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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生育津貼怎麼領取

發布時間: 2022-01-19 02:29:19

㈠ 浙江省杭州市生育津貼領取

你們單位福利好,還有津貼可以領取。我生孩子的時候一分錢都沒有領到。

㈡ 杭州生育津貼領取條件及標准

杭州生育津貼領取條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職工在生育時,用人單位已按規定為其辦理參保登記手續,連續繳納生育保險費6個月,符合國家、省、市規定條件生育的。職工在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已按規定為其辦理生育保險參保登記手續的。

杭州生育津貼領取標准:生育津貼的領取金額=生育時職工所在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天×產假天數。其核心關鍵在於:生育津貼的基數是根據生育職工生育時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全體職工的月平均工資,而不是職工個人的繳費基數,並按女職工已享受的生育津貼待遇計發基數標准補發生育獎勵假生育津貼

法律依據:《杭州市社會保險管理服務局關於補發女職工生育獎勵假生育津貼待遇的通知》

第二條 按女職工已享受的生育津貼待遇計發基數標准補發生育獎勵假生育津貼。

《勞動部關於發布<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的通知》第五條女職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享受產假。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按照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浙江省生育保險暫行規定》第十二條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按照規定參加生育保險並履行繳費義務滿6個月;

(二)符合法定條件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手術和復通手術的。

《浙江省生育保險暫行規定》第十五條女職工生育津貼以本人生產或者流產上月養老保險月繳費工資為基數計發。女職工尚未參加養老保險的,以女職工生產或者流產前12個月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發。月平均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發;月平均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發。

㈢ 杭州生育津貼領取條件及標准

杭州領取生育津貼的條件:符合國家、省、市規定條件的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職工在生育或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已按規定在本市為其辦理參保登記手續,並連續繳費(不含補繳)滿12個月。

杭州生育津貼標准:女職工符合規定的生育津貼或計劃生育手術津貼計發公式為:應計發津貼=生育或計劃生育手術時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應計發天數。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由醫保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上年度12月份參保職工的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除以對應人數確定。當年新成立的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由醫保經辦機構按用人單位參保職工第1個月工資平均數計算。

法律依據:《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杭州市區職工生育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第五十六條

職工享受生育津貼和計劃生育手術津貼,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符合國家、省、市規定條件的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

(二)職工在生育或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已按規定在本市為其辦理參保登記手續,並連續繳費(不含補繳)滿12個月。

第五十八條

女職工符合規定的生育津貼或計劃生育手術津貼計發公式為:應計發津貼=生育或計劃生育手術時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應計發天數。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由醫保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上年度12月份參保職工的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除以對應人數確定。當年新成立的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由醫保經辦機構按用人單位參保職工第1個月工資平均數計算。

第五十九條

生育津貼和計劃生育手術津貼的應計發天數按以下規定執行:

(一)生育津貼:

符合《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生育的女職工,生育津貼按享受產假128天計發(含獎勵假30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產假15天;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產假42天。

(二)計劃生育手術津貼:

1.放置宮內節育器按2天計發;

2.取宮內節育器按1天計發;

3.輸精管結扎按7天計發;

4.單純輸卵管結扎按21天計發;

5.產後結扎輸卵管按14天計發。

㈣ 杭州生育津貼領取條件及標准

條件:參保人按照規定參加生育保險;計劃內生育;連續繳納生育保險費12個月。

標准:按照產假天數享受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用人單位不再支付產假期間工資。生育津貼計發標准高於女職工產假前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差額部分;低於女職工產假前工資標準的,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對差額部分予以補足。女職工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標准支付其產假期間的工資。

法律依據

《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十四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98 天,符合《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條規定的,再增加 30 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 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 1 個嬰兒,增加產假 15 天。女職工懷孕不滿 4 個月流產的,享受產假 15 天;懷孕滿 4 個月流產的,享受產假 42 天。

《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十五條 女職工產前檢查、生育或者流產產生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准支付。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十六條 女職工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本辦法規定的產假天數享受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用人單位不再支付產假期間工資。生育津貼計發標准高於女職工產假前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差額部分;低於女職工產假前工資標準的,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對差額部分予以補足。女職工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標准支付其產假期間的工資。

《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十七條 失業婦女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的,可以向設區的市、縣(市、區)勞動就業服務機構申請領取相當於本人 3 個月失業保險金的生育補助。未就業婦女的配偶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未就業婦女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

《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十八條 女職工實施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皮下埋植術、絕育及復通等計劃生育手術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假期。計劃生育手術的醫療費用及休假期間生育津貼的支付,按照本辦法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的規定執行。

