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政府采購項目驗收的基本程序
(一)由專業人員組成的驗收小組來進行,政府采購合同的質量驗收,原則上應當由第三方負責,即國家認可的專業質量檢測機構負責,或者由采購人、代理機構會同專業機構共同負責,但采購金額較小或貨物技術參數、規格型號較為簡單明確的除外。直接參與該項政府采購的主要責任人不得作為驗收主要負責人。
(二)驗收結束後,驗收小組或者行業質量檢測機構要做驗收記錄,並分別在驗收證明書和結算證明書上簽字。
(三)供應商、采購機構或采購人認為有必要,可以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履約程度進行核驗,並作為交付或驗收的依據。采購人應按照約定,組織驗收人員對政府采購合同的履約結果進行驗收,以確認貨物、工程或服務符合合同的要求。
(四)貨物、工程和服務的驗收按照下列方法進行:屬於分散采購方式的,由各采購人按照合同約定自行驗收;屬於集中采購方式的,由采購人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驗收;對有特殊要求的采購項目,政府采購中心可以組織技術專家進行抽查復驗。
(五)驗收過程應當製作驗收備忘錄,參與人員應當分別簽署驗收意見。
(六)驗收結果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當通知供應商限期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給采購機構或采購人造成損失的,供應商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七)驗收結果與采購合同約定不完全符合,如不影響安全,且比原采購合同貨物部分提高了使用要求和功能的或屬技術更新換代產品的,在價款不變的前提下,采購人可以驗收接受;如不影響安全、不降低使用要求和功能,而且要改變確有困難的,經協商一致並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後可減價驗收接受。
只有非重要部分不符合合同要求,而其他部分可以先行使用的,且采購人確有先使用的必要,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可就先使用部分驗收,並支付部分價款。
(八)驗收時間的約定:
1、貨物類。對供應商提供的國家標准產品或技術要求不高且品牌、型號規格明確的,采購機構或采購人應做到隨到隨驗收。
對技術要求較高的或非標產品,采購機構或采購人應在供應商提交貨物之日起7日內組織驗收工作。
2、工程類。屬於獨立的工程(包括設備安裝調試)項目,在供應商提交竣工報告之日起15日內,采購機構或采購人應組織驗收工作,書面形式通知供應商。
屬於基本建設配套工程項目,且需要與基本建設工程整體驗收的,則按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規定執行。
(九)階段性驗收約定。按采購合同約定的付款條件和付款期限進行分階段驗收,並出具階段驗收報告。最後一次付款,如有質保金的,采購人對供應商提供的貨物或服務無質量方面異議的,政府采購中心將依據采購合同及有效憑證辦理資金結算手續。否則,采購人還需出具驗收報告。
(十)驗收結束後,驗收主要負責人應當在采購驗收書上簽署驗收小組的驗收意見。屬於集中采購項目的驗收意見,應填制《政府采購項目驗收單》一式三份,采購人、供應商、政府采購中心各執一份。《政府采購項目驗收單》是財政部門支(撥)價款的必要文件。
2. 政府采購項目驗收流程是什麼
【法律分析】
(一)由專業人員組成的驗收小組來進行,政府采購合同的質量驗收,原則上應當由第三方負責,即國家認可的專業質量檢測機構負責,或者由采購人、代理機構會同專業機構共同負責,但采購金額較小或貨物技術參數、規格型號較為簡單明確的除外。直接參與該項政府采購的主要責任人不得作為驗收主要負責人。
(二)驗收結束後,驗收小組或者行業質量檢測機構要做驗收記錄,並分別在驗收證明書和結算證明書上簽字。
(三)供應商、采購機構或采購人認為有必要,可以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履約程度進行核驗,並作為交付或驗收的依據。采購人應按照約定,組織驗收人員對政府采購合同的履約結果進行驗收,以確認貨物、工程或服務符合合同的要求。
(四)貨物、工程和服務的驗收按照下列方法進行:屬於分散采購方式的,由各采購人按照合同約定自行驗收;屬於集中采購方式的,由采購人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驗收;對有特殊要求的采購項目,政府采購中心可以組織技術專家進行抽查復驗。
(五)驗收過程應當製作驗收備忘錄,參與人員應當分別簽署驗收意見。
(六)驗收結果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當通知供應商限期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給采購機構或采購人造成損失的,供應商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七)驗收結果與采購合同約定不完全符合,如不影響安全,且比原采購合同貨物部分提高了使用要求和功能的或屬技術更新換代產品的,在價款不變的前提下,采購人可以驗收接受;如不影響安全、不降低使用要求和功能,而且要改變確有困難的,經協商一致並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後可減價驗收接受。
只有非重要部分不符合合同要求,而其他部分可以先行使用的,且采購人確有先使用的必要,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可就先使用部分驗收,並支付部分價款。
【法律依據】
《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管理暫行辦法》
第七條 代理機構應當通過工商登記注冊地(以下簡稱注冊地)省級分網填報以下信息申請進入名錄,並承諾對信息真實性負責:
(一)代理機構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辦公場所地址、聯系電話等機構信息;
(二)法定代表人及專職從業人員有效身份證明等個人信息;
(三)內部監督管理制度;
(四)在自有場所組織評審工作的,應當提供評審場所地址、監控設備設施情況;
(五)省級財政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登記信息發生變更的,代理機構應當在信息變更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自行更新。
第八條 代理機構登記信息不完整的,財政部門應當及時告知其完善登記資料理機構登記信息完整清晰的,財政部門應當及時為其開通相關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信息發布、專家抽取等操作許可權。
3. 政采雲驗收單哪裡列印
點擊電子賣場--網上超市---訂單列表,右側訂單具體列表有驗收單列印一項。
