的焦點問題是什麼
杭州殺妻碎屍案兇手二審維持死刑,該案件中引發關注的焦點問題是什麼?杭州的殺妻分屍拋屍一案更是驚動了整個社會,引起了大家的廣泛關注和注意。因為這個案件是由家庭婚姻和經濟糾紛所造成的影響極其惡劣的危害社會治安的刑事案件。該案件當中許國利因為與妻子的感情不好,矛盾眾多,最後在一天晚上在妻子要喝的牛奶當中放入安眠葯將其麻醉。後來又選用了膠布將其口鼻封住,並用枕頭捂住其口鼻令其因為窒息而死亡。許又用切割機將屍體分成小塊,分批次帶出家中,拋屍各地。
所以許國利殺妻案件就這樣被法律進行了正義的宣判,犯罪人也得到了自己應有的懲罰和報應。他殺妻拋屍還對外稱是失蹤,更是主觀上惡意十足,還要掩蓋自己殺人的事實,試圖掩飾和矇混過去。這樣的人得到法律的懲罰也是罪有應得。
㈥ 杭州「殺妻碎屍」案兇手二審維持死刑,兇手的作案手段有多殘忍
兇手許某在妻子入睡前曾經往妻子喝的牛奶裡面下了一些安眠葯,等到妻子熟睡以後,他用枕頭將妻子捂死。然後許某就開始用絞肉機以及美工刀等工具將妻子的屍體殘忍的分屍,然後分兩天拋棄。
由於許某害怕自己在外出拋棄屍體的時候被小區的監控錄像拍攝到,所以他沒有將這些人體組織直接拎到外面,而是將他們分批次地沖入到下水道裡面。可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警方還是通過嚴密的偵查調查出了事情的真相,犯罪嫌疑人在被捕後對自己的犯罪事實做出了詳細的供述。由於他作案的手段非常的殘忍,所以法院在一審和二審的時候對許某做出了死刑的判決。希望這名男子能夠在受到法院的判決以後幡然會晤,對自己所做的事情有所懺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