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危險廢物要怎麼處理呢
危險廢物因其會對環境甚至人體造成嚴重影響,因而必須安全妥善處理處置。根據國家和地方環保法律法規規定:產生危險廢物單位必須將危險廢物進行集中處理,安排專人負責收集和管理工作,待運危險廢物要設置專門容器儲存,危險廢物必須交有具有相應資格的單位進行收集、運輸、處理和處理。
危險廢物處理處置的基本原則
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的基本原則是危險廢物的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盡可能防止和減少危險廢物的產生;對產生的危險廢物盡可能通過回收利用,減少危險廢物處理處置量;不能回收利用和資源化的危險廢物應進行安全處置;安全填埋為危險廢物的最終處置手段。
危險廢物處理處置工藝
危險廢物處理處置與污染預防體系包括危險廢物的產生、收集、運輸、分類、檢測、包裝、綜合利用、貯存、處理和處置全過程。
⑵ 處理危險廢物都有那些方法
1、物理處理:物理處理是通過濃縮或相變化改變固體廢物的結構使之成為便於運輸、貯存、利用或處置的形態,包括壓實、破碎、分選、增稠、吸附、萃取等方法。
2、化學處理:化學處理是採用化學方法破壞固體廢物中的有害成分,從而達到無害化,或將其轉變成為適於進一步處理、處置的形態。其目的在於改變處理物質的化學性質,從而減少它的危害性。這是危險廢物最終處置前常用的預處理措施,其處理設備為常規的化工設備。
3、生物處理:生物處理是利用微生物分解固體廢物中可降解的有機物,從而達到無害化或綜合利用。生物處理方法包括好氧處理、厭氧處理和兼性厭氧處理。與化學處理方法相比,生物處理在經濟上一般比較便宜應用普遍但處理過程所需時間長,處理效率不夠穩定。
4、熱處理:熱處理是通過高溫破壞和改變固體廢物組成和結構,同時達到減容、無害化或綜合利用的目的。其方法包括焚化、熱解、濕式氧化以及焙燒、燒結等。
5、固化處理:固化處理是採用固化基材將廢物固定或包覆,以降低其對環境的危害,是一種較安全地運輸和處置廢物的處理過程,主要用於有害廢物和放射性廢物,固化體的容積遠比原廢物的容積大。
(2)上海如何處理危險廢物擴展閱讀
處理危險廢物的注意事項
1、分類要求:收集、貯存危險廢物,須按照危險廢物特性分類進行,禁止混合收集、貯存性質不相容而未經安全性處置的危險廢物,禁止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具體危險廢物分類要求及性質不相容的危險廢物的確定可參見《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准》(GB18597-2001)附錄B。
2、貯存場所:對暫時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危險廢物,需按照規定建設貯存設施、場所。具體如何設置危險廢物貯存設施、場所,建議參見《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准》(GB18597-2001)及《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技術規范》(HJ 2025-2012)中的具體要求。
3、設置標志:對危險廢物的容器和包裝物以及收集、貯存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需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實踐中,常見的未按規定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的情況有未設置危險廢物標志、設置的危險廢物標志形狀不符合標准、標志已經不清晰或者破損但未及時更換等。
4、防範措施:收集、貯存危險廢物,必須採取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具體實踐中如何採取三防措施防止污染,建議可咨詢專業的第三方機構制定方案。
需要注意的是,根據《固廢法》第六十八條及第七十五條規定,如危險廢物產生企業未按照上述要求收集、貯存危險廢物的,每類行為都將面臨被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處以一萬以上十萬以下罰款的風險。
⑶ 關於上海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可以具體說說嗎
包括以下內容:為了加強本市生活垃圾管理,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城市精細化管理,維護生態安全,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是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的責任主體,應當將生活垃圾分別投放至相應的收集容器。其中,可回收物還可以交售至可回收物回收服務點或者其他可回收物回收經營者。本市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定時定點分類投放制度。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的投放、收集、運輸和處置,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建設工程新建、改建、擴建、修繕或者拆除中產生的棄料和其他廢棄物,以及房屋裝飾裝修過程中產生的棄料和其他廢棄物,其投放、收集、運輸和處置,按照國家和本市建築垃圾相關規定處理等。
⑷ 上海市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了加強危險廢物的管理,防止危險廢物污染,保護和改善環境,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上海市環境保護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於在本市范圍內危險廢物的產生、收集、轉移、貯存、利用、處理、處置及其監督管理活動。
