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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上海戶口

發布時間: 2022-01-28 21:17:38

❶ 上海戶口如何辦理

千萬不要相信中介

❷ 怎樣辦理上海戶口

1 上海戶口辦理知識
上海公安主頁可以咨詢
http://gaj.sh.gov.cn/shpolice/zixun/

戶口登記咨詢熱線

暫住 52880069

寄住 52880070

手續程序 52880071,52880072

申請藍印 52880073

投資類藍印 52880074

購房類藍印 52880075

聘用類藍印 52880076,52880077

藍印年度 52880078

租私房治安管理規定 52880079

上海市戶口政策:(1)人才引進政策:本科以上學歷,戶口在外地。可以用此方案。
(2)夫妻分居政策:結婚後,一方戶口在上海。
也可以辦理上海市居住證。解決四金和小孩讀書問題。

國內人才申領《上海市居住證》審核試行辦法

第一條(依據)

根據市政府發布的《引進人才實行〈上海市居住證〉制度暫行規定》,制訂本試行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

凡按規定申領《上海市居住證》(以下簡稱《居住證》)的國內人員,試行按要素計分審核。

第三條(用人單位)

本試行辦法所稱用人單位是指信譽良好,具有用人自主權,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登記,符合本市產業發展方向的各類企業、事業、社團、民辦非企業機構,以及住所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中央及外省市在滬單位。

第四條(評價計分體系)

本試行辦法的評價計分體系由一般分和附加分兩大部分、共14項要素組成,滿分為120分。
一般分部分由基本分、專業能力分、導向分三小部分、共10項要素組成,滿分為120分。
附加分由4項要素組成,滿分為30分。
申領《居住證》者的得分,為兩大部分、14項要素得分的累計分值;累計分值如超過120分,計為120分。

第五條(一般分)

一般分部分由基本分、專業能力分和導向分三小部分組成。

一、基本分部分滿分為55分,由年齡、受教育程度、受聘情況、親屬關系、住房情況等5項要素組成。
(一)年齡
年齡項最高分為10分。
本項具體計分標准如下:
1、35周歲以下 10分
2、36??50周歲 5分
3、51周歲以上 0分
(二)受教育程度
受教育程度項最高分為25分,只計最高學歷(學位);碩士、博士要求同時取得學歷和學位。
本項具體計分標准如下:
1、博士 25分
2、碩士 23分
3、學士 21分
4、大學本科 20分
5、大專(高職) 10分
6、高中(含職校、技校、中專)及以下 0分
(三)受聘情況
受聘情況項最高分為10分,根據受聘於本市用人單位的情況計分。
本項具體計分標准如下:
1、以項目、任務等方式聘用 10分
2、聘用(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及以上 10分
3、聘用(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一年 5分
4、未受聘 0分
(四)親屬關系
親屬關系項最高分為5分。
本項具體計分標准如下:
1、父母、配偶中有一人為本市戶籍 5分
或配偶已取得3年及以上有效期《居住證》
或配偶要素累計分(不含本項分值)達到3年及以上有效期《居住證》標准分
2、其它 0分
(五)住房情況
住房情況項最高分為5分,「在本市有產權住房」是指本人為產權人或共有產權人。
本項具體計分標准如下:
1、在本市有產權住房 5分
2、其它 0分

二、專業能力分
專業能力分部分滿分為35分,由專業能力和專業培訓等2項要素組成。
「特殊才能」的人才,專業能力的計分標准另行制定。
(一)專業能力
專業能力項最高分為30分,同時符合兩個及以上標准只計最高分值。「獲得執業(職業)資格」根據不同的執業(職業)資格,給予5?15分。「擁有發明專利」是指由申請人發明創造的專利,經同行專家認定後根據專利水平給予5?10分。
本項具體計分標准如下:
1、兩院院士 30分
2、博士生導師 25分
或獲得國家級獎勵
3、獲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20分
或受聘於事業單位正高級專業技術崗位
或受聘於機關擔任局級以上職務
或受聘於企業高級管理或專業技術崗位,繳稅月收入在10000元及以上
4、獲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18分

