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離開上海了公積金怎麼提取
1、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辦理公積金提取所需的相關資料到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
2、公積金管理中心在收到用的提取資料後,會對用戶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
3、審核通過後,公積金管理中心通知提取人簽訂公積金提取協議,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之後公積金管理中心會將提取資金劃入到提取人指定的銀行卡賬戶中
職工要先向單位提出申請,提交申請書、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房屋買賣合同等材料。單位初審通過後,就會在提取申請書上蓋章。公積金中心審批。拿著蓋了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書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辦理提取申請。受委託銀行會辦支付手續。最後經管理中心核准即可辦理轉賬支付。行政事業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行政事業經費列支。行政事業單位用於資助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經費來源由財政按規定撥付。企業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從企業住房基金中列支。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比照企業開支渠道列支。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它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長期性的特點,主要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裝修自住房或交納房租。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 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2. 從上海離職了怎麼把公積金取出來
離職後公積金提取辦理流程:1、先到公積金支取窗口提交需要的材料,工作人員會幫你確認賬戶是否封存,如果封存了那恭喜你,他會要你簽一份承諾書,即兩年內不以離職條件再次提取公積金的承諾書,幾分鍾就差不多給你一份回執單。
2、然後拿到要求的窗口再去辦理取款,可以提現或者轉賬,最好是帶好銀行卡去轉賬。
3、國家規定,職工賬戶封存期間,除不具備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格外,仍享有提取、對賬、查詢、投訴等相關權利。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全文》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3. 上海離職怎麼異地取公積金
一、上海離職怎麼異地取公積金
1、上海離職後可以通過以下方法異地取公積金:
(1)離職後如果沒有再次就業的,可以辦理銷戶來提取公積金;
(2)再次就業的,可以轉入集中戶進行管理;
(3)另外當事人可以攜帶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其他的證明材料,到銀行服務網點去申請異地的公積金提取;
(4)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審核通過的,由銀行進行支付獲得領取。
2、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二、公積金提取需要什麼資料
公積金提取需要的資料有以下:
1、已經完成的離職手續;
2、身份證和復印件;
3、有房子的勞動者需要出示房產證和復印件;
4、退休人員需要出示公司出具的退休證明。
4. 上海公積金離職後是否能全部提取
辭職後公積金能全部取出來,當事人可以提交有關材料到公積金管理部門,並根據規定的程序來提取公積金,但如果不符合相關條件的,或者提交的材料不正確的,那麼公積金管理部門是無法辦理的。如果是正常離職,也就是辭職的話,那麼在轉移社保的前提下,可以全部取出來,但是如果是自離的話就不行,只能提取自己繳納部分。如果是辭職,只需要到當地社保局轉移社保,然後去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就可以了,一般所需手續需要公司正式的辭職文件,身份證,還有公積金賬號,如果是自理的話,可以網上預約,但是預約只能提取自己繳納部分。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職工賬戶封存滿半年,且未在異地繼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提供職工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單位出具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文書。可銷戶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管理部審核提取申請,對於符合提取條件的,將提取材料、《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等錄入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並確認個人結算賬戶。管理中心會計處匯總前一個工作日住房公積金提取數據,委託銀行將提取款項劃入個人結算賬戶。對於公積金的提取情況,是需要嚴格基於上述法律規定的程序和要求來進行辦理的,特別是對於辭職的情況,是需要根據實際辭退的原因來進行界定的,但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的,是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的,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
【法律依據】:《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提取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
第六條 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首次採用個人結算賬戶提取的,提取申請人應預先開立個人結算賬戶,並向所在單位經辦人提供個人結算賬戶信息,單位經辦人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見附表1)並經提取申請人本人簽字確認後,與提取所需材料一同交管理部。
第七條 已採用個人結算賬戶提取方式提取過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再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時,在個人結算賬戶無變化的情況下,無需再向單位經辦人提供個人結算賬戶信息。單位經辦人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時,有關個人結算賬戶各欄可不填寫。
5. 離職了上海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法律分析:1、因被所在單位開除、辭退或者自動辭職或因單位改制、機構改革、破產而下崗、解除勞動合同等原因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可以提取;
2、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審查職工首先應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並提供有關證明資料。單位對申請人提供的提取資料進行初審,確認無誤後,出具《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加蓋財務印章後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進行審批。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根據職工所在單位報送的有關資料進行審查,並自受理提取資料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決定。經審查,准予提取的,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委託承辦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法律依據:《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規定》 第六條 職工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即被新單位錄用的,原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到新單位。
職工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尚未被新單位錄用的,原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封存管理;職工被新單位錄用後,新單位應當自錄用之日起三十日內,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啟封和轉移手續。
單位不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封存、啟封等手續,職工可以憑有效證明材料向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督促辦理,經督促單位在十日內仍不辦理的,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二十日內予以辦理。
