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杭州公積金最低繳納基數
根據杭州市的規定,公積金最低繳納基數為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1.5倍,即每月2730元。單位和個人按照公積金繳存比例共同繳納,具體比例為單位繳存12%,個人繳存12%。
根據《杭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杭州市的公積金最低繳納基數是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1.5倍來確定的。截至2023年5月,杭州市的最低工資標准為每月1820元,因此,最低繳納基數為1.5倍的1820元,即每月2730元。這也意味著,杭州市的任何一個職工,無論薪資高低,公積金的最低繳納標准都應該是每月2730元。同時,公積金是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的,單位和個人的繳納比例均為12%。需要注意的是,公積金繳納有最高限額,也有建議繳納額。根據杭州市的規定,單位和個人繳存的公積金合計額不得超過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12個月份。而根據國家的建議,公積金繳存總額一般應不低於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0%。同時,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杭州市已經取消了「公積金封頂」政策,即職工的繳存金額不再受到最高限額的限制,單位和個人可自行約定繳存金額。這也意味著,如果職工願意,單位和個人可以在合理范圍內自行增加公積金繳納金額。
公積金繳納基數可以自己調整嗎?在杭州市的政策下,公積金繳納基數是由當地政府規定的,無法自己隨意調整。職工應當按照規定的最低繳納基數繳納公積金,同時注意遵守相關政策,以免引發不必要的法律問題。
公積金是一項非常重要的社保制度,關繫到廣大職工的根本利益。在繳納公積金時,職工應當遵守相關政策規定,按照合理的繳存金額申報並繳納公積金,以確保自己的權益不受損害。
【法律依據】:
《杭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三條 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1.5倍,最高不得超過其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12個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