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杭州住房補貼政策2020
法律分析:(1)所有已享受實物分房面積低於規定補貼標準的職工和1998年12月31日及以前參加工作的無房職工(稱為「老職工」),給予一次性住房補貼。補貼發放標准為:1200元/平方米/人(住房補貼面積-已享受實物分房建築面積)。
(2)1999年1月1日及其以後參加工作的無房職工(稱為「新職工」),由單位按月發放住房補貼。目前補貼標准為職工月工資(按繳交公積金的計算口徑)的25%。
法律依據:《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讓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若干規定》
一、職工個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和按成本價購買的公有住房,房屋產權歸職工個人所有。
二、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時,由購房者按規定繳納土地出讓金或相當於土地出讓金的價款。繳納標准按不低於所購買的已購公有住房或經濟適用住房座落位置的標定地價的10%確定。
購房者繳納土地出讓金或相當於土地出讓金的價款後,按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商品住宅辦理產權登記。
三、職工個人上市出售已購公有住房取得的價款,扣除住房面積標準的經濟適用住房價款和原支付超過住房面積標準的房價款以及有關稅費後的凈收益,按規定繳納所得收益。其中,住房面積標准內的凈收益按超額累進比例或一定比例繳納;超過住房面積標準的凈收益全額繳納。
職工個人上市出售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原則上不再繳納所得收益。
㈡ 杭州住房補貼標准和政策
法律分析:杭州市區住房補貼的實施對象是指杭州市區范圍內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內無實物分房和實物分房面積低於規定補貼標準的職工。 該職工為1999年1月1日及其以後在上述單位的在冊職工 (1999年1月1日前去世的不包括在內)、離退休人員,以及市政府派往駐外辦事機構工作具有杭州市區戶籍的職工。
法律依據:根據《關於杭州市市區行政事業單位住房分配貨幣化有關政策的補充規定》 杭州市區住房補貼的實施對象是指杭州市區范圍內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內無實物分房和實物分房面積低於規定補貼標準的職工。 該職工為1999年1月1日及其以後在上述單位的在冊職工 (1999年1月1日前去世的不包括在內)、離退休人員,以及市政府派往駐外辦事機構工作具有杭州市區戶籍的職工。
㈢ 餘杭區住房補貼政策
法律分析:餘杭租房補貼申請條件
1、餘杭單位社保連續交6個月。
2、在杭州有租房。
3、本科畢業未滿7年或高級證。
一、補貼標准
1、1人每月648元。
2、2人每月810元。
3、3口之家以上每月1080元。
二、申報流程
1、企業申報:疫情結束後,符合條件的企業員工個人填寫《餘杭區疫情應急響應期間職工住房補助申請表》(附件1)及准備相關材料,向所在企業提出申請,企業初審後填寫《餘杭區企業職工住房補助匯總申請表》,上報屬地鎮街、平台。
2、鎮街、平台審核:由鎮街、平台對屬地企業上報的員工信息進行審核,並提出審核意見後,上報餘杭區惠企財政政策集中兌現辦公室。
3、受理兌現:餘杭區惠企財政政策集中兌現辦公室受理兌現。
法律依據:《杭州市餘杭區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辦法》 一、申請范圍和條件
在隸屬我區的單位工作,忠於祖國,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不斷創新的科學精神和良好的職業道德,並符合《餘杭區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規定的B、C、D、E、F類條件的人員可以通過所在用人單位,申請我區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
本辦法中隸屬我區的單位是指區屬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以及2015年1月1日起稅收收入繳入區級國庫的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等。
本辦法只認定人才類別,享受人才政策需符合其它條件的,按其它政策規定。
㈣ 杭州高級技工證申請租房補貼標准
法律分析:高級汽修工屬於杭州的緊缺工種,可辦理人才居住證,可以申請公租房或者住房補貼,餘杭區和蕭山區最高可申請每個月720元的住房補貼,其他主城區最高可以申請每個月1080元租房補貼。
法律依據:《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完善人才新政的若干意見》 22.進一步完善人才住房保障制度,將E類人才(杭州市高級人才)租賃補貼提高至每月1500元(以後每2年根據房屋租賃市場價格變化情況進行適當調整),全面推行人才公租房貨幣化補貼模式。允許符合杭州產業發展導向且急需緊缺的高層次人才不落戶申請購房或租賃補貼。在蕭山區、餘杭區、富陽區和四縣(市)工作的市屬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實際工作地、戶口所在地及工作單位所在地相一致,符合條件的可以申請市級購房或租賃補貼。
