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團伙犯罪多久可以判刑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安機關先要對犯罪嫌疑人刑拘,刑拘後3日內推請檢察院批捕,特殊情況可以延長1到4日。檢察院一般會在七天內作出是否批捕的決定。如果是那麼這個團伙作案,提請批捕的時間可以延長一個月。也就是說在公安階段推進被批捕,最長可以是37天。逮捕後的公安偵查期限是兩個月。那麼團伙作案可以報上級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如果是交通不便的團伙作案,還可以請省級檢察院批准,再延長兩個月。對可能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經省級檢察院批准,還可以延長兩個月。也就是說在公安偵查階段的期限可以是2到3個月左右,最長是八個月。然後案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的審查起訴期限一般是一個月,案件復雜的可以延長半個月。檢察院審查後認為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補充偵查應當在一個月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兩次為限,補充偵查以後,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的期限。檢察院的審查完畢以後,寫出起訴意見書,移送法院。法院又是兩審終審制,法院一審的審理期限,一般的是一個月內,審結,最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但是團伙作案可以延長一個月。那麼如果案件仍然比較復雜,還有附帶民事訴訟啊這些的,短時間內不能審結的,經上級院檢察院上一級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一個月。二審。如果案件進入二審,二審的審判期限也是一個月,最長不超過一個半月。團伙作案可以再延長一個月,等等。那麼也就是說在法院的審理期限,把兩審加上可以最長五個月。所以一個案件如果是團伙作案,從公安刑拘到法院判決生效,有時候長達兩年左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二條人民檢察院對於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後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2. 犯罪嫌疑人批捕後,一般多長時間能判刑
批捕是經過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存有犯罪事實的認定,並實施刑事拘留措施後實施的刑事措施。批捕後多長時間能判刑,要看案件的復雜程度。
一個犯罪案件的取證批捕,到開庭判決,主要是看案件的復雜程度,個體作案要簡單一些,團伙作案則要復雜一些,另外還有一些流動作案的,同夥潛逃的等等,都需要等一段時間。還有犯罪嫌疑人的認罪態度等,也是案件進度的關鍵!如果犯罪嫌疑人認罪時態度好,非常配合公安機關,那麼案子宣判也就會快一些!
3. 批捕到判刑需要多長時間
犯罪嫌疑人從被批捕到法院判決大概是需要六個月,其中批捕之後公安機關有為期兩個月的偵查期,等偵查結束之後,公安機關把案件移交到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時間是一個月,提起公訴之後刑事法庭在正常情況下可以在三個月之內作出具體的判決結果。【【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第一百七十二條
人民檢察院對於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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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團伙作案要多久判刑
一般的刑事案件從刑事拘留到法院判決也需要三四個月的時間。如果流竄作案、團伙犯罪的,時間會更長一些。以下是刑事訴訟程序,請參考: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經過3個階段,即偵查階段(公安機關)、審查起訴階段(人民檢察院)和審判階段(人民法院)。
5. 刑事案件批捕以後到法院判決是多長時間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批捕以後到法院判決大概是需要六個月,其中批捕之後公安機關有為期兩個月的偵查期,等偵查結束之後,公安機關把案件移交到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時間是一個月,提起公訴之後刑事法庭在正常情況下可以在三個月之內作出具體的判決結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六條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第一百七十二條 人民檢察院對於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6. 批捕到判決時間會需要多久
法律分析:從批捕到判決的時間為三到四個月左右。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六條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7. 團伙作案要幾個月才判
法律分析:團伙作案要幾個月才判: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安機關先要對犯罪嫌疑人刑拘,刑拘後3日內推請檢察院批捕,特殊情況可以延長1到4日。檢察院一般會在七天內作出是否批捕的決定。如果是那麼這個團伙作案,提請批捕的時間可以延長一個月。也就是說在公安階段推進被批捕,最長可以是37天。 ????逮捕後的公安偵查期限是兩個月。那麼團伙作案可以報上級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如果是交通不便的團伙作案,還可以請省級檢察院批准,再延長兩個月。對可能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經省級檢察院批准,還可以延長兩個月。也就是說在公安偵查階段的期限可以是2到3個月左右,最長是八個月。? ????然後案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的審查起訴期限一般是一個月,案件復雜的可以延長半個月。檢察院審查後認為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補充偵查應當在一個月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兩次為限,補充偵查以後,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的期限。檢察院的審查完畢以後,寫出起訴意見書,移送法院。?法院又是兩審終審制,法院一審的審理期限,一般的是一個月內,審結,最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但是團伙作案可以延長一個月。那麼如果案件仍然比較復雜,還有附帶民事訴訟啊這些的,短時間內不能審結的,經上級院檢察院上一級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一個月。二審。如果案件進入二審,二審的審判期限也是一個月,最長不超過一個半月。團伙作案可以再延長一個月,等等。那麼也就是說在法院的審理期限,把兩審加上可以最長五個月。?所以一個案件如果是團伙作案,從公安刑拘到法院判決生效,有時候長達兩年左右。
法律依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二百五十二條 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偵查的共同犯罪案件,如果同案犯罪嫌疑人在逃,但在案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對在案犯罪嫌疑人應當根據本規則第二百三十七條的規定分別移送起訴或者移送不起訴。 由於同案犯罪嫌疑人在逃,在案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無法查清的,對在案犯罪嫌疑人應當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分別報請延長偵查羈押期限、變更強制措施或者解除強制措施。
8. 從批准逮捕到法院判決需要多麼長時間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從批捕到判決最快也需要三個月的時間,這三個月的時間是從批捕以後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時間,等到刑事法庭正式開庭審理之後,可能要六個月的時間才能作出最終的判決結果的。如果案情復雜,在審查起訴階段和刑事法庭審理階段都有可能會延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五條 公安機關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寫出提請批准逮捕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並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必要的時候,人民檢察院可以派人參加公安機關對於重大案件的討論。
第八十八條 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案件進行審查後,應當根據情況分別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對於批准逮捕的決定,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執行,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說明理由,需要補充偵查的,應當同時通知公安機關。
第八十九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9. 犯罪嫌疑人從被批捕到法院判決需要多久
法律分析:犯罪行嫌疑人從批捕到法院進行判決最短時間為4個月,最長為15個半月,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的,可經批准延長一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六條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第一百七十二條 人民檢察院對於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後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10. 犯罪嫌疑人從批捕到法院判決一般需要多久
犯罪嫌疑人從被批捕到法院判決大概是需要六個月,其中批捕之後公安機關有為期兩個月的偵查期,等偵查結束之後,公安機關把案件移交到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時間是一個月,提起公訴之後刑事法庭在正常情況下可以在三個月之內作出具體的判決結果。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第一百七十二條
人民檢察院對於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