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實習期和試用期一樣嗎一般是幾個月
不一樣。1、實習期是指學生在校期間,到單位的具體崗位上參與實踐工作的過程,其目的是為達到理論聯系實際和更好地學習理解科學文化知識。只涉及在校學生。所以實習期內與單位沒有形成勞動關系,拿低於當地最低工資不違反法律規定。實習期是針對在校學生的。2、試用期,是合同雙方當事人為了進行相互了解、考察和選擇而在合同中所約定的一定的期限。①試用期條款是勞動合同中的約定條款,並非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②勞動合同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③在勞動合同試用期間,合同雙方應當簽訂勞動合同。④勞動合同試用期間,合同當事人可以單方面隨時解除合同。對用人單位而言,只要證實職工不符合錄用條件,即可單方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對勞動者方面而言,在試用期內解除合同沒有任何限制條件,也無須提前通知企業。試用期合同當事人單方隨時解除合同不構成違約,不承擔違約責任。
② 試用期最長是多少期限
用人單位是合法的,可以參照《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③ 上海試用期最多多久
全國的試用期,最多半年
④ 國家規定得試用期是多久,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是指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是否合格進行考核,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進行考核的期限,這是一種雙方雙向選擇的表現。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4)上海一葯網公司新入職試用期多久擴展閱讀:
在試用期常見問題:
(一)試用期是一個約定的條款,如果雙方沒有事先約定,用人單位就不能以試用期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就試用期條款充分協商,取得一致,試用期條款才能成立。合同是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結果,是在互利互惠基礎上充分表達各自意見,並就合同條款取得一致後達成的協議。因此,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駕於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更不得以強迫命令、脅迫等手段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條款。
(二)同時勞動合同法限定了試用期的約定條件,勞動者在試用期間應當享有全部的勞動權利。
這些權利包括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還包括依照法律規定,通過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民主管理或者就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與用人單位進行平等協商的權利。不能因為試用期的身份而加以限制,與其他勞動者區別對待。
(三)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也就是說,不管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訂立的是一年期限的勞動合同,還是三年、五年期限的勞動合同,如果約定了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的前一段期限(比如可能是三天、五天或者一個星期,可能是一個月或者兩個月)是試用期,試用期是包括在整個勞動合同期限里。不管試用期之後繼續訂立勞動合同還是不訂立勞動合同,都不允許單獨約定試用期。
(四)勞動合同法關於試用期的規定體現了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大體平等。
如關於勞動合同的解除中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可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禁止設定變相試用期。
有的用人單位為了規避法律,約定試崗、適應期、實習期,這些都是變相的試用期,其目的無非是為了將勞動者的待遇下調,方便解除勞動合同。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應當明確這些情形按照試用期對待。
⑤ 上海新勞動法規定就業合同簽一年試用期是幾個月
新勞動法規定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試用期不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超過二個月;
勞動法規定合同簽一年的試用期為一個月,兩年的兩個月,三年的三個月
⑥ 試用期到底有多久
試用期多久,要按照法律規定——
《勞動法》第21條規定:「勞動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的長度是根據勞動合同的期限相應確定的。試用期有上限,沒下限,甚至可以約定不需要試用期。根據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有關問題的通知》,具體來說就是:
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半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天;
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到一年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30天;
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0天;
勞動合同期限在兩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還特別規定,勞動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個月;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另外,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關系不得約定試用期。而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
以上法律法規是各用人單位均必須遵守的。如果在格式合同或公司規章中,求職者發現與法律相沖突的規定,則要善於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⑦ 醫葯銷售代表的試用期一般是幾個月
大概三個月左右,當然有工資,實習都有工資呢,可能不計效,只有基本工資。
⑧ 上海的試用期一般幾個月為什麼我進這個公司試用期6個月
試用期6個月是跟你簽3年的合同!3個月是2年!
⑨ 新員工試用期多少天
《勞動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試用期的長度是根據勞動合同的期限相應確定的。試用期有上限,沒下限,甚至可以約定不需要試用期。
根據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有關問題的通知》,具體來說就是:
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半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天;
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到一年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三十天;
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十天;
勞動合同期限在兩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還特別規定:
勞動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個月;
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另外,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關系不得約定試用期。而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
⑩ 試用期要多久
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不超過六個月的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行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試用期適用於初次就業或再次就業時改變工作崗位或工種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對工作崗位沒有發生變化的同一勞動者只能試用一次。
勞動部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八條規定,勞動者被用人單位錄用後,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根據該規定,我們可以知道試用期存在的前提是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試用期存在於勞動合同期限中,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就不存在試用期一說。一些地方性法規如《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更明確規定勞動合同當事人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因此,用人單位只約定試用期而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為不存在試用期,雙方發生勞動爭議應當按照事實勞動關系進行處理。
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法律規定得很清楚,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是其必須舉證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這實際上是限制了用人單位隨意解除勞動合同,增加了用人單位的舉證責任,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證據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就不能解除勞動合同,否則,需承擔因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所帶來的一切法律後果。另外,根據有關規定,試用期滿後,用人單位不得再以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而解除勞動合同。但是,如果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發現並經有關機構確認患有精神病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但是現在通常都是三個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