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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民政局有哪些部門

發布時間: 2022-08-18 19:15:48

Ⅰ 民政部門包括哪些部門

民政部門包括:

辦公廳、政策法規司、社會組織管理局(社會組織執法監察局、社會工作司)、社會救助司、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司、區劃地名司、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社會事務司、規劃財務司、國際合作司、人事司(機關黨委)、離退休幹部局。

民政部門是主管社會行政事務的常設國家行政機構。民政,是主管民間社會事務的行政部門,一般包括婚姻登記、救災救濟、優撫安置、擁政愛民、區劃地名、老齡工作、低保、福利、慈善、殯葬、救助等。機構設置:國家級設民政部,省(自治區)級設民政廳,市縣級設民政局,鄉鎮設社會事務辦公室。

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履行著「上為政府分憂,下為群眾解愁」的重要職能,主管救災救濟、雙擁優撫安置、民間組織管理、基層政權建設、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

(1)上海民政局有哪些部門擴展閱讀:

主要職責:

(1)制定民政發展的計劃、方針、政策,起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部門規章制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

(2)依法承擔由社會組織、基金會和非企業單位依法登記、管理和監督的職責。

(3)制定優惠政策、標准和方法,制定退役軍人、復員幹部、離休幹部、退役軍人的政策和計劃,制定烈士獎勵辦法,組織指導。支持軍隊和上級下屬的工作,承擔支持軍隊、上級下屬、支持政府和全國人民領導班子的具體任務。工作。

(4)制定救災政策,組織和協調救災工作,組織建設自然災害緊急救援體系,組織災害情況核實和統一公布,管理和分配中央救災資金。物資,監督使用,組織和指導救災捐贈,承擔國家減災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5)率先制定社會救助計劃、政策和標准,完善城鄉社會救助制度,負責城鄉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濟和救濟工作。

Ⅱ 民政局是什麼性質單位都有哪些下屬單位

1、民政局的性質: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

2、民政局的下屬單位:民政信息中心、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委員會辦公室、福利企業管理辦公室、慈善總會、社會福利院、社會福利中心、殯儀館、兒童福利院、救助管理站(流浪兒童救助保護中心)、幫扶救助服務中心、軍用飲食供應站、革命烈士紀念館、軍隊離休退休幹部服務管理中心、老年活動中心、殯葬管理所、養老服務指導中心。

拓展資料

民政局辦公室職責:

1、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政務工作,協調各科室和直屬單位工作;

2、負責綜合調研工作;

3、負責草擬有關民政行政管理的規范性文件;

4、制訂全縣民政工作年度計劃;

5、負責文秘、信息、宣傳、督查、檔案、信訪、保密、保衛、辦公自動化、後勤保障等工作;

6、指導、監督全縣民政行政執法工作;

7、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工作;

8、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計劃的編制和執行情況的檢查、監督;

9、負責預算內民政事業經費的使用、管理、監督;

10、負責全縣民政業務綜合統計工作;

11、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控購物資和會計事務的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民政系統財務、統計業務的指導、培訓工作。

Ⅲ 民政局有幾個部門

法律分析:有辦公室,社救科,優撫安置科,社會事務科和老齡辦。

法律依據:《民政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第三條 民政部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民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一)擬訂民政事業發展法律法規草案、政策、規劃,制定部門規章和標准並組織實施。(二)擬訂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三)擬訂社會救助政策、標准,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四)擬訂城鄉基層群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五)擬訂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標准,負責報國務院審批的行政區劃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審核工作,組織、指導省縣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地名管理工作,負責重要自然地理實體以及國際公有領域、天體地理實體的命名、更名審核工作。(六)擬訂婚姻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婚俗改革。(七)擬訂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范並組織實施,推進殯葬改革。(八)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准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九)擬訂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十)擬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准,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十一)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福利彩票管理工作。(十二)擬訂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和標准,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十三)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任務。(十四)職能轉變。民政部應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群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地區、領域、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Ⅳ 民政局的下屬科室有哪些

