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保姆縱火案開庭 法院會怎麼判
2018年2月9日9時30分,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杭州保姆縱火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放火罪判處被告人莫煥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1萬元。
⑵ 杭州保姆縱火案怎麼判定的
2018年2月1日上午9時倍受關注的「杭州保姆縱火」案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本院第二法庭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莫煥晶及其辯護人,被害人林生斌及其訴訟代理人到庭參加訴訟。被害人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社會各界群眾到庭旁聽了庭審。
庭審過程中,公訴方、受害人林生斌訴訟代理人及被告人莫煥晶辯護人,三方主要針對莫煥晶防火動機、防火後是否施救、物業消防存在問題等幾個方面展開辯論。庭審從上午9點開始,一直到晚上8點50結束,歷時近12個小時。由於該案案情重大,將擇期宣判。
⑶ 「杭州保姆縱火案」一審如何宣判
今天(2月9日)上午9點30分,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第二法庭公開宣判被告人莫煥晶放火、盜竊一案,以放火罪判處被告人莫煥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二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在庭審中,莫煥晶的辯護律師王曉輝以及徐曉明以莫煥晶不是有意造成傷亡,及她有想救火的行為,為莫煥晶辯護,並在庭上要求追究物業及杭州消防處置不利的責任。
庭審中,公訴人正在法庭出示第4組證人證言時,林生斌聽到參與救援醫治人員講到小兒子在搶救過程中,一開始心電圖是條直線,五分鍾後,開始有了波動。林生斌將手邊的茶杯砸向莫煥晶,砸到法警的臉上。林生斌因此被帶離法庭。
晚上11點47分,林生斌在微博發佈道歉,稱「自己沒有控制住情緒,違反了法庭的紀律,非常後悔」。
2月6日晚,林生斌收到法庭通知,此案將於今天(2月9日)9點30分在2號法庭公開宣判,他稱:「希望杭州中院嚴懲兇手,判處死刑。」
⑷ 杭州保姆放火案為啥還沒判死刑
6月3日消息,備受關注的「杭州保姆放火案」將在4日下午3點進行二審宣判。在之前的一審判決中,杭州中院以放火罪和盜竊罪數罪並罰,判處被告人莫煥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⑸ 杭州保姆縱火案審判結果是怎樣的
杭州藍色錢江小區保姆縱火案即將於2017年12月21日上午9點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12月20日中午,界面新聞見到了該案犯罪嫌疑人莫煥晶的辯護律師黨琳山,就莫煥晶目前的狀態以及如何為該案辯護等話題進行了對話。
記者:你來杭州之前,和莫煥晶的家屬見過面嗎?他們是什麼態度呢?
黨琳山:沒有,我們都是通過電話溝通。我跟他們說,情況很嚴重,讓他們做好心理准備,他們也沒有說什麼。
記者:那這次開庭,他們會來杭州參加嗎?
黨琳山:他們打算過來,但是具體誰過來還不確定。
記者:從這件事情發生之後,莫煥晶的家屬都沒有接受過媒體采訪,沒有公開發聲,他們是怎麼想的?
黨琳山:對他們來說,首先莫煥晶做出這樣的事情,本身就是讓他們很難堪的事情,他們也覺得很難面對外面的人。再一個莫煥晶是有可能被判死刑的,畢竟是他們的親人,對他們來說也是很慘的事情,所以他們也不願意麵對媒體。另外他們是普通人家,也沒有經歷過這種事情,沒有和媒體打過交道,不知道該說什麼,他們說什麼好像都是錯的,所以他們也不願意接受媒體采訪。
記者:有媒體報道說,之前莫煥晶的父親寫了一封道歉信並拿了5萬元作為賠償,是真的嗎?信的內容是什麼?
黨琳山:是的,他寫了一封信也是給林家道歉的。一個就是感到自責,莫煥晶做出這樣的事情,他們都想不到,也是很痛心;再一個就是說家裡也確實很困難,這些年給莫煥晶害慘了,沒有錢來賠償受害人家屬,那5萬塊錢還是湊的5萬塊。我覺得那個信還是寫得言辭懇切,應該都是心裡話吧。
記者:作為莫煥晶的辯護律師,你覺得這個案件的辯護空間是什麼呢?
黨琳山:就是她的主觀惡意不是很深,動機也算不上很卑鄙。具體的就不方便說了,到時候看庭審的情況吧。
記者:那你個人對庭審結果有什麼期待嗎?
黨琳山:沒有期待,就是盡最大的努力,爭取最好的結果,只是什麼算最好的結果,每個人有每個人的看法,對我來說就是把該做的事情做到,把該說的話說到。
記者:對於受害人家屬提出的希望嚴懲莫煥晶,你怎麼看?莫煥晶家人有表態嗎?