作者: kgdxk 封 2006-1-25 10:10 回復此發言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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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上海戶口辦理知識
或受聘於事業單位副高級專業技術崗位
或受聘於機關擔任處級以上職務
或受聘於企業中級管理或專業技術崗位、繳稅月收入在5000元及以上
或獲得省部級獎勵
5、獲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15分
或受聘於事業單位中級專業技術崗位
或受聘於機關擔任科級以上職務
或受聘於企業一般管理或專業技術崗位,繳稅月收入在2000元及以上
6、獲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5分
或受聘於事業單位初級專業技術崗位
或受聘於機關擔任一般職務
或受聘於企業初級專業技術崗位、繳稅月收入在1000元及以上
7、獲得執業(職業)資格 5?15分
8、擁有發明專利 5?10分
9、其它 0分
(二)專業培訓
專業培訓項最高分為5分。對於國家、本市和境外的專業培訓證書,經認定給予1?5分。有多種證書分值可累計,但總分不超過5分。各類開展專業培訓、發放專業培訓證書的合法機構,可向市人事局申報專業培訓證書認定,經認定後納入本評價計分體系並予以公布。
本項具體計分標准如下:
1、取得經認定的專業培訓證書 1?5分
2、未取得經認定的專業培訓證書 0分

三、導向分
導向分部分滿分為30分,由專業類別導向、產業(行業)導向、地區導向等3項要素組成。
(一)專業類別導向
專業類別導向項最高分為10分,根據年度人才開發目錄劃分緊缺、需要、控制。
本項具體計分標准如下:
1、緊缺 10分
2、需要 5分
3、控制 0分
(二)產業(行業)導向
產業(行業)導向項最高分為10分,「高新技術、軟體、集成電路行業」指經市政府有關部門認定的上述行業的企業引進相關的人才;「本市重點發展產業(行業)」根據年度人才開發目錄確定。
本項具體計分標准如下:
1、高新技術、軟體、集成電路行業 10分
2、本市重點發展產業(行業) 10分
3、其它 0分
(三)地區導向
地區導向項最高分為10分,重點發展地區根據年度人才開發目錄確定,要求居住地、工作地同時在重點發展地區。
本項具體計分標准如下:
1、重點發展地區 10分
2、一般地區 0分

第六條(附加分)

附加分部分最高分為30分,包括同行專家推薦附加分、人才在滬投資創業附加分、境外工作或學習經歷附加分以及根據國家和本市法規規定經核定給予的附加分等4項要素,4項要素的得分可累計,但最高不超過30分。
(一)同行專家、行業協會或行業主管部門推薦附加分
同行專家、行業協會或行業主管部門推薦附加分項最高分為20分,如有多名專家和行業協會或行業主管部門同時推薦只計最高分。行業協會或行業主管部門向市人事局提出申請,經市人事局備案同意後具備推薦本行業「特殊才能」人才的資格
本項具體計分標准如下:
1、兩院院士推薦 20分
2、行業協會或行業主管部門特別推薦 15分
3、博士生導師推薦 15分
4、其它 0分
(二)人才在滬投資創業附加分
人才在滬投資創業附加分項最高分為20分。在滬投資額可累計;如創辦多個企業及機構,繳稅額可累計,聘用本市員工人數可累計。
本項具體計分標准如下:
1、投資額在10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 20分
或投資創辦的企業連續三年繳稅額在100萬元及以上
或投資創辦的單位聘用本市員工100人及以上
2、投資額在5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 15分
或投資創辦的企業連續三年繳稅額在50萬元及以上
或投資創辦的單位聘用本市員工50人及以上
3、投資額在3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 10分
或投資創辦的企業連續三年繳稅額在30萬元及以上
或投資創辦的單位聘用本市員工30人及以上
或在本市投資創辦民辦非企業機構
4、投資額在1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 5分
或投資創辦的企業連續三年繳稅額在10萬元及以上
或投資創辦的單位聘用本市員工10人及以上
5、其它 0分
(三)境外工作或學習經歷附加分
境外工作或學習經歷附加分最高分為10分,經歷應當連續,不得累計;有多次經歷只計最高分。

作者: kgdxk 封 2006-1-25 10:10 回復此發言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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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海戶口辦理知識
本項具體計分辦法如下:
1、有一年及以上境外工作或留學經歷 10分
2、有三個月及以上境外學習或工作經歷 5分
3、其它 0分
(四)根據國家和本市法規規定經核定給予的附加分
根據國家和本市法規規定給予的附加分項最高分為20分,是指國家和本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有相應規定,經市人事局核定後可給予5?20分。
本項具體計分辦法如下:
1、法規有相應規定 5?20分
2、其它 0分

第七條(標准分)

一、暫未被本市用人單位聘用的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要素累計分值在50分及以上者,可辦理有效期為6個月的《居住證》。
二、已被本市用人單位聘用或在本市投資創業的人員,可按要素累計分值分別辦理1年、3年、5年有效期的《居住證》:
1、分值在90分及以上者,可由申請人任選辦理三種有效期的《居住證》;
2、分值在89分以下、70分及以上者,可由申請人選擇辦理3年及以下有效期的《居住證》;
3、分值在69分以下、60分及以上者,可辦理1年有效期的《居住證》。

