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公租房申請條件及流程
法律分析:1、上海公租房申請條件:為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的輪候家庭。有上海的城鎮戶口,家庭人均住房的使用面積小於等於15平方米;三口之家並且家庭年收入小於等於10萬元;四口之家並且家庭年收入小於等於13萬元。外省市戶口在上海連續穩定工作有一定的年限, 並且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同時家庭收入符合上條規定標准,並且能夠提供同期暫住證明、繳納住房公積金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本人及家庭成員在本市均無住房的人員。
2、上海公租房申請流程: 需要申請的家庭需要帶齊相關資料到相應的街道辦事處或者是鄉鎮人民政府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出相應的公租房申請。申請家庭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是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需要到已經申請的家庭進行家庭收入、資產、常住人口和住房狀況進行初步的審核及公示。到當地區或者縣級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進行復審、公示和認定。上海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進行備案。
上海公租房較為便宜,所以會有大量的困難人士住進去,對於工作收入不充足的人來說非常合適。同時也滿足了當地沒有能力購房和外地居住的需求。
法律依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2. 怎樣申請上海公租房
一、個人申請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者持有《上海市居住證》達到2年以上(之前持有《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年限可合並計算)且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金達到1年以上;2、與本市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3、在本區無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因結婚分室居住有困難的人均面積可放寬到20平方米,住房面積的計算標准,按本市相關規定執行;4、申請時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政策。二、單位申請人必須為設立在本區范圍內的各類單位或團體,由單位負責繳納住房租金,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可以優先申請:1、對本區社會事業發展有重大影響的單位,如:醫療、教育、科研等機構;2、符合本地區產業發展導向,政府重點扶持的現代服務產業、信息產業等企業;3、上一年度年納稅總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單位;4、因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引進各類特殊人才的單位,也可以單位申請的方式提出申請。
【法律依據】
《公用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八條申請人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核實其申報信息。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受理,並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對在開發區和園區集中建設面向用工單位或者園區就業人員配租的公共租賃住房,用人單位可以代表本單位職工申請。
3. 外地人在上海怎麼申請廉租房
法律分析:1、申請家庭成員之間具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且共同生活;2、申請家庭成員在本市實際居住,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滿3年,且具有申請所在地城鎮常住戶口滿1年;3、申請家庭人均居住面積低於7平方米(含7平方米);4、3人及以上申請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於2500元(含2500元)、人均財產低於90000元(含90000元),2人及以下申請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於2750元(含2750元)、人均財產低於99000元(含99000元);5、申請家庭成員在申請前5年內未發生過出售或贈與住房而造成住房困難的行為。
法律依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4. 上海公租房在哪裡申請的
上海公租房只有符合法律規定的申請條件才能申請。上海公租房申請要求是申請人必須符合法律所規定的申請主體;申請人的收入必須符合申請的標准;外來人員需要申請公租房的,還需要滿足就業達到申請要求規定的年限並且有居住證。
【法律依據】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申請人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核實其申報信息。
5. 上海申請公租房需要什麼條件
上海公租房申請條件是:申請人年滿18周歲,在主城區有穩定工作和收入來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規定收入限制的無住房人員、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3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等。
【法律依據】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6. 如何申請公租房
申請公租房需要什麼條件和資料
1、首先我們要說的是申請公租房時要帶的相關資料,有身份證、如果是外地來的話還需要暫住證、租房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合同上需要寫上你和房東姓名,電話號碼,身份證號碼等相關信息,還需要街道辦事處居委會開具的入住證明、公租房申請表、戶口本。小編在這里還要提醒大家的是,已經結婚了的還需要提供結婚證,戶口本。
2、接下來我們要說的是申請條件。需要已滿18周歲,有一份穩定的工作。在這里穩定的工作是指與自己所在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在主城區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的社會保險費的人員;如果是個體工商戶的話也可以。雖說要有穩定的收入才可以申請,但是收入也不能過高,有一定的收入限制標准。
3、收入限制標准指的就是單身人士月收入不高於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於3000元,超過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於1500元。但標准並不是一直都是這樣保持不變的,政府會根據經濟發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價等因素的變化定期調整,並向社會公布。
怎麼申請公租房
1、受理。材料准備齊全之後,可以到有關部門進行受理,對於申請材料齊全的,可以先給予受理,並出具相關憑證。受理完之後就可以初審了,初審的時間還是很快的,基本上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初審機構完成初審,提出初審意見。合格的話會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復審;不合格會把理由以書面形式告知申請人。
2、復審。復審是對於初審合格的人來說的,市公租房管理局在收到初審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提出復審意見。如果合格的話會進行公示;不合格會把理由以書面形式告知。這個和上面初審出結果的方式差不多。復審合格公示的話,內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的相關信息等。對公示有異議的,可實名舉報,會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查。
3、輪候。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進入申請人輪候庫,申請人在公租房信息網可以進行查詢的。輪候期間,如果 申請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數等情況發生變化,要主動提出,並重新審核。基本的公租房的申請步驟就是這樣了。
總的來說,如果你滿足基本的申請條件的話是可以申請成功的,而且建議大家在申請之前可以在網上或者去相關部門詢問一下相關注意事項,對想要辦理的朋友們會有一定的幫助。
7. 上海申請公租房條件是什麼
上海申請公租房的條件一般如下:申請人通常需要年滿18周歲,在主城區有穩定的工作和收入,可以支付租金。並且符合政府規定的收入限制的無住房人員、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是低於13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大中專院校及職校畢業後就業、進城務工和外地來主城區工作的無住房人員。
【法律依據】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八條 申請人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核實其申報信息。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受理,並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對在開發區和園區集中建設面向用工單位或者園區就業人員配租的公共租賃住房,用人單位可以代表本單位職工申請。
8. 上海申請公租房需要什麼條件和資料
上海申請公租房需要條件如下:
1、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者持有《上海市居住證》達到2年以上(之前持有《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年限可合並計算)且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金達到1年以上;
2、與本市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
3、在本區無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因結婚分室居住有困難的人均面積可放寬到20平方米,住房面積的計算標准,按本市相關規定執行;
4、申請時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政策。
公租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設標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進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租房不是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於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殘疾人。還有一些從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群體。
公租房申請材料如下:
1、本人手寫申請書(黑色水性筆書寫,簽名按手印);
2、申請人+共同申請人(除申請人之外的家庭成員或合租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兩面);
3、申請人+共同申請人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4、婚姻證明。單身/離異/喪偶的,需民政局婚姻登記機構開具單身證明;離異人員離婚協議書,房屋財產分割證明(法院判決);已婚人士的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5、收入證明(所有成員均須出具,證明要求原件)。有工作單位人員,工作收入證明(申請社區發放)+近12個月工資存摺明細/銀行對賬單(要求:加蓋單位公章及財務章);靈活就業人員,單位證明(註明:單位地址、電話、聯系人);無業人員,本人書面說明,門棟組長+居民代表證明+居住地社區+街道核實後蓋章;在校學生,出具學生證+在校證明(註明:入學時間,全日制/自修,大專/本科,學制年限);就業年齡段居民,均須出具有無繳納社保、醫保憑證;
6、房產證明。
【法律依據】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