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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哪些材料辦上海總工會醫保退休

發布時間: 2022-09-25 22:41:13

① 上海市辦理退休手續需要帶什麼證件資料

上海市企業職工辦理退休,需要提交以下資料:
1、公民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2、《關於參保人員享受房貼的證明》,其中對單位或個人申報的房貼金額超過5元的,需攜帶1995年底之前的工資單復印件;
3、本人在指定金融機構范圍內開立的實名制結算賬戶卡(折)復印件(可選擇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農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上海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上海農商銀行、中國銀行、招商銀行、民生銀行、華夏銀行、光大銀行、中信銀行、興業銀行其中之一);
4、根據個人的不同情況,還需分別攜帶下列資料:
(1)按外商投資企業辦法計發養老待遇的人員需攜帶該人員1994年和1995年的工資發放憑證復印件;
(2)從事管理和技術崗位工作的女性,年齡在50-55周歲之間辦理養老金申領手續,需攜帶注有聘用期限的聘用合同或解聘書復印件;
(3)符合轉制單位工作年限滿25年的人員,若尚未辦理首次養老金核定手續的,需攜帶已由社保經辦機構審核通過的《養老人員養老金申報表(機關事業)》;
(4)符合計劃生育獎勵條件的人員需攜帶由戶口所在街道(鎮)計劃生育辦公室蓋章的《領取年老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申請審核表》或《申請領取計劃生育一次性補充養老金證明》原件。

依據
上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
《企業單位到齡人員申領養老金》
◆事項名稱
企業單位到齡人員申領養老金
◆辦理地點
單位參保所在地區(縣)社保分中心
◆辦理時間
每月5日-26日(法定節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設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2、關於調整本市城鎮企業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的通知[滬府發(2007)27號];
3、關於本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若干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滬府發(2011)15號]。
◆申請條件
1、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0周歲,從事管理、技術崗位的女性年滿55周歲;
2、繳費年限(含「虛賬實記」記賬年限及視作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
3、符合國家關於養老待遇領取地確定為本市條件的。
◆辦理材料
1、公民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2、《關於參保人員享受房貼的證明》,其中對單位或個人申報的房貼金額超過5元的,需攜帶1995年底之前的工資單復印件;
3、本人在指定金融機構范圍內開立的實名制結算賬戶卡(折)復印件(可選擇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農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上海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上海農商銀行、中國銀行、招商銀行、民生銀行、華夏銀行、光大銀行、中信銀行、興業銀行其中之一);
4、根據個人的不同情況,還需分別攜帶下列資料:
(1)按外商投資企業辦法計發養老待遇的人員需攜帶該人員1994年和1995年的工資發放憑證復印件;
(2)從事管理和技術崗位工作的女性,年齡在50-55周歲之間辦理養老金申領手續,需攜帶注有聘用期限的聘用合同或解聘書復印件;
(3)符合轉制單位工作年限滿25年的人員,若尚未辦理首次養老金核定手續的,需攜帶已由社保經辦機構審核通過的《養老人員養老金申報表(機關事業)》(申3表);
(4)符合計劃生育獎勵條件的人員需攜帶由戶口所在街道(鎮)計劃生育辦公室蓋章的《領取年老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申請審核表》或《申請領取計劃生育一次性補充養老金證明》原件。
注1:材料復印件需加蓋公章。
注2:為確保及時辦理社保業務,參保人員應提供具有結算功能的個人實名制銀行賬戶,具體情況可咨詢您賬戶所屬的銀行。
◆辦理流程
1、符合辦理規定,辦理機構列印《受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後,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補全材料,辦理機構列印《受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後,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辦理機構將全部材料退還。
3、不符合辦理規定,辦理機構列印《辦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辦理機構將全部材料復印後退還。
◆辦理期限
30日
◆收費標准
不收費
◆申辦表格
1、《養老金申領表(城鎮企業辦法)》(申字1表);
2、《領取養老金方式確認表》[申字1表(附表)]。

