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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碎屍案骨頭是怎麼弄碎的

發布時間: 2025-03-06 14:03:56

『壹』 杭州案,既然是分屍,那為什麼沒有人聽到聲音

從許某淡定的接受采訪,報案稱妻子失蹤後,就證明許某做了充足的准備,還故作懸疑的花十萬懸賞大家提供線索,都說明許某是有預謀的。至於為什麼分屍沒有聲音我認為有以下幾個原因:

1,用了化學物品

一些強硫酸會對人造成傷害,許某肯定用了類似這樣的物品,這樣就避免了一些尖銳的物品發出來的聲音,例如錘子,或者斧子類的。直接用這些化學物品將屍體腐蝕掉。

2,都知道是通過下水道將屍體沖走的

鄰居說平時沖馬桶都聽的到,想必許某肯定在廁所馬桶里也做了功課了,這個就得他自己來說了,你說殺一個人連警犬在家裡都沒聞到血腥味,可想而知,許某對於殺人讓別人都無法知道做足了准備。

還有就是之前大家都被許先生帶進圈裡去了,說人憑空失蹤,讓人都認為這個是一個失蹤案,況且就算鄰居聽到樓上有沖廁所的聲音也認為是正常現象,並且半夜裡沖廁所,好多人都睡得比較死,誰會被沖廁所的聲音所吵醒,那房子質量也太差了吧!

總之就算許某作案手法太高明了,現在也不用糾結這么多了,兇手已經抓到,就看最後的判決了。讓逝者安息

其實這也是很多人疑惑的,既然從化糞池找到了人體組織,並且DNA也鑒定出了就是來女士,那麼被人殺害然後碎屍案也算是坐實了,然而從警方目前披露的情況來看,此案最大的犯罪嫌疑人許某作案手法也太殘忍太高級了。

從網上曝光披露的情況看,來女士先很可能被用其他衣物悶著窒息而亡,然後再被碎屍處理。窒息而亡可以推定合理,如果雙方發生肢體沖突打鬥的話,即使半夜三更的哭喊聲鄰居多多少少應該能聽到,不可能一點聲音都沒有,況且家裡還有一個小女兒,參考我們平常鄰居家吵架上下左右的鄰居大都能聽到吵鬧的聲音的,所以被悶殺窒息而死是可能的。

關於第二個碎屍就有一些疑問的地方了,如果在家裡碎石起碼要有作案工具的,人體說少也有100多斤,如果光靠菜刀什麼絞肉機要碎石是很有難度的,參考菜場肉販的操作,要把一個人肢解掉,要使的力氣需要很大,需要很多的力氣才能把某些肢體劈開劈斷,而肢解最好的工具其實是電動的,比如電鋸,電鋸方便攜帶而且操作簡單,對於大塊的骨頭肌肉也不需要很大力氣就可以切碎切爛,所以我個人認為碎屍電鋸是最佳作案工具,可能性也是最大的。電鋸作案不管白天還是晚上,就算半夜三更,也應該會發出聲音,鄰居沒聽到也不合常理。

第三點碎屍之後,就算大部門被沖入馬桶的下水道,進入化糞池,但我認為大塊的骨頭比如頭顱和四肢這些是很難沖下去的,參照以前破的碎屍案,這些部位最後都是被丟棄在別處,而不是沖入化糞池,比如頭骨是很難切碎的,完全切碎需要很大的耐心和很長的時間,對犯罪嫌疑人的心理也是一個很大的考驗,很多犯罪都是想的速戰速決,不可能把時間拖得很長。來女士的屍體除了在化糞池有一部分,其他部分被丟棄的可能性較大,這還需要後續的尋找和排查犯罪嫌疑人的活動軌跡,希望警方的審訊可以找出更多的細節和線索。

最後一點讓人疑惑的是,如果來女士是在家裡被殺害和碎屍的,就算家裡那天使用了兩噸的水,許某把現場打掃的乾乾凈凈,但也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的不留痕跡,警方的警犬進去就沒有找到一點點線索么,沒有聞到一點點血腥味嗎?一個男人要把家裡打掃的徹徹底底乾乾凈凈也需要很大的耐心才行,邊邊角角的要完全打掃干凈是很難的,家裡不可能像洗車沖馬路那樣拿著噴槍沖,就算沖干凈邊邊角角的水跡也不是短時間可以揮發掉的,所以這一點也很可疑。

來女士被害,很冤枉。犯罪分子血腥殘忍,心理素質太好,作案手法太厲害,這些天這些都無一例外的刺痛了很多人的神經,這樣的結果讓人惋惜和遺憾。同時也告誡我們所有的人,要遠離身邊那些有暴力傾向、情緒控制能力差,報復心理強的人,如果兩個人不論是夫妻還是什麼人,如果合不來早一點遠離,該認慫的時候就慫一點吧,畢竟活著比什麼都重要,活著才可以一切重來。

既然是沖進化糞池,有個大膽的猜測:把馬桶搬開直接沖。

根據之前許國利稱,7月4日晚10點,一家三口一同睡覺,所以,說明許國利分屍時他女兒是在家的。

女兒在家,為何會聽不到聲音呢?

我想女兒肯定是吃了葯物,睡的很死,不然這整個過程肯定得花幾個小時。如果女兒沒有睡死,那麼就極有可能聽到聲音起來,或者是起來上廁所。

那為何鄰居也聽不到聲音呢?

之前鄰居稱:他們房子的隔音效果差,平時他們家沖馬桶的聲音都那天晚上卻聽不到任何聲音。

根據警方通報,來女士的部分組織被沖進下水道,但是鄰居當晚沒有聽到任何沖廁所的聲音,那麼,就有可能是兇手把馬桶搬開,直接通過管道沖,那麼聲音會小很多。

如何做到分屍和粉碎都沒有聲音?

分屍是可以做到沒有聲音的,我曾經看過別人分解整隻豬,如果技術熟練,加上刀鋒利,不需要砍,就可以讓連接的骨頭分離。

凌晨是最好的睡眠時間,幾乎所有人都處於沉睡的狀態,加上當天晚上下大雨,估計可以掩蓋粉碎的聲音。

另外,他事先肯定是買了聲音比較小的那種高級粉碎機,或者買消聲器,自己事先也會試過,覺得可行才會採取這一方法,不然肯定不會採取這一方式。

大骨骼怎麼處理?

根據兇手初步交代,部分骨骼被帶出室外分散拋棄 。

兇手不在物業上班,那可見他並不熟悉小區的監控,所以案發晚上沒有拍到他的身影,說明這些骨骼應該不是當天晚上運出的,應該是5號白天分散運出的。

不過,既然來女士具體被害的細節警方沒有公布,那麼就是不想讓群眾知道,怕有心人模仿吧。

接下來,就是等著許某某被定罪了!

來女士的老公許國利先在當天深夜趁妻子熟睡後把妻子悶死,然後先把妻子屍體藏了起來。

7月5日上午,11歲的女兒起床後,許國利就騙孩子說來女士有事出去了,然後想辦法送走了女兒。

因為是白天,女兒送走了,鄰居也上班去了,許國利開始處理妻子屍體。他極端殘忍地把妻子分屍碎屍了。

許國利曾是一個養殖戶,屠宰過鴨子,所以說干這個,他比一般人要駕輕就熟。他把小的屍塊在下水道沖走了,大的屍塊和骨骼裝起來,丟棄到偏遠的地方。

把屍體處理完,他開始把家裡反復沖洗和擦拭。7月6日來女士大女兒報案後,一開始許國利誤導了大家,以為是來女士離家出走了,警方出動警犬進行搜索應該是好幾天後,許國利應有充足的時間處理現場。

許國利在處理屍體當日,曾用了兩噸水。警方應該是掌握了這一點,動用了三輛吸糞車,十幾個工人,在杭州40度高溫下,穿著封閉服篩查了38車污穢物,終於發現了來女士的人體組織,拿到了有利證據。

警方對許國利採取了強制措施,最後突破了他的精神防線,他交代因為家庭矛盾起了殺心,因為來女士有兩套拆遷房,他想給跟前妻生的兒子一套結婚用,遭到了來女士的反對。他想拿錢炒股,也遭到妻子拒絕。因此起了殺心。

許國利是個喪盡天良的人,這起命案是有預謀的精心謀劃。然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他難逃正義的懲罰!