第八條(本辦法的調整)

市人事局根據人才引進宏觀調控的需要,及時確定、調整並公布申領6個月、1年、3年和5年有效期《居住證》的條件和標准分。

第九條(附則)

本試行辦法自2002年6月15日起實行。
國內人才《上海市居住證》申領須知

一、 管理部門

市人事局和區(縣)人事局

二、受理部門及地點

上海市人事業務受理中心(大木橋路123號)
上海市人才服務中心(中山西路620號、浦東商城路660號)
各區(縣)人才服務中心
試點區街道受理點

三、受理依據

《引進人才實行<上海市居住證>制度暫行規定》 (2002年4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2號發布)
《上海市居住證暫行規定》 (2004年8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2號發布)
關於印發《〈上海市居住證暫行規定〉實施細則》的通知(滬發改人口〔2004〕018號)

四、受理條件

具有本科以上學歷或者特殊才能,以不改變其戶籍的形式來本市工作或者投資、創業的境內引進人才。

五、申領主體

符合以上受理條件的境內人員需申領《上海市居住證》(以下簡稱《居住證》)的,由本人或者委託聘用單位向受理部門提出申請。

六、申請材料

申領《居住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國內人才〈上海市居住證〉申領表》(需加蓋聘用單位公章);
2、本人的學歷學位證明、專業技術證書或業績證明材料復印件(驗原件,學歷學位證明須經驗證,業績證明材料包括獲獎證書、專利證書、個人收入證明等,個人收入證明為稅務部門出具的個人繳稅單);
3、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居民戶口簿及身份證,已婚人員為配偶申領《居住證》的還應提交《結婚證》,除居民戶口簿外,其餘驗原件);
4、在本市的住所證明復印件(已在滬購置產權房的提供產權證,租房居住的提供租房合同,居住單位集體宿舍的單位出具證明,借住滬籍親友住房的提供親友戶口簿及其書面證明,驗原件);
5、本市二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健康狀況證明;
6、申領人配偶為本市戶籍的,出具配偶的居民戶口簿及結婚證復印件;申領人父母為本市戶籍的,出具父母的居民戶口簿及相應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已經簽訂聘用(勞動)合同的申領人,還應當提交聘用單位法人證書、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和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驗原件)。
已經在滬創業的申領人,還應當提交投資的驗資報告和法人證書、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驗原件)。

七、申領程序

1、申領人向受理部門提交申請材料。
2、市人事局進行審核認定,核定《居住證》有效期限,並由受理部門將審核認定結果通知申領人。
3、通過審核認定的申領人到指定地點採集圖像等信息, 繳納《居住證》工本費,領取《辦理<上海市居住證>通知書》。
4、申領人按照《辦理<上海市居住證>通知書》的要求,辦理領取《居住證》的相關手續。

八、工本費

人民幣25元。

九、辦理期限

10個工作日(為市人事局審核認定期限)。

十、受理時間

1、上海市人事業務受理中心為周一至周五9:00-11:20,13:30-17:00;
2、上海市人才服務中心為周一至周五9:00-17:00,周六9:30-15:00。
(以上國定節假日除外)
3、各區(縣)人才服務中心、街道受理點見受理點的公告。

十一、咨詢電話及網址

1、 64045568*6101(上海市人事業務受理中心)
2、 62337506(上海市人才服務中心)
3、 咨詢網址為www.21cnhr.com

❸ 如何辦理上海戶口 申請上海戶口條件有哪些

辦理上海戶口需要自己去人社部領取並填寫《居住證持有人辦理本市常住戶口申請表》,然後由用人單位負責向人社部申報。

申請上海戶口的條件有以下幾條:

1、在上海居住滿7年,並辦理了上海居住證。

2、按規定購買了上海市城鎮社保滿7年。

3、在上海居住期間依法在上海市繳納所得稅。

4、無違反國家及本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行為、治安管理處罰以上違法犯罪記錄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為記錄。

5、在本市被聘任為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具有技師(國家二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以上職業資格,且專業及工種對應。

(3)如何辦理上海戶口擴展閱讀:

辦理流程,持證人員申辦本市常住戶口,按以下程序辦理:

1、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或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指定的機構負責對用人單位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在正式受理後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初審合格的,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

2、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按照規定,對初審通過的材料進行審核,在30個工作日內提出書面審核意見。

3、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通過的,及時將審核合格人員信息在政務網上進行為期15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4、公示無異議的,出具《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人員辦理本市常住戶口通知書》及相關證明。

