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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哈啰有多少家 2024-12-29 03:49:38

杭州西湖區海關屬什麼編制

發布時間: 2022-05-28 08:04:20

⑴ 請問海關是屬於什麼編制的單位

海關是一個獨立的單位,屬於海關總署。

⑵ 海關是屬於什麼編制的單位

海關是一個獨立的單位。海關總署是中國海關的領導機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下屬的正部級直屬機構,統一管理全國海關。海關總署機關內設15個部門,並管理6個直屬事業單位、4個社會團體和3個駐外機構。中央紀委監察部在海關總署派駐紀檢組監察局。
法律分析
海關是國家進出境監督管理機關,實行垂直領導體制。受海關總署直接領導,負責指定口岸及相關區域范圍內海關工作運行管理、監督檢控,主要職責是:1、負責本關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海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海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2、負責貫徹執行與海關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和相關技術規范,負責本關區征稅、監管、緝私、出入境檢驗檢疫、統計等工作。3、監控研判本關區各類執法風險、管理風險和廉政風險並組織防範和化解,負責本關區基層黨組織建設、隊伍建設和日常管理工作。4、完成海關總署交辦的其他工作。海關關銜制度是中國繼軍銜、警銜後實行的第三種銜級制度。關銜是區分海關關員等級、表明海關關員身份的稱號和標志,是國家給予海關關員的榮譽。關銜的等級設置為五等十三級,即:一等、海關總監、海關副總監;二等、關務監督(一級、二級、三級);三等、關務督察(一級、二級、三級);四等、關務督辦(一級、二級、三級);五等、關務員(一級、二級)。
法律依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 七、 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作出修改(一)刪去第九條第一款中的「海關准予注冊登記的」。(二)將第十一條修改為:「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企業辦理報關手續,應當依法向海關備案。「報關企業和報關人員不得非法代理他人報關。」(三)將第八十八條修改為:「未向海關備案從事報關業務的,海關可以處以罰款。」(四)將第八十九條修改為:「報關企業非法代理他人報關的,由海關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禁止其從事報關活動。「報關人員非法代理他人報關的,由海關責令改正,處以罰款。」(五)將第九十條第一款修改為:「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企業向海關工作人員行賄的,由海關禁止其從事報關活動,並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⑶ 海關工作人員屬於公務員嗎

海關里有的屬於公務員,而且是國家公務員,還有些人屬於事業編制。你想要去海關一般只能通過國家公務員考試或事業編制的考試。

⑷ 海關是屬於地方公務員還是國家公務員

屬於國家公務員。

海關除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在海關監管區檢查進出境運輸工具;在海關監管區和海關附近沿海沿邊規定地區,檢查有走私嫌疑的運輸工具和有藏匿走私貨物、物品的場所,檢查走私嫌疑人的身體,檢查與進出口活動有關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貨物。

對尚未構成走私罪的違法當事人處以行政處罰。包括對走私貨物、物品及違法所得處以沒收,對有走私行為和違反海關監管規定行為的當事人處以罰款,對有違法的報關企業和報關員處以暫停或取消報關資格。

公務員招錄:

近幾年來,中國海關總署系統依據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每年均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和社會在職人員中考試錄用國家公務員。有志投身海關事業者報考,按照國家公務員錄用程序,經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審批錄用後加入海關的大家庭。

以上內容參考 網路——海關


⑸ 海關是公務員還是事業單位

海關是事業單位。海關的職能如下:
1、對進出口貨物、旅客行李和郵遞物品、進出境運輸工具,實施監督管理,有的稱作通關管理,有的稱作保障貨物、物品合法進出境;
2、徵收關稅和其他稅費。許多國家海關除徵收關稅外,還在進出口環節代征國內稅費,例如增值稅、消費稅和石油稅等。有些國家海關,還徵收反傾銷稅、反補貼稅和進口商品罰金等;
3、查緝走私。各國海關部對逃避監管、商業瞞騙偷逃關稅行為進行查緝,尤其對走私禁止和限制進出境的貨物、物品,特別是毒品,每一個國家海關都加大查緝力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
第六條 海關可以行使下列權力:
(一)檢查進出境運輸工具,查驗進出境貨物、物品;對違反本法或者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可以扣留。
(二)查閱進出境人員的證件;查問違反本法或者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嫌疑人,調查其違法行為。
(三)查閱、復制與進出境運輸工具、貨物、物品有關的合同、發票、帳冊、單據、記錄、文件、業務函電、錄音錄像製品和其他資料;對其中與違反本法或者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進出境運輸工具、貨物、物品有牽連的,可以扣留。
(四)在海關監管區和海關附近沿海沿邊規定地區,檢查有走私嫌疑的運輸工具和有藏匿走私貨物、物品嫌疑的場所,檢查走私嫌疑人的身體;對有走私嫌疑的運輸工具、貨物、物品和走私犯罪嫌疑人,經直屬海關關長或者其授權的隸屬海關關長批准,可以扣留;對走私犯罪嫌疑人,扣留時間不超過二十四小時,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至四十八小時。
在海關監管區和海關附近沿海沿邊規定地區以外,海關在調查走私案件時,對有走私嫌疑的運輸工具和除公民住處以外的有藏匿走私貨物、物品嫌疑的場所,經直屬海關關長或者其授權的隸屬海關關長批准,可以進行檢查,有關當事人應當到場;當事人未到場的,在有見證人在場的情況下,可以徑行檢查;對其中有證據證明有走私嫌疑的運輸工具、貨物、物品,可以扣留。
海關附近沿海沿邊規定地區的范圍,由海關總署和國務院公安部門會同有關省級人民政府確定。
(五)在調查走私案件時,經直屬海關關長或者其授權的隸屬海關關長批准,可以查詢案件涉嫌單位和涉嫌人員在金融機構、郵政企業的存款、匯款。
(六)進出境運輸工具或者個人違抗海關監管逃逸的,海關可以連續追至海關監管區和海關附近沿海沿邊規定地區以外,將其帶回處理。
(七)海關為履行職責,可以配備武器。海關工作人員佩帶和使用武器的規則,由海關總署會同國務院公安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准。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海關行使的其他權力。