黨琳山:受害人家屬希望嚴懲嫌疑人,心情我可以理解,但是這個嚴懲其實不屬於法律用語,我作為辯護律師,認為應該是嫌疑人受到罰當其罪的懲罰,不存在什麼嚴懲。她家裡人也知道這個事情很嚴重,不是很樂觀,我讓他們有心理准備了。
⑹ 保姆縱火案宣判結果是
6月4日下午,杭州保姆縱火致一家四口死亡案二審在浙江省高院公開宣判,浙江省高院駁回莫煥晶訴訟請求,執行一審死刑判決。
兩輪法庭辯論中,辯護律師對盜竊罪的定罪量刑不持異議,主要圍繞放火罪發表辯護意見。辯護人認為,從莫煥晶縱火後的行為等來看,其有點火故意,但對火災造成的嚴重後果持反對態度。此外,物業消防設施缺陷導致消防水槍壓力不足延誤了滅火時間,擴大了火災後果。公訴人表示,一審判決認定莫煥晶放火、盜竊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性准確,量刑適當。因此建議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庭審尾聲,莫煥晶表示認罪、悔罪,懇請被害人家屬接受其道歉,並再次強調本案所造成的嚴重後果非其所願,請求給予從輕判決。莫煥晶稱,如果二審維持原判,自己也願意接受。
今天,浙江省高院駁回莫煥晶上訴請求,維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判處莫煥晶死刑!
點評:莫煥晶被判處死刑是罪有應得,她的二審辯護更是荒唐無比,竟然說自己縱火主觀故意不是想害死主人,但是事實上造成那麼幸福的一家人在大火中喪身,而且是對她如親人般好的人。農夫救了蛇結果被蛇咬了,這就應該是蛇的終極下場。莫煥晶這樣的蛇蠍之人,死刑,定的不冤!還有受害人家屬要求賠償1.3億元的那些被告,是否該承擔相應的責任,我們拭目以待!
來自中華網
⑺ 杭州保姆縱火案為什麼判為故意
刑法上的故意和現實中一般人理解的故意是有區別的,刑法上的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損害後果而積極追求或是放任結果發生,在本案中,如果是保姆就是想燒房子,然後放火,這是故意,這一點刑法和普通民眾理解是一樣,這是積極追求。還有一種也是故意,那就是放任結果發生,對照本案就屬於這種情況。保姆在房屋內放火,明知會造成人員傷亡,雖然她不想母子三人傷亡,但她最終的放火行為說明她放任這個結果發生,因此在刑法上就是故意。
⑻ 杭州縱火保姆莫煥晶是怎麼判決的
杭州縱火保姆莫煥晶死刑。
2018年2月9日9時30分,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莫煥晶放火、盜竊一案。
法院以放火罪判處被告人莫煥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二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2月1日,「6·22保姆縱火案」被告人莫煥晶在杭州中院受審。
⑼ 保姆縱火案件中的保姆會被怎麼判
2月9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放火罪判處保姆莫煥晶死刑,隨後,莫煥晶向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並獲受理。5月17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在二審法庭調查階段,莫煥晶陳述了她的上訴理由。
莫煥晶在陳述中表示認罪,但提出本案後果的發生不是其所想看到的。同時,莫煥晶認為一審認定她用打火機點燃書本引燃客廳沙發、窗簾等易燃物品及火災發生後即逃至室外與事實不符;一審量刑時未考慮物業和公安消防部門的責任;她在案發後在現場等候,第一次訊問即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有坦白情節。綜上所述,莫煥晶表示一審量刑畸重,請求改判。
此前,本案受害者家屬林生斌已經向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包括事發小區物管綠城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和杭州市公安局消防局在內,林生斌一共向9家單位索賠共計1.3億元。5月28日,林生斌收到了法院出具的案件受理通知書。
據起訴狀稱,作為物業管理方,綠城物業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落實不到位,應急處置能力不足。其未依法落實消防安全職責,公用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不當,消防給水和滅火設備、消防車道、安全疏散、防排煙、火災報警、消防控制設備等消防設施未能確保完整好用,初起火災撲救處置不力,存在明顯過錯。
⑽ 杭州保姆縱火案二審判決如何
6月4日15時,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在本院第二法庭公開宣判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的被告人莫煥晶放火、盜竊(上訴)一案,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莫煥晶的死刑判決,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莫煥晶及其辯護人、檢察員到庭參加宣判。被害人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及社會各界群眾代表參與旁聽。
莫煥晶及其辯護人要求從輕處罰的理由不足,不予採納。浙江省人民檢察院出庭檢察員建議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意見成立,予以採納。原判定罪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故作出前述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