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出院半年了,還能去醫院復印病歷了嗎
可以,醫院的病歷可以保存很多年的。有法律規定的。所以只要出院七天以後,就可以復印病歷了。需要自己花復印費用。
B. 出院後幾天可以復印病歷到哪個部門復印
一般情況下出院後7天就可以復印病歷,應該在該醫院檔案室去復印。1、病歷復印製度是指衛生部和國家中醫葯管理局根據其所頒布的《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施行的醫療機構設置專門部門或者配備專職人員,具體負責為患者提供病歷進行查閱、復制及封存的制度。2、發生醫療事故爭議時,醫療機構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職人員應當在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場的情況下封存死亡病例討論記錄、疑難病例討論記錄、上級醫師查房記錄、會診意見、病程記錄等。封存的病歷由醫療機構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職人員保管。封存的病歷可以是復印件。
C. 病人復印病歷規定
法律分析:一、住院病歷復印時間: 根據我院工作實際及相關規定,原則上我院住院病人復印病歷的時間為患者出院 72小時後。
二、住院病歷復印唯一合法地點:病案復印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將病歷在其它地方復印(復印時間:本院正常辦公時間)。
三、病歷復印合法人員:根據相關法規,以下四種人為病歷復印的合法人員,病歷屬於患者的隱私 ,其他人員無權復印患者的病歷
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亡患者近親屬或其代理人;
3、保險機構;
4、公檢法部門。
法律依據:《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
第七條 醫療機構應當建立門(急)診病歷和住院病歷編號制度,為同一患者建立唯一的標識號碼。已建立電子病歷的醫療機構,應當將病歷標識號碼與患者身份證明編號相關聯,使用標識號碼和身份證明編號均能對病歷進行檢索。
門(急)診病歷和住院病歷應當標注頁碼或者電子頁碼。
第八條 醫務人員應當按照《病歷書寫基本規范》、《中醫病歷書寫基本規范》、《電子病歷基本規范(試行)》和《中醫電子病歷基本規范(試行)》要求書寫病歷。
D. 為什麼住院病歷在出院的時候不能被復印,一定要等到歸檔一個星期
因為按照衛生部下發的《病歷書寫基本規范》來說,病人出院的時候,病歷還沒有完成。
病歷在病人出院後,經治醫生書寫完先給上級醫生審簽,然後質控醫生/護士把關,然後送病案室審核,病案室檢查如有問題反饋給醫生,修正後確認無誤後歸檔,這個時候歸檔後的所有病歷資料才稱之為病案。正常流程上歸檔後的病案才可以對外提供復印。這個流程一般三到七個工作日。
詳細解讀
歸檔前修改完善病歷是國家衛健委病歷書寫規范里規定的正常行為,歸檔後的病案才是不能修改了,這個時候才會允許病案復印。病人出院時往往只能帶走出院小結和費用清單。
如需轉院治療,可以和醫生商量,提前復印一些客觀病歷,比如檢查檢驗報告單,但是如果要復印正本病歷,正常情況下醫生無論如何都不會答應的,上級醫生沒審簽之前,這份病歷相當於沒有寫完。
E. 為什麼要21天後才能列印病歷
一般情況下出院兩周左右,便可以病案室復印病歷。出院的時候最好咨詢自己的主治醫師,具體需要多長時間才能復印病歷,每個醫院時間都會有出入。根據衛生部《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十三條 醫療機構應當由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負責受理復印或者復制病歷資料的申請。受理申請時,應當要求申請人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一)申請人為患者本人的,應當提供其有效身份證明;
(二)申請人為患者代理人的,應當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申請人與患者代理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
(三)申請人為死亡患者近親屬的,應當提供患者死亡證明及其近親屬的有效身份證明、申請人是死亡患者近親屬的法定證明材料;
(四)申請人為死亡患者近親屬代理人的,應當提供患者死亡證明、死亡患者近親屬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死亡患者與其近親屬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申請人與死亡患者近親屬代理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
(五)申請人為保險機構的,應當提供保險合同復印件,承辦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證明材料;患者死亡的,應當提供保險合同復印件,承辦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死亡患者近親屬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證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F. 出院後幾天才能復印病歷
一般的醫院都是這樣的,是七個日常工作日,不包括休息日和節假日,擔是有的醫院你出院時可以各醫生或病案室說好,說你要加急,他們就會給你提前上3天左右復印。
G. 上海黃浦區九院提病案我出院三個多月了現在本人去拿可以隨時拿到手嗎
如果你想提病案的話,既然已經出了三個月,想去拿的話,隨時可以拿的,只要帶著你的身份證就可以去檔案室那裡面提出來的。
H. 為什麼病歷要15天後才能復印
因為出院以後病歷要經過歸檔、審核等等流程。
病歷的復印時間看醫院規定,不同醫院規定復印的時間不同,一般是出院後一周才可以復印,具體咨詢當地醫療結構,建議去醫院醫務科。病人出院以後需要住院的醫生和護士對住院病例進行審核,整理還有就是住院的費用需要進行結算這些程序全部做完。
復印病歷需要哪些材料:
一般來說,所需要的材料需要根據申請復印病歷的人來決定,大概分為以下四種:
1、申請人為患者本人:需帶身份證原件、出院結算發票。
2、申請人為患者代理人(如親人、朋友):需帶患者和代理人兩人的有效身份證原件、委託書、出院結算發票。
3、申請人為死亡患者近親屬的代理人:需帶直系親屬和近親屬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原件、直系親屬的授權委託書、村委或單位開具的死亡患者與直系親屬的法定關系證明、出院結算發票。
4、申請人為死亡患者直系親屬:需帶患者死亡證明、直系親屬的有效身份證原件、村委或單位開具的死亡患者與直系親屬的法定關系證明、出院結算發票。
I. 復印病歷有時間期限嗎
復印病歷有時間期限,歸檔住院病歷的復印在病人出院後7個工作日起受理,由病案室負責辦理。病人住院期間需復印病歷的,應當由病區指定專門人員負責陪同復印。一般情況下出院後7天就可以復印病歷,應該在該醫院檔案室去復印。
病歷復印製度是指衛生部和國家中醫葯管理局根據其所頒布的《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施行的醫療機構設置專門部門或者配備專職人員,具體負責為患者提供病歷進行查閱、復制及封存的制度。允許復印的病歷資料包括:門(急)診病歷;住院病歷中的入院記錄、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單)、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治療)同意書、手術同意書、麻醉記錄、病理報告、出院記錄。
發生醫療事故爭議時,醫療機構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職人員應當在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場的情況下封存死亡病例討論記錄、疑難病例討論記錄、上級醫師查房記錄、會診意見、病程記錄等。封存的病歷由醫療機構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職人員保管。封存的病歷可以是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