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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借款糾紛法院多久判決

發布時間: 2022-07-20 14:27:18

1. 民間借貸一般開庭後多久下判決書

法律分析:在民間借貸糾紛中,法院對案件立案受理後,會盡快安排開庭時間並將傳票等法律文書送達給原、被告雙方,如果能夠直接送達,那麼就能准時開庭;若無法直接送達,就可能會涉及到公告送達,民間借貸糾紛的公告期為兩個月,公告期到了就能開庭;庭審結束後,隨即會向雙方送達民事判決書,不論是開庭,還是下判決書,都會在法律規定的審理期限內完成。適用普通程序的一審案件,一般情況下審理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最長不超過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序的一審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二審案件的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經過延長的,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2. 民間借貸糾紛開庭後多久下判決書

法律分析:民間借貸糾紛開庭後下判決書的時間會因法院審理程序的不同而有所區別。

如果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民間借貸糾紛,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如果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民間借貸糾紛,則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批准。

如果是民間借貸糾紛判決後上訴的二審,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裁定上訴的二審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此外,當日開庭宣判的,應當在開庭後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八條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

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法院。

宣告離婚判決,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

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七十六條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3. 民間借貸糾紛開庭後多久出判決結果

法律分析:民間借貸開庭後,下判決書的時間:適用普通程序的一審案件,一般情況下審理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延長的,總共最長不超過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序的一審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二審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經過延長的,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八條 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法院。宣告離婚判決,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

4. 民間借貸立案多久能出判決書

民間借貸立案後一般在六個月內能開庭。法院一般需要在六個月內及時開庭並依法審結案件。如果法院是採用簡易程序來審理案件的,則需要在三個月內開庭並審結案件。具體的開庭日期由法院在審理期限內合理地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八條
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
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法院。
宣告離婚判決,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5. 民間借貸案件從起訴到法院判決一般需要多長時間

一般需要六個月。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的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適用特別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0日內或公告期滿後30日內審結(選民名單案件必須在選舉前審結);審理上訴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作出終審判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上述審限的,報本院院長批准。

(5)上海借款糾紛法院多久判決擴展閱讀

1、刑事案件的審限: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兩個月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第二審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後,應當在兩個月以內審結;

重大犯罪集團案件、流竄作案的重大復雜案件以及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復雜的刑事案件,一審、二審的審限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三個月和兩個月。

2、行政案件的審限:人民法院應當在行政案件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作出第一審判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高級人民法院批准;髙級人民法院需延長審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審理上訴案件,應在收到上訴狀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終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