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杭州暫住證怎麼辦
法律分析:暫住證,又可成為「居住證」。暫住證的辦理流程為:1、申請人需准備好個人的相關資料,例如本人身份證件、戶口本或者租房協議、房產證明的復印件等資料;2、申請人根據自身情況,由相關人員帶領至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進行辦理;如果是暫住在居民家中的,則由其本人攜帶戶主的戶口本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其委託的管理站申領暫住證即可;如果是暫住在機關、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或者工地、工廠的,則通常需要所在單位將暫住人員登記造冊,然後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暫住證;如果是暫住在出租房的,則需要由房東攜帶租賃合同,帶領申請人至暫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暫住證。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二條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2. 杭州暫住證怎麼辦理
杭州辦理暫住證需要填寫暫住人口登記表,本人、單位或房主向暫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居民身份證、相片以及暫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審核通過開具回執。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
3. 在杭州辦理居住證需要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一、杭州居住證辦理需要的材料如下:1、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相片、證明文件驗正本;近照兩張。材料出具單位為公安機關、申請人。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當地規定的合法穩定住所證明:證明文件驗正本,提交復印件一份; (二)當地規定的合法穩定就業證明:證明文件驗正本,提交復印件一份; (三)當地規定的連續就讀證明:證明文件驗正本,提交復印件一份; (四)當地規定的投資創業、引進人才證明:證明文件驗正本,提交復印件一份。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
第九條 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和由此衍生的藍印戶口等戶口類型,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體現戶籍制度的人口登記管理功能。建立與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相適應的教育、衛生計生、就業、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統計制度。
第十條 建立居住證制度。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在居住地申領居住證。符合條件的居住證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以居住證為載體,建立健全與居住年限等條件相掛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居住證持有人享有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勞動就業、基本公共教育、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計劃生育服務、公共文化服務、證照辦理服務等權利;以連續居住年限和參加社會保險年限等為條件,逐步享有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職業教育資助、就業扶持、住房保障、養老服務、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等權利,同時結合隨遷子女在當地連續就學年限等情況,逐步享有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中考和高考的資格。各地要積極創造條件,不斷擴大向居住證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務的范圍。按照權責對等的原則,居住證持有人應當履行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等國家和地方規定的公民義務。
4. 杭州居住證辦理條件
杭州市流動人口居住三日以上的,應當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三日內,向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公安機關委託的服務管理機構申報居住登記。流動人口在本市市區辦理居住登記並連續居住半年以上,且符合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到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公安機關委託的服務管理機構設立的《居住證》受理點申領《居住證》。
法律依據:《關於印發杭州市流動人口居住證申領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三、除《浙江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流動人口擬在本市市區居住3日以上的,應當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3日內,向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公安機關委託的服務管理機構申報居住登記。流動人口申報居住登記時須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居住地址、服務處所等居住登記信息發生變更的,應當按照規定辦理變更登記。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由其監護人申報居住登記;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委託其近親屬代為申報居住登記。委託、代辦申報居住登記的,須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
《關於印發杭州市流動人口居住證申領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四、流動人口在本市市區辦理居住登記並連續居住半年以上,且符合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到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公安機關委託的服務管理機構設立的《居住證》受理點申領《居住證》。連續居住時間自申報居住登記之日起計算,以公安機關或受公安機關委託的服務管理機構的居住登記信息為准。
5. 杭州居住證辦理需要什麼材料
杭州居住證辦理需要的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或身份證明;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張;
3、符合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相應證明材料。流動人口申領《居住證》應當填寫《〈浙江省居住證〉申領(簽注)表》。
以合法穩定住所條件申領。須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一、居住在本人或直系親屬自購的居住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或集體土地使用權證,尚未取得上述權證的,須提供購房合同(或已辦理房屋交接手續的商品房預售合同)。
二、居住在本人或直系親屬租賃房屋的,根據以下不同情形提供相應材料:
1、租住國有土地房屋的申請人,提供房管部門出具的租賃期限1年以上的《杭州市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居住房屋)》(其申請《居住證》的日期應在租賃期限內,下同);
2、租住集體土地房屋的申請人,提供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其委託的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出具的出租房屋不具有「違章建築、危險房屋、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等情形的《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排查表》和租賃期限1年以上的有效租賃合同(協議);
