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外地小學生轉學到上海應辦理哪些手續需要什麼條件
第一種,上海戶口,根據戶口或居住地的地段,聯系轉入學校。
需要外地學籍證明材料、房產證或租賃合同、孩子在外地學習成長手冊等。
第二種,持有上海居住證,社保必須滿6個月。
小學階段轉學,孩子和大人持有上海居住證就可以,然後自己聯系學校。
初中階段轉學,持有上海居住證並積分達標,也是自己聯系學校。
需要外地學籍證明材料,外地孩子學習成長手冊,及在上海住所證明。
B. 初中轉學轉學籍的大概流程是什麼
需要符合條件方可辦理。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轉學:
(一)學生戶籍隨家長戶口在本市內跨區縣遷移;
(二)學生戶籍由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遷入本市的;
(三)從境外到本市落戶的;
(四)在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就讀的本市戶籍學生,需回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的;
(五)非本市戶籍學生隨家長到本市居住的。但需要注意,小學、初中起始年級第一學期和畢業年級第二學期的學生,原則上不予轉學。但不同區的要求不同,部分區縣要求的是進入了五年級之後,就不能夠再轉學了。
步驟如下:
1、申請材料:本市范圍內申請轉學的學生須提供學生的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居住證明、學生成長記錄冊、健康卡、預防接種卡和原學籍證明(電子學生證)等。
2、由非本市學校申請轉入本市學校的學生須提供學生的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居住證明(非本市戶籍學生須提供上海市居住證)、原就讀學校就讀的相關證明材料、預防接種卡;家長在本市工作或生活的相關證明材料等。
辦理轉學學生本市與非本市不同:
本市范圍內需轉學的學生,由其家長先向原就讀學校提出申請並填寫《上海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轉學申請表》,家長持該表到轉入地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辦理轉學手續並到相應的學校進行注冊後,完成轉學。
由非本市學校申請轉入本市的學生,由其家長向轉入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並填寫《上海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轉學申請表》,轉入地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辦理轉學手續並到相應的學校進行注冊後,完成轉學。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江蘇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籍管理規定
以上內容參考:上海積分網-家長關注!2021年徐匯區、楊浦區轉學政策已出
C. 外地5年級學生轉學去上海讀初中需要什麼手續
你好,轉學從原則上來說都是可以的。不過要參照各地的政策來進行操作。
首先要看孩子的戶口,如果是所在城市的,需要轉學聯系表,上面有原所在學校的轉出證明和新學校的接收證明;其次是原所在學校給新學校開具的「轉學證明」;孩子的「健康卡」;「電子學籍卡」;少先隊及共青團的入隊、入團證明。如果戶口不是所在城市的,原所在學校出具「借讀證明」、「紙質學籍卡」、「健康卡」、「少先隊及共青團的入隊、入團證明」。
一般來說,轉學需要以下手續:
1.學生家長或其他監護人向原就讀學校提出轉學申請。
2.原就讀學校對照《學籍管理辦法》第四章具體條件核准並出具「轉學聯系單」後,學生家長到准備轉入學校核准並加蓋教導處章,再交還原就讀學校。
3.原就讀學校接到加蓋接收學校教導處章的「轉學聯系單」後出具「轉學證明」。
4.學生及家長持有效的轉學證明、戶口本、學生成長記錄冊、學籍卡(復印件)、健康卡、預防接種記錄卡等到轉入學校報到注冊。
5.外省市戶籍學生准備轉入公辦學校,應首先到居住地所在鎮(街道)教委提出申請,填寫《外省市戶籍學生在嘉定區就讀申請表》並提供相關證件及轉學聯系單,鎮(街道)教委審核後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安排;准備轉入民辦小學,可持「轉學聯系單」直接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相關證件,由學校決定。
