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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的社會撫養費是多少

發布時間: 2022-02-09 15:29:08

Ⅰ 中國各地超生的社會撫養費是多少錢用人民幣結算

各地超生的社會撫養費要有各個地點的計劃生育委員會撥款,撥取撫養費,要到那裡面查詢才能夠有具體的數值。

Ⅱ 上海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標準是什麼

一、上海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標準是什麼?
1、關於社會撫養費徵收對象。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和《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根據相關辦法,生育第三個及以上子女不符合規定的,應當按照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
2、關於社會撫養費徵收標准。本市社會撫養費徵收標准,以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統計局公布的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基數,並結合當事人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情節確定。具體為:生育第三個及以上子女不符合規定的,按照規定基數的一至三倍徵收。
二、徵收社會撫養費的管轄地怎麼確定?
違法生育當事人雙方均為本市戶籍的,由子女出生時女方當事人戶籍所在地的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作出徵收社會撫養費決定。當事人一方為本市戶籍、一方為非本市戶籍的,由子女出生時本市戶籍一方戶籍所在地的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作出徵收社會撫養費決定。
當事人雙方不具有婚姻關系的,可以由子女出生時男女雙方當事人各自戶籍所在地的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作出徵收社會撫養費決定。雙方均為非本市戶籍的當事人,生育行為發生在本市的,由本市現居住地的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按本市的徵收標准作出徵收社會撫養費決定。
雙方均為非本市戶籍的當事人,生育行為未發生在本市,但由本市現居住地首先發現的,由現居住地的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按本市的徵收標准作出徵收社會撫養費決定。
三、如何申請分期繳納社會撫養費?
當事人一次性繳納社會撫養費確有實際困難的,應當自收到徵收社會撫養費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向作出徵收決定的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提出分期繳納的書面申請,並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當事人的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繳納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分期繳納的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第一年繳納額不低於所徵收社會撫養費總數的百分之四十。
綜上所述,自全面啟動二胎政策以來,很多年輕夫妻生育二胎,這都是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如果有超生行為,當事人要繳納社會撫養費。根據上海市最新規定,社會撫養費以當地人均年收入為計算基數,執行倍數是一到三倍。具體金額還要結合當事人違法程度綜合衡量。
延伸閱讀:
社會撫養費徵收決定書怎麼寫?
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是什麼
社會撫養費徵收程序是什麼?

Ⅲ 上海社會撫養費徵收標准

《上海市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若干規定》第六條:生育第二個子女不符合規定的,按下列標准徵收社會撫養費。
(一)系城鎮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統計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徵收,但前一年實際年可支配收入高於市統計局公布的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其實際年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徵收。
(二)系農村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統計局公布的全市農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純收入的三倍徵收,但前一年實際年純收入高於市統計局公布的農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純收入的,按其實際年純收入的三倍徵收。

Ⅳ 社會撫養費的標准大概是多少

這個沒有統一的標准,與你們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有關,每個省市的標准都不一樣。。《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第3條第2款規定,「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標准,分別以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計征的參考基本標准,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情節,確定徵收數額。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徵收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滿意請採納,舉手之勞,將鼓勵我們繼續解決更多網友的問題

Ⅳ 社會撫養費一般是多少

法律分析:社會撫養費是多少沒有統一的規定,各地標准不一。一般以戶口和收入為准,城鎮居民非婚生育第一個子女的,按當地縣(市、區)上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額為基數,一次性徵收二倍的社會撫養費;農村居民非婚生育第一個子女的,按當地鄉、民族鄉、鎮農民上年人均純收入額為基數,一次性徵收二倍的社會撫養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劃生育法》 第四十一條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未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應當繳納的社會撫養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收滯納金;仍不繳納的,由作出徵收決定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Ⅵ 我的社會撫養費要交多少

各地的規定是不同的。直接問當地計生部門。從法律上看,孩子是你撫養的,不需要給別人撫養費。是社會要給你。外國是這樣的。

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發布(全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57號