民政局下設科室是區縣(級)民政局,像省市民政局都是設處,根據其職能劃分設置通常有以下科室。(註:各地民政局下設科室設置上並不相同,具體請以當地內設科室為准)

計劃財務科

擬訂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擬訂全區民政事業費管理辦法和民政財務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承擔區級民政經費的管理工作;承擔全區民政統計工作;編報本部門預算、決算,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財務會計制度建設、資金管理與監督及績效評價工作;對各項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實行財務監督;負責所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機關固定資產管理和後勤服務工作。

救災救濟科

組織協調救災、救助工作;承辦災情核查、評估會商和統一發布工作;承辦救災款物的管理、監督使用工作;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災民、災民毀損房屋修復重建和災民生活救助工作;具體負責全區救災物資儲備,組織指導全市救災捐贈,承擔區級救災捐贈款物的接收、管理工作;擬訂減災規劃,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防災減災工作。

民間組織管理科(行政審批服務科)

負責本部門所有行政審批事項和非行政審批項目的受理、審查、決定和有效監督;擬訂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實施辦法;承擔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和執法監察工作;指導全區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和執法監察工作;對境外非政府組織在轄區活動及轄區內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涉外活動實行報告和備案管理。

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科

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基層自治組織建設的法律法規和規定,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城鄉社區建設和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和社區幹部培訓工作,辦理鄉(鎮)以上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命名、更名、隸屬關系變更、鄉(鎮)政府駐地遷移、行政區域界線變更的審核上報工作;承擔全區行政區劃與標准地名資料的編輯、審核工作,指導並監督標准化地名使用工作。

優撫安置科

承辦擁軍優屬和優撫對象的撫恤、優待、補助及國家機關公務員傷亡撫恤工作;起草地方性優待撫恤辦法草案;承辦相關人員的傷殘審核上報工作;承辦烈士的審核和褒揚上報工作;貫徹國家、省的退役士兵、軍休人員安置政策,擬訂安置計劃;承擔全區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伍士官、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做好全區退役士兵培訓和就業服務工作。

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科(社會事務科)

擬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貫徹落實國家、省對社會福利企業的扶持保護政策並幫助協調督促;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措施;組織和指導社會捐助工作;參與擬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指導生活無著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收養工作;負責審批指導鄉村公益性墓地及骨灰存放處建設;審核建設公墓,加強公墓的規范化建設和管理,整頓和規范公墓經營活動,禁止非法經營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

(4)上海民政局有哪些部門擴展閱讀

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履行著「上為政府分憂,下為群眾解愁」的重要職能,主管救災救濟、雙擁優撫安置、民間組織管理、基層政權建設、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區劃地名等工作。

主要職責(節選)

(一)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民政事業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擬訂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監督實施。

(二)承擔依法對本市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進行登記和監督管理責任;指導區縣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

(三)擬訂本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准;擬訂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和福利彩票銷售管理辦法;指導福利彩票銷售及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指導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群體的權益保障工作;負責建設征地超轉人員管理工作。

Ⅳ 民政局有哪些部門

民政局內設機構是:計財科、社會事務科、民間組織科、優撫科、社救科、辦公室;外設機構是:老齡辦、福利企業辦、婚姻登記處、烈士管理處、干休所、光榮院、福利院、老年公寓、救助管理站、殯葬管理所、殯儀館。

Ⅵ 上海市民政局的介紹

上海市民政局,是上海市人民政府的組成部門,工作內容涉及到救助、慈善、社會事務、婚姻登記、區劃、優撫、老齡、殯葬、救濟、地名、社會福利等多類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

Ⅶ 上海市民政局的局屬單位

上海市第一社會福利院
上海市第二社會福利院
上海市第三社會福利院
上海市第四社會福利院
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衛生中心
上海市民政第二精神衛生中心
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衛生中心
上海市榮譽軍人療養院
上海市兒童臨時看護中心
上海市黃山幹部療養院
上海市老齡事業發展中心
上海市老年人法律服務中心
上海老年對外交流中心
上海市殯葬服務中心
上海市龍華殯儀館
上海市寶興殯儀館
上海市益善殯儀館

