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上海居住證自動續簽與居住證積分相關問題
居住證自動續簽後,不需要換卡,有效期可以到就近的服務中心改下日期就可以,還是原來的卡,只是日期改了,也可以不改居住證上的日期。辦理積分,系統里會有居住證的有效期的,只有居住證在有效期內對辦理積分沒有影響。
Ⅱ 《上海市居住證》如何辦理簽注
持證人應當在《居住證》有效期限屆滿之前的30日內或逾期後60日內,到就近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簽注手續。簽注時申請人現居住地址與居住登記地址不一致的,應當同時提供相應的住所證明材料。
Ⅲ 上海居住證有效期到了怎麼辦理自行簽注
你的條件如果符合的話,系統通過信息比對,會自動給你辦理居住證簽注,並不需要你自己去辦理。
從2015年8月17日起,只要符合兩大條件,在滬居住者就可以實現自動簽注,居住證有效期限會自動延長一年。相關部門還會將是否需要簽注的信息通過簡訊形式提醒持證人。
此前,在滬居住人員一般每年都需要前往現居住地街道(鄉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簽注更新手續,不過,從8月17日起,有關部門將通過信息系統自動比對,只要持證人的實際居住地與已登記居住地址一致,且在滬合法就業,符合簽注條件的,就可以實行系統後台自動簽注,其居住證的有效期限將會自動延長一年。據悉,這一自動簽注模式將可反復延續。
此外,相關部門還開通了手機簡訊提醒服務。屆時,對經信息系統比對通過自動簽注的,將會以手機簡訊提醒的方式告知持證人已完成簽注。而對於經信息系統比對,不符合自動簽注條件的,也將以手機簡訊提醒的方式告知持證人到居住地街道(鄉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咨詢辦理。
在居住證辦理過程中的信息查詢,如受理時間、簽發時間、有效期限、受理狀態、審核狀態、審核未通過原因、制證狀態、領證狀態等,申請者均可通過「上海市民信息服務網」中的「居住證件查詢」模塊查詢。以上信息也可撥打962222服務熱線電話查詢。
不過,持有居住證者也需要對以下幾方面多加註意。若持證人在居住地住址等信息發生變化的,需在發生變化的30日內到現居住地街道(鄉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信息變更手續,以避免系統無法自動簽注。
Ⅳ 上海居住證網上自動續簽流程是什麼
上海居住證網上自動續簽的流程具體如下:
1、在有效期到期前30天內,社區民警、社區工作人員會通過上門走訪、核實具體居住地址是否發生變化。如果與原本居住證登記信息一致的話,就符合系統自動比對的先決條件;
2、信息系統將二次比對持證人的社保繳納、就業、婚姻等狀態是否也未曾發生變化;
3、對符合以上信息的持證人,收到居住證自動簽注已通過的提醒簡訊後,直接拿好居住證到就近的社區中心進行卡面日期更改。
《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
《居住證》每年簽注一次。持證人應當在其《居住證》每屆滿1年前30日內,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簽注手續。
持證人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
Ⅳ 上海居住證怎麼續簽
上海居住證自動續簽條件:居住地址未發生變動的同時,信息系統後台進入自動比對。持證人的繳金、就業、婚姻等狀態也未曾發生變動的,居住證有效期自動延長一年。
【法律依據】
《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公安部門通過本市實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統對申辦材料進行信息比對;必要時,可以將有關材料移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教育等相關部門核驗。
第十四條
《居住證》每年簽注一次。持證人應當在其《居住證》每屆滿1年前30日內,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簽注手續。持證人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
Ⅵ 上海市新居住證的續簽新規定是怎樣的
上海居住證續簽新規定簽注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自動續簽,一種是自行續簽。自動續簽經信息系統自動比對成功,予以簽注;自行續簽按照原申請流程辦理。續簽後居住證的有效期限自動延長一年。
【法律依據】
《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公安部門通過本市實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統對申辦材料進行信息比對;必要時,可以將有關材料移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教育等相關部門核驗。
第十四條
《居住證》每年簽注一次。持證人應當在其《居住證》每屆滿1年前30日內,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簽注手續。持證人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
Ⅶ 上海市居住證應該自動續期嗎
上海居住證辦理自動續期直接持居住證到就近的社區中心進行卡面日期更新即可,未有變化將自動續簽。如信息不對稱,系統將發送簡訊至申辦人手機,提示居住證自動續簽失敗及原因,申辦人應及時前往窗口做信息變更、並續簽。
【法律依據】
《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公安部門通過本市實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統對申辦材料進行信息比對;必要時,可以將有關材料移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教育等相關部門核驗。
第十四條
《居住證》每年簽注一次。持證人應當在其《居住證》每屆滿1年前30日內,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簽注手續。持證人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
