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三級甲等醫院的試用期一般是多久
護士的話一般是一年,有一些是六個月,醫生的話輪轉一般是三年的,具體還要看醫院有沒有其他規定了
2. 醫院試用期一般幾個月
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由於條例還規定了: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於3年。所以,一般首次就業的都是12個月試用期。有工作經驗的人員是0-6個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規定,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被聘人員為大中專應屆畢業生的,試用期可以延長至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由於其中使用了「可以約定試用期」的表述,也就意味著,非初次就業人員試用期實際上是0-6個月,由單位和工作人員約定。 一、勞動合同法規定: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4、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5、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6、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7、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准。
8、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二、在醫院試用期間辭職怎麼賠
1、試用期間,勞動者可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支付賠償金。
2、試用期間,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支付賠償金。
3、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並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4、用人單位違規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因此,試用期最長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有且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3. 護士正式工試用期時間多久
原則上不超過三個月
4. 護士的試用期一般是多久
根據相關規定,
護士的試用期,
一般是一年。
5. 醫院護士試用期簽不簽合同
法律分析:1、合同中對試用期的一些規定;一般來講雙方都是可以隨時解除合同的。2、試用期的時間與合同年限之間的關系:合同年限為半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天;合同年限為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合同年限為三年的以內的,試用期不昨超過3個月;合同年限超過三年的,試用期可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也就是說,最長的試用期為6個月,但是要簽3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才行)3、試用期的福利待遇:基本的保險,三金是要勞動者一入職用人單位就要承擔的,而不論是否為試用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准。
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