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轉學學籍怎麼辦
學籍已經全國聯網,學生轉學需要學生學籍號和原學校的學校標識碼,到接收學校找學校的學籍管理員,登錄網上的學籍信息管理系統,辦理轉入學籍的手續申請。
為了方便群眾,學籍系統除了允許在校生狀態(休學除外)的學生辦理轉學及跨省就學業務外,還允許處於「出國」、「其他離校」、「退學」、「開除」等狀態的學生辦理此類業務。轉學完成後,學籍狀態不變,在轉入學校辦理相關手續後變為在校生狀態。
通過學籍系統辦理轉學,家長需要向轉入學校提供學生基本信息表和說明轉學原因的證明材料。其中,學生基本信息表可由轉出學校通過學籍系統列印,以證明學生學籍信息的真實性;說明轉學原因的證明材料即家長簽字的學生轉學理由說明。
需要注意的是,處於「休學」狀態的學生,須在原就讀學校辦理復學手續後再辦理轉學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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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學籍方面有問題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咨詢並解決
2014年,教育部發布通知教育部辦公廳的建立和完善工作機制來處理公眾投訴關於學校的管理地位的中小學生(焦Fundamental-Office信[2014]50),建立工作機制來處理公眾投訴,妥善處理各級學校地位公眾關心的問題。
省內各城市之間的轉移和業務辦理,按省級辦理(聯系電話見附件)。涉及市縣之間業務的,由市政府處理,並公布處理方式和電話號碼。
涉及縣內校際業務的,由縣級辦理,並公布辦理方式和聯系電話。只有一所學校的,由學校或縣級辦理,並公布辦理方式和聯系電話。只有在涉及跨省的情況下,才有必要請教育部進行協調。
Ⅱ 上海市中、小學生要轉學怎麼辦手續
一、小學轉學
1.學生家長或其他監護人向原就讀學校提出轉學申請.
2.原就讀學校對照《學籍管理辦法》第四章具體條件核准並出具"轉學聯系單"後,學生家長到准備轉入學校核准並加蓋教導處章,再交還原就讀學校.
3.原就讀學校接到加蓋接收學校教導處章的"轉學聯系單"後出具"轉學證明".
4.學生及家長持有效的轉學證明、戶口本、學生成長記錄冊、學籍卡(復印件)、健康卡、預防接種記錄卡等到轉入學校報到注冊.
5.持有本市藍印戶口的學生及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的引進人才人員的子女享受本市常住戶口學生同等待遇.
二、初中轉學
1.學生家長或其他監護人向原就讀學校提出轉學申請.
2.原就讀學校對照《學籍管理辦法》第四章具體條件核准並出具"轉學聯系單"後,學生家長到准備轉入學校核准並加蓋教導處章,再交還原就讀學校.
3.原就讀學校接到加蓋接收學校教導處章的"轉學聯系單"後出具"轉學證明".
4.學生家長需持有效的轉學證明、戶口本、房產證、藍印戶口本、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等有效證明到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辦理手續.
5.學生及家長持有效的轉學證明及戶口本、學生成長記錄冊、學籍卡(復印件)、健康卡、預防接種記錄卡等到轉入學校報到注冊.
6.持有本市藍印戶口的學生及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的引進人才人員的子女享受本市常住戶口學生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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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中小學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第三章轉學
第十三條(適用對象)
(一)義務教育階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轉學:
1.本市戶籍學生戶籍隨家長在本市內跨區遷移;
2.本市戶籍學生從外省(或境外)回本市就讀。
(二)義務教育階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登記,轉入本市有空餘學額的學校:
1.本市在籍學生居住地跨區變更;
2.符合本市當年度義務教育階段招生條件的非本市學籍學生。
具體轉學條件由各區教育行政部門依據相關規定和本區實際情況制定細則。
(三)普通高中學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轉入本市有空餘學額的普通高中:
1.學生為本市戶籍;
2.學生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3年且積分達到標准分值(學生信息須在本市居住證積分管理系統中查詢確認);
3.學生父母一方為在滬高校、科研機構博士後流動站(工作站)人員;
4.學生父母一方及學生本人持有《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證》。
本市范圍內普通高中在籍學生原則上不予轉學。因動遷等原因可申請轉入有空餘學額的普通高中,轉學學生當年參加本市中考分數須達到轉入學校當年的統一招生錄取分數。
Ⅲ 轉學學籍卡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1、打開學籍網,點學籍管理、日常管理、學籍異動申請、申請、點擊頁面中自己學校名、彈出的頁面中,輸入完整的對方學校名稱(必須准確),選擇學校類型,繼續在此頁面點擊查詢,會有對方學校信息、選中該學校,繼續按選擇鍵
2、輸入學生姓名、查詢、填寫帶鍵的所有信息(含重新編班信息)、保存—上傳異動證明材料。
3、學生學籍異動審核學校審核,就可以為該生辦理異動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第三條 義務教育必須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質量,使適齡兒童、少年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為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礎。
第四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並履行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
Ⅳ 小孩轉學,學籍怎麼轉
小孩轉學學籍可以在電子學籍系統轉移。
根據《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規定:
第十三條 學生學籍信息發生變化,學籍進行轉接或學生畢業(結業、肄業)時,學校應及時維護電子學籍系統中的有關信息,並將證明材料歸入學生學籍檔案。學籍主管部門應及時對學生學籍變動信息進行更新。
第十四條 學生轉學或升學的,轉入學校應通過電子學籍系統啟動學籍轉接手續,轉出學校及雙方學校學籍主管部門予以核辦。
轉入、轉出學校和雙方學校學籍主管部門應當分別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學生學籍轉接。
第十五條 學生辦理學籍轉接手續後,轉出學校應及時轉出學籍檔案,並在1個月內辦結。
第十六條 學生轉學或升學後,轉入學校應當以收到的學籍檔案為基礎為學生接續檔案。
第十七條 特教學校學生轉入普通學校隨班就讀,或普通學校隨班就讀殘疾學生轉入特教學校就讀的,其學籍可以轉入新學校,也可保留在原學校。
進入工讀學校就讀的學生,其學籍是否轉入工讀學校,由原學校與學生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商定。
相關規定:
根據《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規定:
第二十七條 學校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校長和相關人員責任:
一、不為已接收學生建立學籍檔案的;
二、以虛假信息建立學籍或學籍檔案的;
三、不及時把學籍變動信息納入學籍檔案的;
四、不及時報告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輟學情況的;
五、接收學生不為其辦理轉學手續的;
六、不按規定為學生轉接學籍檔案的;
七、泄露或非法使用學生學籍信息的;
八、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其他行為。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Ⅳ 轉學後學籍怎麼弄
您好,很高興為您回答!