只是可憐了他跟來女士生的小女兒,這孩子才11歲,自己爸爸殺死了自己媽媽,她該如何面對這樣的人間慘劇啊@!

昨天就有關來女士那麼大一個屍體許某某是如何分屍的,本人已作了大眾基本認可的迴文。其祥細內容不再敘述。今就那麼大一個屍體許某分屍時,為什麼上下左右鄰居家人就聽不到反常的聲音,他是如何碎屍的呢?就此疑慮我作以簡析。

昨天,包括四天前,我曾有回復說明,來女士必為丈夫所殺無疑。此論述已於前日得到了公安和新聞媒體公布的肯定:嫌疑人就是其丈夫許某某。

來女士當晚是在熟睡中被丈夫蒙頭捂嘴而窒息死亡的,時間應在夜裡十一至一點間。家只有十一歲的小女兒,且不在一個房間居住。

他分屍與拋屍的時間應是一點至四點以前完成。

碎屍的地點應在衛生間進行,據說支開了女兒。即是不支開女兒,因女兒不知情,也考慮不到此方面,所以她也不會在意,且只管在房間中睡覺。

它分屍的過程,必是打開水龍頭不停的噴水,然後開始肢解並剔骨。碎肉隨時丟入糞池管道中,水沖下去。死人不濺血,地板上一直沖水,血沾不到地板上和牆上。

另一種則是用鍋煮碎肉而倒入糞道內。

小區化糞池離他家只有三十多米遠。不用下樓的。

至於骨頭,小骨可碎,大骨亦或是他用它辦法丟管道一部分,再隨身帶出一部分去外面拋掉。因為他有足夠的時間(未報案前有二天空閑時間)去滅跡。

至於鄰居為什麼沒有聽到,因為樓房封閉好,隔音牆,只要不是大的震動,一般是聽不到的。

至於水龍頭噴水,居家很正常,即是夜晚,也很少有人再意。

而最關鍵的是,據新聞通報說,包括采訪鄰居說,那晚恰好在下大雨。這一雨遮百聲。從這一點上看,許某是有意選擇在一個下大雨的夜晚動手,是再好不過的天賜良機了。因此,由於大雨聲嘩嘩的不停,即是房間內有些許響動,而鄰居家也不會考慮到這上面的。這是許某的得意傑作。

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多行不義必自斃。美夢未能成真,人算不如天算。他認為他做的天衣無縫的妙計,最終還是逃不過公安幹警的眼睛。

此人最大惡極,影響極深。既以招供並定案,希望速決速戰。早日正法,立即執行!還死者在天之靈一個安慰吧!

兇手是一個心理素質很好,反偵察能力很強的人,其肯定是預謀作案,而不是激情殺人。所以作案前進行了先期策劃,甚至是對拋屍細節進行了設計,拋屍地點進行了踩點。

兇手選擇的作案時間是零點,他們的小女兒是十二歲。十二歲的孩子在零點到六點這個階段是睡的最熟的時候,幾乎你把門砸爛都不一定會醒來。

我不久前就遇到過,凌晨1:00吃完宵夜回家沒有帶鑰匙,十一歲的兒子在家睡覺,我們砸門半小時都沒能驚醒。害怕影響鄰居,又擔心孩子安全,萬般無奈,去車里工具箱里拿來螺絲刀和鉗子,把鎖的外面保護殼撬了,才進入室內。前後折騰近一個多小時,進房間後進入兒子卧室,其毫無察覺,還在呼呼大睡。

兇手選擇這個時間,是做了仔細觀察和思考的,他在入室殺了被害者後,拖入洗手間,用剁骨刀進行大塊分屍。

注意這個大塊分屍,因為被害人的屍體不是從廁所沖入下水道,而是分屍後直接投入化糞池。沖馬桶的聲音主要是沖洗血水、屍體碎肉組織。

對於一個百來斤的屍體進行大塊分拆,是不需要很多時間的,估計一至二小時就夠了。本來衛生間就是單元內相對隔音小空間,分屍時間並不是特別長,所以並沒有驚醒12歲的女兒和鄰居。兇手分屍後分散裝入大號黑色垃圾袋,分幾次提出戶,到化糞池邊揭開井蓋扔進化糞池(兇手是常住居民,了解化糞池位置,且事先進行過踩點)。

之所以警方最終在化糞池發現屍體組織難度那麼大,那是因為警方正式懷疑兇手並尋找屍體組織時已經是幾天後,屍體已經開始腐敗了,部分甚至已經分解融入糞水裡面了。

第一,題主可能忽略了一個前提,除了犯罪嫌疑人許某某,沒有任何一個人知道,杭州女子神秘失蹤背後的真相是殺人分屍,也就是說,犯罪嫌疑人許某某, 將自己的二婚妻子來女士分屍的夜晚,沒有知道他們家發生的一切!所以,即便他們的隔壁鄰居聽到了一些所謂的聲音,也不會往那方面想!

第二,當一個心思縝密,冷血無情的兇手,動了碎屍,分屍的念頭後,他會比你更加註意這些細節,做壞事的人,往往比做好事的人更加小心!我相信,分屍不可能在同一時間完成,他會選擇在一個合適的時間, 讓那些聲音盡可能的變小,或者說即便你聽到了一些聲音,我會你會覺得很合理!比如說中午或者晚上大家都在做飯時,出現剁肉,剁骨頭的聲音,不是很正常嗎?

第三, 還有一點,對於像許某某這樣的冷血殺手,從他案發後淡定從容的接受媒體采訪時的表情,你就應該能感覺到,他有多麼自信,殺人分屍,這一切的一切他都做到了完美犯罪,沒有人能發現任何蛛絲馬跡! 至少他是這樣認為的!至於分屍的過程,警方都不敢公布,一定是讓人細思極恐,不寒而慄的,一定是非常殘忍,泯滅任性的!先放血,然後剔除軟組織,煮熟,煮爛,或者直接用硫酸都有可能……

最後,希望這件事到此為止,我甚至不想看到警方公布許某某的做案細節,更不要說如何分屍,因為這一切的一切都太過於殘忍!只希望逝者安息,犯罪嫌疑人得到嚴懲!你們覺得呢?

來女士被殺,經過警方確認她被自己的丈夫分屍,並且屍首最終到了化糞池當中,畢竟警方在化糞池裡找到了人體組織。

他們對人體組織,經過DNA檢測和來女士的吻合,因此,也算是證據確鑿了。

這個時候很多人就有疑問了,來女士的丈夫殺的是人,為何沒有聽到聲音呢?畢竟是讓一個大活人給消失了呀。

只能說這是一場蓄謀已久的殺人案,來女士丈夫不知道准備過多少東西,演練過多少遍,當然了可以用其它的肉來代替呀!