6.部分學校需要參加入學測試,合格之後才有可能成功轉學
D. 我女兒上海戶口,現在外地讀書,初二回上海讀書需要什麼手續
先在上學地學校開轉學證明,並到學校所屬教育局備案,在戶籍地所屬學區的初中辦理學籍轉入手續,並到教育局備案,插班,上學
E. 小孩上海戶口現在在浙江省讀初一想轉回上海讀書需要什麼手續
先去找好學校找好學校之後向學校進行咨詢,一般都是需要把學生的學籍檔案給轉過來就可以了。
F. 外地小孩轉學到上海上學可以嗎怎麼辦理都要什麼手續
非滬籍借讀上海學校 ①、本市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可持戶籍所在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或鄉(鎮)級人民政`府出具的證明(包括確認當地無監護人、監護人具體身份和所攜帶子女在流出地就學情況,學齡前兒童還應有出生證明、健康檢查表或兒童預防接種證); ②、本市暫住證明; ③、本人身份證; ④、獨生子女證及本市就業務工證明等材料。 滬籍借讀上海學校 ①、向原就讀學校提出申請,取得《轉學聯系單》; ②、持戶口本等資料到本招辦聯系轉借讀申請;確定轉入學校; ③、持相關資料到指定轉入學校聯系轉入手續; ④、得到轉入校確認後,回原就讀學校辦理正式轉學手續;領取《轉學證書》; ⑤、到轉入學校辦理入學注冊手續。 2012年上海高中升學率查詢 轉學基本要求 ①、全家戶口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區縣遷移; ②、在本縣(市)區內戶口及家庭住址遷移且路途較遠不能在原校學習。 非滬籍轉上海 外省市學生遷入本市,應猶學生家長持原校開具的轉學證明和學生本人常住人口登記卡, 到負責接收學生戶口所在地區轉學生的管片學校聯系申請(可到學生戶口所在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咨詢)
G. 初中跨市轉學籍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1、凡符合轉學插班條件的學生,到原就讀學校(A校)開具《轉學聯系函》;
2、申請者的監護人填寫《XX區中小學生轉學插班學位申請表》;
3、申請者的監護人攜帶《XX區中小學生轉學插班學位申請表》《轉學聯系函》、入學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到現居住地學區學校(B校)申請學位,並驗核材料。
4、受理插班申請的學校(B校)給「同意插班的學生」開具《轉學聯系回函》;
5、教育局根據各校的學位情況提出改派意見後,將該生的《XX區中小學生轉學插班學位申請表》返回受理登記的學校(B校);
6、原就讀學校(A校)在收到《轉學聯系回函》前,應當保留該生的學位;
7、受理登記的學校(B校或C校)在開學一周內將本校《轉入(出)學生名單匯總表》及《XX區中小學生轉學插班學位申請表》《轉學聯系函》等入學資料整理好,在規定的時間內集中送基礎教育科審核,不按時上報審批、手續不全者不能取得學籍;
8、有轉出和接收插班生的學校在新學期開學一周內,將本校學生流動情況錄入《學籍管理系統》;
新學校的接收證明,原學校的轉學證明,區教體局簽字蓋章證明有轉出和接收插班生的學校在新學期開學一周內,將本校學生流動情況錄入《學籍管理系統》。 新學校的接收證明,原學校的轉學證明,區教體局簽字蓋章證明。
法律依據:《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各學段各類學籍變動的具體條件和要求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當地實際統籌制定。
第十二條 正常升級學生的學籍信息更新,由電子學籍系統完成。
第十三條 學生學籍信息發生變化,學籍進行轉接或學生畢業(結業、肄業)時,學校應及時維護電子學籍系統中的有關信息,並將證明材料歸入學生學籍檔案。學籍主管部門應及時對學生學籍變動信息進行更新。
第十四條 學生轉學或升學的,轉入學校應通過電子學籍系統啟動學籍轉接手續,轉出學校及雙方學校學籍主管部門予以核辦。轉入、轉出學校和雙方學校學籍主管部門應當分別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學生學籍轉接。
第十五條 學生辦理學籍轉接手續後,轉出學校應及時轉出學籍檔案,並在1個月內辦結。
第十六條 學生轉學或升學後,轉入學校應當以收到的學籍檔案為基礎為學生接續檔案。
第十八條 省(區、市)直管學校、設區的市直管學校學生的轉入轉出情況,由學校每學期書面告知所在地縣(區)教育行政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