② 我想退出上海總工會麗大病醫保,如何辦理我為退休人員。

社保中心辦理。
退休想要退出醫保去醫保中心跟工作人員咨詢就可以了,然後帶上相關證明和資料辦理退保就可以了。

③ 醫保退休需要什麼資料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退休時,社保醫保的辦理流程:
1、根據退休年齡,到市社保中心退管科辦理退休審批手續,需提供如下材料:
(1)申請退休的參保人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二張並簽字、一寸近照一張(彩、黑均可);
(2)參保人員的檔案(有「確認表」(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登記表」)須提供「確認表」);
(3)參保人員「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4)填寫《企業職工退休審批表》;
(5)經公示後的職工退休公示回執單;
(6)從事管理崗位的女性參保人員應提供退休時前五年崗位報備材料;
(7)延期退休的應附延期退休批准材料;
(8)戶口簿原件;
(9)有辦理過補繳的要提供「補繳表」原件。
2、城鎮職工(含自謀職業等流動就業人員)應於養老保險退休的當月到醫保中心辦理退休手續。
自謀職業等流動就業人員醫保退休需攜帶:
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養老金計算表(非當月退休的提供領取退休金存摺)、個人檔案。
城鎮職工醫保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時,繳費年限滿25年(含視同繳費年限;其中2005年1月1日後解除勞動關系的自謀職業人員、從外統籌地區轉入人員、非公企業解除勞動關系辦理續保的自謀職業人員在市本級統籌區實際繳費年限須滿10年)以上的,退休後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可繼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繳費年限不足25年的,應按本人退休時上年度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補足25年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後方可按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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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辦理醫保退休需要帶什麼材料

辦理退休所需資料
一、正常退休: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農合制55周歲),個體靈活人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方可申請。
1、 養老金手冊;
2、 二代身份證復印件1份;個體人員還需戶口復印件(復印主頁和本人頁)1份和本人銀行卡;
3、 1寸紅底彩照2張;
4、 存檔人員手冊;
5、破產企業職工解除勞動關系個人情況表。
二、特殊工種退休: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方可申請。
1、 養老金手冊;
2、 二代身份證復印件1份;
3、 1寸紅底彩照3張;
4、 存檔人員手冊;
5、破產企業職工解除勞動關系個人情況表。
備註:手續准備好後,先去大廳養老窗口審核養老金手冊和在大廳綜合服務台領取退休審核表,然後去登記,最後到相應地點辦理相關手續。

⑤ 上海辦退休需要什麼手續,都帶著什麼

法律分析:當事人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且累計繳費滿15年以上能夠請求退休。處理退休的詳細流程如下:1、在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前一個月,應向單位經辦人供給身份證復印件(處理養老金收取卡之用)、個人相片(處理退休證用)等材料、社保經辦人根據當事人詳細情況填寫退休批閱表,連同當事人的人事檔案於退休當月提交給社保組織,由社保組織審閱其是否契合退休條件、社保審閱通往後,根據其退休年齡、參保繳費時長、歷年繳費基數、當地歷年社平薪酬等要素核算其詳細養老金、經辦人根據社保核算結果完善退休批閱表並提交社保承認、核准,完結後社保發放退休批文並製造退休證,一起委託銀行處理其養老金收取卡、經辦人將處理好的退休證、銀行卡等轉交退休當事人即可完結退休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四十四條 國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員的生活受到國家和社會的保障。

⑥ 退休辦醫保需要什麼材料

一、醫保退休辦理要帶什麼材料
參保人員按照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後,基本醫療保險累計年限不滿15年,並且其中的實際繳費年限應滿5年,如果不符合以上年限要求的,可以在辦理退休手續是到當地的社保中心辦理一次性補繳基本醫療保險費。補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後,從次月起即可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險的待遇。以寧波市為例,退休人員補繳醫療保險的標准為寧波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9%經核定後需補繳的月份。
對於一次性補繳醫療保險有困難的退休人員,經過本人申請,可以按照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標准,按月延續繳納醫療保險費直至達到規定年限。延繳人員在按月延繳期間可以享受在職職工的醫療保險的待遇。延繳人員也可以申請中止延繳,按規定一次性進行補繳。
退休人員辦理退休手續後,次月可以攜帶醫保卡、職工退休證到當地的社保中心進行繳費以及年限的核定。首次辦理參加手續的,還需要帶有身份證、1張一寸免冠彩色近照。
二、醫保是什麼
醫療保險一般指基本醫療保險,是為了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與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後,由醫療保險機構對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實施集聚了單位和社會成員的經濟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資助,可以使患病的社會成員從社會獲得必要的物資幫助,減輕醫療費用負擔,防止患病的社會成員因病致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第三十條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