⑹ 杭州海關 是屬於省級(副省)以上的綜合管理還是市以下的綜合管理和行政執法類

杭州海關 是屬於省級(副省)以上的綜合管理。
杭州海關成立於1979年1月2日,直屬海關總署,並接受浙江省人民政府監督指導。為廳局級機構,1984年前業務管轄范圍為浙江省全境及其所轄海域,1995年1月,寧波海關從杭州海關分離,直屬海關總署領導。 目前,杭州海關業務管轄范圍為,除寧波地區以外的浙江省全境及其所轄海域,轄區陸域面積9.61萬平方公里,大陸海岸線長1225公里,擁有國家開放口岸16個。內設緝私局(下設9個處室)、政治部,16個職能處室、2個事業單位。下轄12個隸屬海關,7個緝私分局,5個駐外辦事處。另有17個隸屬海關駐外機構。

⑺ 海關人員有幾種編制

海關人員屬於國家行政編制。

編制一般包括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1、編制員額的規定。

2、各職位(崗位)的名稱、設置以及領導職數的規定。

3、各類人員的比例結構的規定。

4、人員配備的質量要求。

編制是指組織機構的設置及其人員數量的定額和職務的分配,由財政撥款的編制數額由各級機構編制管理部門確定,各級組織人事部門根據編制調配人員,財政部門據此撥款。編制通常分為行政編制、事業編制。

國家行政部門涉及的領域主要包括:

1、干預經濟,對經濟進行調控;

2、管理國內國際貿易,國內國際金融;

3、舉辦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險;

4、管理教育、文化和醫療衛生;

5、保護知識產權;

6、保護、開發和利用資源;

7、控制環境污染和改善生活、生態環境;

8、監控產品質量和保護消費者權益;

9、城市的管理規劃和鄉鎮建設;

10、直接組織大型工程建設和經營、管理國有企業。

⑻ 杭州海關在報考公務員的時候算是哪種級別的

行政執法類。

因為海關是中央直屬的國家機關,不屬於---市(地)以下綜合管理類還是省級(含副省級)以上綜合管理類職位。

⑼ 報考海關是屬於國家公務員還是地方公務員

國家公務員,各地方的海關是由海關總署統一管理,屬國務院正部級直屬機構,其職責嚴守國門安全、簡政放權促進貿易便利、持續深化口岸改革,優化口岸布局。

招考的內容也是申論和行測兩門,所不同的是,海關一般要的人極少,而報考的人特多,在10月中下旬的時候,上網站上報名,跟其他考生不一樣,不是到人事部的網站,是另外有一個專門海關報名的鏈接 。

報考條件

報考全國海關公務員,應具備《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8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招考簡章中列明的相應職位條件。

全國海關招錄職位要求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同時具備與該職位所需專業相應的學歷和學位。除招考簡章中特殊說明外,高校應屆畢業生應以應屆學歷及該學歷對應專業報考;其他人員應以已取得的最高學歷及該學歷對應專業報考。

⑽ 海關人員屬於什麼編制

海關人員屬於國家行政編制。
編制一般包括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1、編制員額的規定;
2、各職位(崗位)的名稱、設置以及領導職數的規定;
3、各類人員的比例結構的規定;
4、人員配備的質量要求。
編制是指組織機構的設置及其人員數量的定額和職務的分配,由財政撥款的編制數額由各級機構編制管理部門確定,各級組織人事部門根據編制調配人員,財政部門據此撥款。編制通常分為行政編制、事業編制。
國家行政部門涉及的領域主要包括:
1、干預經濟,對經濟進行調控;
2、管理國內國際貿易,國內國際金融;
3、舉辦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險;
4、管理教育、文化和醫療衛生;
5、保護知識產權;
6、保護、開發和利用資源;
7、控制環境污染和改善生活、生態環境;
8、監控產品質量和保護消費者權益;
9、城市的管理規劃和鄉鎮建設;
10、直接組織大型工程建設和經營、管理國有企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四十三條 公務員任職應當在規定的編制限額和職數內進行,並有相應的職位空缺。第五十一條 對工作表現突出,有顯著成績和貢獻,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跡的公務員或者公務員集體,給予獎勵。獎勵堅持定期獎勵與及時獎勵相結合,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的原則。
公務員集體的獎勵適用於按照編制序列設置的機構或者為完成專項任務組成的工作集體。第七十一條 公務員在不同職位之間轉任應當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在規定的編制限額和職數內進行。
對省部級正職以下的領導成員應當有計劃、有重點地實行跨地區、跨部門轉任。
對擔任機關內設機構領導職務和其他工作性質特殊的公務員,應當有計劃地在本機關內轉任。
上級機關應當注重從基層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