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國慶中秋加班,都是幾倍工資
國慶中秋加班有3倍和2倍之分,以2020年為例,今年國慶和中秋是同一天,所以是3倍工資,但是十一假期不一定都是3倍工資,後面幾天是2倍工資。
根據9月19日,人社部就2020年國慶節、中秋節假期加班工資計算問題具體是10月1日至4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不低於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報酬。10月5日至8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先安排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按不低於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報酬。在10月1日至8日期間,用人單位未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資計發方式處理。
(1)上海國慶節中秋節有什麼補貼費嗎擴展閱讀
「值班」與「加班」雖然只是一字之差,但含義並不相同。
認定加班還是值班,主要看勞動者是否繼續在原來的崗位上工作,或是否有具體的生活或經營任務。在原崗位上具有生產、經營任務的是加班,反之是值班。
1、值班:
指勞動者根據用人單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日之外進行一定的非生產性的工作。如單位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安排員工擔負臨時性的、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任務。值班並沒有時間長短的限制。
值班不是法律概念,也就是說勞動法對此沒有規定,值班費有無、多少需要事前協商,參照單位規章制度執行。
2、加班:
指員工在本職工作時間之外,繼續從事該工作,且工作時間超過法定工作時間的情形。
注意:加班必須受《勞動法》規定的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的限制。
❷ 國慶節和中秋節的三倍工資到底算幾天啊
1、國慶節的法定假3天,中秋節的法定假1天。只有法定假加班,工資才能按3倍算。
2、日薪資=月薪資÷21.75。法定節假日的三倍工資即:日薪資×3。
法律依據:《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3、加班工資基數確定
第一,勞動合同明確約定了職工工資數額的,而該工資數額又與實際發放額相一致的,就應當以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工資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數。基數應包括「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等所有工資項目。至於何種項目屬於工資范疇,則以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若干具體范圍的解釋》中規定「工資總額」概念為准。當然,由於加班費計算基數是以「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為准,所以職工每月加班費可不計到下月加班費計算基數中。
第二,勞動合同沒有明確約定工資數額的,應當以職工實際工資額作為計算基數。類似「不低於最低工資標准」等規定都屬於不明確的規定。
第三,在實際中,有時職工的當月工資與當月獎金發放日期不一致,這時應該將這兩部分合計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數。因為職工的月獎具有「勞動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報酬」性質,屬於工資組成部分。至於企業偶爾發放的如「周年慶典獎」等獎金則可不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數。
第四,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應以職工法定工作時間內的計件單價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數。
第五,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用人單位,當綜合計算周期為季度或年度時,應將綜合周期內的月平均工資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數。
❸ 國慶節上海退休人員以上以人均補貼六百元是否真實
是真的,這次發的是一次性節日補助費,2015年12月31日前離退休人員每人600元,10月11日晚間陸續到賬。
❹ 有誰知道「2009年最新國慶、中秋放假規定及加班補償標准」的情況
根據國務院關於十一放假的通知,國慶節、中秋節連放8天:10月1日至8日放假。
一、放假日程如下:
10月1日(星期四)
10月2日(星期五)
10月3日(星期六)為國慶節法定節假日
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節分別調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
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調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
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二、加班補償標准:
按照《勞動法》第44條和《北京市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2條和第13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准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執行關於加班工資的規定時,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企業可自主確定,但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
以「五一」的7天假日為例:如果一個企業規定月加班工資基數為2000元,則職工的日加班工資基數為:2000(元)÷21.75(天)=91.95(元)。雖然「五一」有7天假,但是法定假日只有3天(5月1日、5月2日、5月3日),其他4天為休息日,如果不能補休,則應按加班工資基數的200%計算。如果一名職工這7天都加班,加班工資總額應為:91.95(元)×300%×3(天)+91.95(元)×200%×4(天)。
加班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具體參見國家統計局的《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
希望上述回答您能滿意!
❺ 國慶中秋假期加班,會不會有補助舉措
眼下已經到了九月的尾聲,我們很多人的內心也開始躁動起來,因為一年一度的國慶黃金周即將來臨。
而且今年因為和中秋節重合,所以還多了一天的假期,一共可以休息8天。這樣的放假時間安排,已經超過了春節的假期,所以才讓大家這么的激動。
在每一次的放假中,有人休息就必然有人要堅守崗位,保障大家能夠順利的出遊,給大家帶來一個愉快的好心情。
而我們國家對於這類節假日加班奉獻的工作者,也是給予了高度的關心和重視;在假期出爐的同時,就將相應的加班工資,也一並發布了出來。
小夥伴們,你們國慶節願意出去遊玩,還是更願意賺高工資呢?
❻ 國家規定四大節日補助
法律分析:元旦、春節、五一、國慶,各地補貼標准也不一樣。
1、大埔縣教育局:根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縣財政局的相關通知,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在職、離退休人員四大節日(元旦、春節、五一、國慶)補助納入財政發放,標准為每人3400元/年,
從2016年1月起執行(差額撥款單位所需經費由財政按差額核撥)。
3、惠城區以創建廣東省教育強區和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為總目標和總抓手,全力推進教育惠民,教育事業取得全面進步。接下來,全區教育工作者要堅持與時俱進,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堅持執教為民,大力弘揚高尚師德;堅持深化改革,加快教育創新發展。
法律依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第二條(一)元旦,放假1天(每年1月1日)(二)春節,放假3天(農歷正月初 二、初三)(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四)勞動節,放假1天(五)端午節,放假1天(六)中秋節,放假1天(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❼ 加班工資怎麼算上海國慶7天至少1266元
中秋、國慶雙節即將相繼到來,上班族們紛紛計劃出遊行程。但對於雙節要加班的人來說,加班工資怎麼算,成了他們關心的話題。今天,上上從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9月19日(中秋節當天)、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當天加班的,單位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3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中秋節假期為9月19日至21日放假調休,共3天。9月22日(星期日)上班;國慶節假期為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其中,9月19日為中秋節法定節假日,10月1日-3日為國慶節法定節假日。
根據相關法規,用人單位在9月19日、10月1日到10月3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9月20日、21日,10月4日、5日、6日、7日期間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選擇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則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2013年4月1日起,本市的最低工資標准為1620元。這意味著,9月19日(中秋節當天)、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當天加班的,每日加班工資至少為223.45元。如果國慶假期中的前三天都加班,加班費“底線”是670.34元。如果7天都加班,不調休,加班工資至少有1266元。
如果勞動者的加班工資被剋扣,可以直接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反映,或通過撥打電話12333進行舉報。
加班工資怎麼算?
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按平均每月計薪天數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即:
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200%
每小時的加班工資,則以日加班工資除以8小時。
在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時,勞動合同對工資有明確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准確定。勞動合同對工資沒有明確約定的,按集體合同約定執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月工資收入的70%確定。如按上述規定計算出的基數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本市最低工資標准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