實行管理與控制的危險廢物種類,根據本市危險廢物管理名錄確定。
放射性廢物的管理不適用本辦法。第三條(定義)
危險廢物是指根據國家統一規定的方法鑒別認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蝕性、化學反應性、傳染性之一性質的,對人體健康和環境能造成危害的固態、半固態和液態廢物。第四條(防治原則)
危險廢物實行預防為主、集中控制,全過程管理和污染者承擔治理的防治原則,促進危險廢物的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第五條(主管部門和協同部門)
上海市環境局(以下簡稱市環保局)對全市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各區、縣環境保護部門對本轄區內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
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門、海關、軍隊環境保護部門和公安、交通、港務(航)監督等依法行使監督管理權的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職權范圍對危險廢物的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
各級規劃、土地、工業、衛生、環衛、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協同各級環境保護部門實施本辦法。第六條(處理處置設施的規劃建設)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危險廢物集中處理處置設施的建設實行統一規劃,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並組織實施。設施建設資金應當通過國家資助、引進外資和企業、事業單位集資及社會集資等形式籌措。
處理處置單位接受委託為產生危險廢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處理處置危險廢物時,可以實行有償服務。第七條(危險廢物產生者的責任)
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產生危險廢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危險廢物產生者),負有防止和治理危險廢物污染的責任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責任。第二章監督管理第八條(危險廢物管理目錄的制定與發布)
本市危險廢物管理名錄,由市環保局依據國家危險廢物管理要求,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發布。第九條(建設項目管理)
產生或可能產生危險廢物的新建、擴建、改建項目的建設單位,必須遵守國家和本市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環境影響報告評價制度和防治危險廢物污染的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制度。
貯存、利用、處理、處置危險廢物的專項建設項目,在申請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之前,必須經過環境影響評價。環境影響評價的審批程序按照本市建設項
目環境保護的有關管理規定辦理。第十條(申報)
危險廢物產生者應當向所在地的區、縣環境保護部門申報危險廢物的種類、數量、成份特徵、排放方式,並提供污染防治設施和廢物主要去向等資料,同時抄報市環保局備案。
危險廢物產生的種類、數量、成份特徵、排放方式和主要去向等有重大變更時,應當在變更的三個月前進行重新申報;難以確定的,應當在變更後三十日內履行補報手續。第十一條(經營許可)
從事危險廢物收集、貯存、利用、處理、處置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市環保局提出書面申請,提交有關證明文件和資料,並經審核批准、取得許可證。
危險廢物產生者自行處理、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和場所,應當經所在地的區、縣環境保護部門批准,報市環保局備案。第十二條(轉移報告)
危險廢物轉移實行危險廢物運輸貨單制。
危險廢物產生者在轉移危險廢物時,應當填寫《危險廢物轉移報告單》,由運輸者將《危險廢物轉移報告單》隨同危險廢物運交接受者,並由接受者與運輸者驗收簽章。
危險廢物產生者、接受者在運出和收到危險廢物後,應在一周內將《危險廢物轉移報告單》報送市環保局備案。
《危險廢物轉移報告單》由市環保局統一編制。第十三條(禁止進口和控制輸進)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從境外進口危險廢物。
嚴格控制從本市以外地區輸進危險廢物,確需從本市以外地區輸進危險廢物作為原料、能源再利用的單位,應當在雙方簽訂供貨合同的三十日前向單位所在區、縣環境保護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區、縣環境保護部門初審同意後,報市環保局審批批准。
⑸ 危險廢物處置方法和原則
:危廢物是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這些危廢物在過去都是直接排放,哪裡有河流往哪裡排放,但是最近國家非常重視環保的問題,哪家企業再亂排放就會重重懲罰,所以企業不進行危廢處理是不能隨意排放了。那麼進行危廢處理都有哪些方法呢,方法如下:
(1)油水、烴水混合物或乳化液將廢液加熱後經沉降槽沉降,上層油層分出到油罐,直接做燒火油,下層水層用氯化鋁絮凝,經澄清桶澄清後清液進污水處理池排放,下層污泥經壓濾機壓濾後送至填埋場進行衛生填埋。
(2)廢酸、廢鹼廢酸、廢鹼液採用廢硫酸液中和,生成硫酸鹽,經濃縮結晶得到產品,剩餘廢液經污水處理站處理後達標排放。