大家也有看到新聞報道,來女士是在熟睡的時候被丈夫給殺死的。她有可能還在睡夢當中,還沒有過度的清醒,就已經被殺死了。

這個期間她是不會發出任何聲音的,等她徹底死亡了,這個時候來女士丈夫就要對她的屍骨進行解剖了。

只有解刨之後,才能讓屍體消失。

要知道若是只用刀的話,別人是聽不到聲音的。

很顯然來女士丈夫的刀工就很好,因為早年的他是做屠宰行業,當時殺的是雞鴨之類的東西,可以說在這方面他是有豐富的經驗的。

還有來女士丈夫也是經常下廚的,只要刀快,鄰居根本就聽不到聲音,況且還是在夜裡,大家都在睡覺。

當然了除了有刀之外,甚至還會有硫酸等化學用品。

最終分屍後通過馬桶可以直接沖入到化糞池,當然了肉是可以沖走的,還有大部分的骨頭,這個就需要避開監控走出去扔了。

他有送孩子去上學,大塊骨頭在上學的時候給扔掉。

要知道來女士失蹤之後36小時,她的丈夫才報警的,這36個小時,都是他作案的時間,都是他掩埋來女士的時間。

30多個小時,對於一個蓄謀已久的人來說解決掉一個人,也是不難的。當然了他也以為自己心思縝密,天衣無縫。

但是,也僅僅是他以為,這不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他也被抓了,等待他的恐怕就是死亡吧。

警方公布:這是一起有預謀的謀殺案。既然是有預謀,自然是兇手做了很足了功課,比如購買了一些作案工具,易腐蝕性化學制劑,以及算準了作案時間等等。

一、作案時間分析

許某某此前面對采訪,雖然說其半夜12點起床去衛生間妻子還在。而凌晨五點鍾才失蹤。

我認為這一點上可能為了打一個時間差。

來某某恐怕在22點前已經遇害。

因為這個時間段,幾乎家家用水,洗漱啊、刷碗啊什麼的。因此鄰居恐怕並未在意。才說在半夜未聽見動靜。

這就是他把作案時間故意做了時空推移。其實毀屍滅跡如果在晚上8-10時,沖刷分割等等都不會被鄰居認為不正常。

小女兒是否服用了安眠葯

我們都知道,來女士「失蹤」後,許某某還收到了來女士購買的安眠葯。

那也許家裡此前就有,而如果案發當晚他在小女兒的蛋糕里下了大劑量安眠葯,那麼來女士和小女兒恐怕都進入深度睡眠狀態。孩子聽不見也是正常的。

處理屍體,用化學制劑或利器,也不容易有大的動靜。

如果許某某使用化學強腐蝕性制劑,消融屍體,那麼也不會產生極大的動靜。

但是這一說法又不太通得過警犬的搜查。

那麼如果他用各種利器,做類似手術分割的話,然後拋碎屍進下水道,也不會有太大的動靜。

況且他是在36小時之後報案,此間他有足夠的時間,再次以及在白天嘈雜的時候分次進行。

總之

既然是一個提前做足了功課的有預謀性殺案,那麼外人肯定是很難往這方面想,自然也不會在當時有高度的關注點。

沒有聽見聲音也說明了許某某蓄謀已久。細思極恐。

就怕被有心人模仿,所以不公布作案細節!

7月23日10時,經連夜審訊攻堅,突破了嫌疑人許某某的口供, 據其初步交代,其因家庭生活矛盾對來某某產生不滿,7月5日凌晨,在家中趁來某某熟睡之際將其殺死,分屍後分散拋棄。

發布會上,江干區副區長、公安分局局長田國剛通報,前期網上有很多熱議,說許某某是偵察兵退役,許某某在小區從事物業公司或是保安工作,許某某熟悉小區和樓道的監控、刻意躲避監控, 許某某利用隔壁的空置房進行分屍等等,根據警方調查核實和犯罪嫌疑人許某某供述,上述說法均與事實不符。

杭州案,既然是分屍,那為什麼沒有人聽到聲音?

這些都只是猜測,到底是怎麼做到分屍沒有聲響的?也許並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通過這件殘忍、泯滅人性的糞池碎屍殺妻事件後,可以給人們帶來警醒!

大家有什麼關鍵性的看法,歡迎在下方評論,感謝閱讀!

『貳』 杭州碎屍案,在家廁所碎屍30小時,他們的女兒為什麼沒有發現

三十個小時,不睡覺?精神這么好!這種垃圾惡毒之人,不配做人!

『叄』 杭州碎屍案,在家廁所碎屍30小時,他的兩個女兒為什麼沒有發現

杭州碎屍案,在家廁所碎屍30小時,他的兩個女兒為什麼沒有發現?

題主問題的核心是杭州碎屍案件,在家廁所碎屍30小時,他的兩個女兒為什麼沒有發現?首先來女士的大女兒已經結婚了,所以沒有和父母一起住,而且最後報警就是因為在7月6日,公司打電話給緊急聯系人,也就是他的女兒,表示說她母親,沒有來上班,所以才會他們才會選擇報警,來女士的大女兒確實不知道,這個實際無可厚非,因為本身不在一起住的,結婚之後肯定是要去男方家裡面的。


再者就是小女兒的我覺得肯定是會聽到動靜的,不過我們根據這件事情過程來看,如果許某某也就是來女士的丈夫,如果提前沒有準備好,確實不會做的這么滴水不漏,警察如果不去化糞池調查,差點許某某就矇混過關了,可見許某確實對於這件事情處理的確實很完美。

而小女兒在家,一共也就55平方的房子。所以聽到肯定是正常的,許某某估計早就准備好了一定量的安眠葯,所以女兒睡的比平時要更死一些,這才會開始實施自己的計劃。


首先可以確定的是來女士是在7月5日被殺害,而且當天他們家用水量2噸,可見許某某沖洗的是多麼的干凈,以致於警犬都沒有發現。我們也知道在外人眼裡面,他們夫妻雖然是半路結識的,但是感情很好,大女兒在采訪的時候還在說,許某某為人不錯很有禮貌之類的,所以其實從剛開始報案的幾天,確實他們不會懷疑,而是隨著時間的推移,慢慢更多的事情顯示來女士,肯定不會來開家,所以肯定是熟人作案,剩下的只有許某某的嫌疑最大才開始懷疑。

簡單一點來說就是來女士大女兒和父母沒有在一起,而且大女兒在6日才有接到自己母親沒有去公司上班的消息,才有報警,所以許某已經處理好了,即便是去了母親家也不會發現,再者就是在他們眼裡認為許某肯定是不會的,畢竟現在說出來估計很多人都不會相信自己的丈夫把自己的妻子分屍。


觀點和看法:

最關鍵的30個小時,手機最重要的就是許某作案的幾個小時,天衣無縫,滴水不漏的背後是許某的長期計劃和安排,包括監控的盲目,再者就是對於殺害之後的處理方式,以及不發聲異響,不讓女兒發現,不讓鄰居發現,不讓警察發現等等,這些實際可以看出來許某的心思縝密,確實說起來不像是一起普通兇殺案,而且犯罪嫌疑人確實反偵察的能力很強,所以身邊人沒有發現很正常。


回答完畢

杭州女子失蹤案已經確定來女士死亡了,其丈夫有重大嫌疑。剛開始網傳是在隔壁一戶人家分屍,後來通報這個消息不實。

如果在家分屍,其場景簡直不是我們一般人能想像的。家裡有個十一歲的孩子,嫌疑人是凌晨殺死妻子,早上7點多孩子起來,估計能在毫不驚動孩子的情況下不可能在這么短的時間內能分屍完。

分屍那得多大的動靜而且不留一點痕跡?