Ⅷ 居住證自動續簽條件是什麼
目前只有上海實行居住證自動簽注服務,這項服務是指通過信息比對,居住地、就業、繳金等信息無誤後,居住證有效期自動延長一年。
一、居住證自動簽注流程:
(1)到期前 30 天民警上門走訪
核實具體居住地址是否發生變動,若未變動,信息系統後台進入自動比對。
(2) 信息系統二次比對
比對持證人的繳金、就業、婚姻等狀態是否也未曾發生變化。
二、是否自動簽注成功的簡訊通知
(1) 通過以上兩項可自動注簽,簡訊通知已完成注簽。
(2) 不符合以上條件,簡訊提醒告知持證人到居住地街道(鄉鎮)社區事務受理中心資訊辦理。
(3) 持證人在居住證有效期前未收到簡訊通知,需根據《上海市居住證申辦實施細則》,及時到居住地街道(鄉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簽注手續。
三、居住證件狀態查詢
關於居住證的受理時間、簽發時間、有效期限、受理狀態、審核狀態、審核為通過原因、制證狀態、領證狀態等信息,請撥打 021- 962222 服務熱線電話,或在「上海市民信息服務網(網址:http://www.962222.net )」查詢。
(8)上海市居住證續簽如何自動簽注擴展閱讀:
需要材料:居住證、本人的身份證明(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或原籍公安機關開具的身份證明)。
續期方法一:派出所簽注
居住地址未發生變化的持證人,可自主選擇任意戶籍派出所辦理居住證簽注。辦理時,只需出具居住證和本人的身份證明(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或原籍公安機關開具的身份證明),即可當場辦結。
續期方法二:微信公眾號辦理
在京實際居住地址未發生變化,持證人可以在「北京市居住證」微信公眾號上注冊登錄、提出簽注申請並預約EMS取證日期,EMS工作人員會按時到其實際居住地上門收取居住證和相關費用,經公安機關集中辦理簽注後,再由EMS將完成簽注的居住證寄送到持證人指定的地點。
使用微信公眾號辦理簽注並預約EMS取證,從取證到發證5個工作日內完成。公安機關提示,在辦理微信簽注業務時,居住證持有人應如實登記注冊本人身份信息,並提交本人在京實際居住地址是否發生變化情況,確保各項基礎信息真實有效。
Ⅸ 上海居住證自動續簽條件是什麼
居住地沒有變更(社區會打電話跟你落實是否還在原駐地居住),即使你實際上不在原地住了但只要你讓社區在電話中認為你還在原居住地就沒問題,社區會打電話落實你在原居住地後就自動續簽了。
Ⅹ 上海居住證自動續簽提前嗎還是到期那一天續簽
居住證要辦理積分,必須提前。
《上海市居住證》積分到期後續簽
持證人至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對即將到期的《上海市居住證》進行簽注。為保證居住證數據傳送,持證人於有效簽注3個工作日後至網上進行積分確認操作。持證人持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後按照以下流程辦理積分確認:
一、工作單位發生變更
1、持證人或單位登陸系統,點擊「申請積分」,修改個人信息。
2、單位為持證人進行網上信息審核,審核無誤的,點擊「提交申請」按鈕。
3、單位列印《<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並加蓋公章。
4、單位人事專員憑單位介紹信(加蓋公章)和本人身份證前去辦理。
單位人事將單位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社保登記證;持證人的身份證、居住證,新的勞動合同、社保單、前一家單位的退工單等材料遞交至單位注冊地所在區(縣)人才服務中心受理點。
5、上一家單位退工單,並加蓋公章。
6、如材料齊全,受理點將受理相關材料,並出具收件憑證。
7、積分核定完成後,將通過簡訊形式通知單位或持證人積分情況。單位也可以通過上網登錄,了解積分申請進度和結果。
8、根據通知的時間和地址,持證人和用人單位可持有效身份證件至區(縣)人才服務中心領取《<上海市居住證>積分通知書》,也可至全市任一受理機構使用《上海市居住證》積分列印設備自助列印。
二、工作單位未發生變化
1、申報信息未發生變化的,用人單位只需網上填寫《<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
2、積分核定完成後,將通過簡訊形式通知單位或持證人積分情況。單位也可以通過上網登錄,了解積分申請進度和結果。
3、根據通知的時間和地址,持證人和用人單位可持有效身份證件至區(縣)人才服務中心領取《<上海市居住證>積分通知書》,也可至全市任一受理機構使用《上海市居住證》積分列印設備自助列印。
(10)上海市居住證續簽如何自動簽注擴展閱讀:
上海居住證續辦條件:
適用於持有《居住證》的人員在證件每屆滿1年之前的30日內及逾期60天內,到居住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簽注手續。
上海居住證續辦材料:
《上海市居住證》簽注申請表、本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
上海居住證續辦流程:
受理:
(1)查驗《居住證》照片與持證人是否一致
(2)查驗《居住證》是否有效且屬於可辦理簽注期限內
(3)核對申請人提供的在滬居住地址信息與《居住證》卡面記載、系統信息是否一致,經核對不一致的,應要求申請人提供相應的住所證明材料
(4)核對《上海市居住證簽注申請表》內填寫的項目是否正確、齊全
(5)核對《居住證》卡面信息、簽注申請表及信息系統信息是否一致。
2. 錄入信息並進行後台比對:根據「《上海市居住證》簽注申請表」填寫內容,全面、正確錄入信息系統。通過後台比對方式比對申請人的就業、投靠、就讀信息是否發生變化。
3. 打簽注信息:
(1)經比對核定,申請人提供的信息與比對系統一致的,當場在《上海市居住證》上列印簽注信息;居住地址信息發生變化的同時在《上海市居住證》上變更居住地址。
(2)經比對核定不一致的,告知當事人不予簽注。列印不予簽注通知,告知申請人可以向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或屬地派出所咨詢。
4. 材料歸檔:相關證明材料按人裝訂成冊,就業、投資開業的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歸檔、備查;投靠、就讀、進修的移送屬地公安派出所歸檔、保管。
參考資料:上海市民信息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