6. 辭職回老家上海公積金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上海提取公積金有兩種方式:1.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一次申請可以提取一年,每個月提取2000(現在最高額度可以每月提取3000)到你的個人綁定銀行卡。2.封存滿半年,一次性取出銷戶。提取條件:1.離職公積金賬戶封存滿6個月。2.非上海戶籍3.之後社保停繳滿6個月。具體操作非常簡單:1.在家帶好:身份證+戶口本+一張能和公積金綁定的上海辦的銀行 2.去上海任意社保中心的自助機上列印:社保繳費流水(用身份證就能,這個是證明你社保停繳滿半年的)3.帶上上面列印出來的社保繳費流水,去:任意一家公積金管理部4.把身份證+戶口本+銀行卡+社保繳費流水,拿到一張回執,錢會在3個工作日打到你的銀行卡上(公積金賬戶銷戶)
法律依據:《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
第四十三條 公積金借款合同需要變更的,必須經債權人、債務人、擔保人協商同意,並依法簽訂變更協議。
第四十四條 公積金借款合同變更包括以下類型:(一)借款人變更;(二)共同借款人變更;(三)抵押人變更;(四)抵押物變更;(五)還款方式變更;(六)借款期限變更;(七)市公積金中心批準的其他變更類型。
第四十五條 因離婚、死亡等法定原因需要變更借款人的,滿足規定條件的新借款人可申請進行借款人變更,有擔保合同的,還應當進行擔保變更。
第四十六條 因離婚、死亡等法定原因,借款人可申請減少共同借款人,有擔保合同的,還應當進行擔保變更。
第四十七條 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以外的抵押人因故需要變更的,在徵得全體抵押人同意後,可申請變更。
第四十八條 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借款人可申請抵押物變更:(一)借款人因房屋質量問題要求開發商換房,所換房屋屬同一小區,且房價基本相等的;(二)抵押物所在街道、樓牌號名稱發生變化的;(三)抵押物建築面積、相應的土地使用面積發生變化的(四)因市政規劃等原因需要拆遷的;(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九條 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借款人可根據借款合同約定申請借款期限變更。
第五十條 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借款人可以申請貸款期限延長,但延長後的剩餘貸款期限不得超過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齡後的5年以及根據房屋特徵確定的最長貸款期限(一)借款人連續失業兩年以上或者借款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借款人還款能力下降的;(二)因發生第四十五條規定情形,新借款人還款能力不如原借款人的。
第五十一條 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借款人可以申請貸款期限縮短,但縮短後的剩餘借款期限不得低於變更申請時按其年還款能力計算得出的最低貸款年限:(一)借款人部分提前還款後需縮短貸款期限的;(二)市公積金中心批準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二條 經市公積金中心的審核同意,借款人可根據擔保合同的約定進行擔保合同變更,未經市公積金中心同意進行的擔保合同變更無效。
第五十三條 保證人失去擔保資格和能力,或者發生合並、分立、破產時,借款人應當變更保證人並重新辦理擔保手續。
第五十四條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履行全部還款義務後,抵押物或者質物返還抵押人或者出質人,借款合同終止。
7. 上海離職怎麼異地取公積金
法律分析:離職後異地提取公積金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1、離職後自己的戶口所在地,必須與住房公積金的所在地不一致才符合異地的要求,否則不可以領取;
2、離職後如果沒有再次就業的,可以辦理銷戶來提取公積金;再次就業的,可以轉入集中戶進行管理;
3、按照相關規定,攜帶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其他的證明材料到銀行服務網點去申請異地的公積金提取;
4、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審核,通過的,由銀行進行支付。
法律依據:《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第七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
(三) 償還本市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四)本市無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於自住的;
(五)低收入經濟困難職工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業服務費;
(六)家庭生活困難用於支付房租、物業服務費、售後公房物業維修費等住房消費費用的;
(七)離休、退休的;
(八)大部分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九)出境定居的;
(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職工的合法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提出申請);
(十一)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情形。
8. 2019上海非滬籍離職如何提取公積金
法律分析:提取條件:1、按照規定繳存上海住房公積金;2、非上海戶籍;3、勞動關系遷出上海市。
提取資料:1、身份證;2、外省市戶口本或戶籍證明;3、職工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4、受託人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配偶代辦);5、受託人身份證、戶籍證明、委託書(直系血親代辦);6、受託人身份證、委託書(他人代辦);7、《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公積金賬戶在單位);8、《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入管封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核單》(公積金賬戶在公積金中心集中封存賬戶);9、《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自願繳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核單》(自願繳存者需提供)。
提取流程:申請人攜帶上述資料前往銀行各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辦理提取手續即可。
辦理時限:3個工作日內。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9. 上海離職怎麼提取公積金
上海離職公積金提取條件以及流程如下:
非滬籍職工勞動關系遷出
上海離職公積金提取申請范圍:非滬籍職工勞動關系遷出本市,且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託的。
辦理場所:建設銀行各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
上海離職公積金提取辦理要件:
1、身份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1)本人辦理的提供身份證;
(2)委託辦理的:
①受託人是委託人配偶或直系血親需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戶口簿或結婚證、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等可以證明委託人和受託人關系材料,委託人出具的委託書;
②受託人非委託人配偶或直系血親的需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書。
2、提取原因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外省市戶口本或戶籍證明、職工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
3、其他證明材料:
提取人獲取下列證明材料時,應向相關單位或部門提供上述身份證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證明材料。
(1)住房公積金賬戶在單位的提供單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
(2)住房公積金賬戶在「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專戶」的提供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入管封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核單》;
(3)自願繳存者提供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自願繳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核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