3、租住單位自管房房屋的申請人,提供房屋權屬證明及單位出具的租賃期限1年以上的公有住宅租用證明或產權單位出具的房屋租賃證明;
4、租住直管公房、公共租賃住房等房屋的申請人,提供房管部門核發的租賃期限1年以上的公有住房租賃證或房管部門蓋章的公有住房租賃協議或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等材料。
其中,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除滿足「合法穩定住所」申領條件外,還需提供父母雙方等法定監護人的有效《居住證》及其一方在市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1年以上的憑證。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二條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6. 杭州居住證在什麼地方辦理
杭州居住證在派出所辦理。
杭州居住證辦理流程如下:
1、選擇居住證預約辦理;
2、填寫申領人基本信息;
3、選擇申領條件和申請情形;
4、按要求上傳證明材料;
5、選擇預約辦理日期;
6、等待派出所初審;
7、初審通過後,攜帶個人身份證和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前往辦理派出所辦理窗口辦理。
居住證具有以下社會服務功能:
1、金融服務,可以綁定銀行賬戶,利用居住證查詢賬戶余額以及省內外銀行間匯款、支付業務;
2、公交服務,可以「刷證」乘坐貼有居住證服務標識的公交車輛;
3、電子政務,通過自助申報平台,在申領居住證以及申請居住證項目變更、續期等功能的自我實現;
4、小額消費,通過載入電子錢包功能,居住證可以在商戶POS終端上進行小額消費;
5、電信充值服務,可綁定移動、網通、電信號碼,並對該號碼隨時進行充值,可以自動獲得消費積分;
6、公共服務,持證人可以預訂地鐵、火車以及飛機航班票務;
7、門禁應用,通過載入門禁功能,可以有效識別小區居住人口。居住期滿,自動阻斷持證人在小區的出入;
8、企業一證通,企業或單位可以根據實際,利用居住證對員工進行考勤登記、出入識別以及內部消費等。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
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
7. 杭州辦居住證需要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
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8. 杭州居住證有哪些辦理條件
辦理條件
流動人口在本市市區辦理居住登記並連續居住半年以上,且符合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到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公安機關委託的服務管理機構設立的《居住證》受理點申領《居住證》。
連續居住時間自申報居住登記之日起計算,以公安機關或受公安機關委託的服務管理機構的居住登記信息為准。
相關介紹:杭州居住登記辦理
辦理材料
流動人口申領《居住證》應當填寫《〈浙江省居住證〉申領(簽注)表》,提供以下證件、證明等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或身份證明。
(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張。
(三)符合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相應證明材料。
1.以合法穩定就業條件申領。
申領者本人在市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1年以上(不含一個月以上中斷或補繳,下同)的憑證。
2.以合法穩定住所條件申領。
須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居住在本人或直系親屬自購的居住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或集體土地使用權證,尚未取得上述權證的,須提供購房合同(或已辦理房屋交接手續的商品房預售合同)。
(2)居住在本人或直系親屬租賃房屋的,根據以下不同情形提供相應材料:
①租住國有土地房屋的申請人,提供房管部門出具的租賃期限1年以上的《杭州市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居住房屋)》(其申請《居住證》的日期應在租賃期限內,下同);
②租住集體土地房屋的申請人,提供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其委託的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出具的出租房屋不具有「違章建築、危險房屋、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等情形的《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排查表》和租賃期限1年以上的有效租賃合同(協議);
③租住單位自管房房屋的申請人,提供房屋權屬證明及單位出具的租賃期限1年以上的公有住宅租用證明或產權單位出具的房屋租賃證明;
④租住直管公房、公共租賃住房等房屋的申請人,提供房管部門核發的租賃期限1年以上的公有住房租賃證或房管部門蓋章的公有住房租賃協議或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等材料。
其中,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除滿足「合法穩定住所」申領條件外,還需提供父母雙方等法定監護人的有效《居住證》及其一方在市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1年以上的憑證;
3.以連續就讀條件申領。
在本市市區全日制小學、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承擔研究生教育任務的科學研究機構(以下統稱學校)取得學籍並連續就讀滿1年以上的,提供由所在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其中,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還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一方在市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1年以上的憑證。
9. 在杭州怎麼辦理暫住證
法律分析:1、浙江省流動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已經辦理居住登記,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符合條件之一的。 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或身份證明以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相片。
法律依據:《暫住證申領辦法》
第三條 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擬在暫住地居住一個月以上年滿16周歲的下列人員,在申報暫住戶口登記的同時,應當申領暫住證:(一)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僱用的人員;(二)從事工業、手工業、建築業、運輸業的人員;(三)從事商業、飲食業、修理業、服務業的人員;(四)從事種植業、養殖業的人員;(五)其他需要申領暫住證的人員。
第五條 申領暫住證須持暫住人的居民身份證,並按以下規定辦理:(一)暫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攜帶戶主的戶口簿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暫住證;(二)暫住在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或者工地、工場和水上船舶的,由單位或者僱主將暫住人員登記造冊,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暫住證;(三)暫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攜帶租賃合同,帶領其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暫住證。
第六條 暫住證為一人一證,有效期限最長為一年。暫住期滿需繼續暫住的,應當在期滿前辦理延期或換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