㈤ 杭州人才補貼和住房補貼
法律分析:無房職工,按本人月工資的25%(不包括住房公積金制度規定的繳存比例)在職工全部工作年限內按月發放住房公積金補貼。
法律依據:《杭州市市區行政、事業單位住房分配貨幣化試行辦法》
第十七條 對1999年1月1日及其以後參加工作的無房職工,按本人月工資的25%(不包括住房公積金制度規定的繳存比例)在職工全部工作年限內按月發放住房公積金補貼。計算公式為:每月住房公積金補貼=職工月工資(按繳交住房公積金的計算口徑)×25%。
第十八條 對1998年12月31日及其以前參加工作的無房職工,發放一次性住房補貼的總額為:用於住房補貼的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的一半和職工可享受的住房補貼建築面積標准及住房補貼比例的乘積。計算公式為:職工一次性住房補貼額=經濟適用住房價格÷2×該職工住房補貼建築面積標准×住房補貼比例
第十九條 對已享受實物分房面積低於規定補貼標準的職工發放一次性住房補貼的總額為:用於住房補貼的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的一半和職工可享受的住房補貼建築面積標准與已享受實物分房建築面積的差及住房補貼比例的乘積。計算公式為:未達標職工一次性住房補貼額=經濟適用住房價格÷2×(該職工住房補貼建築面積標准-已享受實物分房建築面積)×住房補貼比例。
㈥ 杭州碩士研究生住房補貼政策是什麼
法律分析:根據杭州市的相關人才政策規定,碩士研究生可以每年領取3萬元的生活補貼。
法律依據:《關於暫緩受理部分畢業生生活補貼申請的公告》根據2019年6月3日杭州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服務「六大行動」打造人才生態最優城市的意見》(市委辦[2019]41號)文件精神,現實施的杭州市應屆高學歷畢業生生活補貼政策將作相應調整,補貼標准由碩士2萬元、博士3萬元調整為本科1萬元、碩士3萬元、博士5萬元。為實施好新政,畢業時間為2019年6月3日(含)之後的畢業生暫緩提交補貼申請,市區兩級的補貼受理、審核、撥付環節相應暫緩,具體受理時間和其他相關操作細則另行公告。畢業時間為2019年6月2日(含)之前的畢業生按照現有的政策繼續進行受理、審核、撥付。
㈦ 杭州市住房補貼政策有哪些
1、根據最新政策,杭州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大學畢業生及創業人員三類保障家庭的市本級公共租賃住房貨幣補貼標准,從每月每平方米18元調整到每月每平方米24元。
2、有效期內的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證明、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證、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證、杭州市困難家庭救助證、杭州市區級困難家庭救助證的保障,家庭補貼標準是每月每平方米48元。
3、對在杭州市無房且享受公共租賃住房、人才租憑住房等住房優惠政策,市、區縣各單位新引進的應屆全日制本科以上大學畢業生發放租房補貼,每戶每年發放1萬元,可發放三年。
《杭州市人才安居實施辦法》 第五條 人才安居採取貨幣補貼和實物配置兩種方式。貨幣補貼包括安家補助、購房補貼和生活安居補助。實物配置包括提供出租型、出售型人才安居專用房,實物配置視房源籌集情況接受申請。
㈧ 杭州大學生住房補貼政策2021
生活補貼政策
政策內容
對來杭工作的全球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含畢業5年內的回國留學人員、外國人才)發放一次性生活補貼,其中本科1萬元、碩士3萬元、博士5萬元。應屆大學畢業生在富陽區、臨安區、桐廬縣、淳安縣、建德市等西部區、縣(市)工作滿3年後,再給予本科1萬元、碩士3萬元、博士5萬元一次性生活補貼。
申報對象
(1)申請對象條件:全球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國內高校應屆畢業生學習形式應為全日制,國(境)外高校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需經國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認證〕。畢業時間在2019年6月3日(含)之後,申請時限內在我市用人單位就業或自主創業,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
(2)用人單位條件:企業:稅務登記注冊在杭州市,且依法在杭州繳納流轉稅(增值稅、消費稅)的各類企業。行政事業單位:市本級所屬或區、縣(市)所屬行政事業單位(包含體制上實行雙重管理,在我市各級機構編制部門辦理登記發證手續的機關事業單位)。其他用人單位:發證機關為市級或區、縣(市)級政府管理部門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基金會等。(3)申請人在富陽區、臨安區、桐廬縣、淳安縣、建德市等西部區、縣(市)領取補貼後,在所在區(縣、市)連續工作滿3年,可再次申請本科1萬元、碩士3萬元、博士5萬元次性補貼, 其他申請條件不變。