用滑鼠選擇要列印的內容——擊右鍵——復制——在桌面新建一個文檔並打開——在菜單中選擇「編輯」——「選擇性粘貼」——「無格式文本」,然後對粘貼的內容按照網上的原版作一修改,最後列印。
介紹
政采雲是一種政府采購雲平台。2016年7月11日,財政部將「政采雲」平台列為全國首家政府采購電子賣場試點平台。
「政采雲」服務平台是由浙江省財政廳與阿里巴巴集團合作開發建設的政府采購雲計算服務平台,是以互聯網為基礎,充分運用雲計算和大數據技術,以政府采購電子化交易和管理為重點,涉及政府采購各領域、全流程、多用戶的政府采購網上交易、監管和服務平台。
4. 政府采購合同驗收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涵蓋政府采購合同規定的技術、服務、安全標准組織對供應商履約情況的相關資料。
《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五條明確規定,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按照政府采購合同規定的技術、服務、安全標准組織對供應商履約情況進行驗收,並出具驗收書。驗收書應當包括每一項技術、服務、安全標準的履約情況。
政府向社會公眾提供的公共服務項目,驗收時應當邀請服務對象參與並出具意見,驗收結果應當向社會公告。
5. 政采雲驗收單在哪,供應商在哪裡下載列印
點擊電子賣場--網上超市---訂單列表,右側訂單具體列表有驗收單列印一項
6. 什麼是政府采購項目驗收驗收工作應如何進行
政府采購項目驗收是指在政府采購合同執行過程中或執行完畢,采購人對政府采購合同執行的階段性結果或最終結果進行檢驗和評估的活動。
驗收的基本程序:
(一)由專業人員組成的驗收小組來進行,政府采購合同的質量驗收,原則上應當由第三方負責,即國家認可的專業質量檢測機構負責,或者由采購人、代理機構會同專業機構共同負責,但采購金額較小或貨物技術參數、規格型號較為簡單明確的除外。直接參與該項政府采購的主要責任人不得作為驗收主要負責人。
(二)驗收結束後,驗收小組或者行業質量檢測機構要做驗收記錄,並分別在驗收證明書和結算證明書上簽字。
(三)供應商、采購機構或采購人認為有必要,可以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履約程度進行核驗,並作為交付或驗收的依據。采購人應按照約定,組織驗收人員對政府采購合同的履約結果進行驗收,以確認貨物、工程或服務符合合同的要求。
(四)貨物、工程和服務的驗收按照下列方法進行:屬於分散采購方式的,由各采購人按照合同約定自行驗收;屬於集中采購方式的,由采購人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驗收;對有特殊要求的采購項目,政府采購中心可以組織技術專家進行抽查復驗。
(五)驗收過程應當製作驗收備忘錄,參與人員應當分別簽署驗收意見。
(六)驗收結果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當通知供應商限期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給采購機構或采購人造成損失的,供應商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七)驗收結果與采購合同約定不完全符合,如不影響安全,且比原采購合同貨物部分提高了使用要求和功能的或屬技術更新換代產品的,在價款不變的前提下,采購人可以驗收接受;如不影響安全、不降低使用要求和功能,而且要改變確有困難的,經協商一致並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後可減價驗收接受。
只有非重要部分不符合合同要求,而其他部分可以先行使用的,且采購人確有先使用的必要,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可就先使用部分驗收,並支付部分價款。
(八)驗收時間的約定:
1、貨物類。對供應商提供的國家標准產品或技術要求不高且品牌、型號規格明確的,采購機構或采購人應做到隨到隨驗收。
對技術要求較高的或非標產品,采購機構或采購人應在供應商提交貨物之日起7日內組織驗收工作。
2、工程類。屬於獨立的工程(包括設備安裝調試)項目,在供應商提交竣工報告之日起15日內,采購機構或采購人應組織驗收工作,書面形式通知供應商。
屬於基本建設配套工程項目,且需要與基本建設工程整體驗收的,則按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規定執行。
(九)階段性驗收約定。按采購合同約定的付款條件和付款期限進行分階段驗收,並出具階段驗收報告。最後一次付款,如有質保金的,采購人對供應商提供的貨物或服務無質量方面異議的,政府采購中心將依據采購合同及有效憑證辦理資金結算手續。否則,采購人還需出具驗收報告。
(十)驗收結束後,驗收主要負責人應當在采購驗收書上簽署驗收小組的驗收意見。屬於集中采購項目的驗收意見,應填制《政府采購項目驗收單》一式三份,采購人、供應商、政府采購中心各執一份。《政府采購項目驗收單》是財政部門支(撥)價款的必要文件。
7. 根據政府采購法規規定,關於政府采購驗收正確的做法有哪些
第四十一條 采購人或者其委託的采購代理機構應當組織對供應商履約的驗收。大型或者復雜的政府采購項目,應當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參加驗收工作。驗收方成員應當在驗收書上簽字,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除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的情形外,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不得以任何理由組織重新評審。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按照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組織重新評審的,應當書面報告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
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不得通過對樣品進行檢測、對供應商進行考察等方式改變評審結果。
第四十五條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按照政府采購合同規定的技術、服務、安全標准組織對供應商履約情況進行驗收,並出具驗收書。驗收書應當包括每一項技術、服務、安全標準的履約情況。
政府向社會公眾提供的公共服務項目,驗收時應當邀請服務對象參與並出具意見,驗收結果應當向社會公告。
8. 政府采購項目驗收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按實施的整個過程均可分為驗收准備階段、驗收實施階段和驗收報告的形成階段。
9. 政采雲平台怎麼列印驗收單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