所以我猜想,一開始並沒有處理屍體,可能屍體藏在家裡某個地方,比如床底下,不然女兒起來肯定要發現。

然後嫌疑人並沒有馬上報警,這樣給自己爭取了處理屍體的時間。他完全可以白天想辦法讓女兒出去玩或者去親戚家,這樣獨自一人在家的他就可以處理屍體了。

甚至在第二天晚上他可以給女兒的吃食裡面下安眠葯,這樣就算弄出很大的動靜女兒也有可能不知情。

後面報警的時候說是失蹤,還暗示老婆有外遇,誤導警察往謀殺方向想,這樣他就有更充足的時間來處理案發現場了。

當然,跟他們生活在一起的女兒可能隱隱約約知道一點,只是不願相信而已。或者爸爸威脅了她,比如說你要跟警察連爸爸也沒有了,會變成孤兒什麼的,讓女兒在警察面前說謊。

至於大女兒根本沒和他們生活在一起,不知情就很正常了。

其實,本案的這對夫妻,是湊攏班子,都是離異的二婚男女,來女士是先與許某某勾搭在一起,與前夫離異以後,才和許某某結成百年之好。

來女士,生前與前夫育有大女兒,大女兒判給前夫的;小女兒今年才11歲,三人有個新家庭。

婚後,許某某的戶口,關鍵政策才從外地遷入江干區四季青街道,外地女婿搖身一變,成了杭州的乘龍快婿,改變了許某某歷來不如意不得志的人生,平常鈔票不夠用時,都是往來女士拿的,畢竟其手頭有上百萬元的拆遷款,又是退休以後打了一份工,經濟條件較為寬裕。

來女士生前,許某某曾提出讓來女士名下,另外一套正在裝修的100餘平米的房屋,給他與前妻所生的兒子作為結婚用房,有自己親生女兒的來女士未答應許某某這個不合常理的要求。

對此,許某某懷恨在心,為了霸佔來女士的房產和銀行存款,就實施了殘酷的殺人碎屍行動,讓來女士活生生的一個人,竟然成了碎肉,骨骸被其拋棄他處。

許某某作案時,肯定是瞞著小女兒的,也不可能將來女士的屍體讓其女兒發現,因此,在碎屍過程中,避開了小女兒,小女兒應該是不知情。

網路上有些推文許某某威脅小女兒不能將其此事說出去,甚至對其打了鎮靜劑,可能性基本上是可以排除的。

許某某利用以前做過魚粉生意的知識,可能使用了某種化學葯品,將來女士的身體組織搗鼓成了碎沫,利用廁所的下水道,迅速沖進了化糞池,部分骨骼被其帶到室外後分散拋棄。

江干公安利用杭州公安警務操作系統數據研判優勢,提高監控畫面鎖定來女士於7月4日17時04分,與其小女兒乘坐單元樓電梯回家後,未再次離開小區樓,為案件偵破指明了方向。

在獲知許某某家某天用了將近2噸自來水的數據以後,則集中力量對抽取的38車糞水進行沖洗和篩查,發現有疑似人體組織,經DNA檢測確定來女士的人體組織,案件遂告偵破,許某某被執行刑拘,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雖然現在杭州碎屍案已經真相大白,但是留下的各種疑問仍困擾著廣大網友。

比如許某某凌晨如何獨自分屍、屍骨如何通過下水道拋進化糞池、如何在分解屍體時避開女兒以及如何控制分解動靜和清洗案發現場。

這些疑問一個一個都沒有詳細的公布出來,只有網友不斷的猜測,各種柯南、福爾摩斯不斷涌現,各種離奇的分屍想法如雨後春筍一般冒出,真真假假誰能辯出個所以然?

許某某演技堪稱一流,殺人後還能如此淡定,讓人不寒而慄。

杭州碎屍案,在家廁所碎屍30小時,他的兩個女兒為什麼沒有發現?

首先碎屍時間應當不到30小時,大膽猜測初步分屍的時間僅有5到6個小時左右,當晚他們一家還給女兒過了生日,到熟睡之際應當是到了凌晨,從凌晨到早上基本只有5、6個小時,在此期間許某某完成了殺害、初步分屍的過程,早上許某某支開了女兒,想必是在進行第二段的拋屍。

凌晨分屍過程,女兒是睡著了,按照一般常理來說,小孩子睡覺比較深,不容易醒來,並且整晚也不用上廁所,所以這個時間段女兒是毫不知情的,根本不知道父親殺害了母親,並且還分屍了。

其次重要的當天凌晨,許某某是肯定無法完成分屍的,大膽猜測,他只是將殺害的來女士分解了軟組織部分,切割成小塊利用下水道沖進化糞池內,想利用化糞池來分解這些軟組織到達銷聲匿跡的作用。

而人體除了軟組織之後還有骨骼,這些骨頭處理起來比軟組織難多了,在凌晨如果強行將骨頭弄碎,勢必會產生極大的響動驚醒樓上樓下的鄰居,所以大膽猜測,骨頭是白天繞開監控被拋棄了。

而當天晚上,家裡只有小女兒在家,而小女兒年齡尚小,對於母親的突然消失可能沒有大人那麼敏感,她肯定想不到父親下了狠手殺了她的母親,另外根據相關報道,許某某還曾支開過她女兒,這就更加確定了女兒不知情,根本不知道是怎麼回事。

以上只是個人的一些猜測,真真假假尚需警方通報確定,現在失蹤案變成了預謀分屍案,令人震驚之外留給我們的是半路夫妻該如何平安相守度過下半輩子,自古有句老話「一日夫妻百日恩」,不管許某某殺害妻子的動機是什麼,他對枕邊人下手,可見心有多狠,法律不會放過他,最後等待他的將是嚴懲。

首先大女兒是來女士和前夫所生,且已成人不和他們在一塊住。 來女士不見也是後面才知道的,所以根本不可能發現碎屍痕跡。

小女兒據嫌犯供述,分屍的時候將小女兒支出,所以也不知道這個分屍過程。



根據後來報道來女士和這個嫌犯以前有過戀情,各自結婚又離婚。 根據來女士的前夫所述, 來女士為了和他離婚打了兩場離婚官司,而且揚言不離婚就把錢花光,並且網貸。


與此同時嫌犯也是威脅前妻離婚,並說出不離婚讓你活不了的話語。 據知情人張女士的介紹 嫌犯是個斤斤計較的人 ,嫌犯曾向她借錢,當時不能按嫌犯要求的金額給他,這個嫌犯直接掛斷電話。 在一年之後,相見還對此耿耿於懷,並嘲笑張女士小氣。 可見這個人是個記仇極深的人,而且善於偽裝。 從他面對鏡頭的坦然,還引導警察往失蹤方向想,足以看出這人之陰狠。所以這次謀殺可能是早有預謀。


一個人在處理分屍之後,竟然可以把現場處理的這么干凈,並且裝作沒事人一樣,這不能說內心強大了,而是內心扭曲。


據周圍人供述,雙方表面上是比較恩愛的。來女士在婚姻重組後肯為其生下一女兒,也表示他們不是隨意湊合。

兩套安置房,嫌犯想把其中一套給自己當婚房,來女士不同意,於是矛盾滋生。 從前面張女士的供述的知嫌犯是個斤斤計較的人,周圍鄰居對於嫌犯的印象也是一個不愛說話的人。可能就是這樣一個性格原因讓嫌犯走上了自我的矛盾,他認為來女士理應把一套安置房給兒子當婚房,但事與願違。 糾結、矛盾讓犯罪的念頭在他心中滋生,最終走上不歸之路。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當時要不是非得和前夫離婚也不見得遭來殺身之禍,留下年幼的女兒怎麼辦?