❹ 如何才能辦理上海戶籍謝謝

一、關於來上海定居的出國留學人員及家屬申報戶口手續。

1、凡出國留學人員(含從國外隨歸的配偶、子女及國內隨調、隨遷的配偶、子女)符合國家規定,經批准來上海定居的,憑上海市人事局出具的申報戶口證明,以及原國內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遷移證明(或本人護照影印件,若隨遷人員系外省市常住戶口人員,則必須持戶口遷移證),到定居地公安部派出所直接辦理落戶手續。

2、出國留學人員隨遷的配偶、子女系農村戶口的,憑上海市人事局出具的申報戶口證明和"農轉非"通知單,在辦理落戶的同時予以"農轉非"。

二、關於應聘來上海短期工作或投資辦企(事)業的出國留學人員申報臨時戶口手續。

經批准,應聘到浦東、漕河涇、虹橋、閩行四個開發區和上海其他市區或郊縣短期工作或投資辦企(事)業的出國留學人員及從國外隨歸的配偶、子女或出國留學人員在國內其他省市常住戶口的配偶、子女,憑上海市回國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和上海市人民政府統一印製的《出國留學人員回國短期工作證》,由本人到上海市回國留學人員服務中心指定的回國留學人員浦東中轉站、漕河涇開發區中轉站、新村路中轉站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有關申報暫住戶口手續。

三、上述申報暫住戶口人員免繳城市建設費。

四、本規定不適用於其他回國探親、旅遊的出國留學人員。

關於出國留學人員及其家屬來滬工作辦理戶口的的通知各區、縣人事局、各公安分局、縣公安局、浦東新區公安局:

為了鼓勵出口留學人員來上海工作,促進上海經濟和社會發展,加強本市戶籍管理,根據國家和上海市有關政策及當前留學人員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現對留學人員及其家屬來滬定居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做如下規定:

一、留學人員及其從國外隨歸的配偶、子女,經批准來滬定居的.公安派出所(警察署)憑上海市人事局出具的蓋有上海市留學人員工作處印章的《留學人員(家屬)入戶證明信》樣張附後)和護照(復印件)等文件,辦理落戶手續,其國外出生的子女,應提供國外出生證明。政策及當前留學人員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現對留學人員及其家屬來滬定居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做如下規定:

上述人員出國時如未注銷國內常住戶口,在辦理上述手續時,還應持有上海市人事局出具的蓋有上海市留學人員工作處印章的《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到區、縣公安部門申領《准予遷入證明》。留學人員雙方或其中一方可從國外隨帶子女來滬定居。

二、留學人員來上海定居工作,其國內隨調、隨遷的配偶、子女,經批准來滬定居的,憑上海市人事局出具的蓋有上海市留學人員工作處印章的《留學人員(家屬)入戶證明信》及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遷移證明》、《准予遷入證明》等文件,到入戶地的公安部門辦理入戶手續。

留學人員子女隨遷如超過規定年齡,可照顧隨帶一名與其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男性不從外省市隨帶子女來滬落戶(離婚、喪偶除外)。

三、留學人員來上海定居工作,隨歸配偶或子女如持外國護照的,憑經上海市人事局批准並出具的蓋有上海市留學人員工作處印章的證明。本人外國護照,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辦理外國人在滬居留手續,居留期限一般為一年,但不得超過留學人員在滬居留期限。

來上海應聘短期工作或投資辦企業的留學人員,憑蓋有上海市人事局印章的由上海市人民政府統一印製的《出國留學人員回國短期工作證》到指定的公安部門辦理暫住戶口手續。其隨歸配偶或子女如持外國護照,在滬居留辦理手續同上。

四、本規定不適用於回國探親、旅遊的留學人員。

五、原有文件規定與本通知規定有抵觸的以本通知為准。

❺ 如何申請辦理上海戶口

上海發布戶籍新政 持居住證滿7年轉常住戶口
2009年02月23日02:52 東方網

上海發布持居住證人員申請戶口試行辦法(全文)

晨報訊 今天,市政府發布《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人員申辦本市常住戶口試行辦法》的通知,符合條件的來滬創業、就業人員均可通過申請以獲得上海戶籍。

按照規定,符合以下條件者可以申辦本市常住戶口: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7年;(二)持證期間按規定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滿7年;(三)持證期間依法在本市繳納所得稅;(四)在本市被聘任為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具有技師(國家二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以上職業資格,且專業及工種對應;(五)無違反國家及本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行為、治安管理處罰以上違法犯罪記錄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為記錄。

《辦法》同時規定,持證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優先申辦本市常住戶口:

(一)在本市作出重大貢獻並獲得相應獎勵,或在本市被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高級技師 (國家一級職業資格證書)且專業、工種與所聘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證及參保年限的限制;(二)在本市遠郊地區的教育、衛生等崗位工作滿5年的,持證及參保年限可縮短至5年;(三)最近連續3年在本市繳納城鎮社會保險基數高於本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連續3年計稅薪酬收入高於上年同行業中級技術、技能或管理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術管理和關鍵崗位人員可不受專業技術職務或職業資格等級的限制;(四)按個人在本市直接投資(或投資份額)計算,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累計繳納總額及每年最低繳納額達到本市規定標準的,或者連續3年聘用本市員工人數達到規定標準的,相關投資和創業人才可不受專業技術職務或職業資格等級的限制。

滿足以上條件者,需申辦本市常住戶口的,可以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領取並填寫《居住證持有人辦理本市常住戶口申請表》,由用人單位負責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報,同時提交下列材料:(一)有效身份證明和《居住證持有人辦理本市常住戶口申請表》;(二)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的證明;(三)本市區、縣以上稅務機關出具的個人所得稅或企業納稅完稅證明;(四)專業技術職務、職業資格證明及相關聘用(勞動)合同證明;(五)現居住地計劃生育證明及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六)本人的或者同意接受落戶的單位、親屬的房屋所有權證或者租用公房憑證;(七)相關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的證明材料。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將按照規定條件對申辦材料進行審核。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將出具《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人員辦理本市常住戶口通知書》;持證人員憑《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人員辦理本市常住戶口通知書》和本市公安部門出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及相關證明辦理遷移落戶手續。持證人員的配偶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同時申請辦理本市常住戶口,不符合條件的可以按現有投靠落戶政策辦理。未成年子女可以隨遷。

據悉,在每年辦理落戶數量方面,本市對持證人員申辦常住戶口實行年度總量調控,符合條件的持證人員按規定排隊輪候辦理。超出當年調控人數總額的,依次轉入下一年度辦理。

❻ 如何在上海落戶

法律分析:落戶上海,可以通過居轉戶、投靠落戶、人才引進直接落戶三種方式落戶。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人員申辦本市常住戶口1、持《上海市居住證》滿7年。2、持證期間按規定參加上海市城鎮社會保險滿7年。3、持證期間依法在上海市繳納所得稅。4、在上海市被聘任為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具有技師(國家二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以上職業資格,且專業及工種對應。5、無違反國家及上海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行為、治安管理處罰以上違法犯罪記錄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為記錄。

法律依據:《上海市常住戶口管理規定》第十六條 戶口遷移應當由遷移人本人到公安派出所辦理。遷移人因故無法辦理遷移手續的,可書面委託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辦理。 涉及全戶遷移的,遷移人應當書面委託戶主或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戶內成員辦理。涉及集體戶口人員戶口遷移的,已隨遷移人在集體戶內辦理戶口登記的居民應當隨遷移人一起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戶口遷移由其監護人辦理。

❼ 如何辦理上海戶口

公安部門為了方便居民辦理戶口手續,公布了《辦理戶口須知》,具體內容如下:

辦理戶口須知

居民、職工家屬城鎮戶口申報落戶:
由本人持(1)落戶申請書;(2)被投靠人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證明;(3)投靠人原籍戶籍證明;(4)結婚證原件、復印件;(5)雙方身份證復印件;(6)投靠人原籍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無業證明;(7)投靠人戶口是兵團的,由兵團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出具無業證明,到所在派出所申報,由戶籍警核實後填寫「申請入戶審批表」的簽署意見,並由戶籍警給申報人填寫《辦理戶口、居民身份證責任書》交申報人,申報材料經所長審核後,上報分(縣)公安局審批並列印准遷證下發各派出所,申報人憑《辦理戶口、居民身份證責任書》回執領取准遷證。
居民、職工家屬申報「農轉非」落戶須知:
由本人持(1)落戶申請書;(2)被投靠人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證明;(3)投靠人原籍戶籍證明:(4)結婚證原件、復印件;(5)雙方身份證復印件;(6)投靠人戶口是兵團的,由兵團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出具無業證明,到所在派出所申報,由戶籍警核實後填寫「申請入戶審批表」的簽署意見,並由戶籍警給申報人填寫《辦理戶口、居民身份證責任書》交申報人,申報材料經所長審核後,上報分(縣)公安局審批並列印准遷證下發各派出所,申報人憑《辦理戶口、居民身份證責任書》回執領取准遷證。
成建制單位搬遷落戶:
由申請單位向人民政府寫出報告,市公安局根據政府批准文件和落戶花名冊審核提出意見,報政府批准,由市公安局會同有關單位批准後,到派出所落戶。
徵用土地落戶:
由單位持(1)人民政府批文、人民政府的征地公告;(2)征地協議;(3)安置協議;(4)落戶人員花名冊,由市公安局根據人民政府的批文,計委下過的計劃,由市公安局批准後,到派出所落戶。
復員轉業軍人異地落戶:
由本人持退伍軍人落戶介紹信、退伍證、接受單位證明、配偶戶口薄、結婚證上述證明到市公安局審批,由市公安局戶口接待室批准後,到派出所落戶。
兵團系統調動及家屬、子女的落戶:
在自治區人事勞動部門下達的控制指標數內,由本人憑兵團人事、勞動部門出具落戶證明、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接受單位證明到公安局審批,市局批准後,到派出所落戶。
有固定住所、穩定收入人員落戶:
由本人持(1)本人申請;(2)住宅產權證、購房合同及發票、購房公證書或自建房手續;(3)工商營業執照。經公證的勞動合同書或單位證明及工作證(退休證);(4)戶口所在地的戶籍證明,到現住地派出所申報,由戶籍警核實填寫「申請入戶審批表」簽署意見,經主管所長審批後,報分(縣)局主管局長審核簽署意見後,報市公安局審批。
入學前非本市常住戶口的高校畢業生分配落戶:
1、指分配到黨政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由本人持(1)報到證;(2)戶口遷移證;(3)接受單位證明;(4)分到兵團駐烏單位,由兵團分辦出具證明,到市公安局戶口接待室審核批准後,到派出所落戶。
2、分配到民營科技企業大中專畢業生:由本人持(1)就業合同書(公證書);(2)報到證;(3)科委民營科技辦出具的證明(兵團分配的,由兵團工商聯出具證明);(4)接受單位證明;(5)戶口遷移證;(6)分配到市屬非國有企業單位的憑市分辦及就業指導報務中心出具的落戶證明。到市公安局戶口接待室批准後,到派出所落戶。
大學畢業來我市工作,根據本人意願可申請在烏市落戶:
來烏市工作滿二年,交納了二年社會養老金的大學本科畢業生;來我市工作滿五年,交納了五年社會養老保險金的大學專科畢業生,可免交城市增容費辦理落戶。憑本人申請、大學畢業證、戶口遷移證(或戶籍證明,和各級人民政府人事、勞動、工商、稅務等職能部門或用人單位的相關證明及交納社會養老保險金憑證),到市公安局戶口接待室核准登記後,再到派出所辦理居民身份證手續.
技校畢業生落戶:
由單位持 (1) 計委、勞動部門下達的計劃或勞動部門調分計劃、花名冊; (2) 報到證、戶口遷移證、勞動合同; (3) 接受單位勞動人事部門證明, 到市公安局戶口接待室審批, 市局批准後,到派出所落集體戶口。
投資、興辦實業及西部開發建設所需人才落戶:
1、凡在我市投資、興辦實業的人員、憑本人申請、各區縣人民政府及開發區管委會出具的投資、興辦實業證明、戶籍證明到市公安局戶口接待室核准登記後,再到派出所辦理戶口居民身份證手續。按規定減免城市增容費。
2、凡是我市引進的各類人才申請在烏市落戶的,憑本人申請、戶籍證明、市人事局的證明到市公安局戶口接待室核准登記後,再到派出所辦理戶口居民身份證手續。按規定減免城市增容費。
離休幹部安置和隨遷家屬落戶:
由本人或單位持(1)各級黨委老乾局批准文件;(2)離休幹部安置單位證明、本人離休證;(3)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4)隨離休幹部當地安置的配偶及待業子女、未成年子女證明,到安置單位所在地分局審批,由分(縣)局主管局長批准後,到派出所落戶。
各地駐烏辦事處工作人員落戶:
由申請落戶單位持自治區、市政府的批文和落戶人員花名冊到現住地分局審批,由分局主管局長批准後,到派出所落戶。
科技人員家屬落戶:
由本人或單位持(1)從事廳(局)證明;(2)被投靠人單位證明;(3)結婚證;(4)投靠人原籍戶籍證明,到現住地(縣)局審批,由分(縣)局主管局長批准後,到派出所落戶。
部隊隨軍家屬落戶:
由本人或所在部隊持(1)師以上政治部門批准隨軍證明;(2)幹部家屬隨軍審批報告表兩份;(3)本人任職命令原件、入伍登記表復印件、軍官證、結婚證;(4)投靠人原籍證明,到現住宅區地派出所申報,審核後報分(縣)局審批,由分(縣)局主管局長批准後,到派出所落戶。
部隊幹部調動家屬隨遷落戶:
