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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徵收批復到徵收要多久

發布時間: 2022-08-21 05:39:59

『壹』 上海動遷申請居困申批流程需多少時間

上海動遷流程和時間;時間大概在6個月左右
流程如下
1、規劃管理部門在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確定拆遷范圍後,通知被拆遷房屋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

2、區、縣人民政府通知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控制居民常住戶口的遷入、停止辦理居民常住戶口分戶手續;通知房管部門和房屋經營單位停止辦理房屋的買賣、交換、析產、分割、贈予、分戶等手續;通知被拆遷單位停止建築物、構作物的改建、擴建和裝修等工程;通知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停止核發營業執照。上述通知以公告形式予以公布,暫停辦理的期限為12個月,需要延長的,應向拆遷房屋所在地區、縣房地產管理局提出申請,經批准可延長不超過6個月,如需超過6個月的,須經市房地產管理局批准;
一、上海動遷困難戶認定有啥條件?
上海動遷困難戶認定主要就參照經濟適用房以及的標准認定的,倘若要是家庭成員人的建築面積均都低於15平方米的,那麼就會被認定為上海動遷困難戶。還有就是人均面積低於7平方米的已經享受過福利分房亦或者是拆遷分房的,但是仍然存在居住困難的人,都會被認定為上海動遷困難戶。
同時按照《上海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條例》第三十一條當中的第二部分說明,倘若要是人均建築面積還不到22平方米的居住困難戶,可以適當的增加保障的補貼,但是已經享受過經濟適用住房政策的不會額外給予補貼。
二、2021年上海動遷補償標准
1、2021年上海動遷搬遷費補償:徵收住宅房屋面積在四十平米的以下的(其中包括四十平米),每戶補償五百元;四十平以上的每增二十平,增加補償一百元;但每戶最高搬遷費不超過一千元。徵收非住宅的房屋面積在五十平以下的(其中包括五十),每戶補償四百元;五十平以上的每增加五十平,增加補償四百元。
2、2021年上海動遷臨時安置補償:被徵收城區范圍以內的每平方米每個月補償十二元,臨時安置費每月不足一千五百元的,每戶按照一千五百元計算。城區范圍以外的每平方米每個月補償六元,臨時安置費每月不足九百元的,還是按九百元計算。
3、2021年上海動遷提前搬遷獎勵:被徵收房屋補償在規定期限里提前簽約並交房的會給予一定的獎勵,城區范圍內的第一獎勵期每平米獎勵兩百元,每戶不足三萬元的按三萬元計算。第二獎勵期每平米獎勵八十元,每戶不足一萬二的按一萬二計算。超過獎勵期的則不給予獎勵。城區范圍外的獎勵標准根據具體情況制定。

『貳』 拆遷審批要多久

法律分析:最快在205天左右。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拆遷現在被稱為徵用,調查和評估房屋拆除計劃的時間不計。從市人民政府作出徵收決定之日起,一般在五個工作日內發布徵收通知。公告一般根據徵收范圍的大小規定期限。一般政府規定三個月(實際上三個月是不夠的,政府約三個月才可以提早進入行政程序)。三個月後,如果在規定的時限內沒有達成協議,則進入第二程序。政府可以決定為某個家庭收取賠償金。作出決定後,可以在60天內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90天內申請行政訴訟。不服行政復議的,可以在十五日內提起行政訴訟。不接受初審法院裁決的,可以在15天內向上一級法院提出上訴。在法院命令生效後,收稅員在發出超過十天的催復通知後,可向法院申請批准強制搬遷。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徵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後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叄』 動遷一徵到二征要多久

最快在205天左右,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從市人民政府作出徵收決定之日起,一般在五個工作日內發布徵收通知。公告一般根據徵收范圍的大小規定期限。一般政府規定三個月。三個月後,如果在規定的時限內沒有達成協議,則進入第二程序。政府可以決定為某個家庭收取賠償金。作出決定後,可以在60天內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90天內申請行政訴訟。不服行政復議的,可以在十五日內提起行政訴訟。不接受初審法院裁決的,可以在15天內向上一級法院提出上訴。在法院命令生效後,收稅員在發出超過十天的催復通知後,可向法院申請批准強制搬遷。《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條房屋徵收部門擬定徵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徵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並予以公布,徵求公眾意見。徵求意見期限不得少於30日。
第十三條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後應當及時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徵收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做好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宣傳、解釋工作。
房屋被依法徵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肆』 征地批復後多久征地

法律分析:徵收土地需公告至少三十日。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徵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徵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將徵收事宜在擬徵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予以公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國家徵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並組織實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徵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徵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並將徵收范圍、土地現狀、徵收目的、補償標准、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徵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並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伍』 征地流程要多久時間

 從公示到拆遷一般要不得少於30日。程序:1、征地以及規劃等批准文件。2、拆遷實施方案。3、房屋拆遷許可證。4、審核發證,並發布拆遷公告。5、拆遷補償安置協議。6、未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由區縣建委裁決。7、拒絕搬遷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陸』 上海動遷款一般多久拿到

法律分析:動遷協議生效後,一般需要60天左右。上海市動遷目前已經改為政府徵收。徵收賠償主要以被徵收的房屋的價值決定。(面積和評估價格)另外還有裝修賠償等輔助賠償。在賠償之外,還有鼓勵配合喬遷的獎勵措施。各區的獎勵措施是分別的。賠償款應予買下政府提供的安置房(相對市場價格優惠),也能夠直接拿賠償款(通常能夠在賠償額度基礎上增加1020%)到市場上買下。如果被徵收房屋內事實上寓居人員困難,則有托底政策,此時,不按被徵收的房屋的價值,而是按照被徵收房屋內事實上寓居人數(有戶口、且常住、且他處無房,經過調查核實並公示)賠償。以每人22平米(最低安置房價)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五條 第四款 徵用土地的各項花費應當自征地賠償、安置方案准許之日起3個月內全部支付。

『柒』 土地徵收公示需要多久

法律分析:土地徵收公示需要30天。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條房屋徵收部門擬定徵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徵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並予以公布,徵求公眾意見。徵求意見期限不得少於30日。

『捌』 房屋徵收決定公示後多久動遷

法律分析: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從公示期到實施拆遷一般不會少於30日,徵收部門開始擬定安置補償方案,並報市縣ZF審批,市縣政府開始組織相關部門對安置補償方案進行討論,並且在拆遷范圍內公布,目的是為了徵求拆遷戶的意見,其中徵求意見的時間不能少於30日。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條 規定房屋徵收部門擬定徵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徵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並予以公布,徵求公眾意見。徵求意見期限不得少於30日。

第十三條 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後應當及時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徵收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做好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宣傳、解釋工作。

『玖』 地徵收需要多久時間

土地徵收需要至少兩個月。政府應自收到徵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進行徵收土地公告,發布征地公告後在45日內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實施土地徵收。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國家徵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並組織實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徵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徵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並將徵收范圍、土地現狀、徵收目的、補償標准、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徵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並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拾』 征地多久完成征地流程

征地流程要45天左右。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徵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進行徵收土地公告,發布征地公告後在45日內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方案通過後實施土地徵收。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條
房屋徵收部門擬定徵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徵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並予以公布,徵求公眾意見。徵求意見期限不得少於30日。
第十三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後應當及時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徵收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做好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宣傳、解釋工作。房屋被依法徵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