孩子在上學階段,會隨著家庭的搬遷,升學或者其他原因結束原學校階段的學習生活,到別的省份或者直轄市開始新的學習,而在跨省轉學這個過程中,孩子的學籍遷出、轉接應該是家長最關心的問題。
家長在辦理轉學、異地升學的過程中,往往會忽略以下幾個問題:孩子在原學校是否有學籍?學籍信息是否正確?學籍狀態是否正常?這些問題往往會導致轉學辦理不成功。
首先,家長在轉學前一定要和原學校確認孩子是否有學籍。
按照教育部規定小學一年級新生辦理入學手續後,學校就要為其建立學籍,通過電子學籍系統申請學籍號。學籍號以學生居民身份證號為基礎,全國唯一,終身使用。無論學生辦理轉學、中考輔導小升初網上試報名、高考報名都需要用到學籍號。
然後確定接收學校,並提交轉學申請表及相關的在原學校學習的證明材料,列印學籍卡。
那麼沒有學籍怎麼辦?沒有戶口的孩子是否可以建立學籍?
確認沒有學籍的,家長提供戶籍資料到學校申請補建學籍,學校會按全國查重補建流程予以補建學籍。沒有戶口的由學校開具「無身份證就讀證明」,按照姓名、性別、出生日期進行學籍注冊。
其次,家長要和學校確認學籍信息是否正確,學籍信息有變更的要及時聯系學校更新。
(一)學籍注冊時一定要提供真實信息,不得以虛假信息或借用他人身份證建立學生學籍。
(二)學生學籍檔案中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籍貫、身份證號等信息,必須與《居民戶口簿》的信息一致。不得隨意更改。如確需更改,由家長憑《居民戶口簿》或其他證明文件向學校提出申請,並附《居民戶口簿》復印件或其他證明復印件,由學校審核變更學籍信息,並報學籍主管部門核准。
在確定好相關學籍沒有問題後,家長聯系轉入學校或轉入學校教育局,咨詢好轉至該校需要准備的材料。根據地方政策確認轉學申請表蓋章等事宜。
最後家長將跨省轉學相關材料交給轉入學校的老師,並務必提供准確信息,如姓名、全國學籍號、轉出省份、學籍狀態等。信息填寫錯誤,會導致學籍系統校驗不通過,跨省轉學申請異常結束。
准入學校校驗成功後,會對學籍進行續接,保證孩子的學籍正常在檔。
Ⅵ 請問小學生轉學在哪裡辦理學籍卡
到原就讀學校辦理相關轉學手續(領取學籍卡、義務教育卡、轉學證明等)。
辦理流程:家長或監護人向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中心、或學區、教委辦)同意後向學校(中心、學區、教委辦)領取申請表,填寫相關內容。申請表填好後,由轉入(出)或借讀學校及學區(教委辦)審核簽蓋章後,交縣(區、市)教育局初教股審核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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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表由轉入(出)或借讀學校及學區(教委辦)審核簽蓋章後,交縣(區、市)教育局初教股審核蓋章。應提供的材料:
①申請表;
②學籍卡原件;
③義務教育登記卡;
④轉學證明書或轉出回執;
⑤轉學須提供戶口簿原件等材料。
Ⅶ 轉學學籍卡怎麼辦
辦理方法:入學後,學校方根據新生入學登記個人信息的卡片。
一張學籍卡上應該註明:學生所屬高校、院系及專業,姓名,性別,學號,年級等。而且大多數院校的學籍卡都會印有該生彩色照片。
一般來講,學籍卡用於高校中的各類考試,以便監考人員確定考生身份,判斷是否本人,是否替考、代考,是防止考試作弊的一種手段。
大多數學籍卡都帶有一定的防偽標志或者記號,以防仿造。學籍卡一般由高校教務處製作並於新生入學時下發的每一名新生手中,以便新生參與未來各種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