申請時限
申請時限為畢業後一年內(回國留學人員、外國人才申請時限放寬至畢業後五年內)。申請日期認定以申請人的用人單位在「親清在線」上提交時間為准。
申請方式
申請人向用人單位提交申請材料(申請人准備好《杭州市應屆畢業生生活補貼申請表》、身份證明、學歷證明、參保證明等,提交給所在單位審核。),用人單位核實信息真實性之後,再登錄「親清在線」平台進行網上申報。
租房補貼政策
政策內容
對在杭州市無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賃住房、人才租賃房等住房優惠政策,市、區縣(市) 各單位新引進的應屆全日制本科(含) 以上大學畢業生發放租房補貼。每戶每年發放1萬元,可發放三年,期滿後收入低於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繼續享受,最長不超過三年。
申報條件
(1)申請對象條件:全球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國內高校應屆畢業生學習形式應為全日制,國(境)外高校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需經國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認證〕。畢業時間在2020年 2月24日(含)之後,申請時限內在我市用人單位就業或自主創業,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申請家庭在杭無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賃住房、人才租賃房等租房優惠政策。已享受應屆大學生租房補貼的申請人再次獲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證書或國(境)外高校學歷學位的,不納入新引進應屆大學生租房補貼范疇。在職人員獲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證書或國(境)外高校學歷學位的,不納入新引進應屆大學生租房補貼范疇。
(2)用人單位條件:企業:稅務登記注冊在杭州市,且依法在杭州繳納流轉稅(增值稅、消費稅)的各類企業。行政事業單位:市本級所屬或區、縣(市)所屬行政事業單位(包含體制上實行雙重管理,在我市各級機構編制部門辦理登記發證手續的機關事業單位)。其他用人單位:發證機關為市級或區、縣(市)級政府管理部門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基金會等。
發放次數
租房補貼首次發放後,申請人繼續繳納社會保險每滿12個月(含)可提交1次補貼續發申請,補貼續發不超過2次;申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續發補貼不超過5次。
申請時限
首次申請時限為畢業後一年內。續發申請時限為補貼首次發放之後三年內。申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續發申請時限為補貼首次發放之後六年內。申請方式
申請人向所在用人單位提交材料,用人單位對材料的真實性進行核實後,登錄「親清在線」進行網上申報。申請人屬於勞務派遣人員的,由實際用工單位進行審核申報。實際用工單位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的有效期內勞務派遣合同以及申請人勞務派遣合同由實際用工單位留存備查。
㈨ 杭州人才引進住房補貼
法律分析:杭州人才補貼落戶有相應要求。持《杭州市區高層次人才享受購房補貼資格證的人才購買市區(包含蕭山、餘杭、富陽區)住房,在簽訂正式購房合同以後,辦理房屋權屬登記以前申請領取購房補貼。購房總價低於可享受的購房補貼標準的,按購房總價金額發放購房補貼。
法律依據:《杭州市新引進應屆高學歷畢業生生活補貼發放實施辦法》
一、申請條件與補貼標准 本實施辦法所稱應屆高學歷畢業生是指應屆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應屆國(境)外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歸國留學人員。
本實施辦法所稱我市用人單位指市屬用人單位和區(縣、市)屬用人單位。其中,市屬用人單位指市本級所屬行政、事業單位和稅收收入繳入市本級國庫的各類企業;區(縣、市)屬用人單位指各區(縣、市)所屬行政、事業單位和稅收收入繳入區(縣、市)級國庫的各類企業。
(一)申請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畢業時間在2016年11月2日(含)之後(以學歷證書上載明時間起算。其中,歸國留學人員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上載明的畢業時間起算,下同);
3.畢業後一年內在我市用人單位就業或自主創業;
4.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
(二)補貼標准
碩士研究生每人2萬元,博士研究生每人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