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國慶假期2021法定假日幾天加班工資
法律分析:法定假日三倍工資分別是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一天,五一節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國慶節三天。安排勞動者在正常工作日加班加點,應支付不低於勞動者本人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給勞動者正常日工資200%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法律依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貳』 2021國慶假加班工資怎麼算
國慶節放假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前三天工作有三倍工資,沒有規定國慶日有薪假。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國務院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第二條: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3天(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六)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叄』 2021國慶放三天假+四號五號上班算不算雙倍工資
按照規定國慶三天是按照300%的加班工資計算,如果4號5號6號7號這4天上班的話是算雙倍的工資,因此你們國慶放三天假,以後上班就是屬於雙倍的工資。
『肆』 國慶節放假怎麼安排加班工資怎麼算
國慶假期是除了春節假期外較長的假期,那麼國慶節的放假是怎麼安排的?很多工廠企業為了賺取更多的利益,要求工人們在國慶期間加班,那麼國慶期間加班工資怎麼算?下面文章做了介紹,歡迎您的閱讀!
一、下面先說說國慶節的假期是怎麼安排的?
2021年國慶放假安排為: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調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二、年國慶節的加班工資怎麼算?
法定節假日:按不低於員工本人按上一個月的平均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
【節假日加班工資計算公式】
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
公休日:按不低於員工本人按上一個月的平均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2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
【公休日加班工資計算公式】
公休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200%
按照國務院放假規定,年國慶節從10月1日至10月7日,共放假7天。這7天,只有前三天是法定假日,後四天是雙休日調休。因此,勞動者在前三天法定假日上班,用人單位應該按照日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這筆錢不得以調休來抵銷。10月4日至7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可以選擇給勞動者安排補休或者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特別說明】
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不得低於勞動者所在崗位應得的工資報酬。如果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准,則以本市新的最低工資標准作為基數。
『伍』 國慶節加班工資怎麼算
法定節假日:按不低於員工本人按上一個月的平均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 節假日加班工資計算公式: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 公休日:按不低於員工本人按上一個月的平均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2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
『陸』 2021年加班費計算方法及標準是什麼
【法律分析】
加班費計算方法及標准:
1、用人單位在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休息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2、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不一定是勞動者的全部工資。在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時,勞動合同中對工資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准確定。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員工代表通過集體協商,在集體合同中明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月工資的70%確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辦法確定的加班工資計算基數低於最低工資的,則要按最低工資計算。
3、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按平均每月工作時間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即加班工資計算方法為:
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乘300%
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乘200%
4、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規定,全體公民放假的法定節假日為元旦、勞動節、端午節和中秋節1天、春節和國慶節各3天,共計11天,而休息日一般為星期六和星期天,即通常所說的雙休日。因為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的性質不同,所以加班工資也不一樣,節假日的加班工資要高於休息日的加班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四十五條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柒』 國慶節幾天三倍工資
人社部就2021年國慶節假期加班工資計算問題進行明確:
10月1日至3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不低於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報酬。
10月4日至7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先安排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按不低於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報酬。
在10月1日至7日期間,用人單位未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資計發方式處理。
相關計算公式:
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平均每月計薪天數×200%
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平均每月計薪天數×300%
以一個月薪5000元的職工為例——
他的日加班工資基數是5000元/月,除以月計薪天數21.75天,即229.9元/日。
若該職工10月1-4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用人單位應按每天不低於689.7元的標准支付加班費。即:5000元/21.75×3=689.7元。
若該職工10月5-8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用人單位又不能安排補休的,用人單位應按照休息日加班工資的標准計發2倍工資,每天不低於459.8元標准支付加班費。即:5000元/21.75×2=459.8元/天。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假期工資
『捌』 國慶節的加班費如何計算
國慶節加班費,1到3日為法定節假日,4到7日為周末調休。法定節假日支付不低於勞動者日工資的300%加班報酬;其餘4天安排加班的,應支付不低於勞動者日工資200%的加班報酬或調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玖』 國慶加班工資怎麼計算
根據中國勞動法的規定,加班工資是指合同中約定的工作時間以外的工資報酬,是工資的組成部分。在中國的相關法律法規中,僱主需要支付雙倍工資的工人在假期加班。
根據國務院放假規定,國慶節共放假7天。但這7天只有1-3日是法定假日,因此勞動者在前三天法定假日上班,用人單位應該按照日工資的三倍支付加班工資,該費用不得以調休抵銷。10月4日至7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可以選擇給勞動者安排補休或者按照不低於本人日工資的兩倍支付加班費。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不得低於勞動者所在崗位應得的工資報酬,如果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准,則以本市新的最低工資標准作為基數。按照該方法計算,如果勞動者連續加班7天,將可獲得最少1711元加班費(但該加班行為違法)。
個人建議:
如果你在節慶期間加班而沒有加班費,你應該及時向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部門投訴,並在要求權利保護時注意收集加班證據。如果你不能領取工資,工人可以通過兩種方式保護他們的權利。首先,向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機構投訴,由其調查和處理。第二,如果在支付加班費方面有爭議,你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上訴,並要求僱主支付工資和法律規定的加班費和經濟補償。依法維權時,勞動者在申請勞動仲裁時,必須注意收集時間證據,如時間卡、單位膳食記錄等,應當注意仲裁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此外,針對個別單位向加班職工發送「紅包」,將「紅包」視為員工超額工資的現象,LV科長表示,「紅包」是對職工一年工作表現的肯定和贊揚,類似於年終獎勵,但在節日期間卻不能加班工資。單位拒不支付加班工資的,可以編制加班記錄、勞動合同、書面材料等,並向勞動保障監督機構報告。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