來女士的前夫和大女兒表示願意當其監護人,最終是否可以成為監護人還要得到其親屬同意。

更重要的是誰來陪這個小女孩走出這段陰影,對於成人來說這段可怕的經歷都是難以接受的,何況一個小女孩。 加上媒體的報道,這件事情的影響將被拉大,小女孩的未來之路該怎麼走?

杭州碎屍案,在家廁所碎屍30小時,他的兩個女兒為什麼沒有發現?這個問題最有討論價值的是他的小女兒為什麼沒有發現。因為他的大女兒(繼女)已經出嫁了,沒有和他們住一起,母親出事後的第二天7月6日,她才得到母親「失蹤」的消息,因為母親沒去上班,母親單位打電話通知她的,大女兒報警。

許某的11歲的小女兒和父母許某、來女士同住在一個55平米的小房子里。7月5日她的爸爸就在這個房子里把媽媽殺死了而且在廁所里用了30多個小時去碎屍,她為什麼不知道呢?

分析如下:

最可能的原因就是許某在殺妻子前,把安眠葯放到她們母女吃的食物里。那天下著大雨,母女早早入睡,許某就在妻女熟睡後把妻子殺死,具體怎麼殺的?這個很簡單,用枕頭悶死,或者衣物繩子勒死都有可能。

殺死一個毫無反抗能力的熟睡的女人,對許某來說易如反掌。所有的聲音都被外面的雨聲淹沒,街坊鄰居們誰也沒聽到有什麼異樣的聲音,小女兒在熟睡。

殺死妻子後,許某會把妻子的屍體先藏起來,床下應是不錯的選擇。他這時不會把妻子放在衛生間更不會去碎屍。因為大晚上的不開燈根本看不到,沒法碎屍;另外,長時間開燈會被鄰居們看到,引起懷疑。

整整一夜小女兒都在安然入睡,天亮送走女兒。據警方披露小女兒被許某支走了。這時鄰居們也陸續上班出門。許某開始繼續作惡,他把妻子碎屍後,把碎肉丟進馬桶沖走,整整用了兩噸水。這中間用了30多個小時。小女兒30多個小時都在外面?不得而知。

很可能是許某提前交代好的。許某會偽裝心思縝密,有很強的反偵察能力。女兒這邊定是做足了功課。

那天許某把一切都處理的乾乾凈凈。後來警方調查,就連敏銳的警犬鼻子也沒有聞出異味。許某能做到這地步得需要多細心。

說實話這個許某把整個犯罪過程做的近乎完美。事發後積極配合警察尋找妻子,提供一切「線索」(假線索蒙蔽)淡定地和鄰居打招呼。可是再完美的謊言都有漏出破綻的那一天,「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而正是因為那兩噸水的損耗,讓案件有了新的進展。

警察去化糞池搜索,多輛吸污車同時作業,在38車糞水提煉里,警察發現了東西裝進一個黑色塑料袋,經DNA鑒定這些碎肉是來女士的,許某作為嫌疑人被強制拘留。

如果沒有來某大女兒的報警,沒有警察夜以繼日地調查,恐怕來某謀殺案就永遠沉入大海了。

許某落網,不止一次說:「我女兒怎麼辦?……」可是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呢?雖然許某和來女士是半路夫妻,但就算看在十幾年夫妻的份上,看到共同女兒的份上,也不應該下狠手啊,許某作案前三思再三思多想想自己女兒,也許就不會如此了。更讓人擔憂的是他的小女兒,自己的親生母親被親生父親殘忍殺害,一輩子的心理陰影。而許某也終將會得到法律的嚴懲。

總結:許某碎屍過程,他的大女兒已婚在老公家住,一無所知。對於他的小女兒,許某一定不會讓她看到,心思縝密的他不會讓更多的人牽扯進來,這樣更容易暴露,所以對小女兒選擇下葯和支走,無論如何不會讓她成為目擊證人。

杭州碎屍案成為時下 社會 熱議的焦點,人面獸心的丈夫釆取極其慘忍的手段,將自己的枕邊人殺害又碎屍。而在其廁所碎屍30個小時里,兩個女兒為何渾然不知,案情細節還需公安機關去取證確認,在此只發表個人看法。

從媒體上得知大女兒是來女士與前夫所生,但是案發當時大女兒並不在家,這樣可以肯定,大女兒不在案發現場,也就不會知道了。

那麼據小區監控視頻顯示,來女士跟小女兒購物回來,此後就再也沒有出現在鏡頭中,可以判斷小女兒此時是在家裡面的。至於丈夫許某某把來女士殺害後,又在廁所碎屍30個小時,這其中肯定有大動作,而小女兒卻沒發現,我認為許某某應該這樣謀劃,殺害來女士後,先將其屍體藏匿起來,後又選擇在夜間,在小女兒進入熟睡後,才進行其慘無人道的碎屍行動。

這就是我個人的觀點,純屬假設。

忽悠一個11歲的孩子其實並不難,難就難在處理屍體產生的那種腥味,這個才是最難的,其實白天處理屍體,把孩子支出去一天不回家這個難道並不大,但是一天時間把整個屍體處理的乾乾凈凈不留痕跡,這個不是一般人能做的,這也說明了他在就在尋找短時間內不出門能快速處理屍體不留痕的方法。

死者的大女兒已經結婚,並沒有跟死者他們住一起,只有11歲的小女兒跟他們住在一起,一家三口生活,11歲的孩子睡眠質量好的,一般的小動靜不會容易驚醒,如果在孩子身上使用一點點安眠葯,那就更不可能驚醒,嫌疑人殺人就不會造成孩子的發現,更不用說不住在家裡面的大女兒了,這是肯定發現不了的。

晚上不處理屍體,因為晚上處理容易製造出來一些動靜,大半夜的這些動靜很容易會被一些人記住,一旦後面查起來就容易被懷疑,所以只能白天處理屍體,白天處理屍體造成的動靜其實很容易被別人當做做家務來對待,根本不會懷疑有什麼特殊的不對勁的地方,屍體死亡幾個小時就會血液凝固,所以血腥味會小很多。

但是並不是說沒有,只是小很多而已,而白天把孩子支出去並不難,等孩子出去了才開始動手處理屍體,因為這是早有預謀的殺人,所以怎麼快速不留痕的處理屍體其實早就想好,按照計劃的步驟進行就可以了,不過工程量的確巨大,也肯定會拿過家禽的肉來試過方法是否可行,他能快速短時間處理屍體這個不奇怪,畢竟計劃准備了那麼長的時間。

掩蓋處理屍體產生的腥臭味,這個才是最有難度的,血液凝固所以不會產生噴濺物,在地上鋪上一層墊子,這樣地上也不會有身體組織留下,氣味這個東西怎麼處理,這個就真的不知道了,有可能會在網上找到方法的吧,反正如果有計劃的行為,這些其實都是可以完成和掩蓋的,沒有十足的把握他怎麼可能會動手,既然敢選擇動手了,就說明他准備好了,有很高的把握不被發現,只是再周密的計劃都會有漏洞,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按照一般犯罪心理,嫌疑人作案後第一時間會處理屍體,且時間不能過長,許某某的碎屍時間肯定用不了30小時。

這種判斷與兩個因素有關,一是許某某經過了長時間的策劃和預謀,二是許某某之前有屠宰方面的豐富經驗。

關於許某某是否有預謀,這個警方已經給出確切答案。如何作案、分屍/拋屍、應付各種詢問,他都做了精心安排。

在接受采訪時,許某某表現的鎮靜自若,就是源於他對作案過程的自信。雖然也有不自然神態,但還是心存僥幸。

有媒體報道,許某某的作案工具都是在事發前用現金購買的,如粉碎機(絞肉機)、手工鋸及各種清洗劑等。

也就是說,他在作案前已將大部分可能性都考慮了,當然如何分屍是其中最關鍵的一環,不能留下任何證據。

如果一件事情經過了長時間精心策劃,只要中間不出岔子,做起來應該是得心應手的。許某某的作案正是如此。

再一個是許某某以前在上海開過養殖場,經常宰殺鴨子等家禽,他很清楚怎麼做,才能讓現場不凌亂且證據少。

鴨子雖然要比人小很多,但不少結構與原理是相通的,如怎樣放血,如何骨肉分離,怎麼清洗以及絞肉等等。

有了長時間的准備和豐富的宰殺經驗,許某某就只等哪天動手了。

7月4日下午5點多,監控記錄下被害人的最後身影,在51小時後的7月6日晚8點,被害人大女兒與許某某一起報警。

被害人失蹤後,許某某聲稱5日凌晨(4日晚)1點半妻子還在睡覺,等到5點半人就不見了,他為何強調這兩個點?