Ⅷ 上海市閔行區民政局的局屬單位

閔行區民政局下屬事業單位14個,主要職能:
(一)閔行區社會福利院
負責收養、安置社會孤老、退休職工和殘疾兒童,做好各種收養對象的醫療、服務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收養老人開展各項康復活動。
地址:七莘路700號郵編:201100
(二)閔行區第二社會福利院
負責收養、安置社會孤老、退休職工和殘疾兒童,做好各種收養對象的醫療、服務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收養老人開展各項康復活動。
地址:蘭坪路37號郵編:200240
(三)閔行區軍隊離休退休幹部管理服務中心
負責軍隊離退休幹部的接收、安置和服務管理工作,組織軍隊離退休幹部開展學習和各種有益的文體活動。
地址:莘潭路莘松二村49號郵編:201100
(四)閔行區福利企業管理所
負責本區社會福利企業監督、指導、協調、服務和管理工作;負責做好福利企業的審批、年檢和技術改造、項目引進、生產許可證發放、資金調節等服務工作;負責培訓福利企業的管理人員。
地址:莘建路143號郵編:201100
(五)閔行區殯葬管理所
貫徹落實《殯葬管理條例》,監督、檢查有關單位和個人執行殯葬法規情況,負責監督、管理生產、銷售喪葬用品的單位,對區殯儀館、公墓及骨灰寄存單位進行業務指導和服務質量的監督,負責指導鎮、街道「紅白理事會」群眾組織;清理整頓農村亂葬亂埋骨灰行為;做好殯葬改革、反對封建迷信的宣傳工作。
地址:七莘路750號郵編:201100
(六)閔行區救助管理站
負責對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實行救助,做好勸導、聯系工作,幫助受助人員返回原籍。
地址:滬閔路1774號郵編:201109
(七)閔行區社會保障辦公室
貫徹執行區社會救助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劃、計劃和決定;指導和監督鎮、街道社會救助工作;建立區、鎮兩級社會保障救助網路;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做好特殊對象的救助幫困工作;協調各類社會資金,充分發揮救助的幫困作用。
地址:七莘路680號郵編:201100
(八)閔行區烈士陵園
負責維護、管理革命烈士紀念建築物;負責收集整理、編輯、出版革命烈士事跡和傳記;負責院內的綠化,保持環境整潔、幽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革命傳統教育。
地址:中春路3999弄388號郵編:201108
(九)閔行區慈善救助物資調劑中心
以社會募捐扶貧幫困為宗旨,負責區內捐贈物品的收集、保管、運送等工作,並將一部分捐贈物品銷售,所得收入全部用於扶貧幫困救災等慈善事業。
地址:中春路4758弄98號郵編:201100
(十)閔行區社區服務中心
負責本區范圍內社區服務資源的開發、組織和協調;制定社區服務發展規劃,調動社區服務資源為居民服務;指導社區進行社區服務信息的分流、反饋和匯總,承擔本區社區服務熱線24小時接聽;受理居民各種需求。
地址:莘建路143號郵編:201100
(十一)閔行區殯儀館
貫徹落實《殯葬管理條例》,承辦屍體接運、殯儀、火化、骨灰寄存等業務,為喪家提供優質服務;負責殯儀館環境等管理工作,宣傳殯葬改革,提倡文明辦喪事,制止封建迷信活動。
地址:浦江鎮淡家巷東首郵編:201112
(十二)閔行區婚姻(收養)登記中心
依法辦理結婚、離婚、兒童收養登記工作。
地址:七莘路750號郵編:201100
(十三)閔行區民間組織登記中心
依法辦理社會團體、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成立、變更和注銷登記。
地址:七莘路680號郵編:201100
(十四)閔行區老齡事業發展中心
負責組織實施本區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協調區老齡委成員單位開展為老服務工作;指導、檢查和督促鎮(街道)老齡辦開展為老服務工作;指導居家養老服務中心開展工作;做好老齡信息編撰、老齡工作數據統計等工作。
地址:七莘路750號郵編:20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