由本人或單位持(1)軍隊幹部調動行政介紹信;(2)調入部隊證明及任職命令;(3)軍官證、結婚證;(4)隨遷人員原籍戶籍證明;(5)原隨軍「幹部家屬隨軍審批報告表」復印件,到分(縣)局審批,分局批准後到派出所落戶。
落實政策人員落戶
由單位或本人持(1)縣級以上政府部門的平反決定;(2)接受單位或街道辦事處的證明,由分(縣)局主管局長批准後,到派出所落戶。
轉業幹部及隨遷家屬落戶:
由本人持(1)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辦出具的「軍隊轉業幹部戶介紹信」;(2)本人「轉業證」、接受單位證明;(3)結婚證、戶口遷移證;(4)安置部門出具軍隊轉業幹部家屬隨遷落戶證明到分(縣)局審批,分(縣)局批准後,到派出所落戶。
幹部、工人調動人員落戶:
由本人或單位持(1)人事、勞動部門的調令;(2)《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3)接受單位證明到分(縣)局審批准後,到派出所落戶。
招工、招幹人員落戶:
由本人或單位持(1)錄用通知書(5聯單);(2)勞動、人事部門招干、招工文件;(3)接受單位證明;(4)招工、招干登記表;(5)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到分(縣)局審批,分(縣)局審批後,到派出所落單位集體戶。
收養小孩落戶:
由收養人持(1)收養證原件及復印件;(2)收養人申請,到派出所提出申請,經派出所審核後,報分(縣)局審批,由分(縣)局主管局長批准後,到派出所落戶。
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異地落戶:
由本人持(1)釋放證、解除勞教或少管證明書;(2)在烏市直系親屬的戶口簿;(3)在烏市直系親屬的單位或街道辦事處證明,到現住地派出所申報審核後報分(縣)局審批,經分(縣)局主管局長批准後,到派出所落戶。
華僑港澳台胞落戶:
(1)憑出入境管理部門出具《華僑回國定居證》並加蓋全國統一使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印章,憑此證辦理落戶手續;(2)港澳台胞回內地定居憑《回鄉證》由本人持上述證明到現住地派出所申請,經審核報分(縣)局審批,由分(縣)局主管局長批准後,到派出所落戶。
出國、留學、探親返回人員:
由本人或單位持(1)本人護照、出境卡、單位證明;(2)因公出國、出境工作的,憑縣以上政府外事辦恢復戶口證明;(3)因私出國出境、留學、進修的憑市公安局外事處出具恢復戶口三聯單,到現住地派出所申請,經審核後報分(縣)局審批,由分(縣)局主管局長批准後,到派出所恢復戶口。
補錄:
憑(1)本人申請;(2)本人戶口簿或遷移證;(3)戶籍調查報告(包括戶口檔案資料和原居地調查)由戶籍警調查核實後,填《補漏登記表》,經所長審核簽字,到分(縣)局審批,由分(縣)局主管局長批准後,到派出所補錄。
出生日期、族別變更、更正:
由本人持(1)本人申請;(2)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出生醫學證明、區、縣兩勞動部門職工出生年月認定表或區、市民委族別認定證明,到現住地派出所申報,由戶籍警查戶籍檔案,確屬工作失誤填錯的,填寫變更審批表,經派出所審核後報分(縣)局審批,由分(縣)局主管局長批准後,到派出所變更、更正。
本市入伍的復員軍人(包括退回、開除)人員落戶:
由本人持1、本人退伍證;2、戶口簿到入伍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戶口內勤查核注銷記錄,列印戶籍證明報所長,由派出所主管所長批准後,恢復戶口。
入學前系本市常住戶口的高校畢業生落戶:
1、畢業證;2、戶口遷移證;3、戶口簿到派出所申報,戶口內勤民警查核確有遷移登記,列印戶籍證明報所長審批後,應當場恢復戶口。住址跨所變動的,先落戶口後遷出。
大中專院校、技校招生落戶:
1、入學時選擇戶口遷入烏市的,由學校派專人(1)大中專院校招生計劃或技校招生計劃;(2)遷移證;(3)花名冊;(4)錄取通知書到派出所辦理集體戶口,戶口內勤直接辦理落戶。
2、入學時不願意將戶口遷入烏市的外地生源學生,憑居民身份證、招生花名冊由學校派專人持上述材料到學校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暫住登記。
大、中專學生轉學、退學落戶:
自治區范圍內辦理轉學的憑自治區教委主管部門批准文件,跨區辦理轉學的憑轉出地和轉入地省級高教部門批准文件辦理,學生因故退學的,憑學校批准文件,到當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由當地派出所民警審核後,所長批准辦理落戶。
勞改、勞教注銷:
自2003年8月7日起,取消被判處徒刑、被決定勞動教養人員注銷戶口的規定,以往已注銷戶口的被判處徒刑、被決定勞動教養人員、需要恢復戶口的,仍按原有規定執行。
參軍注銷:
1、入伍通知書;2、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持上述證明到派出所由戶口內勤直接辦理戶口注銷手續,收繳居民身份證。
出國、(境)人員戶口:
取消出國、出境一年以上人員(在國外、境外定居的除外)戶口的規定。
自2003年8月7日起,取消出國、出境一年以上人員(對於以往已注銷在國外、境外定居的除外)注銷的規定。對於以往已注銷戶口的人員,若要恢復戶口的,仍按原有政策。對於已在國外,境外定居的人員,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注銷其戶口。
死亡注銷:
由家屬持1、死亡醫學證明書;2、戶口簿、身份證,到派出所由戶口內勤直接辦理戶口注銷手續。
高校錄取學生遷出:
由本人持1、戶口簿;2、入學錄取通知書到派出所由戶口內勤直接辦理戶口遷出手續。
刑滿釋放、解除勞教、解除勞教本市人員落戶:
由本人持1、釋放證、解除勞教或少管證明書;2、戶口簿到原注銷戶口派出所申報,經戶口內勤查核注銷記錄,由主管所長批准後,恢復戶口。