因為這個時候的被害人確實已經「消失」了,也就是說許某某4日當晚就完成了作案和碎屍,自然包括清洗現場。

被害人不高且比較瘦,體重應該有80斤,按人體結構劃分,血液和骨骼有22斤,剩下的就是所謂的人體組織。

對於一個有預謀的嫌疑人來說,處理這樣一具屍體應該不太費事,人體組織攪碎之後完全可挪開馬桶沖走。

骨頭則可以截斷包好,擇日分批在外面拋屍。許某某讓小女兒打電話詢問被害人大女兒時,他已完全處理妥當。

也就是說,在7月6日傍晚之前,許某某還在陸續拋屍和清理廁所,直到他認為一切很完美時,才通知家人失蹤一事。

由此可見,在這數十個小時內,許某某的作案和分屍應該就在4日當晚,天亮前應全部結束,之後就是清理現場。

從時間上來講,許某某行凶和碎屍的時間可能只有幾小時,他應該把大部分時間用在清理和拋棄骨頭上了。

那麼,小女兒當晚在家,為何沒有發現異常情況呢?據警方披露,許某某在分屍前將小女兒支開了。

但沒有說具體支到哪裡去了,最大的可能應是支到她自己的卧室了。如果是白天支開到外面,則會露出馬腳。

具體如何目前還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小女兒當時被支開了。

再看大女兒,大女兒是被害者與前夫所生,並沒有與被害者和許某某住在一起,她不知道是很自然的事情。

在許某某處理妥當後,也就是7月6日傍晚,他指使小女兒用被害人的手機給大女兒打電話,詢問被害人下落。

直到這時,被害人大女兒才知道了母親「失蹤」了,隨後她與許某某報警。

起初大女兒懷疑是許某某乾的,但許某某早有預案,立即表示出10萬元征線索,這才打消了大女兒的懷疑。

紙里包不住火,最終警方還是在廁所馬桶處發現重要證據,隨後打撈化糞池,最終得到人體組織,經DNA檢測,嫌疑人正是許某某。

綜上,許某某在碎屍時,小女兒被支開,大女兒在她家不知道,所以二人都沒有機會發現許某某的犯罪行為。

其作案的殘忍程度就不說了,為什麼能夠將一個那麼大的屍體一夜之間處理掉還沒留下任何蛛絲馬跡,其中太多的未解之謎讓大家不解。

可能碎屍並沒有用到30個小時,犯罪嫌疑人許某應該是 經過長時間的准備,在萬無一失的情況下動手的。

選擇在下大雨的雨夜殺人,肯定是連夜處理掉了屍塊和其他的痕跡。

網傳後來其小女兒上廁所發現有血跡,而誤以為父親許某在廁所宰殺鴨子。甚至還用手機拍照了。

關於小女兒為什麼沒發現,11歲的小女孩肯定不會有懷疑父親殺害母親的能力,也很容易被親近的父親蠱惑誤導。甚至在殺人現場,小女兒或已被父親許某用某種方式讓其沒有辦法知曉。

關於大女兒為什麼沒有在第一時間發覺,因為作為正常人的思維都不敢往死亡那方面想。

而且父母平時也沒有什麼大的矛盾,甚至在報案後許某還主動出十萬元懸賞費,這其中任勞任怨各處奔走尋妻的樣子,還讓人怎麼去懷疑呢!

關於殺人碎屍肯定是在縝密計劃之下完成的,然後通過避開監控的方式連夜拋屍,在天亮後回歸正常以隱藏異樣。

或許就像東野圭吾的《嫌疑人X 的獻身》一樣,根本就沒有高超的技術,就是最正常的犯罪手段而已。

只不過我們現在還沒能想到許某是用怎樣的方式做到天衣無縫的,或許後期消息一出來,會驚呆眾人吧!

『肆』 杭州碎屍案許某心理歷程是怎麼樣的為何會如此殘忍

他應該還有命案,原因是他手段周密,在精神上控制力相當強,應該是慣犯,希望政府仔細調查,憑他這個抗壓力精神決不可能只有一起命案練成的…….

【癮 歷史 觀點】許某成魔不是一兩天的,這事得從十幾年說起。


一段孽緣

據某些新聞說,許某的弟弟猜測,兩人是初戀,但後來沒有走到一起。十幾年前,許某到來女士老家附近開屠宰家禽小店,為了方便存貨,就承租了來女士父親的民房。一來二往。婚內偷吃,事實上當時他們都有各自家庭和孩子。

再後來兩人各自跟前任離婚,成為二婚家庭,生了小女兒。

可能早有預謀分房子的

事發小區三堡北苑是2010年建成,而小女兒是11歲,估計許某離婚前就看重來女士能有回遷房分。說不定對來女士沒多少感情而已,沖著利益而來。

為房子引發矛盾,裝修時矛盾升級

二婚後,許某戶口遷入,當地按戶口分房子。三口之家能分180平方米,事發房子是50多平米的小房子,110多平的房子事發時正在裝修,原本下個月就能入住。

此前許某向來女士索求將110多平的房子,讓給他跟前妻所生的兒子。來女士斷然拒絕,為此爭吵,並引發矛盾。

後來裝修時,許某還是貸款才有錢裝修的,在錢財方面更加劇兩人矛盾。導致許某下毒手。

事發時殘忍,事發後異常冷靜接受采訪

因為以上矛盾,許某事先准備好並且手段殘忍,處理時還很冷靜並盡量避免留下證據,當記者采訪時冷靜得讓人感覺到奇怪。跟網友預想的反應不一樣,從而引起網友更多的懷疑。




杭州來女士失蹤案今天宣布破案。來女士在家中睡著,被其丈夫許某某殘忍殺害,並且分屍過程非常的殘忍,手段非常的毒辣,引起了全國人民的公憤。

我猜這個許某某在一剛開始殺了妻子的時候,剛開始可能會有一點點害怕,但是到後來一想女主人死了,財產都是他的了,內心可能會有一點點小得意。但是隨著警察找上門廣大人民群眾的質疑,他的內心肯定是恐懼並且感覺到害怕,等到警察調查到水落石出將他拘押的時候,他的內心肯定已經崩潰,覺得自己馬上就要受到法律的懲處,悔之不及。

那麼她的丈夫許某某為什麼會如此的殘暴呢?主要是因為許某某的大兒子結婚需要婚房,這時候來女士老家正好拆遷,分了兩套房子。許某某就想要女士把房子讓給他的大兒子做婚房結婚,這遭到了來女士的拒絕。這時候許某某怒上心頭,直接就把來女士給殺了,這就是許某某如此殘暴的原因。