現公布《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 為了規范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維護計劃生育基本國策,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以下簡稱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民享有依法生育的權利,同時應當依法履行計劃生育的義務,其生育行為應當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規定。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當採取綜合措施,做好計劃生育宣傳教育、避孕節育服務等經常性工作,使本行政區域內公民的生育行為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規定。

第三條 不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的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

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標准,分別以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計征的參考基本標准,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情節,確定徵收數額。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徵收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擅自增設與計劃生育有關的收費項目,提高社會撫養費徵收標准。

第四條 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由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作出書面徵收決定;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可以委託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作出書面徵收決定。

第五條 不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流動人口的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當事人的生育行為發生在其現居住地的,由現居住地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現居住地的徵收標准作出徵收決定;

(二)當事人的生育行為發生在其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戶籍所在地的徵收標准作出徵收決定;

(三)當事人的生育行為發生時,其現居住地或者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均未發現的,此後由首先發現其生育行為的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當地的徵收標准作出徵收決定。

當事人在一地已經被徵收社會撫養費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實再次被徵收社會撫養費。

第六條 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決定,自送達當事人之日起生效。當事人應當自收到徵收決定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繳納社會撫養費。

當事人一次性繳納社會撫養費確有實際困難的,應當自收到徵收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作出徵收決定的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提出分期繳納的書面申請,並提供有關證明材料。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當事人的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繳納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

徵收社會撫養費,應當向當事人出具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社會撫養費收據。

第七條 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徵收、繳納方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規定。

第八條 當事人未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撫養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繳社會撫養費的千分之二的滯納金;仍不繳納的,由作出徵收決定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九條 當事人對徵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期間,徵收決定不停止執行;但是,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條 社會撫養費及滯納金應當全部上繳國庫,按照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納入地方財政預算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貪污、私分。

計劃生育工作必要的經費,由各級人民政府財政予以保障。

第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財政、計劃(物價)、審計、監察等部門,應當加強對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

第十二條 當事人所在單位或者村民委員會、城市居民委員會,應當依法配合做好社會撫養費的徵收工作。

第十三條 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擅自增設與計劃生育有關的收費項目或者擅自提高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的,依照《違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行政處分暫行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 截留、挪用、貪污、私分社會撫養費的,依照刑法關於貪污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國有資產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行政處分。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完)