㈤ 杭州領取生育津貼申請要什麼條件

(一)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按照規定參加生育保險並履行繳費義務滿6個月; 2、符合法定條件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手術或復通手術的。 (二)生育保險待遇 1、生育津貼的發放:按照國家規定的女職工產假期限,以本人生育或者流產前12個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計發。(1)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生產或者妊娠7個月以上早產的,享受9O天的生育津貼; (2)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引產的,享受50天的生育津貼; (3)妊娠3個月以下流產(含自然流產、人工流產)或者因子宮外懷孕實施手術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貼。 按照上述第(1)點規定享受生育津貼的女職工,還可以按照下列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①分娩時遇有難產實施剖宮產手術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貼; ②多胞胎生產的,每多生產一個嬰兒,增加15天的生育津貼; ③分娩時遇有難產實施助產手術的,增加7天的生育津貼。 2、生育醫療費的支付:因生育發生的醫療費用(指女職工因生育發生的符合規定的產前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葯費以及分娩並發症的醫療費用,不包括新生兒的醫療費)實行定額補償。 3、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實施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流產術、引產術)以及符合生育政策實施復通手術所需的醫療費,實行定額補償。因未落實節育措施而施行流產術(含葯物流產)、引產術發生的費用,不列入生育保險支付范圍。 4、生育醫療費和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的定額補償標准,由市勞動保障、財政、衛生等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共同制定。生育保險待遇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計算和社會化發放。 待遇申請:符合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條件的職工,應在產後或計生手術後3個月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申請時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本人身份證; (二)計劃生育管理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就是准生證) (三)醫療機構出具的生育醫學證明;(就是出生證) (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受委託代為申領的被委託人,需提供申領人出具的委託書和被委託人的身份證。補充,到申請部門填寫一張「生育保險待遇申請表」

㈥ 杭州生育津貼領取條件及標准

杭州生育津貼領取條件:

1、用人單位及其孕婦職工按照規定參加生育保險並履行繳費義務滿6個月時間的。

2、符合法定條件進行生育的。

3、其孕婦在定點醫療機構進行分娩的。

杭州生育津貼的領取標准為:生育津貼的領取金額=生育時孕婦職工所在單位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30天×產假天數

法律依據:《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十五條

女職工產前檢查、生育或者流產產生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准支付。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十六條

女職工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本辦法規定的產假天數享受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用人單位不再支付產假期間工資。生育津貼計發標准高於女職工產假前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差額部分;低於女職工產假前工資標準的,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對差額部分予以補足。

女職工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標准支付其產假期間的工資。

㈦ 杭州生育津貼領取條件及標准2021

摘要 杭州生育津貼領取標准

㈧ 杭州可以去社保中心同時領取生育津貼和醫療費補貼

領取杭州市生育補助,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妊娠期、分娩期和產褥期醫療費,以及計劃生育醫療費可以出院時候直接結算。在統籌外醫療機構生育或其它情形單位經辦人攜帶資料前往杭州社保機構辦理報銷手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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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杭州生育津貼怎麼算

生育保險金=生育津貼+醫療補助金津貼:以用人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1、正常生育的按3個月(90天)計發2、晚育的按3.5個月(105天)計發3、生育並已領取《獨子證》的按4.17個月(125天)計發4、晚育並已領取《獨子證》的按4.67個月(140天)計發醫療補助金:以特區上年度企業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1、正常生育的按2個月計發2、剖腹產或多胞胎的按4個月計發

㈩ 自己交社保生育津貼怎麼領取

首先個人繳納社保可以領取生育津貼的。不過產假期間公司發放的工資和社保局發放的生育津貼不能同時享受,但是單位有交社保,產假期間企業無需向職工支付工資,而是由公司憑女職工的生育憑證,到生育保險基金處為其申請生育津貼,以生育津貼作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不過企業為職工繳納的生育保險費基數低於女職工上年度平均工資收入,那麼將導致女職工領取的生育津貼低於其正常出勤期間的工資,企業就需要予以差額補足。
按照規定以個人名義參保,個人只能繳納養老保險與醫療保險。個人是不可以交納生育保險,所以就不能領取生育保險金,如果你是通過掛靠在勞務派遣公司,或者代繳社保的公司,符合條件的才能領取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領取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的在職職工,在產假(含計生手術休假)與申領待遇期間正常登記參保並繳費的,次月可發放生育津貼:
(1)參保繳費≥12個月;
(2)分娩/實施計生手術前已正常登記參保,上月正常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