新出生嬰兒落戶須知

凡2003年8月7日以後出生的嬰兒:
1、隨父母自願選擇。
2、出生證、准生證各復印件一份(落戶時必須帶上原件)兩證章子必須蓋全。
出生證(蓋章處指婦幼保健站)准生證(蓋章處指辦事處計劃生育辦公室)
3、三個月內新出生的嬰兒直接落戶,超過三個月經所長審批方可落戶。
4、結婚證復印件。

父母投靠子女條件及申請落戶材料

1、投靠人女性滿55歲,男性60歲。
2、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出具身邊無子女照顧證明。
3、個人落戶申請。
4、投靠人原籍出具戶籍證明。
5、被投靠人單位證明或辦事處證明。
6、被投靠人身份證復印件。
7、離退休證原件及復印件。

子女投靠父母條件及申請落戶材料

1、子女不得超過十八周歲。
2、個人落戶申請。
3、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出具戶籍證明。
4、被投靠人單位證明及辦事處證明。
5、被投靠人當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證明。
6、父母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

夫妻投靠條件及申請落戶材料

1、結婚滿四年。
2、個人落戶申請。
3、投靠人原籍出具戶籍證明。
4、非農業戶口(派出所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無業證明,兵團戶口出具兵團社會保障局無業證明)。
5、被投靠人單位證明或辦事處證明。
6、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7、雙方身份證復印件。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❽ 如何辦理上海戶口

外省市職工轉移進滬工作的初審
一、辦事條件從外省市轉移到本市工作的對象必須是非農業戶口,身體無嚴重疾病,能堅持正常工作,與外地所在地工作單位具有勞動關系的在職職工(不含鄉鎮企業職工),男性55周歲以下,女性45周歲以下並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夫妻長期兩地分居(六年以上),配偶、子女在滬,單身一人在外地工作的。
2、原戶口從上海遷出的職工,已喪偶或大齡未婚的。
3、原戶口從上海遷出,現已離婚的職工,若離婚後獨身三年以上,且子女已回滬入戶,本人在當地生活或上海家庭確有困難的,可酌情照顧回滬。
4、老人在滬無子女且無成年第三代照顧的,可允許外地未婚子女或成年第三代一人來滬照顧老人。無未婚子女或成年第三代的,可酌情照顧一名在外地工作的已婚子女(或一對夫妻)回滬。

二、辦事所需的手續、材料及相關文件
(1)外省市縣以上勞動部門發的職工調動聯系函、表;
(2)由公安部門提供的本人、在滬家庭戶口本或戶籍資料(原件、復印件);
(3)上海接收單位同意接收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證明(註明單位地址、聯系人、電話)、提供單位上月職工社會保險基金結算表(復印件);
(4)在滬入戶地址房票本(原件、復印件)、戶主同意接收入戶證明;
(5)結婚證或離婚證(原件、復印件)、子女戶籍情況證明(獨生子女的提供獨生子女證明原件、復印件);
(6)夫妻雙方提交申請報告;
(7)調動者為滬籍職工的,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從上海遷往外地的戶籍資料證明;
(8)街道辦事處提供的在滬家庭困難情況證明、父母為外省市滬籍職工的證明等;
(9)其他所需材料。

❾ 如何辦理上海戶口(老公上海戶口)

你老公要是上海戶口而你不是的話 那你要等10年才能轉成上海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