杭州碎屍案的犯罪嫌疑人許某的心理問題不是一天兩天而成的,經過長期的夫妻感情矛盾導致的,直到最後被許某痛恨殺害。

了解到這個案情的最後結果,相信大多數人都知道犯罪嫌疑人許某某最終殺害來女士的導火索就是因為最近的爭吵和房產分配問題爆發心裡痛恨而堅定要殺死來女士。

天下哪個父母都會為了自己的子女都可能存在自私的想法,可這些都是因為講為自己的子女過的更好,可就是因為這些原因導致了這個二婚家庭就此破碎開始,在我看來犯罪嫌疑人就是太無能的表現,既然是來女士的房產就應該由來女士去分配,何況他們是二婚組建家庭,犯罪嫌疑人的兒子跟這個來女士沒有血緣關系,自然這個房產不屬於犯罪嫌疑人的兒子,犯罪嫌疑人完全可以自己去賺錢給自己兒子買房子的。

最後:不管這個二婚家庭中徐某是處於什麼地位,都應該尊重來女士的財產分配,自己沒有能力賺錢給兒子買房子就不要去抱怨和強求她人,更不能沖動的把來女士給殺害了,最終等待自己的只有法律的嚴懲,這個二婚家庭如果犯罪嫌疑人覺得沒法待下去可以申請離婚,殺人只會讓自己的孩子痛苦一世,也讓自己受到法律的嚴懲。

他的心理歷程,只有他自己最清楚了,不過,他既然會殺害自己的枕邊人,他的心理肯定是扭曲的啊。

他炒股虧掉了那麼多的錢,蘭女士當然會有意見啊,有意見他們兩個人肯定會為此吵架呀,吵架吵了之後,兩個人之間又沒有去溝通,然後心裡就會積著怨氣。

利益面前,沒有了夫妻感情,為了房子,為了炒股的票子,利益熏心了,他當然殘忍了,有的人真的是可以為了利益不擇手段。

他的手段確實殘忍,所以,面對鏡頭的時候,他看起來很淡定,實際上,那是他在鏡頭面前偽裝出來的。

因為他心理也很害怕,只是他必須得裝的很淡定,所以,他才以一種無所謂的態度在講述著自己妻子失蹤的過程。

對於他來說,在利益面前,感情還是不值得一提,所以,他才會那麼狠心的把自己的妻子給殺害了,畢竟,房子和票子的誘惑力太大了。

最後:為了利益而謀害了自己的妻子,最終,他也要為此付出慘重的代價,他的手段確實殘忍,他害的他自己家破人亡。

我神不知鬼不覺地把屍體處理了。

處理屍體的過程,就不詳細描述了。

對外就說不知妻子去哪了,暫時不讓大女兒知道,是沒有人報案的。

妻子失蹤,沒有人追求,過一個月,下水道的屍體殘渣都流到河裡了,誰還能找到,那時房子票子當然就都是我的了。大女兒一個子都甭想得到。

過一年半載,我再找一個漂亮的女的結婚,老牛吃嫩草,多美!

唉,上天保佑我吧!

大不了,我就把自己的命搭上。

沒想到,妻子單位,大女兒都知道了,報案就報案吧!

我一定要在警察來時,不能說漏嘴,一定要震靜,引導警察:妻子可能給情人跑了。

其實,仔細觀察來女士現在的丈夫,表情很不自然,沒有什麼悲傷,眼睛一直躲躲閃閃,還撩被單,說她肯定不是一個人出去的,我知道她的智商,這是一個看不起,不尊重自己妻子的男人。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做壞事哪能不會留下痕跡,處理屍體的現場,只要有一個血滴痕跡就可以了,你一夜用了那麼多水,可以隱瞞嗎?

在被抓之前,他可能還心存僥幸!!

為什麼會這么說,來女士的丈夫還曾經看過檢查化糞池的吸污車。

我都懷疑他是不是有一個正常的人格,在一開始他就在偽裝,而且他的偽裝沒有絲毫異常,他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人,他的內心是有多麼強大。

接下來根據事情的經過,來簡單分析一下許某心理活動。

一、他精心預謀了這一場看似「天衣無縫」的計劃, 那天晚上他對妻子下手的時候是沒有絲毫猶豫, 因為只要他做了,妻子必須消失,否則妻子就會揭露自己的罪惡,他非常的狠毒,在殺害了妻子之後,為了盡快的處理屍體,他連夜分解了屍體,相信 他此時的內心是非常復雜的,他的內心不會平靜,甚至有些後怕。

二、處理完屍體,他清理好了現場,如無其事的開始了妻子失蹤後第一天的生活,他在考慮自己接下來要怎麼做, 他猶豫了一天,沒有選擇報警,不過第二天妻子的失蹤被發現了,他經不住來自各方面的壓力,選擇了報警。

三、面對記者和警察,雖然很心慌但他盡最大可能控制自己的情緒,警察和記者都沒有發現異常,一開始只認定是一件失蹤案件,他終於鬆了一口氣, 覺得自己可能會逃脫法律的制裁,因為自己做的天衣無縫。

四、案件的離奇引起了 社會 的關注,他開始慌了,這么多人都來關注這件事,他心裡的壓力變得越來越大,不過依然心存僥幸,警察開始搜尋小區的各個角落,天台、景觀河和電梯井, 他開始害怕警察會找到一些線索。

五、警察沒有絲毫的頭緒,案件停滯不前,網友做出了大量的假設。 有很多網友送來了安慰,他只能接受網友們的安慰,他不想被這么多人關注,但是沒有辦法。

六、警察終於開始調查化糞池,他不知道警察為什麼突然要檢查化糞池,是不是已經知道了什麼? 他在不停猜測, 他在路過的時候還看了吸污車,看他們的樣子不像找到了什麼,由於心虛,他看了一眼就匆匆走開了, 他真的開始害怕, 因為屍首雖然被分解,但真的在裡面,但是 他不敢顯露自己的情緒也不敢逃跑,只希望警察發現不了。

七、終於,警察來了,帶來了手銬,他頓時就明白了原因,沒有反抗。 他懸著的心終於落地了,自己做的事情敗露了,他知道等待自己的是什麼,他內心復雜,久久不能平復。

這是我推測的妻子失蹤到丈夫被抓過程中丈夫的七種心理活動,希望能得到大家的認可。

整件事情細思極恐,不知道丈夫是一個什麼樣的人,但覺得和這樣的人生活在一起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媽媽遇害了,爸爸要受到法律的嚴懲,不知道年幼的小女兒該如何面對這一事實。

這個提問非常有價值,一切外在的表現都發自一個人的內心,那麼徐某某的心理歷程是怎樣的?為何如此殘忍?幾乎讓我們已經感覺到了許某某已經脫離了人的范疇,變得如此無情殘酷,可以用5個字來形容,惡魔在人間。

那麼他的心路歷程是怎樣的呢?這要分兩種情況。

第一種是許某某臨時起意殺人,比如兩個人十分的恩愛,但是因為家庭問題發生了矛盾,於是許某某心生惡念,隨著矛盾一天天的增強,比如他急著想為自己的兒子結婚,結果許某某便起了歹心,但如果是這樣的話,他的內心一定會有愧疚之心,而且在如此大的壓力下,他的心理防線也會被很快的突破,畢竟這也不是他的本意,而且一定會露出很多的麻馬腳,這個案子也會很容易破。