(3)廢有機溶劑廢物廢有機溶劑主要是有機溶劑在合成、裂解、分離、脫色、催化、沉澱、精餾等過程中產生的反應殘余物,廢有機溶劑經原料罐打入蒸餾釜進行蒸餾,升溫迴流,塔頂蒸餾出相應的有機溶劑。
(4)含鋅廢物將含鋅廢料加入酸化釜,然後再加入鹽酸,控制pH在3.5左右,反應後過濾,濾液加入氯酸鉀去除其中的鐵離子及錳離子,然後過濾得濾渣(含氧化鐵及少量的氧化錳),再加入氯化鋇,去除其中的硫酸根、過濾後得硫酸鋇。濾液濃縮、結晶乾燥得產品氯化鋅。
(5)(精、蒸)餾殘渣(精、蒸)餾殘渣從原料罐區由泵送到精餾塔精餾處理。塔頂出的物料氣體經冷卻器冷卻後得產品,經檢驗合格,包裝入庫,塔底產生的廢渣送有資質的單位焚燒處置,產生的少量污水送公司內污水處理站處理合格後排放。
⑹ 上海市是怎樣處理生活垃圾的
上海約70%的垃圾處理都在上海老港固廢基地。但基地處理垃圾的速度遠遠趕不上垃圾產生的速度。因此關於垃圾末端的處理,據報道,上海市重大工程、上海規模最大的濕垃圾資源化處理項目——老港濕垃圾一期項目,將在明年底投產。
堆肥處理
將生活垃圾堆積成堆,保溫至55~70℃儲存、發酵,藉助垃圾中微生物分解的能力,將有機物分解成無機養分。經過堆肥處理後,生活垃圾變成衛生的、無味的腐殖質。既解決垃圾的出路,又可達到再資源化的目的,但是生活垃圾堆肥養分含量低,雜質含量較高,長期使用易造成土壤板結和地下水質變壞,需在堆肥預處理或後處理單元進行嚴格分選。
綜合處理技術研究勢在必行。垃圾進行資源化利用的主要障礙一方面在於垃圾自身成分復雜、難於進行資源化利用。
另一方面是相關技術的研究開發還沒有跟上,現有利用技術往往採用單一的模式(比如焚燒發電),對不同的垃圾成分採用同一方法處理,造成了處理過程自身大量的消耗,經濟性差。因此,因地制宜,根據垃圾成分的不同,進行綜合處理關鍵技術的研究,對從根本上解決垃圾問題具有重要意義,是關繫到國計民生的一件大事。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生活垃圾
⑺ 我在上海閔行區,我沒看到周圍有專門投放廢棄電池的垃圾分類箱,廢棄的干電池,應該如何處理
去超市的時候帶著吧
超市有回收的
我也覺得這個廢舊電池到處亂扔可不好
⑻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上海市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辦法》的決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
(第28號)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上海市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辦法〉的決定》已經2019年12月9日市政府第73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9年12月30日起生效。
市長應勇
2019年12月30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上海市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辦法》的決定
(2019年12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8號公布)
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1995年1月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號發布、根據1997年12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3號《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上海市深井管理辦法〉等68件規章部分條款的決定》修正並重新發布、根據2002年11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8號《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上海市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辦法〉部分條款的決定》第二次修正並重新發布的《上海市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辦法》。
本決定自2019年12月30日起生效。
⑼ 上海市固廢法新規鼓勵企業減少危廢措施
在新固廢法中,立法目的明確提出國家推行綠色發展方式,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強化政府職責。其中明確提出要求縣級以上地方政府加快建設垃圾分類系統並制定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標准。對於企業而言,新固廢法要求企業在包裝等方面進行加強,避免過度過度包裝,並且明令禁止生產銷售與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製品,減少塑料袋等塑料製品的使用,這可能會造成企業生產成本的一定程度漲幅,於此同時對於保有僥幸心理的企業與個人應當注意,新法規定4項違法行為企業最高處以500萬元、個人處以100萬元的罰款。
⑽ 危險廢物怎麼處置
危險廢物處理方法,可分為物理法、物理化學法和生物法三大類。其中許多方法與化工生產是通用的。
對於固體廢物(廢渣),常見的物理法處理工藝包括:壓實、破碎、分選。
對於液態廢物(廢液),常見的物理法處理工藝包括:沉降、氣浮、離心、過濾、蒸餾等,而吹脫、微濾、超濾、納濾等工藝則較少採用。
常用於廢渣的物理化學法處理工藝包括:熱處理(焚燒、熱解)、固化/穩定化。
常用於廢液的物理化學法處理工藝包括:混凝、化學沉澱、酸鹼中和、氧化還原、吸附與解吸、離子交換、焚燒等,而置換、電解、萃取、電滲析、反滲透、光分解等工藝則較少採用。
生物法只適用有機廢物,其中用於有機固體廢物的包括:堆肥法和厭氧發酵法,用於有機廢液的包括活性污泥法、厭氧消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