「社會撫養費」解讀
2002-08-11

列入預算收入
全部上繳國庫
社會撫養費的管理體制實行收支兩條線,作為收的一部分,社會撫養費及滯納金應當全部上繳國庫,納入地方財政預算管理。也就是說,徵收的社會撫養費作為行政性收費應列為一般預算收入,必須繳入國庫,具體操作辦法是全部上繳縣級財政。各地以往實行的社會撫養費鄉收縣管,財政監督體制和專款專用制度相應予以廢止。計劃生育工作必要的經費,由各級人民政府財政予以保障。對於截留、挪用、貪污、私分社會撫養費的,要依照有關法律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行政處分。
流動人口違規
管理責任明確
現代社會大量流動人口外出務工、經商,這部分人違反法律規定生育子女時,誰來管理並徵收社會撫養費呢?按照辦法規定,當事人的生育行為發生在其現居住地的,由現居住地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居住地的徵收標准作出徵收決定;當事人的生育行為發生在其戶籍所在地的,由其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其戶籍所在地的徵收標准作出徵收決定。如果當事人的生育行為發生時,其現居住地和其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部門均未發現,此後由首先發現其生育行為的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當地的徵收標准作出徵收決定。
財政統一印製
專用收據收款
徵收社會撫養費要有專用收據。社會撫養費收據必須由省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發放,其他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擅自印刷。按照有關規定,當事人直接到指定的代理國庫業務的金融機構繳納社會撫養費的,由該金融機構向繳款人出具社會撫養費收據;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當事人所在單位代收代繳的,由代收代繳的機關、單位向繳納人出具社會撫養費收據。
避免重復徵收
費用只繳一次
當事人在一地已經被徵收社會撫養費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實再次被徵收。這一規定體現了一事不再罰的原則。即不得因同一事實向應當繳納社會撫養費的當事人重復徵收社會撫養費或者追收其差額部分。例如,某甲是河北人,在北京打工,因違反地方法規規定多生一孩已經依據北京市某區計劃生育部門的決定在北京繳納了社會撫養費;那麼,某甲的戶籍所在地河北某縣計劃生育部門即不能就某甲的同一超生行為再次作出徵收社會撫養費的決定。
另外,當事人已經在一地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後,另一地縣級計劃生育部門不得因當地標准高於另一地徵收標准而就同一生育行為向當事人收取社會撫養費的差額部分。仍以某甲為例,其在老家河北某縣發生違法生育行為,並已按該縣計劃生育部門對其作出的徵收決定繳納了社會撫養費,某甲的現居住地北京某區的計劃生育部門不得以北京的標准高於河北的標准為由,就同一生育行為向某甲徵收北京高於河北的差額部分。反之亦同,某甲在現居住地北京繳納社會撫養費之後,其戶籍地河北某縣也不得以標准不同而追繳差額部分。
計生部門申請
法院強制執行
對於當事人拒不繳納社會撫養費的,只能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不能由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自行強制執行。當事人未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撫養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收滯納金;仍不繳納的,由作出徵收決定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規定。強制執行的申請人只能是作出徵收決定的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其他任何機關、單位、個人均無權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部門委託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作出徵收決定的,也必須由委託的計劃生育部門申請強制執行,不能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申請強制執行,更不能由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自行強制執行。
收費不能隨意
要有書面決定
社會撫養費不是哪個部門說收就可以收的,要由有關部門下達書面徵收決定,還要給有關當事人出具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社會撫養費收據。根據規定,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由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作出書面徵收決定;也可以委託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作出書面徵收決定。作為社會撫養費徵收決定的行政主體只能是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受委託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則沒有以自己名義作出徵收社會撫養費決定的主體資格,而只能以委託機關的名義行使此項行政權,其行為的後果也由委託的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承擔。
履行繳費義務
六種人須自覺
按照《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規定,「不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18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但由於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18條還授權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結合各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生育政策。因此,關於社會撫養費的徵收對象,不僅要以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18條的原則規定為判定依據,還要以人口與計劃生育的地方性法規(或政府規章)有關公民生育政策的具體規定為判定依據。因此,綜合各有關法規的相關規定,當我國公民的生育行為出現以下6種情形之一時,就要自覺履行繳納社會撫養費義務:1·公民再生育不符合地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規定的條件,生育子女的數量超過地方性法規規定的許可范圍;2·公民未履行法定婚姻登記程序,在未形成法定夫妻關系的前提下的生育行為;3·公民收養子女的行為不符合收養法或地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的有關規定,或依法收養後的生育行為不符合地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的規定;4·公民再婚生育行為不符合地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的有關規定;5·出國留學的中國公民,以及公民涉外、涉台港澳婚姻中的生育行為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6·公民其他不符合地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規定的生育行為。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實際辦理程序以相關部門屆時規定為准。

Ⅶ 社會撫養費需繳納多少

【1】根據《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二條
不符合法律和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按照以下規定計征社會撫養費:
(二)未履行婚姻登記手續生育第一個子女的,按計征基數的3倍至4倍徵收;符合婚姻登記條件。
【2】就是按照宜賓市農村或者城鎮上一年人均收入的3倍至4倍徵收社會撫養費。
【3】孩子如果是2015出生,2014年宜賓農民人均純收入達到9831元,
【4】孩子父母應該繳納社會撫養費為:9831元x3倍x2人=58986元。
或者9831元x4倍x2人=78648元

Ⅷ 上海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是怎樣的

社會撫養費。 北京地區的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標準是按照年純收入三到十倍進行徵收