另外一種情況。

就是這場婚姻本來就是一場陰謀,許某某與來女士結婚就是奔著來女士的家產,在他眼裡所有的房子應該都是他的,結果卻遭到了來女士的反對,他感覺自己沒有面子,再加上對來女士沒有感情,甚至侮辱來女士的智商,於是殺人的念頭便埋藏心底,並制定出了詳細周密的計劃,包括他以後主動邀請別人采訪他。

許某某殺人後表現的相當的冷靜與理智,欺騙了很多的人,包括他的周圍鄰居對他的評價都不錯,由此我們不難看出,許某某的心理歷程也許很早就已經埋下了這樣的種子,因此就應該從他的生長環境,人生經歷,以及工作經驗來討論他為何會變得如此歹毒。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不同的生活經歷構造了不同人的性格,殺人碎屍對大多數人來說都難以接受,但是卻對極個別人來說或許在心理上就不是什麼讓人難以接受的事,這樣的人就是一種危險,隨時可能對別人的生命造成傷害,希望重判。

許國利在來女士「失蹤」後,表現出不是一般的冷靜,從容,淡定得讓人在東窗事發後,懷疑這是不是他第一次作案。

換了是任何一個理智,正常的人,一個人在分屍現場,一個活生生的人就這樣被悶死,還有被碎屍,堅硬的骨頭偶爾砍不動,一般人早就精神崩潰。

而許國利卻沒有,這樣的毒腸,這樣的殘忍,真的是我等常人無法理解,無法想像!

我炒股虧了錢,你不借我錢,你是我妻子嗎?你對我感情嗎?我恨你!

我裝修房子,沒有錢,我得貸款,明明你那麼多錢,卻不能給我一點,裝修新房子。我恨你!

我兒子要結婚,我想把我也有份的房子給兒子做婚房,你不答應,我怎麼向我兒子交待!向我前妻交待!

好吧!既然你無情,也休怪我無義,我要把你毀了!那麼這一切都是我的!

這大概就是這個惡魔的心理歷程吧!

徐國利自己不努力,把自己的希望和幸福,完全寄託在別人身上的男人,註定悲劇!

但願有來生,來女士能擦亮眼睛,遇見一個真愛她的人!

我感覺許某從認識來女士就沒有愛過她,根據媒體報道,許某言語明顯輕視來女士,瞧不起來女士智商!

來女士還在第一次婚姻中,他倆就勾搭成奸有私情,一個男人能跟他人妻(情人)借錢,基本都是花言巧語裝愛,名義是借實際是坑騙!

實際那時許某就是奔著目的(錢)而與來女士結婚過日子的!

如果許某人,對來女士有過頂點愛,都不會殺她,都會像對待他前妻一樣離婚放過她,看在共同生活11年,並且有一個共同生的小女兒面上,都不會殺她,只能證明他許某人從來沒有愛過她,對她只有恨,才會碎屍滅跡殺她!

況且媒體報道視頻,許某弟媳婦與來女士聊天感覺,來女士挺崇拜許某,還說許某年輕時挺帥,被愛沖昏頭腦來女士,最終借的錢也沒還,對許某人來說,沒有愛的婚姻,委屈裝愛10多年,人家許某人多年算計來女士房子又不放手,許某人能不恨她嗎?

結果是許某與老婆離婚,來女士與丈夫離婚,他倆走到一起,而來女士又是城中村人,這一二十年城中村改造又是房又是錢,也就是說能與來女士拆遷土豪通過結婚,經濟不吃虧!

這么多年在認識人,周圍鄰居,親屬面前許某都是戴著偽裝假面具與來女士過日子,不然解釋不通,所有人都感覺他倆夫妻關系很好,夫妻關系好能好到殺妻?誰信?

他倆都是不怕名聲掃地的人,都在第一次婚姻存續期同居,他倆都不怕離婚,因為他倆都離過婚,那為什麼許某不與來女士離婚?

縝密設計殺妻,許某自感聰明,許某低估警察能力,感覺他縝密設計天衣無縫殺妻,引導警察.親屬思維往來女士偷情私奔上走!

時間久案子破不了,許某殺妻搶房目的達成,目的就是錢房獨占,只有長期積壓恨,積壓目的靠近目標,才會痛下殺手!

而來女士尋人啟事照片明顯是一個過的不開心感覺,她經濟不窮,有錢有房,老公又愛她,怎會是那個不開心模樣?

一個見人有禮貌,親朋好友眼中溫文爾雅好男人,能借情人錢不還?只能說明他一直處心積慮算計來女士,是來女士被他謊言愛情語騙暈乎啦,有些感覺只可意會不可言傳,她既信他愛她,她又有懷疑他不愛她的感覺,才會有那種長期不開心尋人啟事照片表情!

許某長期帶假面具做人也很累,全家分到手新房100多平方還有現住50多平方是導火線,許某想霸佔這100多平方房子成自己的,而這時來女士不同意,軟的不行,就來硬的,心狠手辣原形畢露現行,結果來女士被許某殺害目的奪房!

『伍』 杭州許某某作案20天後,為什麼不選擇逃跑

因為許某抱著僥幸的心理,想著沒有人發現,就還可以像正常人一樣生活。在他完成兇殺案之後,並沒有選擇逃跑,也沒有驚慌失措,更多的是淡定。許某某先是報警自己的妻子失蹤了,讓警察去查這個案子,將自己置於受害人一方。

四、世界上沒有完美的犯罪,只有法網恢恢

杭州的許某某正是以為自己的犯罪是完美的犯罪,所以才沒有逃跑。但世界上並不存在完美的犯罪,等待他的只有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如今的偵查手段,依靠著科技的發展,越來越縝密。就算逃得了一時,也逃不了一世,多少犯罪分子在逃亡之後依然被抓獲。不管出於何種目的,千萬不要犯罪。

『陸』 杭州許某某的作案過程誰來推敲一次

杭州殺妻案已經落下帷幕,犯罪嫌疑人許某某也鋃鐺入獄,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審判,下面結合實際來闡述分析一下杭州許某某的作案過程

首先犯罪嫌疑人許某某與被害者來女士是二婚,許某某與前妻有一個兒子,而來女士則與前夫有一個女兒,他們兩結婚後,共同生育了一個女兒,他們生活在一起有十幾年,而他們的女兒也有十二歲。

在這個案件作案的同時,他為了不讓小女兒發現,他給小女兒的水裡放了安眠葯,使得小女兒對他作案的事情,一點都不知道,到了這個案件發酵了很長時間之後,來女士的大女兒報了警,警方和媒體介入,許某某在媒體介入的時候,給媒體表演了一出戲,將所以的視線全部引入到小區外,說妻子是失蹤的,自己在與媒體講述這個事情的時候,表現的冷靜和對於老婆失蹤,一點也不關心的表現,讓警方和媒體驚詫,並且產生了懷疑。

因此警方通過大量調查,走訪,最終通過多日的奮戰,將來女士的屍體鎖定在化糞池,最終在化糞車的幫助下,找到了來女士的屍體,也將犯罪嫌疑人鎖定為許某某,最後經過逮捕審問,確定了許某某就是這起杭州殺妻案的真凶,至此真凶大白,這起杭州殺妻案的殺人動機,就是家庭中的瑣事所引發的!

『柒』 杭州殺妻案維持原判,案件中哪些細節值得關注

杭州殺妻案維持原判,案件中哪些細節值得關注?杭州殺妻案已經基本結案,兇手是其同床共枕的二婚丈夫,沒有公布細節是因為有兩點原因,實在是無法公布細節。

二是可能作案的手段非常殘忍,超過普通人的想像和認識,怕公布後引起普通民眾內心的不安和恐慌。

總之夫妻之間確實容易產生矛盾,所以一定要注意自己的情緒,要學會控制情緒,不要讓這樣的慘案發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